# 院會紀錄 ```json {} ``` ## 質詢事項 ### 行政院答復部分 1.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歹徒藉金融機構之自動提款機盜領民眾存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提升資訊戰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寶山第一水庫徵收集水區土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人體彩繪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九二一震災受災戶紓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就金門籍漁船改裝貨船載運魚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兩岸「小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桃園縣境內民營電廠投資興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創良就桃園縣廣設天然氣發電廠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改善投資環境,恢復民眾信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利德就花蓮縣花蓮市及鳳林鎮未能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應妥擬策略以振興傳統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爾璇就「中文譯音」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建議應加強國內電腦與網路輔助教學等課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 行政院函送梁委員牧養就國立中興大學校長彭作奎,因涉及抄襲國外學者著作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應有明確財經政策,確實改善國內投資環境,以挽回企業與民眾的信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福助就儘速完成金融機構合併及資產管理的法制與機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耀興就國內財經問題應儘速召集產官學界研商,提出有效方案立即付諸行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 行政院函送伍委員澤元就「農業發展條例」相關子法訂定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中文譯音」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有關國立空中大學學生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畢業成績計算方式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警察超勤津貼將由現行每月一萬七千元上限縮減為每月一萬二千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安平港貨櫃裝卸管理費收費不合理及研議擴建安平港,增加貨櫃運輸功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樹林市俊英路鐵路平交道改建立體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國內千元新鈔浮水印、防偽線竟傳出會位移情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中央短撥台南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中央對地方補助款大幅縮水,導致各地方政府九十年度預算編列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行政院主計處應該成立「整頓基金轉投資法制化研究小組」,澈底改善現行基金制度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卓蘭內灣等地在河川浮覆地之果園,受去年九二一地震及風災受創嚴重,因農民未取得國有財產局租約,領不到補助款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作業小組,擬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改隸同級之「農業試驗所」成為院屬四級單位乙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福本就雲林縣古坑、林內與斗六等地柑桔滯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 行政院函送委員巴燕‧達魯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臺東種畜繁殖場引入蘭嶼迷你豬進行保種、選育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汽車保險自用汽車保單條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未來紅標米酒漲價造成民間搶購與囤積恐慌,建議取消以蒸餾酒課稅,回歸以「料理酒」課稅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外國經濟期刊一再發布台灣金融體系惡化,可能發生金融風暴等警訊,政府應全力整頓國內的金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未來紅標米酒漲價造成民間搶購與囤積恐慌,建議取消以蒸餾酒課稅,回歸以「料理酒」課稅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未來紅標米酒漲價造成民間搶購與囤積恐慌,相關單位未能替民眾的民生所需堅持把關,讓紅標米酒被列為蒸餾酒課稅,要求全盤檢討紅標米酒之產銷政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財政部應全面稽查各金融機構,將隱瞞之逾放金額,全部浮出抬面,並及早採取適當政策因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解決國內財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國內治安日益惡化,建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警政署與中央警察大學研議擴大招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台灣地區的性侵害案件及家庭暴力事件不斷發生,顯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相關防治措施仍需加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村里長之出國考察費用、春節慰問金等村里長福利事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兒童福利聯盟公佈今年我國兒童人權指標,已連續第四年不及格,足以顯示政府並未重視兒童人權低落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應改善財經環境,擬訂明確財經政策,以恢復民眾信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內景氣領先指標大幅下滑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政府應儘速尋求有效可行之財經政策,以恢復國內消費者信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先仁就新政府財經政策走向應拋棄政治及意識形態束縛,讓決策回歸體制,並擬訂穩健的財經政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政府宜澈底有效改善當前投資環境,並鼓勵廠商根留台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壯圍鄉新社村因象神颱風來襲引起水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振興國內經濟,促使傳統產業轉型,企業根留台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惠良就永平工商第九屆董事會改選爭議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 行政院函送委員張俊宏等七人就國立臺東師範學院音樂教育系教師謝元富先生升等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相驗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法務部完成之刑法總則修正草案,認應配合更周全的刑事政策,才可發揮修法之效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整形外科醫師林靜芸暴露病人隱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目前公立醫院經營績效不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民眾對一般廢棄物回收制度滿意度調查計畫」調查結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對於民眾批評公職考試閱卷制度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區外超過高壓電纜地下化工程施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 行政院函送靳曾委員珍麗就加強媒體宣導有關中風的先兆及緊急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金江就抗生素濫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寶清就身心障礙者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嘉就未成年少女未婚生子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落實輔導產業升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解決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防制青少年飆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揚昇就棲蘭山設置國家公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源山就高雄縣立特殊教育學校升格為「國立」,並提供公費待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嘉就心臟病學生猝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學生在外租屋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政府應加強高科技人才培育以因應產業之需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私校聯盟舉行遊行請願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學生在外租屋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學生住宿在外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學生在外租屋住宿安全,建請教育部解決學生宿舍不足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學生在外租屋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學生在外租屋住宿安全,建請教育部解決學生宿舍不足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秀孟就學生在外租屋住宿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惠良就私校改制、董事會糾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金江就我國飛安消防設備與一般建築消防器之效能重新進行評估,應參考外國實例採購更有效之消防器材,以提高我國整體消防能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火災頻率居高不下,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影響社會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針對退輔會台南榮家七個月內發生三件兇殺案,顯示榮家管理制度上有所疏失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酒醉駕車」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春德就警政署「台閩地區主要警政統計指標」統計資料分析後,發現台灣治安有顯著惡化之趨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失業率急速增加,治安也隨著日愈惡化,近六個月來有案的搶奪案件達二千多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 行政院函送施委員明德就「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針對退輔會各榮服處編制限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 行政院函送靳曾委員珍麗就有關施姓榮民於台北市台安醫院過世後,其財產遭看護侵占乙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交通部關於預算的執行與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交通部所屬四大商港執行預算的效能不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針對三峽鎮環河道路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阻撓台北縣公共建設發展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針對「土城交流道環河道路立體改善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阻撓台北縣公共建設發展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針對三鶯大橋鶯桃路計畫道路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針對台鐵要減少虧損,一定要從本身體質的改善做起,並希望台鐵儘早規劃革新方案,以因應民營化之衝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針對蘇花公路於近日崩塌長達一週以上,對宜蘭的對外交通和產業有極大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嘉義機場航運量下滑,民航局計畫裁撤嘉義航空站或降格為輔助站乙案,促政府積極輔導航空站及航空公司提昇服務品質以吸引民眾搭機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嘉義機場航運量下滑,民航局計畫裁撤嘉義航空站或降格為輔助站乙案,促政府積極輔導航空站及航空公司提昇服務品質以吸引民眾搭機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民航局所屬國際機場旅館經營績效不佳,每年均發生虧損,應積極加以改善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陸軍新一代輪型裝甲車採購案疑有綁標之嫌,遭到外商抗議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啟鴻就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採購M四八H戰車重要零組件,傳有弊端一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蘆洲市南港子市地重劃案』進度嚴重落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台北榮民總醫院連續接獲三起由「黛粉葉」和「綠珊瑚」等園藝植物引發中毒病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就防制網路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國家經濟發展方向與兩岸關係定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大陸臺商幹部之大陸配偶來臺居住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九二一賑災捐款監督管理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瓦斯安檢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奇昌就公共安全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網路援助交際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生物科技發展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老人福利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建議政府注意外諜在臺活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5.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永金就有關「大陸配偶在台工作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6.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規劃在銅鑼鄉興建客家文化園區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7. 行政院函送靳曾委員珍麗就河川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台電於蘭嶼低階貯存場疑似排放所收集之廢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私校聯盟舉行遊行請願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0.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有關收回地方以前度歲出補助款一案及其他相關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1.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南消波堤基礎掏空、塌陷,危及港區內漁船筏安全,請有關單位重視,儘速修復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2.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南庄鄉南河溪封溪護魚工作計畫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國內兒童慢性病之篩檢與治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政則就高雄醫學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八五級學生希能參加九十年醫師檢覈第一階段考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5.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目前正在服役的替代役役男部分有前科,引起社會大眾害怕對社會危害之疑慮與恐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台北縣重大公共建設並無整體規劃、重大公共建設拖延審核,導致台北縣內建設進度落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鄉土語言師資認證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鄉土語言師資認證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29.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加強監督私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加強監督私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1.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加強監督私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語言師資等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3.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學生住宿在外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4.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企業赴大陸投資導致國內產業空洞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5.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線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6.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調查局並未停止進行政情調查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針對第四屆「東協加三」高峰會議提出中國和東協共組自由貿易區的構想我國因應之道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3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對中帛外交生變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國防部空軍新一代戰機成軍,為有效提昇空軍飛行員人力及素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1.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永金就「大陸配偶在台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解除凍結菲勞引進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研議修正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放寬失業給付門檻之作法是否妥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4.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我國總體經濟與金融情勢已不樂觀,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可行對策並妥善執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宜力求改善國內投資環境,確保民眾權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6.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福助就有關嚴肅面對大陸投資熱,儘速提出具體而有效的妥善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7.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政府應因時制宜修訂經濟政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提供傳統產業具體輔導與轉業輔導措施,以有效增加就業機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4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宜致力改善國內投資環境,擬訂明確的財經政策,以挽回民眾信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0.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政府宜以重振經濟為首要目標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1.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失業與地方財政窘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2.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大股東大幅申讓持股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提振國內經濟景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石碇鄉一○六乙線道路拓寬第三期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6. 行政院函送卓委員榮泰就藝文、表演、體育活動場地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爾璇就國安局副局長韓堃發言不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8.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戒急用忍政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59.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捷運土城線工程進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0. 行政院函送張蔡委員美就臺北市捷運網內停車位之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1. 行政院函送卓委員榮泰就潛在性金融危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2.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進口多媒體電腦課徵百分之十三貨物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川田就「戶口普查宣導不足,且對普查員無保護措施」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前海軍副總司令周遠大涉嫌違反旋轉門條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5.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台東縣海端鄉新武部落自救會多年陳情,指稱布農族之祖墳在民國六十一年間因被徵收軍用而遭受無法彌補之損害相關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憲兵司令部軍犬育訓中心即將面臨裁撤,恐現役軍犬遭受不當處置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就憲兵司令部軍犬育訓中心即將面臨裁撤,恐現役軍犬遭受不當處置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8.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憲兵司令部軍犬育訓中心即將面臨裁撤,恐現役軍犬遭受不當處置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69.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啟鴻就針對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中心偵辦國軍體育總會涉嫌利益輸送台北高爾夫俱樂部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重新檢討電力供應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針對板橋市漢生路橋拆除後平面道路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就台南縣內老舊危險橋梁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3. 行政院函送梁委員牧養為有助帶動高屏地區觀光熱潮的大鵬灣特定風景區開發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4.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針對交通部電信總局應要求手機業者於行動電話使用手冊加註電磁波警語,並規範電磁波能量乙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針對交通部將明年元旦起交還所有代管鄉道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為固網建設遭遇重大困難,政府應儘速與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進行協調,早日取得共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7.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風德就高速公路收費站標誌字體太小,致駕駛人辨識不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針對鐵路局網路訂票系統開放時間過短、且比電話語音訂票少開放兩個小時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7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針對宜蘭縣宜蘭河濱公園停車空間不足,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規劃設置停車場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0.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頭屋鄉擁有明德水庫等豐富的觀光和產業資源,但因缺乏計畫,無法發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國家金融安定基金操盤涉有內線交易及圖利特定對象之嫌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2.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針對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九十年度預算編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台北縣重大公共建設並無整體規劃,特別在「東西快速道路(八里至新店線)建設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4.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部分國家公園範圍內,國有土地被佔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替代役男分配擔任駐校警衛中,具有犯罪前科,卻無法得知分派到哪一所學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台北縣重大公共建設並無整體規劃、重大公共建設拖延審核,導致台北縣內建設進度落後,阻撓並影響公共建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台北縣重大公共建設並無整體規劃,特別在『三重龍門路至中興橋段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阻撓台北縣公共建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政府有意在棲蘭山設置檜木國家公園,被質疑犧牲原住民基本權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8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報載「大台北地區工程剩餘土石方填海計劃」在林口、八里兩地向地方意見領袖簡報時,獲得兩極化結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學生視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國小學童脊柱側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捷運板橋線工程進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鳳芝就榮民輔導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廠商赴大陸投資之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6. 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永清就美國「星鏈」玉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7.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寵物鼠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8. 行政院函送曾蔡委員美佐就地方政府財政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99.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振興財經建設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憲兵司令部軍犬育訓中心即將面臨裁撤,恐現役軍犬遭受不當處置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1.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2.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3. 行政院函送梁委員牧養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4.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嘉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銀行投資有價證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中正機場發生民航機與軍機疑是「空中接近」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就幼兒教育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09.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九二一大地震災後重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保育類中藥材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婦女保護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避免性侵害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社會治安與經濟惡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社會治安與經濟惡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幼兒教育券發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6.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加強學童視力保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7. 行政院函送委員郭榮振等二人就行政院顧問簡淑慧前往美國在臺協會抗議紅標米酒漲價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有關國立空中大學教師教學工作時數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19.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學生視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0.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金江就公立醫院醫事人員不合理值班規定與薪資給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電信科技犯罪事件層出不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源山就行政院環保署對河川作體檢驗分析,發現其中「塑化劑」、「壬基苯酚」殘留嚴重,應研擬相關管制排放規定及施行辦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3.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行政院顧問組織總檢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雪峯就行政院成立「電信資訊暨傳播委員會」規劃工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朝容就總統府設置若干任務小組,有疊床架屋之虞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我國金融體質持續惡化,亟待成立資產再生公司與資產管理公司,以健全金融體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8.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政府對於農地利用應成立專案小組,擬定詳細土地利用計畫」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2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補助宜蘭縣社區路燈電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冬山河零工圍橋下游至頂十三份橋間水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1.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揚昇就野溪及河川整治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空軍編制與現有比例相去甚遠,應規劃出一套合理的飛官服役制度及優厚待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拉法葉艦軍購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空軍新一代戰機飛行單位資深飛行官缺員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炳坤就軍中的離島聘雇人員薪資偏低,除影響生活品質、工作士氣,亦不利招聘高素質人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防部因應空軍第一線部隊飛官缺員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安就陸軍少校劉持中涉嫌洩漏軍事機密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益世就空軍二代戰機飛行員缺員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3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設置「經濟特區」以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0.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核四停建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文建會所屬各機關應改制為財團法人,讓社會大眾與企業界能共同投身於文化建設工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寶清就「政府應重視地方圖書館的健全發展,充實圖書館的軟硬體設施,以均衡各鄉鎮圖書館的資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3.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所屬九十年度預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4.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銀行投資有價證券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5.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台灣金融現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金融機構整頓與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就美國商業周刊最近指出,我國銀行逾放遠比政府統計更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十個國安基金也抵擋不住新政府與執政黨層出不窮的狀況與口水,財經官員可以休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49.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章捷就台灣金融問題持續惡化,政府應儘速提出改善的穩定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台灣地區銀行呆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1.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風德就消防車使用年限從過去十五年縮短為十年的規定,然而宜蘭縣內三十九輛消防車中竟有十五輛超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2.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近來身心障礙者受到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多數失業在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三十九輛消防車中有十五輛超齡,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提撥經費適時予以更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4. 行政院函送張蔡委員美就警察超勤津貼明年度由每月一萬七千元上限縮減為一萬二千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5.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日本社會特有的「援助交際」現象,在台灣社會漸漸根深蒂固,且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6.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台北市晚間連續發生五起搶案,其中大安區於三小時內,即傳出四起機車搶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7. 行政院函送靳曾委員珍麗就取締營業場所涉營色情行為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警政署刑案統計資料中「治安惡化」、「竊盜劫財年增率遽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59.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為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0.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台灣地區的性侵害案件不斷發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清芳就樹林分局局長李湧江因追擊歹徒致使四肢雙膝嚴重挫傷,警政署實應對該員予以表揚慰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2.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警察人員健康不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警察人員健康不佳」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建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五結鄉的第二座示範托兒所,因地目變更受到限制而無法使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6. 行政院函送靳曾委員珍麗就台北市忠孝東路鬧區「東高停車場」突然發生大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針對國內漆彈運動日漸盛行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國內漆彈運動日漸盛行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6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春德就宜蘭縣立南澳中學原住民學生就學問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對於未能夠推行班班有電腦的學校予以輔導和經費補助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將嘉義布袋港列為政府開放『三通』之指定港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勞基法第三十條修正草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失業率增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對呂副總統使用台北賓館宴請律師團使外交部轉往民間飯店簽署八國外長聯合公報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6.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對外交部通令各外館將國徽改為國旗或梅花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要求政府全力協助在深圳遭殺害兩名台商之家屬調查緝兇,以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確保台商人身安全與應有的權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小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79.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小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0.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少萍就基隆市政府第二垃圾衛生掩埋場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1.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環保署已針對疑似含多氯聯苯之變壓器及電容器進行全面清查及管制,但禁用期限將屆,至今仍有多數尚未判定,恐毒害事件再現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2.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國內河川底泥普遍存在「塑化劑」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3.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及健全事業廢棄物處理體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修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5.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重新檢討商標規費收費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6.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經濟特區、振興傳統產業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7.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自來水公司第二區管理處於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六日大規模停水,未能儘早通知用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8. 行政院函送韓委員國瑜就輔導紡織工業發展及成立「台灣紡織垂直專業特區」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89. 行政院函送委員王幸男等十八人就「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有關行政院規劃鼓勵地方政府招商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1.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經建會「亞太營運協調服務中心」更名為「財經法制協調服務中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九十年度中央將社會福利經費補助款以設算方式直接分配地方政府,恐有遭挪用之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3.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4.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緊急醫療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5.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全民健保九十年度預算財務失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台北榮民總醫院有意接手管理衛生署宜蘭醫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進丁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29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基因改造食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0.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政府宜突破政治掛帥,重視經濟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2.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基因改造食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網路色情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4.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規劃大阿里山風景特定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加強學童視力保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6. 行政院函送伍委員澤元就加強學童視力保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改善投資環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經濟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0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1.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寶清就改善桃園地區交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縮短工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捷運臺北車站人滿為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4.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地方財政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5. 行政院函送羅委員福助就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兼任私立中國醫藥學院董事會董事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6.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針對台二十三線為台東縣通往北部重要道路,建請將台二十三線拓寬工程列為九十年度交通重大建設,並儘速編列相關預算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7.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目前各機場停車場內身心障礙者專屬停車位標示不清,導致一般車輛誤停,影響身心障礙者權益,應予改善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8.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國內氣象預測的中央氣象局反應速度過慢,致無法提供民眾即時、確切之氣象相關資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19.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針對桃園縣民眾搭車安全及舒適性,多次爭取「楊梅埔心火車站改建」鐵路局已編列興建費用,並設計完竣請速依計畫實施,以維民眾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0.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針對台北縣的省道台二線,因為受到天然地形限制導致路面拓寬困難,加上有多處危險路段嚴重缺乏交通號誌,導致車禍意外頻傳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1.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2.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3.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5.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7.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RU486之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近日爆發女嬰食用「吉利佳兒酸化配方輔助食品」,造成肌肉麻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29.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RU486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墮胎藥Mifepristone(即所稱之RU486)」上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學舜就竹東醫院將會改為精神病醫院、慢性病醫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2.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惠良就國小低年級數學不宜使用電算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於冬山鄉設立高中或將現縣立國中改制為完全中學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4. 行政院函送謝委員章捷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5.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市內電話費率調整不合理」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6.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南部國際機場評審委員會直至今日仍無動作,地方人士均擔心該項機場興建計畫短期內可能遭到擱置,影響到地方發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針對宜蘭頭城地區道路坑坑洞洞,危及行車安全,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立即修補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明和就針對西濱快速道路彰化縣線西段改採平面道路設計,近期啟用後恐將危及行經當地民眾的用路安全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39.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民航局研擬之「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0.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金江就國內遊覽車與砂石車事故層出不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地方財政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3.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重鈞就地方財政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地方財政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落實專款專用之地方補助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6.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導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7.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建議訂定公務員財產不明處罰規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加強知識資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49.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學生住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0.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省市處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獎勵金支領要點」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提振傳統產業解決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補助桃園縣中壢市新明國小手球隊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補助桃園縣中壢市新明國小手球隊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美國鋼鐵業者指控我國低價傾銷熱軋碳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針對三G行動電話通信執照拍賣收入未列入電信總局九十年度歲入預算中實屬違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6.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市內電話調整不合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台南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目前台南科學園區發現之文化遺址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5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鄉土語言師資認證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0.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加強教師因應九年一貫課程能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九九四億餘元,應將部分補助款指定用途,如教育與社會福利經費宜專款專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2.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關廟、新化地區將興建一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3.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針對儘速修立法,徹底保障原住民基本之工作權及協助台東縣內原住民勞動合作社爭取政府機關之勞務工作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有關單位不斷釋出免稅利多,沒有一套稅制改革與增加歲入的配套措施,使國庫不斷失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應速將所得稅法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審查,讓民眾於明年報稅時得以適用新制規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6.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目前上市(櫃)之傳統產業類股,面臨被銀行抽銀根的窘境,建議應開放上市(櫃)公司自行決定是否於股票市場中暫停交易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行政院相關部會應重視近日經濟危機警訊,嚴加防範,有關政府一再要求銀行配合協助企業紓困,更加深金融體系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8.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的執行與編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6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醫院設置「往生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建立制度化空中醫療後送服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軍訓教官薪資結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拉法葉軍購弊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臺北縣貢寮地區交通建設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6. 行政院函送呂委員新民就政府之相關調查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台灣老人有愈來愈「鬱卒」傾向,在台灣,老人憂慮症盛行率為一成二至二成一,應立即研擬妥切的老人關懷政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8.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民進黨團以財政困難為由,欲將九十年度軍公教調薪百分之三的決議暫緩一年實施,與行政院決策相衝突,致使軍公教人員權益有受損之虞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79.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二仁溪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台中縣榮服處擅將數位榮民的身後事,輕率委託簽約的葬儀社處理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即將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觀光局應協助各地方政府從事建設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有關中華電信民營化釋股作業問題,讓我國電信業再度在國際市場上喪失了先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掃除黑金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4.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非法監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5.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鹿港鎮公所工程弊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台灣主權評等展望調為負向及穩定健全證券市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7.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利德就金融投機活動治本之道應加強金檢,要求各銀行確切提列呆帳準備及穩定健全證券市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忠正就財政部財務罰鍰獎金分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8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當前財經政策及問題金融機構之處理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應減少強制銀行政策性放款與投資股匯市的作為,並對銀行內部管理進行整頓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行政院應依照國際標準編製逾期放款呆帳統計,定期公布逾放資料,以便與國際接軌,避免造成投資大眾無謂恐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財政部同意銀行保險業者將短期股權投資轉列長期股權投資時,其投資損失可分十年攤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3. 行政院函送曾蔡委員美佐就行政院應研商可行對策,以健全金融體質,緩解國內財金危機及地方政府財政困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4. 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就如何改善國內金融體質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5.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處理榮民亡故善後事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對外交部行文台北市警局要求代為追討民眾所積欠的海外急難救助金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7.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組織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8.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目前中國人權協會發表台灣人權報告,顯示台灣人權的情況並不理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39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政府應限期解決所謂「既成道路」之徵收或補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都會區水泥化情形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針對監察院近來調查結果發現空軍後勤管理嚴重缺失,空軍飛安問題不斷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2.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S—2T機為「拼裝機」害死飛行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益世就嘉義南靖、台中成功嶺部隊似不當管教情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政府有意向美方租購基德級飛彈驅逐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5.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昭男就陸軍兵整中心作業發生弊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機要人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續建核四及研擬能源多元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寵物鼠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09.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加入WTO後輔導農民轉業措施及發展休閒農業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0.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福本就政府應加強取締走私,杜絕大陸花生非法走入市場,輔導辦理保價收購,以確保農民權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為監察院林時機、郭石吉委員對行政院農委會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相關工作之調查所提各項建議應予檢討改進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針對宜蘭縣蘇澳鎮圳頭溪暴發土石流,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派請專家鑑定崩塌原因並加以善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3.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政府應有效解決金融問題,並研擬財經方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4.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利德就失業率上升及因應對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5.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6.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政府應針對金融問題與景氣衰弱危機,積極強化國內財經施政之透明度,以重建社會大眾對政府之信賴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7.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有關政府研擬之台商資金回流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九十年度我國總體經濟並不樂觀,建議行政院應儘速對症下藥,澈底改善當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19.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含PPA(非尼普拉明)成分藥物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0.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桃園縣轄內各警分局辦公廳舍不敷使用、員警所應有裝備基準配合數嚴重欠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1.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台中市自十一月下旬起搶案激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2.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行政院會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要求行政院不僅應限制候選人資格,更須強化檢調單位依法查察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行政院必須立即正視並要求警政當局重視毒品毒害下一代的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民眾反映警察取締違規改造車輛,卻因不瞭解車身構造,而誤將民眾私用轎車當作違規車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安就各級學校教科書處理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6.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國小低年級數學不宜使用電算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加強九年一貫課程教師專業能力及對各界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8.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建議於苗栗縣設置國立大學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2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俊宏就榮工公司民營化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0.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金江就防杜詐騙集團騙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幸男就國際媒體、信用評等公司及外資機構對臺灣經濟發表負面看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2.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九二一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4.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停建核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臺北縣東北角地區之交通建設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提存外匯存款準備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社會治安與經濟惡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8.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成焜就防制網路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3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科學工業園區應增加工安衛設施及健全通報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延攬大陸高科技人才及科技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昭男就政府應選擇台中市作為中部科學園區之位址,並儘速規劃設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2.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維護台商生命財產安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成焜就「加速檢討陸資來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在外島成立『台海中立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龍潭湖區段徵收的部分住宅區公告標售,卻因乏人問津流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7.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計畫」預算經費遭刪除,南部地區民眾用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內淨水場水質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4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忠正就財政部與關政司財務罰鍰獎金分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0.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穩定政治,重振投資人信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1.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行環保政策、預算編列與決算執行及對地方環保業務監督待改進,並應成立「環保計畫監控小組」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提升學生整體創造與學習能力應首從提升教師創造性教學能力開始,全面性改革課程架構,建構「教學有創意,學習有興趣」的學習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大學生外宿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國立台東大學籌設進度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就「中文譯音」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有關國立空中大學消化預算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針對「楊梅埔心火車站改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以合法名義成立之討債公司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59.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戒急用忍政策鬆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於丹恩颱風侵襲期間,未向行政院原能會申請即向外排放含有微量輻射廢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1.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行水區發建照」的責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為國內專業社工人力的缺乏,使家庭暴力受害者未能得到良好的服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市售偽劣沙拉油之追查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4.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市售偽劣沙拉油之追查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禁用含PPA(非尼普拉明)成分藥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6.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癌症病人多半不滿意病情被告知之情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7.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設立「醫療人權申訴專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市售偽劣沙拉油之追查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6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市售偽劣沙拉油之追查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0.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寶清就桃園縣內高中、高職學校不足以及分布不均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外籍勞工性騷擾案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外勞基本人權及遭仲介公司收取高額仲介費等情事及要求建立外勞申訴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傳統產業大廠關廠事件,引發勞資糾紛攀升,有關單位務必儘速研擬相關因應對策、健全勞資爭議處理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外傭遭受性侵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5.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原住民職業訓練未能因應產業之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爾璇就連續傳出兩起雇主侵害外籍女傭案例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7.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揚昇就「應提供一部分工作機會或貸款金額專供原住民申請或申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儘速檢討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的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79.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0.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針對退輔會所屬之榮民醫療體系中,若干非營業循環基金,預算執行的績效非常差,預算編列過於浮濫,有違會計穩定與確實原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1.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有關「榮民醫院醫療作業基金」九十年度各項費用彙計表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台商人身安全與權益保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當前農業部門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4.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揚昇就農路建設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5.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目前我國法令規範限制膠筏不得載客,影響漁民生計甚鉅,希有關單位儘速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6.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設置稻作博物館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7.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象神颱風臺南縣農業損失,新營市土庫里受災農民之照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8.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政府應輔導各級農會,強化農業在國際上競爭力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8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建立外來物種管理機制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0.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慧瑛就建議修訂農會選舉罷免辦法第七條規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明文就養豬用玉米飼料貨源與價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2.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成焜就加入WTO農業之轉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抗生素濫用及建立醫療申訴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4.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大學宿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九年一貫課程教師人力及宣導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近來股市成交量偏低,政府應有完善因應措施,促使資金回流市場,使移出資金重回台灣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年關將近,部分地方政府發不出員工薪水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8.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對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應予取消,否則即應修法將未分配盈餘課稅之名稱由「營利事業所得稅」改為「保留盈餘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499.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四千五百億專案貸款之實質具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0.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臺北縣瑞芳鎮之交通建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1.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國小英語師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2.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國民小學體育教學應打破舊有包班制的僵化政策而採科任制,建請教育部同意國立台灣體育學院自九十一學年度起開辦國民小學體育科教育學程班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忠正就對目前我國小學生書包過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4.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惠良就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長周慶星等人之任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財政部所擬之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獨厚銀行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6.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公益彩券經銷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南部C型肝炎帶原情形嚴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8.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山地鄉青少年懷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0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加強乳癌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台灣南部C型肝炎感染率偏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1.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政府對經營艱困公營事業處理方式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財政困難,國庫負債日益嚴重,中央政府公債未償餘額創下新高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臺北縣平溪鄉之交通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臺北縣雙溪鄉之交通建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電磁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行動電話基地臺發出電磁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建議釐定我國未來經貿政策以達成全球運籌中心之目標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對研擬我國與中美洲議會雙邊交流時程辦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19. 行政院函送營委員志宏就前國大代表曹原彰因由金門直航廈門致觸犯國家安全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之規定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執政當局積極為人民創造就業機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建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取消廢PET容器及廢PVC容器回收獎勵金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桃園縣各工業區水電供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大陸科技人才來台與改善國內投資環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對於海軍S—2T反潛機妥善率嚴重偏低,造成大多數該型飛機無法起飛執勤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對於兵整中心爆發採購弊案,且已有許多不合格裝備撥交部隊使用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6.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有關鄉鎮圖書館營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明和就「彰化縣芳苑鄉王功漁港於八十五年間全國文藝季活動時,搭建竹管厝、海寮等傳統漁村建築,大部分均已失修坍塌,對地方文化傳承與維繫造成打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國內大部分河川底泥及近五成河川水中含「塑化劑」及「壬基苯酚」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2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地方政府財政惡化,年底薪水與年終獎金發放困難,政府應全面檢討中央與地方財政狀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0.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桃園縣所獲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遠低於台北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兩名台商在大陸屢遭侵害,希望兩岸政府能儘快恢復常態協商機制,共謀解決兩岸商人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配合明年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應加強師資培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學生猝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4.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國立台灣體育學院申請體育科教育學程一節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大學生外宿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改善國內投資與金融市場環境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色情網站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戒急用忍政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39.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離島建設基金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客家事務委員會籌設進度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2.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九二一賑災捐款及災區校園重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3.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網路色情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中央研究院擬設置國際研究生學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5.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惠良就大陸學歷認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中央研究院裁撤政風單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補助桃園縣中壢市新明國小手球隊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防制青少年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49.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中央研究院裁撤政風單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婦女保護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1.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網路援助交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內政部警政署採購裝備驗收不合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4.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公教人員其他現金給與未列入退休金計算,要求進行合理、合宜之補償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國華就陸軍一一七旅士兵劉俊甫因病死亡,追查部隊長官是否延誤送醫、疏忽照料及檢討收假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檢討現行相關行政程序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7.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功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近來台南縣沿海香菸走私件數倍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5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市內電話資費調整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0.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暫緩實施行動電話及市內電話資費調整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1.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主管單位應積極研擬「行動電話門號、行動電話買賣定型化契約」,提供消費者參考,並保障其權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針對我國電信、廣播與網際網路等產業,有不同的主管機關與法律規範,因而造成不守法業者在不同之管制漏洞中,獲取各種利益,守法業者卻綁手綁腳,要求政府因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3.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矯正替代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針對報載台灣澎湖監獄管理員涉嫌販賣毒品予受刑人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5.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行政院以政府財政拮据為由,要求各縣市政府於九十年度預算中核列外勤員警加班費每人每月一萬二千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呂副總統使用台北賓館宴請律師團使外交部轉往民間飯店簽署八外外長聯合公報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推動綠色外交及用非政府組織加強對歐洲國家外交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8.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防止經濟惡化金融危機,政府應極力振興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6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產業發展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之分局涉嫌勾結殯葬業者,並收取規費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俊毅就台北市警局在近兩年來疑似以「備案」之名義吃案匿報,藉此美化治安改善的帳面數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雪峯就政府公告實施醫藥分業地區,未先主動清查轄區內之無醫師且無藥師執業之村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3.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針對退輔會主管之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之「各項費用彙計表」,預算編列不實之科目有:「福利費」、「郵電費」、「其他」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4.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針對退輔會主管之九十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其中「台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之「各項費用彙計表」,預算編列不實之科目有:「退休及恤償金」、「福利費」、「專業服務費」、「租金與利息」、「折舊、折耗及攤銷」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5.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小港機場國內線旅客出入口、「假」巡迴計程車及機場「黃牛」等問題日益嚴重,促相關單位確實擬訂有效解決方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6.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針對台北縣雙溪、平溪、貢寮鄉,因嚴重缺乏公共運輸工具,使境內交通聯絡極為不便,影響地方發展甚鉅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7.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讀就對於國內輻射廢棄物管制仍有不全之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8.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志明就美濃焚化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7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針對國防部「空軍飛行部隊專案督考」所見缺失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0.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要求政府全面清查軍中廢(閒)置裝備,以精實戰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政則就建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對於新竹市選舉委員會辦公廳舍之新建案,予以大力支持,並儘量提早年度辦理,以便利新竹市選委會工作同仁的辦公,增加充分的空間及設備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嘉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3.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就捷運車輛啟動聲音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4.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促進網路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防範網路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郵政基金投資股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8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開發嘉義東石沿海外傘頂洲海域為境外經貿特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春德就補助民間重建團體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2.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興建攔水壩應兼顧生態保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老人福利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4.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我國加入WTO諮商過程中,各諮商對手國對我現行菸酒專賣制度有質疑,要求行政院立即改善不合理菸酒專賣制度,以符合台灣未來國際化之需要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5.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重鈞就財政部准許金融業股票投資損失分十年攤提措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近日股市低迷,僅剩政府基金與銀行進場操作,政府應停止所有使用政府基金護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7.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公益彩券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8.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紅標米酒因菸酒稅法即將實施所面臨之調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59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家金融安定基金操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未投保機車強制責任險之處罰是否過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1.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志明就「針對加工出口區勞工嚴重短缺,外勞工資、申請費用太高手續繁瑣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2.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我國勞工職業災害逐年有升高之趨勢」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就業服務機構利用率低及如何提高就業媒合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炷烽就「小三通實施後,人員往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針對「烏坵地區規劃與大陸湄洲地區通航相關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6.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讀就加強管制抗生素之使用及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護校學生於實習時遭受到性騷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重大傷病患者得免自行負擔費用之範圍限定過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0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署立醫院整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0.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金江就對私立學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國小英語師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2.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九年一貫課程之教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針對地方財政赤字問題,將影響公務人員年終與考績獎金發放及地方建設推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拓就新莊分局安檢課熊課長等四名員警,因不滿違規停放汽車遭基隆市警局交通隊拖吊,並假借妨礙公務事由,欲將拖吊場員工押回新莊分局偵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國華就台灣區營造公會即將進行理監事改選,並於一月初先行舉行分區會議,選舉出席會議代表,近來傳出疑似暴力介入選舉情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6.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日前歐洲的媒體指出,已有歹徒研發出偽裝成行動電話型的手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內政部警政署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台灣地區同步執行檢肅非法槍械工作計畫」所進行查緝槍械行動,由警方規劃「同步檢肅非法槍械」專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8.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員警以離婚名義辦理「特殊困難」請調回雲林,引爆離婚潮,揭露制度之缺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19.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近日雲林縣爆發員警集體以「特困方案」假離婚拒絕外調或請調回鄉,造成一般請調員警權益受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益世就玉山國家公園預擬施行生態嚮導制度,九十年一月生態嚮導制度施行在即,定位不明的生態嚮導制度著實造成民眾的困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就金融機構應加強帳戶申設人資料查證或加捺指紋等之風險控管,以防範犯罪事件發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近日國內股市的持續低迷,導致資金流動逐漸出現停滯狀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掃除黑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4.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總統府緋聞案成立「緋聞疑雲公正調查小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5.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台汽員工薪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6.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俊雄就針對宜蘭線鐵路每逢假日必誤點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針對台鐵與台汽公司,認為除應就整體經營體質為總體檢外,政府相關主管單位,應延請民間企業管理公司,積極開闢財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高鐵建設安全性問題,九二一大地震後,高鐵的耐震度即被要求提高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2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國際機場旅館經營績效不佳,長期處於虧損狀態,應積極加速民營化、提升競爭力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0.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我國國際機場使用費率過高,將喪失成為全球運籌中心契機,促政府儘速檢討國際機場收費項目及費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益世就台灣汽車客運公司員工至今未能領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檢調單位偵辦北宜高速公路第二標石碇彭山段及第三標彭山坪林段工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為改善飛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4.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風德就針對鐵路局除電車外各對號車種均未設置博愛座,造成弱勢族群不便、另民眾反映電話語音或網路訂不到票,建議提出解決之道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5.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針對苗栗縣內正在興建中的西濱公路苑裡段,民眾質疑施工單位,以不明廢棄物,回填作為路基,並且污染地下水,造成工程品質降低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6.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日前出現乘客因長時間搭機而死於經濟艙症候群事件,航空公司是否做好宣導及緊急應變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7.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交通部八十九年「金安獎」頒獎典禮過於從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3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學生視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高等教育數量擴充衍生之大學畢業生就業及大學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昭男就血友病學生參加大學推薦甄選入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為宜蘭縣憲明國小清水分校在行政劃分上屬於平地學校,請主管機關重視該校教育資源貧乏現象,積極施予專案補助改善之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嘉就政府應提出確實可行之景氣復甦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4.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半導體產業陸續外移,政府應確實改善投資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忠正就獎勵再生能源供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核四停建及標準普爾公司調降台電公司信用評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設立軟體園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8.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員警以離婚名義辦理「特殊困難」請調,有關單位有必要積極檢討員警人事調動缺乏人性化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49.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雪峯就政府公告實施醫藥分業地區,未先主動清查轄區內之無醫師且無藥師執業之村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0.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特約醫療機構虛報健保醫療費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無鉛汽油添加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被發現具有致癌性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政府應協助紡織業突破經營困境,並建立離島傳統工業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3.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就「實施小三通後,金馬地區公務人員前往大陸地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4.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政府宜重振人民信心,並以具體行動及時化解危機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改善整體投資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針對飆車之青少年族群日益年輕化,引發諸多社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為中華電信員工服務滿二十五年得請領月退休俸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8.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有關「台灣新生報送報生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59. 行政院函送湯委員金全就「開放設置觀光賭場」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股市不振對銀行業之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礁溪鄉將有佛光山大學和淡江大學分校的設立,建請政府重新規劃該地區的都市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今年春安工作之「專案績效評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刑事局日前以DNA比對之方式,發現一名流竄於大台北地區之「公寓之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4.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九二一地震造成苗栗縣災區斷垣殘壁,原有建築使用土地,一旦被劃為禁限建區,重建遙遙無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加強稽查、處罰不法醫療院所,並對民眾宣導健保公有共享之觀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建立符合國內特性的教育體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客運管理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8.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防止臺灣資金流入大陸及協助傳統產業取得資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69.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嘉榮就兩岸「小三通」衍生之匯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1.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防範信用卡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俊雄就國立臺北大學發行校園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3. 行政院函送梁委員牧養就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4.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就米酒缺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失業與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6. 行政院函送就李委員顯榮就高科技產業外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7.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公有非公用土地放租、放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應檢討財經政策,致力改善投資環境,以振興國內景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79.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經建計畫必須妥慎規劃,循序漸進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0.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景氣對策信號滑落黃藍燈區間,政府應正視此警訊,研商解決辦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2.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當前經濟情勢必須審慎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3.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志明就「境外航運中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應由主管單位內政部對全國寺廟藥籤總普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警政署研擬在農曆春節前舉辦「全國犯罪防治會議」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聘請台灣高鐵公司董事長殷琪擔任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董事長,有圖利特定財團之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7.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近日爆發多名保警以「假離婚」為手段,以達成移調單位之目的,影響其他員警之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8.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日前媒體披露中共海軍在交通部配合下正加緊改裝大批商船備役,以彌補海軍登陸艦艇之不足,顯現台海局勢日益緊張一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8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空軍後勤管理執行與實務脫節,庫存航材採購不符實際需求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中共大力推動軍事現代化、大規模進行軍購的情況下,應立即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以確保國家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銓忠就「勞工保險條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生效前已停保滿二年或七十七年二月三日修正生效前已停保滿六年者,其停保前之年資應不予承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工時案」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勞工退休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高等教育人力供給及市場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加強監督私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日前「中華民國資訊月」參展廠商公然販賣色情光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8.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電視頻道充斥靈異、鬼怪、社會寫實等節目,影響兒童及青少年思想行為甚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69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健保IC卡之發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進丁就針對近來公路山區路段之重大傷亡車禍頻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1.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4.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5.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國內醫療人權長期遭到漠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清芳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7.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0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針對「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0.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就「小三通實施後,針對緊急就醫病患,放寬通航港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針對「台商人身財產安全及投資權益保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針對檢察機關法警室之安全警衛,應嚴格要求落實「身體檢查」之制度,以維護司法人員之人身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性侵害犯罪防制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財團法人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6.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外勞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7.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原住民預算編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8.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政府研究計畫之擬定與執行未做水平機關整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1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建議將癲癇症患者納入身心障礙保護法適用對象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0.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改革國內財經體質及釐清兩岸關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政府即將開放三通,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修改僱用大陸船員相關規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寵物鼠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3.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國內養豬產業輔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有效管理大陸船員,建議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建立大陸船員基本資料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5.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面臨對動物疫病可能入侵之衝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雪峯就設立「流浪狗收容中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7.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桃園縣各工業區水電供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水權分配及節約用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2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馬祖設立珠山新電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提供高科技產業可靠之電力供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1. 行政院函送張蔡委員美就經濟部第二辦公室補編九十年度裁撤預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九二一大地震災區重建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忠正就建物安全即時監測系統納入公共工程採購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取締飆車與非法藥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5.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網路色情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6.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行動電話釋放電磁波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青少年工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39.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金融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0.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圖書館資源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1.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進丁就防範信用卡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2.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教育當局應儘速研提因應措施,使中輟生能重返校園繼續就學以獲得應有的教育,引導這些『邊緣小孩』走向正途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3.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警政署研擬在農曆春節前舉辦「全國犯罪防治會議」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4. 行政院函送卓委員榮泰就陽明山國家公園園區內私有土地開發及發展被限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5.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就警政署忽略桃園縣轄內各警分局辦公廳舍不敷使用、員警所應有裝備基準配合數嚴重欠缺等狀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6.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保安警察第一、四、五總隊警力移撥作業,未詳與員警溝通,致有抗調情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7.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為發展觀光休閒產業,創造相關商機案,將觀光列為優先推動的國家級產業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8.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我國今年的婦女人權調查又不及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49.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成焜就「小三通」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0.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永金就建議提高綜合所得稅扣除額,以適度減輕薪資及弱勢族群所得者稅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解除股市之危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忠正就取消公司債證券交易稅及振興債券市場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3.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本(九十)年元月起上線實施之「延長股市交易時間」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股市體質不健全、政府過度干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近來股市成交量偏低,投資人變現無門,使金融市場系統風險壓力升高,要求政府致力改善投資環境、提振國內景氣,維繫金融市場正常運作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7.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現今墮胎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8.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銓忠就高速公路行車管理維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5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針對各縣市政府均希望交通罰鍰收入能以合理分配方式來增加地方財源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0.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慧瑛就建請「相關部會澈底調查北宜高速公路第二標石碇彭山段工程,並終止接續工程重新招標」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1.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稻米進口方式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2.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金珠就鼓勵地方政府吸引投資主動發展經濟,仍需建立完整的彈性機制,以因應全球競爭來臨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針對報載台灣澎湖監獄管理員涉嫌販賣毒品一案所衍生監所管理人員之人事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4.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就民進黨團以政府財政困難為由,決議推動暫緩軍公教調薪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修正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6.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針對高中多元入學方案有諸多苛刻不合理的規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我國教師訓練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政府相關單位應協助漢翔航太推動Tigr 200改良套件的外銷拓展,以有效提升我國航太工業的技術水準,建立穩健的國防自主體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69. 行政院函送宋委員煦光就空軍飛行員嚴重流失,應盡速研擬對策並增加每位飛行員五萬元飛行加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台海局勢日益緊張一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空軍後勤計畫管理執行與實務脫節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空軍新一代戰機飛行單位資深飛行官缺員嚴重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3.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針對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前教育長樓壁卿先生「晉升即退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就近年來中共一直致力推動軍隊現代化,更意圖以優勢武力打破台海軍事平衡,引誘我國參加軍備競賽,以拖垮目前我國經濟一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5.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慶華中共極可能在二○○五年前大規模佈署東風三一型導彈,企圖以核武力嚇阻美國政府協助台灣,政府實應重新考慮現今國防政策,立即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以確保國家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6. 行政院函送何委員智輝就苗栗縣醫療事業廢棄物之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建議加強管理駐外情報人員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違規嬰兒奶粉及仿冒沙拉油販售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79.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成焜就解決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防制青少年飆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青少年濫用藥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2.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有關故宮博物院購藏玉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3.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患癌之原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5.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加強防癌宣導及相關防治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6.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台北縣政府教育局接獲檢舉,有學校甄選教師時,加列依親條款,違反教師甄選應秉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7.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重新檢討現行的股票融資制度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嚴防國內汽機車贓車假檢驗漏洞偷渡出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89.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就核電廠核能級活性碳測試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炷烽就馬祖設立珠山新電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政府應建立完善之網路公司登記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2.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台灣兒童人權指標連續四年不及格,特別是兒童的基本人權竟然逐年下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建議儘速修訂「宗教團體法」等相關法令,以管理寺廟提供藥籤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建議妥善研議「宗教團體法」立法工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5.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揚昇就桃園縣復興鄉高義村巴陵橋部落,因位於蘇樂斷層、巴陵斷層及三光向斜坡附近,地質極不穩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6.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勵馨基金會日前所為的一項調查顯示,臺灣地區性侵害的受害者中,被害人年齡分布以十二至十七歲的女性最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警政署展開環保大掃黑,並於最近完成環保流氓態樣分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8.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進丁就前宜蘭縣蘇澳港邊派出所副主管疑因心臟病發,於值班台前猝死,暴露基層警員勤務制度失當,長期導致警察人員健康情形不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79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學生猝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配套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政府辦理學校重建工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2.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學生猝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呼籲退輔會等政府相關單位勿再濫砍濫伐檜木林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4.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政府開放大陸記者來臺駐點採訪管理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有關「擬訂漫畫分級制度,禁止出租、出售限制級漫畫給未滿十八歲青少年」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電視頻道充斥靈異、鬼怪、社會寫實等節目,影響兒童及青少年思想行為甚鉅」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7.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有關「要求業者落實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制訂嚴格管制辦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8.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針對僑務委員會所主管的『宏觀衛視』,應將其經營規劃及播出後成效,擬定詳細具體之說明,得使外界瞭解其預算運用是否適當」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0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僑務委員會應儘速研議僑民資料檔案,以落實僑務工作之推展」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0.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對整合海外學人拓展國民外交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對呂副總統使用台北賓館宴請律師團使外交部轉往民間飯店簽署八外外長聯合公報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對我國駐多米尼克使館遭暴徒入侵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3.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日前臺大醫院中山南路前所設置之導盲磚,長期遭到機車任意佔用,且毫無導盲功能,突顯出我國公共建築物之無障礙空間及設施仍有待改善之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4.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雪峯就替代役役男之人身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5.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配合加入世貿組織與兩岸三通政策之防疫、檢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6.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市售偽劣沙拉油之追查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外籍新娘在臺生活適應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河川保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19.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加強宣導性教育與口腔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政府施政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1.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新政府施政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4.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永金就我國風力發電運用推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有效利用水資源,以達水資源節流之目的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6. 行政院函送盧委員秀燕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撤銷兩款計程車計費表,致計程車司機蒙受損失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7.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進丁就降低工業區內廠商負擔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目前政府的支出持續倍增,面臨財政困境,但沒有針對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問題提出具體的政策與時程規劃、稅制改革及變賣國有土地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2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股市不振對企業之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0.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學童近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1.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性榮就校園事件增多,囑所採具體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醫院門診合理量之實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3.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永金就推動「電信國家型科技計畫」之人才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全球將全面禁用或嚴格限用,應儘速查明國內使用情形並全面禁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政府應繼續補助電動機車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兩岸軍力平衡及應持續進行國軍戰力改進工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俊雄針對日前法國知名影星尚雷諾來台訪問宣傳時,竟然動用台北市憲兵隊多達一連兵力以壯聲勢,於制度上似有疑義,於法律上亦有不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8.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國防部於九十年雙十國慶舉辦擴大閱兵;另在屏東舉行漢光十七號演習以火力展示科目為主等有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3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海軍陸戰隊舉行慓悍操演多組媒體攝影人員闖入演習場地安全堪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0.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空軍後勤計畫管理執行與實務脫節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1.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空軍編制與現有比例偏低,應儘速提出因應措施,研擬空軍飛行員培訓及服役制度,以招募及留住更多優秀空軍飛行員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2.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為提昇我國漁業整體之競爭力,因應國際化、自由化之趨勢,降氐未來我國加入WTO所面臨之衝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銓忠就國內出現首宗假提款機盜領事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政則就內政部以每年農曆五月七日(魯班公聖誕),為中華民國家具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客家語教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6.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改進中小學課程計與教學方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7.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鄉土語言教學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桃園縣兒童及少年收容中心發生七名收容少女打傷輔導社工集體脫逃事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4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桃園縣兒童及少年收容中心發生七名收容少女打傷輔導社工集體脫逃事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0.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市售偽劣沙拉油之追查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加強學童視力保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2.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國內藥品查驗登記之審查效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加強宣導民眾有關中風前兆及基本急救知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4.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衛生署所屬宜蘭醫院預算執行效率不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5.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醫療品質有待加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6.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醫療品質有待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7.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健康照護基金預算編列是否允當與預算執行績效是否不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8.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醫療品質與病人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59.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中華電信員工年齡未滿五十歲具有工作能力者,不得兼領每月退休金,迭有員工反映有失當初建議修正服務滿二十五年得自請退休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0.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中華電信員工年齡未滿五十歲具有工作能力者,不得兼領每月退休金,迭有員工反映有失當初建議修正服務滿二十五年得自請退休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銓忠就建請「行政院應加速中二高之工程進度,以符人民之期待」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2.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拓就市內電話調整案質疑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3.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市內電話調漲案質疑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鐵路局發行特殊路段之紀念車票,卻因限量發行,民眾排隊後無法購得致糾紛四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春節即將來臨,鐵路局對於旅客輸運應作好全盤規劃,對車票之販售應避免重覆劃位並對於黃牛票情形亦必須加強查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花蓮縣溫泉觀光之推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市內電話資費調整質疑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已停業的亞太航空公司在民代關切下同意給業者補正機會,要求政府嚴守行政中立、依法行政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6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為花蓮縣原住民豐年祭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民代涉及弊端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建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應依各地區體育人才特質作為規劃依據,以符合就地取材,選訓賽輔合一之初衷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2.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中輟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河川整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4.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政局穩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5.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常食用魚其中百分之四十七含有持久性有機氯農藥殘留污染,嚴重威脅國人健康,有關單位務必建立食品監測系統,並訂定檢驗標準,以維護國人生命健康安全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6.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有關「勞保黃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7. 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永清就海產魚殘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8. 行政院函送高委員揚昇就南投縣仁愛鄉受九二一大地震及碧利斯颱風災害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7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市售魚類含有機氯農藥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0.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禁藥搖頭丸氾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幼兒教育券發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2.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重鈞就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檢測十四種魚類含有機氯農藥,引起消費者疑慮,致漁民遭受極大損失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3.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所公布之研究調查報告,顯示我國部分魚類含有機氯農藥殘留,造成民眾「拒吃魚」並影響相關業者生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4.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針對近日來魚類含毒件引發魚價崩跌,認為相關單位於事件之初,未善盡說明責任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5. 行政院函送鍾委員紹和就「魚類殘留有機氯」相關衍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6.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台南地區沿海漁民,因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公布魚類農藥檢驗,使各地魚貨嚴重滯銷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所做的市售魚體含有有機氯農藥殘留案,對國內環境及安全的衝擊,必須予先防範,加強各類食品品質管理,維護國人食的安全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建議在宜蘭縣大同鄉成立玉蘭休閒農業區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89.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專營娛樂漁船」之經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0.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近來大陸漁民越區捕魚問題嚴重,影響我漁民生計,並且嚴重破壞漁場生態,為維護我漁民權益與生命財產安全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花蓮縣新興之賞鯨活動,請行政院以專案方式協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基因改造食品與有機食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3.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龍發堂傳出病患受到不當對待事件及政府未輔導使其合法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4.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九十年度衛生署所主管之「醫療藥品基金」中,基隆、桃園、新竹、苗栗、豐原、台中、南投、雲林、嘉義、新營、台南、恒春等十二家醫院預算之執行率不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5.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6. 行政院函送顏委員錦福就研擬驗光師證照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救護車的安全與時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建立外來食品管制機制,並對進口食品進行檢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899.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鈴蘭就醫院門診合理量之實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0. 行政院函送顏委員錦福就市售中藥材經檢測殘留農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1.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參與人體試驗者之權益保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2. 行政院函送委員蔡同榮等十二人就放寬自用小客車定期檢驗週期與次數之新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3.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台汽公司發放員工薪水和工作獎金之承諾並未實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炷烽就「金馬地區大陸配偶返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6.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針對「開放金馬地區小三通,對岸冷淡回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癌症病人不滿意醫院疾病告知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8.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檢討醫師發照制度,提升醫療水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0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正宗就調整第二類第一目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投保金額下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0.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要求行政院、財政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應師法美國RTC模式,成立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機構或基金,以有效解決當前金融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金融監督管理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2.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金珠就永續經營彰濱工業區設立經貿特區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砂石場無工廠登記證,無法向環保機關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及「貯留水許可證」,建議環保機關暫緩執行砂石場之稽查管制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4.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有關台北市興建大型體育館乙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5.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針對日前日本政壇高層異動,繼任首相森喜朗雖為友我人士,但政府仍必需妥為規劃,小心處理與日外交問題,並且以日本政權移轉經驗為鑑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6.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金珠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決議九十年暫緩實施軍公教調薪案,在現今經濟不景氣以及新政府營業面臨財政、金融危機時其所可能造成的積極揖注,確實有其正面的價值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7. 行政院函送潘委員維剛就歹徒利用銀行報廢提款機犯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8.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兒童失蹤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19.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徐海耀君與花旗銀行之房屋貸款糾紛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0. 行政院函送委員巴燕‧達魯就建議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取消平地原住民與山地原住民之劃分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政鴻就金融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北宜高速公路頭城蘇澳段建設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實施兩岸小三通後之國家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外籍新娘在臺生活適應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炳坤就政府不能針對澎湖離島地區之產業發展擬定適當之協助和激勵辦法,以致企圖到澎湖投資之廠商經常面臨土地和融資等困難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不宜以會養會,應停止所有體制外決策運作,使施政步上正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7.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金珠就改善國內總體經濟、營造適宜的投資環境,分階段實施縮短工時及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8.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戒嚴前由大陸來台人民遺留於大陸之房屋,可由其在台子孫繼承,儘速與對岸協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2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桃園縣兒童及少年中心,再傳收容少女在打傷輔導員後,集體逃脫的事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0.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生物科技人才之培育與運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中央對地方政府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撥付及對民間團體經費補(捐)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2.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中央應儘速核撥尚未撥付予花蓮縣政府之二成統籌分配稅款,並提高該縣九十年度統籌分配稅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重新研擬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比例,以利地方政府縣政推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4.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退除役軍人應享之權益,不應有二十年之門檻限制」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軍輕裝部隊車輛防護能力不足,影響操作官兵人身安全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決議續建第八艘成功級飛彈巡防艦(即田單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空軍準備對現役AT-3教練機進行延壽計畫,但將純粹執行訓練任務,原有的作戰能力予以取消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我國海軍空中反潛戰力與偵測能力嚴重不足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3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無鉛汽油添加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0.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針對國內鋼鐵材料輻射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1.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關於太平洋SO-GO百貨公司,被太平洋建設利用其在該公司的影響力,涉嫌掏空公司資金六十餘億元,有利益輸送之嫌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2.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針對政府實施「小三通」與戒急用忍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3.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性榮就專科畢業現任國小代課教師開設教育學分進行專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請政府建立特殊教育領域服務網,保障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兒童受教權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5.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政府應調整教育結構、加強高科技人才培育以解決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6.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教育部所屬國立鳳凰谷鳥園歷經九二一重創,守舊無創新之經營方式,導致參觀人數下降,為減輕財政負擔,實應積極研擬與其他單位合併之可行性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7.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教育實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國軍聘雇人員薪資未受到應有之保障,影響聘雇人員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49.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要求行政院立即研擬有效合理的軍公教薪資結構,以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前省交通處長鍾正行在八十二年代理處長期間,辦理台中市鐵路地下化工程計畫時,涉嫌圖利國光公司,使其得標獲不法利益近一億元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花蓮縣境內南北交通網路之規劃,關係未來花蓮觀光之拓展,行政院以發展花東成為亞太休閒中心為目標,全力改善花蓮南北交通網路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電視節目內容與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有關「整合台灣電影產銷機制,再輔以獎勵與輔導機制,以挽救我國電影業」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檢察官核准搜索權歸屬法院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5. 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清寶就「小三通」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7.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正宗就「法定工時縮短後,為免勞工權益受損,應加強勞動檢查,並以工時、延長工時、工資、延長工時工資等,作為本年度檢查工作重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法定工時縮短後,雇主提出因應之道,為免勞工權益受損,應加強稽查企業運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5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正宗就「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應調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應正視中高齡勞工失業問題的嚴重性及儘速開辦失業保險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四十四工時案經朝野立委及勞資團體折衝近月,仍無法順利通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2. 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添財就「中高齡者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原住民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4.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有關「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保一總隊支援花蓮縣警察局的一百五十六名員警,將於九十年一月歸建,將造成花蓮縣警力嚴重不足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有關近日台北縣警員張華陽及簡政龍自殺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7.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市區道路行車速度從現行的四十公里放寬為五十公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8. 行政院函送委員巴燕‧達魯就「地方制度法」修法中,應考量原住民族的特殊性,制定「原住民族地方自治(或行政區)」專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69.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苑瑜就創世基金會植物人遭附近住戶抗議,因而被迫遷離他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台灣雖然已公布實施「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保護殘障者的精神卻無法真正落實在生活上,相反的,處處可見對殘障人士權益的嚴重侵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政府單位應致力推動「社區警政」,著重「預防式」犯罪宣導,促進警民關係和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日前有員警於值勤時在值班台前發生猝死的意外,建請行政院擬定合理的執勤輪休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3.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建議儘速修訂「宗教團體法」等相關法令,以管理寺廟提供藥籤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台糖公司花蓮糖廠鄭鴻明等十四名員工調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5.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科學園區供電穩定性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新竹科學園區供電穩定性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南生就優先開放現有民營電廠增設發電容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8.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新竹科學園區供電穩定性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79.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經濟部商業司公告之「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商品標示基準」施行日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0.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性榮就建議行政院應未雨綢繆,思考其他的管道來強化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的功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1.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加速建立勞工退休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2.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政府擬將農保費率由現行的百分之二點五五大幅調高至百分之十至十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RU—四八六之使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4.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醫院門診合理量之實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5.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RU—四八六之使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6.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RU—四八六之使用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7.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門診病患之醫療品質有待加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8.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胃片」、維他命B1及鈣片等類藥品之健保給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89.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肅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澈查地方建設工程拆遷補償有無涉嫌圖利業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1.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前國大代表曹原彰因由金門直航廈門致觸犯國家安全法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2.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當前經濟情勢必須審慎因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3.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經濟不景氣及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目前國內經濟現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5.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九二一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6.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政府有意放寬國內山坡宗教建地禁止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宗男就南投各地所成立之「守望相助巡守隊」,服務鄉里,然而這些隊員皆屬義務服務性質,並未享有薪津及意外保險之補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8.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行政院在設計無障礙空間的同時,應廣為邀請殘障人士共同參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99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政府應儘速化解朝野歧見,促重開政黨協商大門,使國內政經情勢恢復和平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0.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台北市東區爆發一合法酒店暗藏「百家樂賭場」的傳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1.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九二一地震中受損之建築物,其中被鑑定為黃單(即所謂須注意)者,仍有許多無法解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2.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連續假日來,都會地區,集合住宅頻傳人為縱火事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3.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陽明山第一公墓雜草叢生、髒亂不堪,有損社會形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4.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針對網際網路發展快速,政府相關單位應對將會衍生的法律問題,儘速訂定因應對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中高齡勞工失業狀況創新高,要求政府貫徹二週八十四小時工時的規定,儘速開辦失業保險制度及推動勞工退休金個人帳戶制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受到經濟不景氣、失業率攀升等因素影響,國內金融機構資產品質持續惡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7.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軍空降部隊缺乏有效支援火力單位一事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8. 行政院函送曾委員永權就「國軍輕型中型戰術作戰輪車」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09.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銓忠就對金門砲指部外出洽公之士兵提供必要的行政資源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0.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軍中出現休假不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1.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軍地面部隊現役主力戰車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我國海軍反飛彈能力無法因應新一代反艦飛彈的威脅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國軍聯兵守備旅將後備動員為主,打擊部隊則留待決戰時運用的作法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政則就建請國防部對新竹空軍基地因機場噪音及機場飛航管制區四週禁限建土地稅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5.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近期軍方演習頻繁,政府應檢討軍事演習推動時程,儘可能適時調度官兵有生戰力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6.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高科技產業工業安全衛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奶粉、沙拉油、鈔票仿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8. 行政院函送蔡委員豪就建議儘速讓軍人加入全民健保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19. 行政院函送顏委員錦福就中正機場第二航站之規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0.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監所醫療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1. 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昱婷就營造良好經濟環境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2.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提振經濟改善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敏惠就信用卡犯罪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4.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健全地方財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臺灣資金流入大陸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7.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刮刮樂集團詐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8.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兩岸小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29.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興建地震博物館計畫應予暫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改善各部會聯繫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檢察官核准搜索權歸屬法院,其配套與例外條款訂定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澈查地方建設工程弊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3.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義交就針對教育部於日前提出籌設單科高中之構想,獨缺社會科學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礁溪溫泉地下水使用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5.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河川疏濬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6. 行政院函送周委員雅淑就電信之基礎建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7.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綠島鄉環島公路東九十線柴口橋、馬蹄橋及溫泉二號橋等三座橋梁修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蘇花公路沿線景點設置蘇花公路風景區管理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3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礁溪溫泉親水公園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玉里鎮公所計畫於秀姑巒溪南通堤防內側約百餘公頃新生浮覆地,興建大型親水公園,行政院應全力協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花東縱谷管理處之風景區規劃事宜,應考量國民旅遊風氣日益提昇,花一九五縣道沿線景緻優美,應評估規劃成觀光示範道路之可行性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2.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澈查校園工程弊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振興經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4.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解決勞資糾紛並提振國內經濟景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兒童人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我國大學校院至大陸地區開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7.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杜絕色情媒體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4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政府機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宜蘭縣礁溪鄉湯圍溪整治工程權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1.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政府應妥擬美濃水庫配套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2.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當前兩岸關係」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兩岸三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4. 行政院函送徐委員慶元就「兩岸三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5.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性榮就放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幼教系畢業生擬任偏遠地區國小教師資格疑義一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7.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輔導醫療院所建立電子病歷資料醫療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耀興就私立學校發展情形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5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太魯閣國家公園擬擴大舉辦國際馬拉松比賽,以提昇臺灣之國際形象並吸引觀光人潮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經濟部不公開第四季製造業、工商及個人服務業景氣動向調查資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1.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台塑麥寮電廠未經核准自行設置燃煤發電機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2.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經濟部每季調查一次的製造業、工商服務業動向調查結果,不對外發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3.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定國就政府應提出具體政策,提振經濟景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戒急用忍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5.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秀柱就台塑麥寮電廠未經核准自行設置燃煤發電機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6.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暫緩提高河川公地使用費,以免國內砂石價格飆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7.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政府應儘速協助砂石業者變更編定非都市土地之農地為礦業用地及輔導業者申辦工廠登記,促使非法之砂石廠(場)納入合法規範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檢討戒急用忍政策及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6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聯華電子赴新加坡投資設廠,政府應研擬高科技產業根留台灣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0.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針對「兩岸三通配套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1.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益世就政府應澈底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2. 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永金就政府之各項相關調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3.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振興經濟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4.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振興經濟及金融改革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5. 行政院函送翁委員金珠就建構臺灣經貿安全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6.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提振國內經濟解決勞工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7.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有效監督情報活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8.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魚類與人蔘殘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79.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炷烽就「小三通」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0.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魚類與人蔘殘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檢討戒急用忍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2.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調整臺灣整體資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3. 行政院函送章委員仁香就我國加入WTO之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4.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海產魚殘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5.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軍人加入全民健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提振國內經濟改善失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7.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軍人加入全民健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8. 行政院函送秦委員慧珠就桃園醫院焚化爐焚燒醫療廢棄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89. 行政院函送馮委員滬祥就寺廟藥籤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0.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臺南縣歸仁鄉大潭村東西向快速道路埋設自來水管工程及既成道路徵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1.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交通違規舉發作業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2. 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就性侵害加害人強制治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3.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大陸漁民偷渡走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4. 行政院函送曹委員啟鴻就軍中基層部隊未落實衛哨配置及械彈管理等安全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目前木柵動物園引進兩隻無尾熊與四隻國王企鵝,造成國人一片觀賞熱潮,背後的教育意涵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6. 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就針對台北區九十學年度高中申請入學辦法,其中台北市部分高中所列競賽成績有縣市差別之不公現象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7. 行政院函送洪委員性榮就實施金馬小三通後,應嚴格加強通航港口之檢查把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政府應公開對外宣布政府節約、全國共度難關之方案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099.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不法企業的犯罪情事,因未能從銀行帳戶查詢客戶的財產歸戶,以致未能有效掌握不法企業的犯罪動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0.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針對宜蘭縣礁溪鄉赤皮嶺發生嚴重走山,建請相關單位專案處理,防止走山情形繼續惡化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1.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食用魚含有機氯農藥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2.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龜山島開放觀光後,娛樂漁業漁船載客登島不符合現行法令,建議對於短程近距離的離島運輸,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可以讓娛樂漁業漁船載客登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3.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對宜蘭沿岸海域的珊瑚白化死亡現象,建請管制沿海地區的不當開發以保育珊瑚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4. 行政院函送蕭委員金蘭就食用魚含有機氯農藥污染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5. 行政院函送邱委員鏡淳就食用魚含有過量有機氯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魚類含有機氯農藥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7. 行政院函送伍委員澤元就環品會及新聞媒體擅自發布有機氯魚一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建榮就環品會公布十四種魚類含有有機氯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09. 行政院函送曾蔡委員美佐就補助畜牧場設置特約獸醫師負責畜牧場衛生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0. 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顯榮就台灣主要及次要河川受到污染以及農地而受到重金屬污染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1. 行政院函送方委員醫良就臺南縣將軍漁港冷凍冰廠等附屬設施尚未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2.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針對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將有十萬名農民被迫離農,行政院應先行研擬因應對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3.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政府應擬定加強宣導學生網路危機意識,建立學生自我保護的觀念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4.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重謨就針對政府如何落實知識經濟發展方案,以及相關規劃進度、未來預定時程、實施可能遭遇困難及因應之道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5.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高速公路兩側廣告物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挽救股市與企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7.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最近傳統產業關廠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8.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清芳就網路郵件之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19.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木添就科學園區供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0. 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秋興就網路咖啡屋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1.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今後如何加強運用既有資源,向國際推銷我國,拉近僑胞與政府之距離,增進僑胞對我之向心力,實為當務之急」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2. 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就「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公布魚類農藥殘留檢驗結果,造成消費者恐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3. 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憲修就建請交通部電信警察隊針對台灣地區網際網路「謠言」加以偵查來源,並明令禁止該類郵件任意散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對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總統府科技顧問小組與國科會功能重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太平溪整治及疏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6.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太平溪整治及疏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針對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8. 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宗男就偏遠地區人力物力極度缺乏,建請行政院將替代役觸角伸向偏遠地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29.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有關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分級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0. 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目前聽障兒童裝置人工電子耳補助經費有限,以致大多數聽障兒童未能受惠,影響家庭生計及兒童未來身心發展至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1.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國營事業工會代表擔任官股董事或理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2. 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暫緩執行拆遷河川治理線內私有土地砂石廠(場),及河川高灘地上無妨礙河防安全之砂石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3. 行政院函送朱委員星羽就唐榮鐵工廠公司不鋼廠營運良好,應予單獨核發經營績效獎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4.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政府應檢討健全股市的因應之道,不要再讓股市沈淪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5.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歐洲發生之狂牛病可能蔓延,我國應密切注意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6.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成立文化部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7. 行政院函送劉委員盛良就設立文化部事宜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8. 行政院函送唐委員碧娥就內政部決定自九十年度起停止補助各縣市「低收入戶以工代賑」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39. 行政院函送張委員福興就玉里鎮農會農特產品展售中心遭受碧利斯颱風襲受損請求協助修復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40. 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加強犯罪偵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41. 行政院函送范委員揚盛就開放大陸記者來臺採訪及實施小三通加強宣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1142. 行政院函送委員巴燕‧達魯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委員遴聘要點」設定高門檻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1.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墮胎藥RU四八六衛生署已經核准上市。這種藥雖然墮胎成功率高達九成五,但有百分之五至十的機率會引發嚴重併發症,因此必須從嚴管制。衛生署已將此種藥品列為第四級管制,僅限於婦產科專科醫師在公私立醫療院所內施行,病患須簽署同意書並在婦產科專科醫師或醫護人員面前服用,整個療程均須按規定進行。儘管如此,這種墮胎藥仍可能被用作事後避孕,並導致藥局非法出售與女性濫用。因此相關單位務必管制與宣導雙管齊下,徹底防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目前全國各國中國小在民國八十八年暑假已經全面使用寬頻網路連接網際網路,但是從這次的學力測驗練習本的公佈來看,教育部對於學術網路的功效及運用卻不甚瞭解,造成這次的網路塞車事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經濟部所屬之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其主管對於員工的年終考稽有所不公及有內定之嫌,此將嚴重影響到員工的工作態度,並造成整體國營事業不良的風氣,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台灣地區民眾近五十年來平均壽命增加約廿歲,整個社會已經慢慢高齡化。老年人的三大主要精神疾病:失智症、憂鬱症與譫妄,也逐漸成為老人安養與照顧上,不能忽視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根據美國資訊顧問公司的報告指出,會使用電腦網路科技者將會獲得更多教育學習機會與更好的工作。同時該報告也發現社經地位愈高者,運用網路的能力也愈強,擁有電腦網路設備的比率也愈高。也因此身處於社經地位較低家庭(如單親、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的孩子,很可能會成為現代電腦網路科技下的弱勢競爭者。而這樣的情況,最近就在國內社經地位較低家庭的國三學生身上上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財政部日前發布去年全年貿易統計,出口額約一、四八四億美元,進口額一、四○○億美元,雙創歷年新高,貿易成長率則是十二年來最高,因而成為去年我國經濟成長的主要驅動力量。然而,在亮麗的貿易統計數字背後,去年台灣外貿表現隱含若干問題,今年則面對國際情勢變遷及外貿環境變化的重重挑戰,殊值重視,並妥善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 本院林委員南生,針對勞委會擬將一般家庭申請外籍監護工標準巴氏量表由現行二十分放寬至四十分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台灣預定於民國九十年六月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表示,依照台灣的情況預估,台灣一年約可容納一百萬人次,可望為台灣帶來三十億美元的外匯收益,「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以日本、韓國開放大陸人士入境觀光為例,雖然事前都經過細密的規劃,及嚴密的條件限制與資格審查作業,但仍經常發生大陸觀光客失蹤或下落不明的事件,我國即將開放大陸人士入境觀光,不可不嚴防大陸觀光人士滯留不歸的問題,以及避免大陸人士拿觀光之名當幌子而實際上卻是行打工賺錢之實,甚至從事非法勾當的情事發生,台灣的治安管理工作可預期地將更為繁重,本席甚為關切,希望主管單位必須有縝密的規劃及預先因應的相關措施以防範可能發生滯留不歸等種種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國科會於一月四日公佈一項研究成果,對於嘉南地區活動斷層與震源特性,發現嘉南地區有七條斷層活動性相當高。有鑒於九二一大地震所帶來之嚴重創傷。希行政相關單位能對高頻率地震區做一完整之調查,並建立起完整之通報、教育系統,使民眾防患未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年關逼近,但毛豬及蔬菜價格卻齊下跌,如全省毛豬平均價格再度跌破百公斤四千元,包心白菜也跌至每公斤僅三塊多,雖農政單位預估,農曆年將為豬價、菜價帶來一線生機,但由於生產過剩,過年後預料豬價、菜價還會再下跌。希主管單位加強產銷體系控管,以避免時常發生農產供應過剩、價格大跌之情形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今年寒假,國內至少已有上百位大學生以自費或透過民間單位主辦的方式,赴大陸參訪知名大學,部分學生甚至集體請求校方安排類似活動,不少學生表示希望到大陸攻讀研究所,以為兩岸加入WTO、大三通後的需求搶攻就業市場。希行政相關單位正視我國學生的「大陸熱」,僅早規劃輔導措施及相關配套,讓我國有意赴大陸求學者,獲得充分之資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國家安全局新建靶場發生大火,造成多人死傷的意外,表示關切,北市勞檢處由現場勘查發現,該新建靶場工地並未設置緊急照明設備,也沒有逃生指示牌,嚴重影響工地安全,北市勞工局強調,軍區絕不能成為勞檢的「化外之區」,本席極為關心勞工同胞在軍事區內之工地安全,主管單位務必盡速徹查失職人員及追究責任歸屬,同時完成軍事管制區內之工地安檢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二稅合一制上路後,近來稅單漫天飛舞,平均每三個人當中就有一人收到補稅通知,對於今年補稅量較往年增加近二十萬件,目前國家財政確實遇到困難,稽徵機關積極捍衛賦稅收入的決心,自然不在話下,而主管機關依法享有程序上之行政裁量權,其前後不一的認定標準究竟是嚴加查核還是變相加稅,實已招惹社會大眾極多的爭議及怨怒,因此本席要求相關單位將補稅審核程序與認定標準透明化,且應延長補繳稅捐期限一個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又發生學者以研究報告方式,公佈我國牡蠣具高致癌率,又造成「毒魚」效應,因而消費者擔心自身健康有所影響,故近日台灣沿海從事養蚵業者面臨滯銷危機。希行政相關單位有效管理學術研究公開程序,並儘速擬出國內魚類檢測標準,避免民眾隨時處於恐懼之心理,甚而影響業者生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查獲大型刮刮樂詐騙集團一事,並起出詐騙集團所擁有的二百七十萬份客源名單,惟其來源實令人質疑。希有關單位特別調查客源名單出處,是否另涉及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今年一月起各政府機關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制,教育部也宣布全國各級學校自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也就是九十年二月一日起跟進實施,由於公營事業及私人企業步調不一,以致家長若是在私人企業工作,一旦學校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制之後,父母將無暇照顧子女,以致父母親紛紛引發「周末焦慮症」,本席近來接到許多民眾的抱怨,對於公私部門周休二日不同調的情況,令他們感到相當的不便及焦慮,因此本席促請教育部及各級學校盡速研擬相關的因應辦法,以解決周休二日之後學童的安置問題,有鑑於周休二日引發學童假日安置等諸多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目前我國政府採購等相關資訊,現由公共工程委員會統籌各部會採購資訊,並於網站上公開。惟民眾及廠商若欲查詢相關政府採購資訊,必須支付高額費用方能查詢,大大降低民眾及廠商之瀏覽網站意願。希望行政相關單位,檢討目前公共工程委員會中政府採購資訊系統使用費率,以期讓更多民眾、廠商加入採購行列,以提升我國政府各項建設之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 本院吳委員克清,針對日前台電公司寄發用戶的電費繳納單,因為條碼印製程序修改,並未事先通知各地便利商店,以致約五、六萬件均遭「退件」,引起民怨。本席希望經濟部日後加強對台電管理系統加以督考,以避免再度發生用戶『不便』狀況,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 本院吳委員克清,鑒於去年出版法廢止後,因為欠缺配套措施,造成色情書刊取締不易,鼓舞了色情刊物出版者投機心態,故本席呼籲立即建立圖書分級及分級書店制度,為孩童創造健康良善的成長環境,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0. 本院吳委員克清,針對目前政府缺乏明確的高等教育政策,放任目前大學院校任意設立,資源配置不當,教育理念不清;對於台灣未來進入新知識經濟的競爭時代,儼然已面臨到巨大之挑戰。為培育未來適宜高等教育人才,以增進台灣競爭力,相關單位盱衡情勢,明確擬定未來高等教育政策方向,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1. 本院韓委員國瑜,針對坊間及網路上流傳有關「Taiwanese」具有鄙視用法一說,建請教育部加以研究了解是否真有其事,如確有其事建議修正為「Taiwaner」,若只是無稽之談,亦應公開澄清以視正聽,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科學園區的供電系統供電品質不佳。竹科的供電系統一直都是很大的問題,根據台電的統計,今年一月以來,連同近日的停電事件,累計竹科停電及跳電次數已達四十次,除去台電本身的問題之外,政府對於制度面的問題應加強改善,以我國目前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高科技產業的比重將會日益的重要,所以科學園區的供電問題在日後也勢必越來越嚴重,就像個不定時炸彈。新政府如果對於這些問題應加以重視,降低這個不定時炸彈的危險性,減低對於我國經濟發展的不良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大專院校的實驗室安全暨廢棄物污染問題,台灣大學海洋所化學實驗室於日前凌晨傳出火警,造成學校及警方的恐慌,顯見校園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已亮起紅燈。此外,目前全台灣數百所大專院校的實驗室廢棄物,正面臨無處清運的危機,也成了校園安全的不定時炸彈。政府應加強對校園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措施與設備;加強學生實驗室安全教育;並訂定校園實驗室安全標準以作為補助相關經費時的考量依據。此外,儘速修法放寬對代清業者的限制,不再僅限於現行必須有專有處理設施的業者才能承接,讓低階的實驗室污染廢棄物得以進行處理;並輔導廠商處理實驗室廢棄物,以尋求短期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台灣因企業轉型、景氣低迷而造成失業率提升,失業率提升乃產業轉型、升級過程中難以避免的現象,政府在這個過程中應該做的是幫助人民尋找另一個具競爭力的產業,台灣各種自然、人文資源均極為豐富,值得善加利用,但根據統計,台灣政府在觀光服務上的支出,僅佔政府總支出的一‧八%,而觀光業的產值亦僅佔GDP比例的五‧七%,落後東亞鄰近各國,更遠低於世界標準值,實有愧於「福爾摩沙」的稱號。政府應提升在觀光業上的投資,充分利用台灣豐富觀光資源的優勢,創造台灣另一項具競爭力的產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我國駐外人員安全維護問題,我國駐多米尼克大使官邸日前發生強盜攻擊喋血事件,據了解,多年前我駐巴紐代表處及貝里斯大使館也曾遭到暴徒侵入,顯見台灣外交官與眷屬在若干落後邦交國的人身安全已亮起紅燈。外交部應積極謀求對策,提升駐外使館的安全維護工作,於落後地區的使館加派武官或安全人員;並加強駐外館員安全教育,並要求各邦交國提供警力加強對我國使館安全維護工作,以保障駐外人員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外籍勞工仲介費用過高,造成外勞被不合理的仲介費制度剝削,相當不合理,更引發外勞滯留不歸、非法打工等社會問題。政府應建立公開透明的外勞引進管道,謀求適當的解決方法;禁止外勞仲介業者間的不當競爭情形;此外,與外勞輸出國簽訂協議,訂定合理的仲介費,避免外勞在引進的過程中受到不肖仲介的剝削,保障外勞權益,以免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中科院定位問題,國防科技的研發一向被全世界所有的國家視為當務之急,不過在過去的十年間由於我國向國外購入大量的武器及裝備,使得國防科技的研發預算也被壓縮,相對的也降低了我國國防科技的研發能力,政府應該對中科院的定位必須重新的加以檢討,朝向改制為財團法人較為合適;改善科技研發人員的聘用制度以留住人才,提供良好的研究環境來加速中科院的轉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每年例行性「春安工作」於元月九號零時展開,行政院張俊雄院長亦於八日深夜前往台北縣警局主持春安工作勤前教育,動員全國共有五○○餘萬人次的警力、民力,投入為期三十一天的春安工作。政府維護春節期間治安工作,讓民眾得以過個好年之美意,值得稱許,但若干流於形式之作法與尚待檢討之績效評比方式,成為基層員警之負擔,亦需檢討,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資策會網際網路資訊情報中心」彙整世界各國產業電子化發展評比後發現,台灣產業電子化成熟度在評比上僅在世界排名第27名,在亞洲各主要國家中敬陪末座。此項評比調查對高唱「知識經濟」,產業全面引入高科技及電子化思維之政府,具有警訊之作用,顯示政府在輔導、促進我國產業順應電子化之潮流,仍舊有不足之處,亟待政府再加努力,領導產業在電子化進程上儘速趕上全球潮流,提升產業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實施「醫院合理門診量」新制以來,由於配套措施及對民眾之宣導不足,導致亂象叢生,且政府原欲藉實施「醫院合理門診量」制度,約束醫生看診數量,提升醫療品質,保障病患權益之美意,亦因此大打折扣。政府必須就此新制是否合理及達到預期成效再做政策評估工作,並設計周詳配套措施,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經建會主辦,以「改善投資經營環境」為主軸之「全國經濟會議」於民國九十年元月六日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一連召開二天一事。整體觀之,政府為因應國內財經情勢發展而召開之大型財經會議已有多次。本次會議又分基礎建設、技術人力供給及勞工問題、產業用地、中小企業、租稅環境、資金取得、環境保護、政府效率、海外投資與合作、鼓勵地方政府吸引投資等十項主題及其下三十七個子題分組研討,令人質疑政府空有龐大文官體系與專業幕僚系統不用,卻又花費眾多時間、金錢籌辦會議,實際執行卻無具體成效,且政府對諮詢產、官、學界應已建立多元管道,應檢討籌辦此類大型會議之必要性與實際成效,免遭「浪費公帑」及「大拜拜」之非議,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高中職及五專多元入學方案制度缺失,以及配套不足,造成學生入學權益及管道可能因為「經濟因素」而受阻,出現經濟力不平等導致受教育機會不平等之不公平現象一事。平等之受教育機會乃是社會階級流動之重要憑藉,亦是社會公平之表現,政府應思對多元入學方案之制度缺失謀求改進之道,保障經濟弱勢學生之平等受教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內政部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九號邀集宗教團體代表及相關部會開會後決議,宗教可以從事慈善事業之名義在山坡地申請開發建築,興建寺廟或其他宗教建築一事。宗教自由必須受到尊重無須贅言,但基於山坡地在生態環境及水土保持上之特殊性及重要性,山坡地開發管制應趨向嚴格才是,政府此項措施無疑反其道而行,未來可能成為山坡地水土保持之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我國目前高科技產業未來的展望,面臨產業轉型的關頭,政府應衡量自身能力,集中焦點於數項適合台灣發展的產業,如光電通訊、微機電及生醫科技,以實際的政策回應新世紀的挑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大陸特異功能人士張穎,在媒體上公開示範隔空抓藥本領,並公開宣稱療效、並兼義診一事。特異功能涉及靈異之說及民眾信仰,尚未獲科學證實,公權力無法置喙。但此事已然有違反我國相關醫事法令之嫌,並經大眾傳播媒體大肆報導,已有導致民眾誤信之虞,政府應根據相關法令規範,就違法部分加以取締處罰,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西藏流亡政府暴力打壓我國義診醫療團隊,使得團員在尼泊爾生命財產飽受威脅。此外,西藏流亡政府在台設立的「達賴文教基金會」更要求政府必須釋出蒙藏委員會對西藏所有業務及經費,交該基金會運用,且不得過問,以作為改善關係條件,實令人匪夷所思。對於該流亡政府的不友善行為,政府應修改外交政策,避免一味地視人權、人道外交視為拓展國際空間的唯一良方;對不合理的要求嚴加駁斥,並將之公諸國際社會;考量修正現有對西藏地區人員的補助,以讓資源能獲得更合理的分配與應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高中職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部分規定不合理,引發「全國教師會」指陳高中、職校長遴選有失公允一事。全教會指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十七所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委員會,在整個遴選過程中黑幕重重,為已先調動好之校長「背書同意」。此項爭議,出自教育部「高中職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部分規定不合理,導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過程可以經由協調產生有利現任者之結果,對其餘有資格且有心參與此項遴選者失之公允,亦失去遴選制之原意。教育部應檢討修正不合理之遴選規定,以落實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之制度,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教育部所公布之基本學力測驗,測驗方式受到質疑一事。由於基本學力測驗乃是未來多元入學方案招收學生之重要依據,測驗方式良窳對學生程度及學習結果之判斷,有重大影響,亦影響學校招收學生時是否真能招收到理想合適者,與未來學校教學方式,不可不慎,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災後重建進度緩慢,營建署承辦學校重建工程牛步化遭行政院長張俊雄院長嚴責,而有關產災區古蹟文化資產搶救修復工作雖未遭指責,但台中、彰化、南投三縣大部份古蹟多數是在震災一年後才辦理發包整建,部份古蹟還因土地取得及所有權等相關問題尚未獲解決,目前處於傾頹待修狀態,文物飽受日曬雨淋之摧殘。災區重建以關乎民生者優先固然重要,但文物古蹟為全民重要資產,不言可喻,亦不應遭受政府忽視,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大哥大發射台引發的電磁波是否影響到人體安全,目前尚未有定論。相關單位應該查清楚電磁波與健康關係,多加以宣導,以減少民眾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大學法修正草案達成重要共識,未來國立大學將定位為公法人性質。由教育部成立「聯合董事會」、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也將由立法院推薦的審查委員來推選。針對公立大學法朝公法人、設董事會等方向修法雖是時勢所趨,但也憂心政治力可能侵害校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小三通之後,尤其農曆年將至,因應大陸貨品來台,我方為因應大陸貨品進口的衝擊,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檢驗機制,來保障民眾飲食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經濟不景氣,最早企業出走,台商小孩跟著轉學大陸。如今留學到大陸e世代一頭熱,連大學也將出走,教育部實宜適當關切,並且評估大學與大陸學校密集合作可能的風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民國九十年元月九日學術單位發表台灣牡蠣致癌風險率偏高一事。此份學術論文報告指出,台灣馬祖、台西、王功、二仁溪口及香山等地牡蠣含重金屬及有機氯殺蟲劑(POPs)含量偏高,對攝食者存有高達超出美國五百倍之致癌風險。此項報告引發媒體大篇幅報導之後,造成民眾食用牡蠣之恐慌,以及牡蠣滯銷之情形。惟此份報告有若干引用數據失真或與實際情況不符之處,猶待釐清,學術單位發佈消息未加慎重思慮,雖出自於關心民眾健康,卻已先造成蚵農無端之損失,政府應及早澄清民眾之疑慮,以免蚵農繼續遭受嚴重損失,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國科會補助調查的「台灣地區攝食牡蠣在金屬及有機氯殺蟲劑方面的潛在健康風險評估」,台西地區致癌風險為本島最高。六位公衛學者完成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牡蠣重金屬含量偏高,已造成牡蠣價格大跌,對國內漁產又造成一次打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 本院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新年將至,刮刮樂騙財之風盛行,甚至有集團掌握客源年籍資料達二百七十萬筆,讓民眾身家資料外洩亮起紅燈,且破案率低,讓人防不勝防與不堪其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政府為減縮外勞人數,使用巴氏量表標準過嚴,藉以大幅篩檢外籍監護工申請案件一事。由於勞委會自八十九年九月實施之新制過苛,已嚴重影響到現聘有外籍監護工之病患及殘障者家庭生活,以及未來重新申請外籍監護工之權益,遭致反彈不斷,因此,政府必須慎思「巴氏量表」現行標準之適用性,並評估另闢其他評量管道之可能性,以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二仁溪污染問題,二仁溪長期以來的嚴重污染,已成為台南地區居民身心健康的頭號殺手,政府除了加強取締以控制並改善其污染情形外,應投注更多的資源來進行河川的污染防制工作;對於相關業者儘速輔導遷移,並強制裝設污染防治設備,對於不法業者加強取締;最後,政府亦應喚起全民的環保意識,鼓勵民眾主動參與河川防制工作,檢舉不法、並加強民眾平時的環保意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受到經濟不景氣影響倒會成風潮,倒會風熾,民眾心驚膽戰,但法務部卻規定「假性財產犯罪」不起訴,無疑讓被倒會者更加求助無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日前國安局大樓地下二樓靶場四死廿傷大火。國安局雖然職災賠償難免,但也仍需注重靶場安全之公共維護。以及近來常有登山客莫名其妙被軍槍擊中,台灣軍警靶場安全都亮起了紅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農曆春節將屆,加以天氣趨冷,米酒需求量大增,但公賣局為因應市場需求所多生產之米酒,卻未發生適時供應市場需求之作用,導致有購買米酒需求之民眾仍舊「一瓶難求」。由於米酒在我國是一重要民生必需品,「米酒荒」對國人飲食生活具有重大影響,政府需設法因應,同時,擴大配銷管道,避免囤積,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2.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宜蘭縣南澳鄉東岳村東澳北溪上方東大礦區土石流情況嚴重,加上去年碧利斯及象神颱風過境所挾帶的豐沛雨量,以及後來連續數日的豪雨侵襲,造成境內多處坍塌,土石並隨洪水逐流而下,導致下游農田流失及養殖漁池遭掩沒,並危及山下村落住戶安全,尤有甚者,更影響省道台九線的行車,阻礙東部交通路線的順暢。為防微杜漸,防止天然災害產生,本席建議政府相關部會應儘速派員勘查,以免損及民眾權益,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3.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農委會為照顧「九二一大地震」災區農民,不再批准其它縣市進口蒜種,僅核准和平鄉農會以災區名義,專案進口蒜種;然而宜蘭縣員山鄉有許多在和平鄉闢地種植的蒜農,因不了解農委會今年的規定,造成訂金繳交給員山鄉農會之後,卻面臨無蒜種可種的窘境,不像其他直接跟和平鄉農會訂購的員山鄉蒜農,今年一樣有進口的蒜可以種。以致於這些向員山鄉農會訂購的蒜農,生計發生困難,並且違背當初跟菜商簽訂的契約。為落實政府照顧農民的政策,使農民生活獲得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4.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行政機關眾多的勞工朋友,像是技工、工友、司機和清潔隊員等基層員工,在辛苦工作多年,經驗和技術都已到達一定水準,卻因職位太低,無法參加升等考試,以致於在工作一段時間,年功俸達二級後就只能原地踏步,領現有的薪俸一直到退休,和行政機關其它員工相較,實在有欠公允,本席建議,請政府相關單位調高技工、司機、工友之年功俸,比較委任五職等人員辦理,將之年功俸調為十級,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5.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大高雄地區的水質污染非常嚴重,造成居民飲用水的疑慮,為確保河川免於污染,應落實河川巡守工作將河川管理事權一元化,成立高屏溪流域管理機構,以水系為單位,統合改進現行河川管理,以保障高屏溪水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6.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台灣中央山脈大甲溪與瑞岩溪源頭之高山地,因濫墾濫伐與超限使用,使山坡地成一片黃泥,也讓人為台灣的土地開發及森林水土保持憂心忡忡。森林是水的故鄉,也是國家發展的根本,為台灣之永續生存與發展,許子孫一美好而光明的未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7.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維護台灣原始天然檜木林以及全球保育的使命,多年來推動成立「棲蘭檜木國家公園」不遺餘力,亦於民國八十八年於立法院提出經七十三名立委連署之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規劃辦理,然迄今尚未定案;日前陳總統前往棲蘭山視察,已釋放確保檜木林長存的指示,據此,行政院應儘速成立「棲蘭檜木國家公園」,同時依聯合國標準爭取棲蘭檜木林區劃設為世界遺產,以保存台灣珍貴的林木天然資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8. 本院湯委員金全,針對我國海軍敦睦艦即將首航中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在中共刻意打壓台灣國際生存空間之際,軍艦外交儼然可為我國目前外交困境另闢蹊徑;然為進一步鞏固與友邦的關係,在海軍官兵之外亦應安排我政府高層官員前往訪問,以協助擴展雙方外交實質關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9.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掃除黑金、肅清貪瀆行動正如火如荼地展開,而公務員又有保持品位的義務,任事更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冶遊賭博及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然則,各級機關公務員喝花酒、受廠商招待等事件仍頻傳,更有因此被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起訴者。為民主法治國之建立、國家建設完善及社會治安之維持。建議法務部政風司應加強查緝公務員有否喝花酒、出入不良場所之行為;各級機關並應定期舉辦演講、座談會、倡議並推行社團活動,以為事前之防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0.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台塑集團麥寮電廠共有五座燃煤機組電廠,更另有兩部燃煤機組運抵麥寮準備興建。然而,經濟部當初核准台塑集團設立者僅三座電廠,是另兩座電廠除未得經濟部許可外,更是在偷偷摸摸下未經環境影響評估、不提供水土保持計畫而興建。為海島台灣環境之保護、水土資源之保育、涵養及地球生態之維護。建議經濟部加強對違法電廠之查核,對取得興建許可之電廠加強查緝是否有違法加蓋之事實,以防患於未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1.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台大教務長李嗣岑邀請號稱有特異功能之大陸人士張穎來台從事學術研究,並在張穎被質疑行使騙術後,仍極力為張穎辯護,有失學術之中立客觀要求,建議李嗣岑立即去職,以正社會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2. 本院湯委員金全,有鑑於年節將近,許多商家紛紛趁民眾搶買年貨之際,以『偷斤減兩』方式,非法賺取暴利,為使民眾買的安心,保障民眾購買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3. 本院翁委員重鈞,針對台灣各地區發展差距甚大,幾十年來政府一再提出區域均衡發展口號,卻未發生實質效果,人口均集中於台北附近及高雄、台南附近都會區,成為交通、環保、教育等社會成本增加與資源浪費。再者,嘉義縣位於肥沃的嘉南平原之上,物產豐富。惟多年來經濟結構改變,身體力壯的青年紛紛外流,成為發展緩慢地區。承上,本席建議中央政府有關單位能研擬採用具有突破性的「鼓勵地方政府吸引投資」措施,以平衡區域發展之差距,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4. 本院黃委員爾璇,為科學技術之振興乃新世紀發展前景之所繫,而一國之研究水準正是科技昌明與否之關鍵,顯見構築良好的研究環境實為當前政府責無旁貸之要務。然而,揆諸政府部門所主導的研究環境卻呈現出多重弊端,諸如部會各自為政、研究計畫重複浪費、審核過程流於密室作業、外行評審內行,若干評審者之素質遭受質疑、缺乏追蹤研究結果之機制等,凡此種種,足徵再不改革研究發展政策之陋習,勢將嚴重阻滯我國科學技術之研究成效,其影響性絕不容小覷。綜言之,當前政策之流弊,乃在於未能善盡「品質管理」之功能,從而造成部份研究計畫無法符合知識性、經濟性和社會性之需求,乃至無端耗費研究資源,爰建請政府以跨部會角度建構評鑑研究者和研究成果之制度,務使珍貴之研究經費用其所當用,以早日建立世界級之研究環境,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5. 本院劉委員文雄,有鑑於象神颱風過後,基隆市七堵區及其他淹水地區損失慘重,居民及商家蒙國軍官兵不眠不休的協助災後重建,已逐漸走出災後陰霾,但如今商家及居民卻又將面對另一次災損報備從嚴審核的第二次傷害,據基隆市七堵區民眾反映,他們依規定申報災損,但國稅局地方主管機關卻僅核准申報數的三到七成,與基隆市其他地區的從寬審查標準大相逕庭,七堵區受災戶對主管機關一國數制的嚴苛態度深感難以認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6. 本院劉委員文雄,有鑑於主計處公布十一月份失業率為百分之三點二三,已創下十五年來同月最高紀錄,整體失業人數三十一萬九千人,評估受波及的人口數達七十三萬六千人,也是最高紀錄,統計資料指出三十歲至三十四歲的「青年失業」人數,較今年十一月增加近一萬人至四萬四千人,顯示失業潮已衝擊向年輕人,主計處指出失業者大部份是家計負擔者,因此一人失業全家都受到波及,主計處的統計報告實在是令人觸目驚心,我們更擔憂大量失業對景氣循環所帶來的負面效應,行政院不應坐視失業率一再向上攀升,應積極提出解套方案以急民之急、苦民之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7. 本院劉委員文雄,有鑑於某基金會公布市售漁類含有機氯及農藥殘留,這些漁種除近海、沿海、養殖外還包括遠洋進口漁類,消息見諸報端後引起全台漁價慘跌,漁民及各階層業者受此波及造成漁貨大量滯銷,依該基金會的樣本來觀察,連寒帶高緯度的鮭魚類都無法倖免殘留物,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幾乎都已是危地,雖然漁業署曾出面駁斥該基金會之檢驗值超出國際標準值甚鉅,但是我們認為漁業署對這些檢驗的方法應訂定一個參考規範,任何公布檢測數據的單位,應以最負責的態度去說明樣本的來源,也應說明樣本的處理程序、檢驗方法及樣品屬棲息環境的污染,還是處理過程所造成的污染,均應詳實公告以為負責,絕不可以偏概全,置漁民及業者於危地,對於消費者的疑慮,漁業署亦應負責就該基金會的相同樣本再做一次複驗,以安定民心,並維持市場秩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8. 本院劉委員文雄,有鑑於國內選舉過於頻繁,政府有限的資源及注意力過度耗費於各項選舉的準備,財政及經濟反而遭受排擠,扭曲了民生經濟之發展,因此今年底的縣、市長、立法委員及縣、市議員之屆期改選,應合併舉辦以免總體社會成本浪費過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69. 本院劉委員文雄,有鑑於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山區,有北二高基、汐段及東西向萬瑞快速道路穿越,其中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有系統交流道連接,萬瑞快速道路設有匝道聯絡大華二路,但是做為聯絡道路的大華一、二、三路,卻是一條狹窄的道路,而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的建設,在規劃時並未將其一併辦理拓寬,將來萬瑞快速道路通車後,大華路會變成一個可笑的瓶頸,因此瑪陵山區在兩條道路的大規模開發後,當地居民已承受了開發的負面效應,忍受了多年的痛苦,政府適當的配合拓寬,並施做瑪陵坑溪護岸工程,不但可以繁榮地方,也可充份的發揮聯絡道路的功能,行政院應積極規劃,並配合於萬瑞快速道路通車前一併完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0. 本院賴委員士葆,為近日來稅單滿天飛,平均每三人中即有一人收到補稅通知,雖依國稅局之說法,乃為兩稅合一新制之故,錯報率高,但依據連日來大批選民之陳情反映,遭查核、剔除之對象卻以受扶養親屬及自用住宅貸款利息部分為最大宗,似有伺機夾帶,擴大查稅之嫌;時值國家財政困難,稽徵機關捍衛賦稅收入之決心令人感佩,雖主管機關依法享有程序上之行政裁量權,但前後不一之認定標準,美其名為嚴加查核,實為變相溯及繼往之逾法行止,已將民眾合法之節稅空間,擠壓成為逃稅手段,相較於金融營業稅之三百億手筆的差別待遇,民眾已覺自己瘦弱可欺,此舉已嚴重破壞民眾對政府之信賴原則,實不容繼續蔓延,為求還民公道,稅捐機關實應主動撤銷所有不合理之補稅稅單,方符公平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71. 本院洪委員奇昌,為環保署依「交通工具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六條規定,要求國內各機車廠全年電動機車銷售量,須達當年機車總內銷量之百分之二,但因現階段電動機車技術效能仍無法符合消費者之基本需求,平均銷售情形不佳,致各車廠恐無法達成原定之銷售比率一事,建議主管機關應審酌現實情形,暫時停止銷售比率之規定,待關鍵技術突破及使用環境較為成熟後再恢復實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2.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一月六日、七日所舉辦的全國經濟會議,行政院在在野黨缺席的情況之下,仍結合產、官、學界分十組作討論。並期待能藉此次會議將目前台灣所遭遇的經濟及產業問題釐清,並提出具體結論供政府作為施政依據的努力予以肯定。然而本席也認為本次會議的準備過程過於倉促,業界參與不足,在野黨的意見也未充分展現。因此所達成的會議結論是否真能解決當前的經濟困境,並能擘劃出新世紀的經濟及產業政策?本席認為此次會議的結論中,在中小企業組、基礎建設組、環境保護組中所得結論,相對較無爭議,也具有充分共識,行政院對於這些共識,應限期全力推動。但其他各組所達成的結論中,依然有存在不同的意見,本席認為行政院應針對這些存在不同意見的結論,應再多方徵詢相關產官學界的意見,以求完備。如此也方能讓此次會議的結論符合大多數民眾的期待,並能夠具有真正的可行性,且能夠根本的解決當前的經濟及產業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3. 本院秦委員慧珠,日前(一月三日)接到陳情人王麗禎小姐陳情,王小姐表示,最近到郵局提款機領取六張新版千元鈔票,一不小心就將其中一張千元鈔票撕裂,王小姐以為領到了新版千元偽鈔,隨即返回原先取款的郵局理論,郵局承辦人員告知此鈔票為新版千元「真鈔」,並且願意換取此鈔票證明為真鈔無誤。王小姐質疑新版千元紙鈔的紙質應該超越傳統紙鈔,才有改版的必要,為何紙質如此的不耐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4. 本院秦委員慧珠,針對軍事學校專修班畢業服預備軍官役及大專畢業應召入伍志願轉服四年制預備軍官役依法退伍,且服現役十年以下六年以上之預備軍官,自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六日停止適用「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以來延宕至今尚無配套辦法,以致爭議不斷,且基於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故預備軍官亦應受到法定之保障。建請有關單位儘速研擬修改相關規定,並提出尚未修改相關規定前之過渡辦法,以茲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5. 本院張委員旭成,為財政部對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進行年度金融檢查發現,該行隱藏的逾期放款金額高達一百一十一億元,據悉該行內部高層有人謀不臧弊端,是政治力量不當介入銀行貸款作業的後果。這次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問題只是我國整體金融問題之冰山一角,為避免日後滋生更大弊端,釀成金融風暴,行政院應立即對我國金融機構種種人謀不臧問題加以整頓,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76. 本院李委員顯榮,為新政府上臺半年以來,以打擊犯罪為借口,大舉「司法藍波」之口號,無視法律保障人權之規定,大舉濫行搜索,不論是被告或證人,不管是媒體或國會議員,認為只要搜索證據就會出來,甚置至荷槍實彈,以大軍入侵之方式,造成被搜索人之強大壓力及人權的極大侵害,甚至給外界有重大犯罪之印象,影響當事人之名譽甚鉅。而現代法治國家,為維護人性尊嚴,對於人權保障之具體措施相當重視,尤其針對檢察官之強制處分權,包括羈押、搜索、扣押等措施,均相繼訂定監督機制,以防止檢察官濫用其強制處分權,作為偵查或打擊特定人物之手段。檢察官目前尚存有搜索與扣押之強制處分決定權,不受到其他任何機關之監督,而與世界保護人權之潮流不合。我國在積極掃除黑金之際,也應該重視基本人權之保障,尤其是貫徹被告無罪推定原則,充份保障偵查中的被告人權,則就檢察官之搜索及扣押之強制處分權,應建立合理的監督機制,採由法院核發搜索票,或採「偵察法官」介入強制處分程序制度。以落實憲法人權保障之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7. 本院李委員顯榮,針對新政府逐漸將對戒急用忍政策鬆綁,行政院將對個人電腦組裝業、半導體晶圓製造業、石化上游產業等三大產業,由禁止類改列為專案審查類。本席希望政院先做好評估規劃,是否對國內就業環境產生影響;在資金上的管理怎樣做好動態管理及避免造成國內資金產生排擠,因此政府應負責任的展開規劃,充分對國內勞工就業、資金流動、國家安全建立做好配套。於施行前提出報告,接受專業人士,包括政黨、學界及產業界,加強凝聚共識,並聽取建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8. 本院李委員顯榮,針對即將於元月中召開的「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當中將以「改善經濟環境」為主軸,下列十個包羅萬象的討論項目,本席認為這會是一個相當空泛的會議。因為在任何時間與政經情勢下,政府都可談改善經濟環境,因此並不是一個具有號召力、能引起各方關注的主題。並且本次會議出席人士將在二百五十人以上,短短二天恐將無法產生任何具體結論。因此本席建議,主辦單位可設計一份詳細問卷,列舉重大熱門政經問題,使出席人士可以較長時間從容作答,此種菁英人士意見調查通常都具有很高的參考性。另外本席希望政府首長,勿以輕率態度看待全國經濟會議,以避免招來「大拜拜」及「為開會而開會」之批評,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79. 本院李委員顯榮,為財政部於去年十一月四日行政院召開之全國知識經濟會議中,提出以建立XML標準訊息之方案,為建立網路跨行轉帳之環境政策之具體措施,而考量目前網路跨行轉帳之系統尚可分為金融資訊交換(FEDI:financial 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與網際網路系統(www:world wide web)兩個通路,固然金融業者間(intra bank ing)為了安全的因素可採行EDI之封閉型系統,惟就開放式之網際網路系統,則因應世界網際網路跨行轉帳之潮流,有必要建立網際網路跨行轉帳之環境。其具體措施則有建立網際網路安全性機制、確認交易相對人機制與合理分配法律之風險等。始能因應未來網際網路之交易潮流,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0. 本院施委員明德,針對空軍台東志航基地發生士兵上哨意外撞上正在跑道滑行的飛機,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充分顯示出現行部隊未落實勤務執行安全規定,導致意外事件頻傳,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1. 本院陳委員明文,針對近日媒體報導「牡蠣致癌」報告,指稱民間學術單位針對台灣沿海牡蠣所做的檢測報告中,發現台灣沿海重金屬及有機氯含量偏高,致癌風險大,因而引起消費者恐慌;此項消息雖經環保署及農委會漁業署出面質疑報告的真確性,並澄清市面上的牡蠣並無遭受污染情形。但民眾的疑慮未能立即解除,而各地魚市的牡蠣交易卻是乏人問津,造成牡蠣養殖業者的辛勞是血本無歸,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2. 本院郭委員素春,針對政府開發淡海新市鎮,自八十二年八月公告區段徵收至今已逾七年,但農民尚無法取得 土地所有權狀,只取得抵價地證明。依八三北府農五字第○六一○三三號函示:「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區段徵收範圍內,不可以抵地價證明加入農會會員」嚴重影響農民權益,且依內政部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地被徵收繼續加保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本要點之續保期間,自農地徵收公告期滿後第十六日起算至滿三年止」依該要點淡海新市鎮農地被徵收之農民,也將喪失農保資格,現因農民抱怨政府開發新市鎮時間過長,且承諾於八十八年發給土地所有權狀,但至今尚未實現,以至於農民權益受損,為消除民怨,請有關單位准予將農保及農會資格能延續至取得土地所有權狀起算滿三年為止,特提出緊急質詢。 83. 本院邱委員創良,針對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不顧居民健康,於比鄰台北監獄桃園分監及附近人口稠密的龍山、龍祥兩里僅二十公尺處設置焚化爐,且日夜不定時焚燒醫療廢棄物,產生戴奧辛臭味毒氣,嚴重影響周圍住家環境,及居民生命健康一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4. 本院蘇委員煥智,針對近來大宗物資玉米價格超漲異常,導致市場交易紊亂,下游業者人心惶惶,是否涉及人為操縱或聯合壟斷漲價行為:要求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及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深入調查,以阻止不法,保障弱勢業者。並對過去保價收購之玉米更應以合理價格釋出,平抑市場價格,以維持公平交易之市場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85.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日前舉行之專技人員考試,就民間之公證人乙科其錄取人數應考慮酌予提高,以因應公證法以及民法物權編修正後之巨量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6.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公務員高普考試錄取普考政風科增額錄取人員至今遲遲未予分發通知缺額實習事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7.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委託高雄醫學大學生化研究所,進行中草藥調控癌細肥相關研究,在中草藥萃取物治療癌症方面,最近獲致重大突破,並已獲得美國之發明專利,此實為長期飽受癌症摧殘之重症患者一大福音。惟此項研究發現尚須經過各項動物實驗,未來導入商業量產至正式使用仍署連結各大醫療院所通報系統,徵詢患者意見,並就癌症重症病患進行實驗,早日能將此藥上市,以嘉惠民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88.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近日三讀通過之「動物保護法」中,對坊間香肉店販賣狗肉之行為,除非狗肉係由香肉店自行宰殺外,否則無法進行取締,恐將造成法律漏洞,特此提出質詢。 89.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根據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提出的最新調查報告指出,八十至八十二年與八十五至八十六年間,我國武器外購金額佔武器採購總額逾八成;八十七年我武器採購金額佔全球各國第一位,顯見國軍二代武器系統建置,過度依賴外購,再加上技術移轉國內有限,長此以往,我國防戰能力勢必陷入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0.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公佈市售魚類含有機氯農藥殘留,造成消費者恐慌,使得魚價大跌、魚市交易清淡,嚴重影響漁民收益。特建請主管機關應主動查明、儘速公開澄清,並研擬辦法補助漁民損失,且為因應加入世貿組織及兩岸三通,應協調相關部會研議建立「水產品業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以建立民眾對水產品之信心保障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1.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農委會中部辦公室調查發現:八九/九○年期蒜頭之裡作種植面積大幅增加,為避免明年再度發生蒜頭超產現象,故鼓勵農民儘早採收青蒜因應,但卻又於日前同意高冷地區農民辦理種植青蒜用的大陸種蒜專案進口,決策實相矛盾;且雲林縣政府計劃將拋售收購貯藏之七千五百公噸蒜頭,已使蒜農尚存蒜頭發生嚴重滯銷,蒜價崩盤危機很難避免。自民國七十七年迄今,農委會每逢蒜價飆漲,即以辦理蒜頭專案進口來打壓國內蒜價,但面臨蒜頭生產過剩、蒜價崩跌時,卻一籌莫展,造成蒜價暴起暴落,嚴重損害蒜農權益。特建請農委會本於「取之於蒜頭、用之於蒜頭」之原則,將蒜頭進口權利金之盈餘全數提列,專款專用,預防明年可能發生之蒜頭生產過剩及蒜價崩跌問題,並立即研擬具體、可行、有效之穩定蒜價措施,以維護蒜農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92. 本院洪委員秀柱,針對日前傳出有學生在查資料的過程中,不小心看到台北市立美術館網站中,出現內含男女全裸、三點全露照片之藝術作品一事,雖名為藝術,但對欠缺判斷能力之青少年而言,與色情何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3. 本院洪委員讀,針對國內「無戶籍兒童」受制於現行法令,因為原生父母的個人考量,未提供出生證明而無法申請戶籍登記,致使孩童因為沒有戶籍,就學與就醫權利隨之遭受剝奪,不是錯失就學機會就是無法取得學籍,也不能受到全民健保體系的保障,猶如社會棄置兒,認為宜儘速修改相關規定以對應這種日趨嚴重的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4. 本院王委員雪峯,針對警政署雖已建立全面勤務中心一一○電話報案的制度,但是目前吃案的消息仍時有所聞,顯然警政署的宣導及推動的決心不夠。本席建議警政署自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起須確實全面採用勤務中心一一○電話報案,並且通令全國所有一一○報案的電話都能與各警局的勤務中心連線,以避免吃案及推案,同時也可以提升服務品質,減低人民投訴無門之苦。而且應藉由各傳播媒體向全國民眾宣導,並且確實督促各警察機關全面檢修現有一一○電話報案系統,確實做到「全程記錄」、「及時反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5.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電動機車政策補助陡降,加以推行成效不彰,有違環境保護初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6.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詐騙集團假冒郵局郵務人員,向存戶佯稱要換發新卡,騙取金融卡、密碼後,將存款全部盜領,使被害人蒙受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7.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目前景氣不佳,有民眾以賣精子貼補家用,且不限一次。若未有效遏止,恐造成日後近親結婚的危險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8.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財政部未能及時研究二維條碼程式設計上是否有所缺失,以為因應,造成補稅案件大增,且時程緊迫,徒增民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99.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刮刮樂」等詐騙集團,為害社會甚鉅,而警政機關對此類案件並無相關考績獎勵,無法有效嚇止犯罪,為免續有民眾受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0.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有線電視廣播法」修正通過後,新聞局長與臺北市新聞處長引發口水戰,恐影響政府發言人形象,損及政府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1. 本院林委員宗男,鑒於教育部近日於電腦網路公佈學力測驗題型供國中學生參考,然而對於家中無電腦設備的學生卻只能靠學校老師翻印。而對視障學生、腦性痲痺、肌肉萎縮等無法使用電腦的學生學習權益形成不公,建請教育部應對該類特殊考生預作考慮與安排,設計不同格式的練習及測驗的題本,以免剝奪弱勢學生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2. 本院伍委員澤元,針對政府發佈流浪狗上網供民眾預訂之消息,迄今已一個禮拜,但依其網址,卻仍未見收容量可達四○○隻狗兒之照片登錄,真不知法定七天即可安樂死之狗隻生死?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3. 本院伍委員澤元,針對最近景氣不佳,兒童保護個案激增,台北縣社會局全年處理七百七十件兒童保護案件,可見許多家庭都有多重問題待協助此時正式資源的介入更為迫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4. 本院伍委員澤元,針對教育部今天公布全國各級學校八十八學年度校園事件案數統計,以意外事件二千九百四十一件、死亡六百人的發生率與死亡率居冠。其中,校園安全維護事件比八十七學年度成長五成居冠,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也明顯增加,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5. 本院伍委員澤元,針對衛生署正式核准墮胎藥RU四八六合法上市,但黑市藥充斥、民眾私自服用狀況氾濫,造成兩女死亡,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6. 本院伍委員澤元,針對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與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建公佈一份針對國人日常食用市售魚類,所做的「持久性有機氯農藥污染殘留」調查,檢測出有百分之四十七的魚含有機氯農藥殘留,百分之十三的魚超出我國或其他國家標準。引發消費者關注,也使連日來魚貨消費量大幅下滑,而引發魚貨價格崩跌,影響漁民生計和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7. 本院馮委員定國,對於中國人權協會發布,台灣的兒童人權不及格,一個跨越二○○一年,自稱重視人權,也正積極實施兒童福利政策的國家,實為極大諷刺,令人憂心的是,就拿近一個月統計被父母暴力凌虐致死幼兒約七、八位,而失和、失業父母攜兒女自殺,相繼亦有五起,對一個無自衛能力的幼兒,大人竟這樣慘無人道,實應處以重刑以敬傚优,近日報載義光育幼院院童有十七人失蹤已二十多年,政府單位未善盡監管兒童收容機構責任,兒童受虐、失縱,育幼院管理是否有缺失,是為今政府為兒童謀福利當務之急,因此建請內政部及相關單位應儘快研擬規劃因應法規並建立完整兒童保護體系,讓兒童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8. 本院馮委員定國,對於近日國安局特勤指揮中心地下靶場工地大火事宜,至表關切,而國安局對於現場處置及救援機制因礙於「軍事考量」,讓消防人員無法儘快搶救,以致造成四死十九傷慘案,有鑒於屬於政府特種建築物之軍事建築物已變成公共安全之死角,故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研擬相關規範暨辦法,屬於政府機密機關如遇天災、火災、重大意外事件時,應以人員的生命安全為優先考量,公共安全與國家安全為同等重要,但人命更重要,不能以機密或軍事重地拒絕配合延誤救人時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09. 本院馮委員定國,為監察院調查總統府聘用蕭美琴擔任顧問沒有違法,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不同意見,人事局副局長李若一表示,雙重國籍人士往往令人對其忠誠的對象,產生疑慮,限制雙重國籍人士擔任公職,主要的顧慮就在此。對於公務人員有雙重國籍部分,本席認為應嚴予規範,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0. 本院馮委員定國,為去年南北韓平壤高峰會之後,北韓,這個號稱「世界最後凍原」的國家已逐漸解凍,對於北韓市場的開放,我經貿單位應在新的年度擬定北進拓銷計劃,以促進兩國經貿發展,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1. 本院方委員醫良,針對台北醫學大學、清華與台灣大學六位教授最近聯合在英國「環境污染」期刊發表「台灣地區攝食牡蠣在金屬及有機氯殺蟲劑方面的潛在健康風險評估」中指出,台灣沿海牡蠣中的重金屬與有機氯殺蟲劑含量,攝食台灣牡蠣的最高致癌風險,平均比美國高出二百到五百倍以上,消息傳出,引起消費者一陣恐慌,同時將可能造成養蚵業者嚴重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2. 本院方委員醫良,針對橫跨曾文溪聯絡安定至西港鄉之間的西港大橋拓寬工程,工時歷經二年半至今仍未完工,而該大橋是溝通台南縣、市的重要道路,由於年關將至,交通流量必然暴增許多,鄉民們希望大橋能儘速完工,疏解目前擁塞的交通狀況並促進縣市之間日益頻繁的交流活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3. 本院方委員醫良,針對對政府去年對於台灣全省各水源保護區之養豬戶,要求業者依法辦理水源保護區養豬場拆除補償作業,並規定各養豬戶於九十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拆除者,才能核發自動拆除獎勵金。但目前由於政府正進行水源保護區範圍的重新檢討,許多原本為保護區的土地,在檢討之後已改編為其他用地,造成這些土地的地主在拆除自有的養豬場之後卻無法領取政府同意給予的離牧補償金,造成地主的嚴重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4.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搜索強制處分權之歸屬和加強偵察技巧事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5.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中美洲友邦薩爾瓦多發生芮士規模七點六的地震,導致當地災情慘重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6.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經濟力水利處南區水資源局意圖在高雄縣內門鄉越域引水,並未知會當地民眾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17.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高雄縣部分學生,因家庭經濟狀況不佳,勢必輟學、休學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18.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台灣鐵路管理局於春節假期,加開車次,提供開夜車票價七折附贈點心等新服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19.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高雄縣鳥松鄉公所黑箱作業處理殯儀館、火葬場和納骨塔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0. 本院陳委員清寶,針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以行政命令來解釋因實施兩週八十四工時制每週所減少的六小時改為無給休假,將縮減工時的成本轉由弱勢的勞工來承擔,如此一來將嚴重侵害勞工權益且無異變相對全國勞工減薪,明顯違反「有關人民權利、義務的事項應以法律定之」的原則,本席強烈要求勞委會應依法行政,除不得以行政命令來規範有關人民權利義務的項目外,更應積極本於勞動基準法照顧勞工的精神保障勞工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21. 本院陳委員清寶,針對小三通在急就章的情況下開始實施,表示關切,根據種種資料顯示,新政府對所推動的小三通設有諸多限制,不僅小三通實施的範圍小的離譜,甚至於連這麼小範圍的「小」三通在實行上也面臨諸多困難。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應正視面對及規劃更完整的相關配套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22. 本院葉委員宜津,針對日前行政院一番政策上將介入主導金融機構合併案的談話,立意良善,但金融機構合併法所揭櫫「擴大經濟規模、經濟範疇與提升經營效率」的金融機構合併目標,理應由金融機構經營者依據市場法則判斷,相關單位不宜過度介入;而金融機構合併法另一任務:「維護適當競爭環境」,才是行政部門必須著力的地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3. 本院葉委員宜津,針對金融機構合併法完成立法程序以來,行政部門鼓吹金融機構合併不遺餘力。強調台灣金融機構過多,為了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必須厲行合併外,對抗金融危機的唯一藥方,更是依賴金融機構合併,而針對金融機構過多,以及經營效率普遍不高的角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4. 本院丁委員守中,針對國軍新竹財物組今(十五)日凌晨遭三名歹徒搶走新台幣一百多萬元,且留守之財物組七、八名官士兵遭綑綁,國軍的營區竟然遭致歹徒長驅直入,嚴重顯示軍方人員專業訓練及戰力不足,警衛勤務有嚴重缺失,竟至遭受一般宵小綑綁搶走財物,以有武器防守且戒備森嚴,咸認為安全無虞之軍事單位都如此,則一般市井小民身家性命將更無保障,也顯示當前治安之惡化,本席要求軍方經此事件後對於營區安全、哨所管理、尤其彈藥庫之械彈管制、財物管理等均應嚴加檢討與加強,以因應國防戰備需求及日益惡化的社會治安,爰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25.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日前四十多名全國教師會人員以行動劇的方式,指陳高中、職校長遴選作業引發了弊端,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也違法失職,已嚴重扭曲校長遴選制度的良法美意,亦阻撓教改的推動。爰此,本席要求教育部應逐步修正校長遴選制在運作上的瑕疵,以落實校園民主精神,不要讓遴選新制成為變相的傳統調任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6.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檢調偵辦空中大學「空大學訊」採購過程疑涉及圖利廠商之弊案,已在無形中已造成老師、行政人員無心辦學,並衝擊校園平靜生態。爰此,本席要求檢調單位查辦此案時,應避免落入空大內部派系鬥爭中並反為其所利用;此外,教育部也應儘速研議空大今後的發展、轉型、校長遴選等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7.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中華民國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公布二千年跨世紀十大兒童新聞,在兒童新聞中,就各有四件涉及兒童死亡及性侵害案件,最大的兒福新聞則是兒童人權指標連續四年不及格,本席向來致力於老人及兒童社會褔利的爭取,乍聞此新聞無異是給台灣的人權發展一大打擊,顯見政府單位在兒童人權工作的推動上,仍有不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8.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最近我國友邦薩爾瓦多發生芮氏規模七點六級大地震,造成多人傷亡之災情傳出,惟目前有多人下落不明。我國目前許多政府已派遣救難隊前往支援,惟這次救援活動正曝露出我國國際救難體系之缺失。希望行政相關單位能統籌各縣市政府之國際救援事務,避免多頭馬車之狀況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29.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我國港務主管機關,疏於監督國際港口之船舶檢疫措施,以至於造成外來病毒致人於死之案例;另外針對衛生主管機關,一再變更花蓮吳姓夫婦死因之說法,並於除夕前夕方才舉行緊急記者會,宣佈吳姓夫婦死因為漢他病毒,實令人質疑衛生主管機關之用意及作法。希行政相關單位儘速加強檢疫措施,並加強監督港口船舶管理,以維護本土環境衛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0.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我國證券交易市場之上市公司資訊透明化相關議題。希望主管機關檢討失職之處,並予以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1. 本院洪委員奇昌,針對日前勞委會實施兩週八十四工時之後,每週多出的六小時,未有所明確的定義,亦即未明確解釋究竟這六小時為「有給休假」、「無給休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2.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九二一震災重建區學校重建進度緩慢,使重建區學生仍無法在良好的環境下學習,恐影響其身心健全發展,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3.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衛生署宣布於九十年一月開始實施醫院「合理門診量」制度,由於事前宣導未盡周詳,導致許多民眾誤解,反而出現民眾漏夜排隊掛號看診情況,致使民怨四起,而實際上各大型醫院亦無法完全配合實施,足見實施時機、運作方式尚待政府相關單位與各醫療單位積極協商、重新檢討,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4.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警方在高雄縣查獲六個販賣色情光碟網站,共查扣三千餘片色情光碟,由其偵辦過程中發現其網站負責人以賺取高額零用錢為由,利誘青年學子涉入不法,顯示校園教育宣導未臻完善,致使犯罪歪風入侵校園,危害校園善良風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5.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警政署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去年全台共有一百二十三名官警涉嫌違法,三百五十八名官警涉嫌違紀,為恐警方執法的公信力遭質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6.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台北縣新店傳出民眾家裡的強化安全玻璃,在沒有外力碰撞或觸碰的情況下,無故爆炸碎裂,由於強化玻璃目前已廣泛應用至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中,為恐強化玻璃品質檢驗過於粗陋而成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危及一般大眾生命安全,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7.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屏東地區一位四歲男童因汽車前座安全氣囊突然膨脹,導致男童四肢癱瘓,認為肇因於交通部正確之駕駛觀念宣導不力,致使民眾認知有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8. 本院陳委員朝容,針對日前學者於英國「環境污染」期刊公布台灣牡蠣致癌風險高之研究報告,致使國內消費者不敢購買國產牡蠣,市場牡蠣銷售量大幅下滑,影響蚵農生計至鉅,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39. 本院李委員正宗,有鑒於今年多數勞工朋友的年終獎金都大幅縮水,且發放的相關事宜亦多由雇主片面決定,致使因年終獎金而引發的爭議有顯著增加。建請政府應加強輔導事業單位勞資雙方,經由協議來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各項事宜,期能減少勞資爭議,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0. 本院蘇委員煥智,針對教育部選派涉及抄襲他人著作之彭作奎任國立中興大學校長一事,已成為國際笑話,嚴重破壞我國在國際學術上之形象與公信力。教育部之選派過程有嚴重疏失,應為此負起政治責任,並儘速撤換彭作奎校長職務,以端正學術風氣,彌補我國學術形象所受之傷害,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41. 本院蘇委員煥智,針對行政院交通部高速鐵路台南--嘉義地區(太保站)聯外道路建設部分,應自台南縣新營市台一線與高鐵交會處闢建橋下道路直通高鐵嘉義太保站,以提升高鐵利用率、便利台南地區民眾、發揮國家資源最大效益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2. 本院蘇委員煥智,針對玉米保證價格收購作業,於象神颱風過後,雖對申請農業損害災農予以每分地八百元之補助,而保價收購量卻由每分地五百公斤遽降為四百公斤。此舉對災農無異雪上加霜,更令前項補助形同虛設。要求回復原保價收購量每分地五百公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3. 本院廖委員風德,針對公立托兒所保育員待遇,其任用、敘薪、管理、考成、晉級完全比照公務員,然而其公務員年資計算是從民國八十四年納編後開始,也就是說八十四年以前在公立托兒所服務的年資不併入退休年資計算,這種情況,相較於其它行政機關同時期的臨時雇員,大部分的人早就將這段期間的服務年資併入退休計算,舉例而言,像是中華電信雇工、機關學校工友、以及服義務役的役期都納入退休年資計算,唯獨這些受過專業訓練,任用、敘薪及管理都比照公務員的公立托兒所保育員,不能比照前述人員辦理,這樣的行政命令,有欠公允,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4. 本院朱委員鳳芝,有鑒於桃園縣民眾反映,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前省立桃園醫院)於毗鄰台北監獄桃園分監及附近人口稠密的龍山、龍祥兩里僅二十公尺處,私設焚化爐,甚至傳出有日夜不定時焚燒醫療廢棄物(包括塑膠針筒)產生戴奧辛臭味毒氣情事發生,嚴重影響周圍住家生活環境與居民生命健康。衛生署應立即進行調查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45. 本院黃委員爾璇,為先進國家政府基於提升行政效能,已先後採行「政策評估」制度,美、英等國並已通過實驗階段,正式將之納為行政制度之一環,而日本為配合中央省廳大改革之行動,亦提出「政策評價(以下譯「政策評估」)法案」,計畫引進歐美行之有成的政策評估制度,日本規劃之制度,除了事前評估和政策實施中之評估以外,尚有視需要採行之事後評估。依據該法案,事前評估若發現政策或事業之實施必要性較低時,各行政機關則應修正原來規劃之政策方案,以免繼續投入無謂之人力與經費;該法案亦規定各行政機關應確實依據政策評估之結果修正其政策方案或事業,並應起用民間人士參與政策評估之執行,以確保評估之客觀性。相對於日本近年來大刀闊斧的變革,我國行政改革的速度卻處於遲滯狀態,尤其政府之行政作為向來忽略從政策施行效果和社經情勢變化等觀點修正其政策內容,致使行政作為出現因循苟且、效能低落、延緩遲滯、脫離經濟性和社會性需求等弊端,亟需進行大幅度之改革,爰建請政府參酌歐、美、日等國推動行政改革之作法,深入比較各國政策評估制度之差異,並從中汲取適合我國推動行政革新之作法,以早日建構一套符合我國需要之政策評估制度,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6. 本院黃委員爾璇,鑒於行政課題益趨複雜化,現代政府不僅須因應各種內外環境之變遷,亦須在有限資源中徹底發揮政策規劃、給付行政或服務行政等多重職能,為全體國民創造最大福祉,從而在傳統行政的專門性、中立性、效率性、繼續性和安定性等機能之外,尚須加入創造性、前瞻性、機動性、戰略性與透明性,始能有效因應瞬息萬變之行政課題。基於順應時代需求,日本政府正積極推動行政改革,繼中央省廳之重整後,更以變革公務員之意識和行動原理為目標,決定廢止現行國家公務員法和地方公務員法,並制定新公務員法,以徹底改革其公務員制度。日本政府有意藉此重大改革,改變過去公務員制度的封閉系統,建立一個政府與民間、政府部門內部的人才交流管道,使現代行政人才在專業知識之外,兼具高度創造力和理解多元化價值之能力,以塑造出具有迅速應變能力之「新公務員」。綜言之,從全球化時代政府所扮演之職能看來,日本大刀闊斧改革行政組織和公務員制度實為大勢所趨,反觀我國卻遲未針對陳腐老舊之行政組織和公務員制度進行改革,令人憂心再不針對組織和人事進行大幅改造,勢將嚴重弱化國家的整體競爭力,政府焉能不知所警覺。爰建議政府應就日本即將採行之新公務員制度進行深入研究,從法制面與實務面擷取符合我國需要的新制度,儘速進行公務員制度之改革,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7.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經濟部擬對第四波民營電廠開放標準放寬,已造成外界懷疑經濟部是針對台塑麥寮廠量身定作,為避免政府形象受損,本席建議經濟部應審慎考慮此一政策,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8.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民眾對基因食品普遍懷有疑慮一事,衛生署及相關單位應儘速研擬基因食品標示辦法,以安民心,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49.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中興紙業民營化時程延宕,及其銀行融資是否有當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0.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經建會擬提出八千億元的「擴大公共工程方案」,本席鑑於以往政府公共工程的執行率不高,因此建議經建會討論此案時應再三審慎評估可行性,以免又淪為新政府另一個可看不可吃的大餅,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1.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國軍廢彈委外處理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2.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國軍招待所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3.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健保局「藥價黑洞」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4.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國安局牽涉國家機密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5.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關於台中縣大里市「爽文一村」臨時組合屋遭拆遷之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6.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新經濟」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7.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台南科學園區、路竹科學園區未來供水不足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8.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蔣經國基金會」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59. 本院委員郭榮振、陳振雄,針對國軍精實案之相關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0. 本院馮委員定國,至為關切,近日報載私立學校弊端重重,故而影響師生權益及教學品質,教學本為百年樹人傳授解惑發揮崇高理想之事業,而「捐資興學」更譽為美談,曾幾何時部分私校已淪為學店,倣效惡質企業經營手法,因利益扭曲而變質,例如近日雲林縣私立大成商工積欠教師薪資北上陳情,或抗議政府在資源分配上「重公輕私」走上街頭,此教育現象令人憂心,為免私立學校發展良莠不齊,教育文化向下沉淪,整頓私校刻不容緩,為此建請教育單位為確保學生教授品質,更應通盤檢討並研擬辦法,健全私校發展,應成立專責監督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1. 本院馮委員定國,為北韓領袖金正日繼去年五月份南北韓高峰會前夕訪問北京後,元月十五日再度傳出前往大陸訪問,而此行目的據說與北韓將學習中共經濟改革有關,同時金正日將與中共高層商討美國新政府就任後的因應之道。北韓經濟改革開放的方向,值得我方密切注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2. 本院馮委員定國,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十五日下午公布釋字第五二○號解釋文,指出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案已涉及國家重要政策之變更,而未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程序,自有瑕疵,顯示行政院有違法之嫌,行政院長應負起政治、法律責任,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3. 本院馮委員定國,為國內金融機構壞帳持續攀升,金融壞帳實際數字遠超過政府所公佈的數字,學者認為整體壞帳比率已達百分之十,政府唯有推動金融自由化及改革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4. 本院張委員清芳,針對慢性病防治局因應精省第二階段之調整,規劃將醫療業務及公共衛生業務分開,醫療業務歸由即將成立之醫院營運負責,公共衛生業務由疾病管制局負責;惟慢性病防治局原為結核病防治機構改組成立,現為全國最重要結核病防治單位,其結核病防治需結合公共衛生與醫療雙重任務才能達到防治之效果,且數十年來慢防局關於結核病的防治其成效可觀,今若將其組織拆散,將對於國內結核病防治造成莫大衝擊,且影響該批專業醫療人員工作士氣。故衛生署對於慢防局之組織調整應以尊重專業、強調結核病防治功能為主,莫因疾病管制局內有防疫處而將其全權劃歸於內,如此將造成結核病防治行政工作上的諸多不便,且實際的防疫效果亦將大打折扣,其複雜漫長的醫療過程一般醫療機構亦無法勝任,故其調整方向應是建立一署屬結核病防治機構,統合全國結核病防治資源,使其形成完整的全國防癆網,減少結核病防治之死角,不應依少數個人的意見主導,影響全國結核病防治工作,特此提出質詢。 165. 本院陳委員傑儒,針對海岸山脈沿線河川興建之攔水壩,未依法建造魚道(梯),以致阻礙溯溪性魚苗洄游之路徑,嚴重破壞河川洄游魚類之棲息生態,長此以往,終將斷絕東部河川迴游生態之生機,而尾隨西部河川後塵步入死寂。為挽救孕育台灣生命之母—河川,特向行政院質詢。 166. 本院陳委員傑儒,針對電視新聞中,犯罪新聞報導之順位與比重,持續攀升,甚常躍為頭條新聞,取代政治或國際新聞而成為新聞焦點之慣常現象,甚感憂心;而檢警機關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公開向媒體透露具體案情等不當行為,以及媒體記者採訪報導犯罪新聞之方式,不僅有新聞審判之虞,且觀其直接拍攝或「訊問式採訪」嫌疑人之報導手法,顯屬逕自判定嫌疑人為真正犯罪者之不當行為,嚴重侵犯嫌疑人之人權,並對社會大眾有不良之示範與影響,特向行政院質詢。 167. 本院游委員淮銀,有鑒於當前國內研發環境仍無法達到國際水平,造成產業研發意願不高;在既無產業研發的優勢與逐漸喪失廉價勞動的優勢下,產業紛紛出走。在國家向上提昇的關鍵時刻裡,台灣的民間研究獎勵辦法無法在此扮演更積極關鍵的角色。台灣產業的未來何去何從可以說是無法樂觀預期。加上政府的政策保守,為國家的經濟、產業之發展帶來了不利的影響,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8.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春安工作開始後,員警在值勤上過於求表現爭取績效,動輒攔車,填寫後強行開單,且常有為求開單而不顧事實之情況,將有可能造成人民不諒解造成警民間衝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69.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日前財政部因內部程式設計改為兩稅合一制度後,未能將二維報稅制度加以更正,致於年關前發出百餘萬張補稅通知,徒增稅務人員作業疏失並造成民眾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0. 本院湯委員金全,針對農委會研提之「棲蘭山國家森林生態系永續經營示範區」計劃已於八十九年三月三十日經行政院院會核備(台八十九防○九二六二號函),預計於今(九十)年元月實施,然此計畫明顯違反成立國家公園、保護天然森林之目的,建請立即終止這項計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1.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日前保險業傳出有年近八旬老翁投保保費二十八億的鉅額保險,且採取保費一次繳清方式引起多方關注之一事,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2.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IBM、戴爾、康柏等外商相繼赴大陸成立國際採購辦公室(IPO),已威脅到目前「台灣接單、大陸出貨」資訊電子產品出貨模式,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3.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一月十五日中國時報的報導中提到,行政院主計處將於二十日發佈去年十二月份失業率,而其結果預估將超過十一月份的失業率,形成第四季失業率逐漸升高的罕見反常現象,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4.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經濟部決定修法,准許企業折價發行特別股,並推動無票面金額制度,此等迫於當前股市情勢所不得不採取的措施,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5. 本院沈委員智慧,就副總統呂秀蓮出席「二○○一財經高峰會」表示,國內景氣的低迷,應歸咎於台商赴大陸的投資。建請行政院,儘速澄清並鄭重說明「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兩岸政策並未改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6. 本院沈委員智慧,建請政府宜規劃興建中山高速公路南屯交流道與中彰快速道路間的立體聯絡橋樑工程,以改善台中市五權西路至台中工業區的平面交通,並紓解中山高速公路中部路段塞車之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7. 本院沈委員智慧,建請政府應重視台中工業區的管理與規劃、加速新闢聯外的大道、及兌現陳水扁總統要讓傳統工業區「科學園區化」的政策,以振興中部地區產業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8. 本院賴委員清德,對於行政程序法已在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制訂通過,九十年元月一日正式施行。我國行政權之行使將邁入對話、溝通而非行政機關片面決定的時代。相關行政決定也將更加強化民主正當性。人民權益也將更有保障。有鑑於該法在觀念及制度層面的創新及突破,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應儘速制訂相關規則、命令以因應該法之正式施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79.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九年一貫課程行之在即,但多數教師對於新課程仍一知半解,且在現行制度下,教師缺乏研擬教材與相互討論的時間與空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0.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學科基本能力測驗即將於今年成為高中職入學申請的重要依據,但依教育部設計學科基本能力測驗只有單選題形式,恐將不利正常教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1.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現行中學教師基本教學時數不一,造成各科教師負擔不同的不平等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2.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今年起高中職全面實施多元入學方案,但教育部規劃宣導速度過於緩慢,引發社會大眾與學生家長的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3. 本院賴委員清德,鑒於國內失業人口快速增加,地方就業輔導人手相對不足,導致就業輔導品質低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4. 本院賴委員清德,鑒於國內失業問題嚴重,就業輔導機關的角色日形重要,但現行政府就業輔導體制呈現縣市政府與職訓局雙軌運作制,造成職權混淆不清與資源重複浪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5.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教育部以行政命令要求台灣大學實驗林撥地提供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小作為重建用地,剝奪大學實驗林對於所託管之保安與實驗林地的管轄權責,在未進行任何評估與未作出水土保持計劃之草率情況下,不僅對水土保持造成破壞,更是置國土保安於無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6.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行政院經建會為刺激經濟成長,確保我國今年經濟成長率達到六%的目標,擬提出「擴大公共工程方案」以擴大內需,將嚴重扭曲資源配置,干擾經濟體制,減緩經濟轉型腳步,反不利未來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7.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政府部門應妥善規劃及推動建構我國產業的科技研發體系,放鬆大學科系調整限制,改革課程使之成為產業研發高地,並鼓勵學術界與產業界共組研發實驗室,以提昇我國基礎研發規模與實力及應用開發的能力,進而提高我國產業附加價值與生產利潤,確保我國在未來新經濟發展趨勢中,能佔有一席之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8.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去年全國人為縱火案件高達九九七件,較前年的七九二件增加逾二○○件,並創下歷年來之最高次數,嚴重影響治安,造成民眾恐慌,建議消防署與警政署共同成立因應小組,以遏阻人為縱火案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89.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我國高科技發展策略中,只提供後期產業優惠,對於設備製造業卻相對忽視,使對於設備需求規模龐大的後期產業業者,只能自國外進口,尤其是日本,形成我國主要貿易逆差來源,也無助於傳統產業升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0.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我國高科技產業出現人才荒,與台灣赴美留學生人數及比例大為減少,恐不利台灣未來經濟發展,行政院應儘速謀求解決方案,提出具體可行規劃,以利我國加速轉向新知識經濟,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1.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目前國內高等教育學校之設立、合併或成立分校,缺乏明確發展目標之規劃及退出機制,形成無法滿足產業轉型需求與造成資源重疊、誤置或浪費之現象,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2.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群益證券透過私下議價方式,出售包銷股票予特定人,違反「證券交易法」與「證券商管理規則」,證期會對此嚴重違規事件僅處以警告處分,似有避重就輕之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3.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今年開始實施的股市交易時間延長制度,造成第一線證券營業員壓力陡增,生活作息受到干擾,不利健康之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4.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依據聯合國發展委員會所發表的二○○○年全球投資報告的之數據,台灣在外國直接投資金額、該金額占當年度GDP比重及占固定資本形成毛額比重等均遠低於大陸,顯示台灣在吸引外國直接投資之各項條件仍有待加強,否則將逐步喪失目前的經濟優勢及國際能見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5. 本院賴委員清德,針對財政部為避免民眾利用大額保單規避遺產稅,擬修改人身保險保險金給付免稅之規定,將超過一百萬元以上部分之保險金給付視為保險受益人所得,予以課稅,此舉將使保險受益人當年度課稅所得暴增,適用較高之稅率,也破壞年金保險原有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6. 本院林委員南生,針對日前台南市政府表示國防部已正式行文台南市政府表明要放棄眷村改建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7. 本院朱委員鳳芝,針對行政院於元月一日實施八四工時案,卻未能予以適當之緩衝期,導致實施初期,勞資雙方為適應新制度而亂象叢生,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198.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調查局北機組近期偵辦醫療院所與藥商涉聯手詐領健保費用,追查發現台灣知名藥商「嬌生」公司涉嫌以七、八十名人頭,在約二十家醫療院所「假看病、真拿藥」,本案突顯現行健保制度中的黑洞,對健保制度運作顯有不良的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99.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八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的補稅案件激增,無端造成納稅義務人諸多困擾,究其主要原因乃是民眾對於配合兩稅合一制度而增訂的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三認知不深。由於稅法明文規定,納稅人不能以不懂新法令為由迴避補稅責任,因此國稅局對於兩稅合一報稅新制宣導有再加強之必要。以避免納稅人多次補稅及國稅局作業之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0.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教育部新公布之「學力測驗練習題本」中,原本教育部明確告知不列入考試範圍的選修教材,竟出現在題庫的出題範圍內,為維護國中學生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1.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近期「商業週刊」對國內一千六百家績優企業進行調查顯示,今年僅有二二‧四%的企業有意在台增聘人員,卻有四一‧七%的企業準備在大陸招兵買馬,總計可為台籍專業經理人,創造四千五百一十六個工作機會,預計未來五年內,國內人才將跟隨產業出走,形成另一波外移潮流,然而政府對於產業外移大陸問題卻無相關因應對策,如此對於國內產業恐將造成嚴重衝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2.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現行上市上櫃制度充滿制度缺陷,審議委員人數過多,造成券商事先取得審議委員名單,造成上市上櫃制度的漏洞,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3.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花蓮吳姓夫婦疑似感染漢他病毒猝死案,鑑於大陸為漢他病毒的高危險疫區,特請行政院加強對灣靠國內港口的大陸船舶實施檢疫工作,以徹底杜絕該疫蔓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4.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墮胎藥RU四八六經衛生署核准上市,此種藥雖然墮胎成功率高達九成五,但有百分之五至十的機率會引發嚴重併發症,因此必須從嚴管制。衛生署將之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明白規定藥房不得販售,且病患須簽署同意書並在醫師或醫護人員面前服用,整個療程規定得相當嚴謹;儘管如此,此種墮胎藥仍可能被用作事後避孕,並導致藥局非法出售與女性濫用。特建請相關單位務必加強管制與宣導,雙管齊下,以徹底防弊,對女性健康才有更深一層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5.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健保局限制抗生素之使用,固是踏出導正醫師用藥習慣的第一步,值得喝采;然因配套措施不夠完備,恐將使撙節醫療支出之效果,遠大於提昇醫療品質之目的。特建請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莫使健保局在節流之餘,犧牲了醫療品質與病患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6.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自花蓮吳氏夫婦猝死案發生以來,已有七個通報疑似漢他病毒感染病例,雖迄今只有一個可能是漢他病毒感染,疫情亦尚未有擴大跡象,然此案處理過程仍有部分缺失,例如:於真正死因確定前,參與調查之專家即率先推斷宣佈為碲中毒,顯有失當;主管機關應再加強管理,避免錯誤的疫情提前公佈,導致人心惶惶,或誤導處理方向。而對於漢他病毒的主要傳染媒介——老鼠,相關主管機關應加派人手、加強宣導,徹底落實檢疫防疫工作,杜絕病毒傳染管道,以保障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7.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嘉義縣積極推動觀光發展,對於自然生態甚為保護,朴子溪下游溼地的自然資源非常豐富,是相當珍貴的過境候鳥保育區,然而近來卻發現有不肖之徒在溪中撒流刺網獵捕雁鴨的惡質行徑,這對於嘉義縣發展自然觀光資源的政策而言,無異是一大諷刺,經勘查人員實地查看的結果發現,保護區內根本未設置禁止告示牌,本席極為憂心嘉義縣地方觀光業的推展,難得的自然資源,眼看就被這些短視近利的不肖之徒給破壞殆盡,有鑑於朴子溪發現利用流刺網補殺過境候鳥的不肖行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8.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台灣地區傳出漢他病毒疫情,以至於全國民眾陷入恐慌。為追查帶病老鼠來源,各界皆指向商船防鼠盾之設置,而未著重漁船防鼠之管理,因此造成防止外來鼠登入本土之漏洞,希望我國漁船主管機關能加強漁船防疫措施,預防外來疾病入侵本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09.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新聞報導某位大陸新娘,日前自然生產下一名五千五百公克之巨嬰,此新聞理應讓人覺得可喜可賀,但是再深入探究事實,竟是因為外籍新娘無健保,加上經濟不景氣,為了節省剖腹生產經費,因而採取自然生產方式產下巨嬰。希行政相關單位儘速研擬法規,讓外籍及大陸新娘的權利,獲得與本國籍人士相同之醫療待遇,維護其基本之人性尊嚴;另一方面,亦應加強我國醫療人員之外語能力,以促進與外籍就醫人士之溝通能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0.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嘉義縣竹崎鄉親水公園「千禧吊橋」才啟用便湧上過百名遊客擠在吊橋上賞景的驚險畫面,吊橋因遊客未遵守通行告示而隨時有發生危險之虞,這對「千禧橋」旁限制一次只能通行十人的警示牌,無異是一大諷刺,對此現象本席感到相當憂心,台灣各地的風景區均不乏有利用吊橋賞景的據點,但是這些吊橋在使用上是否安全,負責管理的單位是否有定期檢驗吊橋的安全性,這些問題均攸關著旅客遊玩時的安全,有鑑於國內吊橋使用上存在安全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1.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日前不斷傳出登山客不顧天候狀況,因而受困山區,或者單獨上山而失去音訊之情形,嗣後造成社會動用大量成本在於搜救方面,嚴重浪費社會成本;另有鑑於我國對於入山證之核發,過程顯然過於粗糙,因而常造成登山客受困之問題發生。希望行政相關單位,研擬救援收費制度,並從嚴核發入山證,以減少社會成本之浪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2.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台東地區出現一名杜姓男子因為家境貧困,加上長期失業在家,無力撫養小孩,因而夾報公開要將年僅五歲及三歲的女兒送人扶養的事件,感到相當憂心,本席平日致力於人權工作的推行,此事件的發生證實社會對兒童人權工作的推動還有待加強,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才剛度過「國際兒童人權日」,國內各個社服團體紛紛響應國際,而且發願來年的兒服工作能更進一步,可是由於全球經濟環境的持續惡化,導致失業人口逐日增多,相對使得兒童的棄養問題也跟著增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3.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傳出民眾喝到假米酒,以至於中毒身亡,亦或雙眼失明之事件。希望行政主管機關加強查緝。另外針對市面上寶特瓶裝米酒,竟然有四、五種外觀,使民眾不易區別米酒真偽,本席建議統一米酒包裝之規格,以利民眾區別,如此方能有效打擊假酒業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4.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目前市面上流行「有機風」,惟有部份業者假以「有機」之名義,販售「非有機」食品、農產品,除欺騙消費者之外,亦影響真正有機栽培業者之權益。希望農業主管機關加強取締非法業者,以維護有機栽培農民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5.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九十年度起國民中小學實施週休二日,青少年也會有更多休閒時間,有關單位除應宣導正確休閒觀念、增建休閒設施、推廣休閒娛樂活動與培訓休閒輔導人才外,更應輔導青少年善用餘暇時間參與志願服務,使得青年人加深對社會之熱愛,以促進青少年身心及志業健全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6.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近來刮刮樂詐騙案件激增,不僅所牽連影響之社會層面極廣,受害民眾多,更有引發其他重大犯罪之虞,有關單位除應加強查緝新興犯罪,更務必透過媒體與民間團體積極宣導民眾防範類似詐財騙局,以維護民眾財產權益與社會安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7. 本院章委員仁香,針對警政署擬將家庭暴力案件處理列入警察績效項目評比之中,有間接鼓勵員警爭取與製造【家暴績效】而造成更多家庭不和諧案件,衍生家庭與社會問題,有關單位務必詳細評估現行績效評分制度對我國治安工作造成嚴重扭曲及對基層員警形成無情壓力的弊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8.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目前網路咖啡店相當盛行,四處林立,成為青少年聚集之場所之一,尤以中南部這樣的情況更是常見,由於各地方政府對於網路咖啡店的定位不明,相關單位未建立管理機制,因而傳出有社區型網路咖啡店業者變相經營色情光碟出租,針對此一情形,請相關單位加強查緝,避免網路咖啡店成為青少年犯罪的溫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19.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媒體報導牡蠣含有毒物質,造成牡蠣價格崩盤,蚵農損失重大,影響生計;國內缺乏環境公害、健康風險的評估制度,前陣子已有毒魚事件發生,現又因媒體斷章取義的報導,引起民眾對食用牡蠣恐慌,影響養殖戶的生計甚巨,為此希行政院建立統一發布影響環境品質或污染的評估機制,保障人民的生活品質,避免錯誤的訊息散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20.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外籍新娘在台之生活與醫療普遍不佳,以生產為例竟有產婦為省錢而減少了產檢次數,影響胎兒安全,可能造成社會之問題表示重視,行政院應加強宣導並提出因應之道,以免外籍新娘成為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1. 本院劉委員銓忠,為春節期間高速公路仍收取過路通行費,造成收費站前交通瓶頸引起民怨表示關切,為有效解決連續假期高速公路之雍塞,建請交通部研擬連續假期暫停收費之措施,有效疏解車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2. 本院陳委員傑儒,針對國內CD唱片、DVD影片盜版猖獗,不僅盜版業者公然在大街小巷販售盜版品圖利,且利用網際網路販賣盜版品或非法複製利用的違法行為,亦極為氾濫,造成合法業者與創作人的權益受損,甚至危及其生存的空間;另據國際有聲工業聯盟(IFPI)日前取締盜版供應者之結果發現,唱片盜版業者出現全球性串聯化趨勢,以及結合國際犯罪組織形成新興的偽造犯罪集團之現象,其可能會蔓延至國內,而引發更多、更複雜的犯罪問題,主管機關宜及早研擬防範之道,特向行政院質詢。 223. 本院陳委員傑儒,針對警察績效評比制度有重大偏失,僅建立「形式上」客觀之評量與升遷標準,無法發揮獎勵與考核警察執行勤務的「實質」作用,並造成國內治安工作之執行出現嚴重扭曲現象,及對基層員警構成沉重的「業績」壓力與不公平之待遇等負面效應,特向行政院質詢。 224.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台南縣環保局最近發布台南地區地下水質監測結果,發現四十一口淺層地下水監測井及四口沿海深水井都屬硬水,不但不宜飲用,且不適合鍋爐用工業用水,部分水井含無機鹽類偏高也不可作灌溉用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5. 本院李委員顯榮,為我國目前網域名稱(domain name)之管理,係由政府捐助成立之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負責,網域名稱註冊與管理,由該機構處理。惟該機構係採取「優先登記原則」,造成實體商標與虛擬網域名稱之衝突,且就是否得以數字或中文名稱為登記,亦造成極大之爭議,更有形成「網路蟑螂」、登記之管理政策不明,受理登記之性質不明、救濟程序不明之情事。國際上網域名稱之管理,統一由「網路名稱及位址分配機構」ICANN處理,就網域名稱與商標間衝突之處理,訂定了「統一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政策」,並由ICANN執行。而就該等爭議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所頒布之「網域名稱申請及收費辦法」第六條與該WIPO爭議處理政策有極大的差異,而TWNIC之獨佔網域名稱市場亦為公平會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是以,為使網域名稱受到適當之保護,以促進全球運籌之發展,有關網域名稱之保護應建立管理與註冊分離政策,由政府建立一套管理政策,而登記業務則開放由民間經營,並建立一套合理的爭議解決程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6. 本院李委員顯榮,為去年十一月四日及五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其中研討如何建立網際網路跨行支付環境之議題,分別由財政部及中央銀行提出研討引言,而對於建立我國網際網路跨行轉帳之課題,財政部則只願意以金融資料交換(FinancialData Interchange; FEDI)作為跨行轉帳之基礎,並決議由上市公司之財金股份有限公司繼續擔任建立XML的技術規範,以為發展跨行轉帳之環境,從而對於非以金融資料交換之WWW(World Wide Web)之環境,以及整個跨行電子資金轉帳關係人之權益、電腦銀行業務之標準契約範本等事項,均不願意加以檢討改進。此舉無異罔顧法律規範之公平競爭之機制,公然圖利一家民間業者,且對於電子資金移轉關係人之權益,建立我國之網路金融市場,毫無助益。是以,為促進我國數位網路之金融資訊與數位金融市場之發展,政府應全盤檢討有關網路之電子資金移轉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7. 本院李委員顯榮,為財政部於民國八十五年頒佈之「個人電腦銀行業務及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契約範本」,作為開放網路銀行及個人電腦銀行業務之權利義務基礎,惟其條文之內容乃過份保護金融業者,且對於網路銀行之風險如何分配與規範之問題,並未加以釐清,復又誤解現行訴訟法體系,造成其間條文相互紊亂,互有衝突。而財政部金融局更於日前顢頇地不願意修改該契約範本有關使用者風險負擔、注意義務及舉證責任等內容,只想以修正為『相關技術名詞』一詞含混帶過,根本不知法律規範之原則與目的。復且認為電子簽章法通過立法之後,再來修正,無視人民之合法權益應受保障之基本法治原則。是以,為確保網路銀行業務相互權益人之間的合法權益,對該等契約範本應儘速予以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8. 本院余委員政道,針對全台發現多起疑似漢他病毒(Hanta Virus)感染病例,造成民眾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29. 本院余委員政道,針對美國國會即將提案,要求美國政府以具體行動協助台灣以觀察員資格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0. 本院鍾委員紹和,針對年關期間雖然未發生金融風暴,陳總統與行政院張院長在年後即競相表示欣慰、至今不願正視金融問題的自欺態度,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1. 本院方委員醫良,針對台灣地區許多民眾因漢他病毒造成其心理上的恐慌,而台南縣是農業大縣,衛生問題更為重要,政府有必要加強防範及控制本區老鼠的數量,並加強環境清理,讓鼠輩們無機可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2. 本院方委員醫良,針對目前本省毛豬價交易價格低迷,每百公斤的豬價低於四千元,創下五年來新低。養豬戶希望政府提出有效的辦法提升並穩定豬價,否則一旦台灣加入WTO之後,業者不知要何去何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3. 本院李委員炷烽,針對花蓮吳氏夫婦因漢他病毒猝死所引發的社會衝擊案,呼籲政府正視五年前發生在金門地區命名為「金門病毒」的一種新的漢他病毒是否有死灰復燃跡象,尤以「小三通」已正式實施,未來大陸人、船、貨將可合法進入金馬地區,為防止大陸高危險疫區的漢他病毒入侵金馬滋生病毒,政府應嚴格執行靠港船舶纜繩繫掛「防鼠盾」;國防部應即做好離島已封閉廢棄營舍之清理工作,以防止漢他病毒在離島地區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4. 本院陳委員清寶,針對「國軍新竹財務組」,一月十五日凌晨遭劫走二百廿多萬元現金表示嚴重關切,這處由軍事體系管理的軍方財務單位,理應戒備森嚴,未料卻輕易被搶走二百餘萬元,充分暴露出安全設施薄弱,管理及人員訓練皆缺乏敵情的觀念。國軍財務組雖是軍中的行政單位,但仍屬軍事管理體系,軍方單位肩負捍衛國家安全的重任,本身的安全防衛系統薄弱,形同不設防,駐守兵員也毫無敵情觀念。每年春節前,治安單位都一再籲請金融機構注意防搶防盜,還會模擬演習,然而,這回軍事單位被搶,令人感到諷刺。緣此,本席要求行政院針對此案應責成國防部,即刻檢討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及軍紀要求,並追究相關機關行政責任,懲處失職人員,以懲後傚,特提出緊急質詢。 235. 本院陳委員清寶,有鑑於台灣省精省以後,所有各縣市省立醫院都直屬衛生署,成為署立醫院,由於金門地區醫療資源有限,應比照台灣省模式,將金門縣立醫院直屬衛生署,改為署立醫院,藉以改善金門地區醫療資源不足的情況。爰此,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儘速規劃將金門縣立醫院改隸衛生署,協助提昇金門地區醫療品質,整合地區醫療資源,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36. 本院高委員揚昇,鑑於原住民失業率高居不下,在政府推動外勞縮減以增加工作機會的政策之下,此時外勞人數卻不減反增乙事,表示極度關切。外勞的引進,造成本國勞工就業機會遭到剝奪,其中受衝擊最大的,當屬與外勞工作屬性最為相似的原住民勞工。雖然勞委會強調,外勞縮減政策實施時間尚短,預計今年下半年後才可見到成效,但解決日漸攀升的失業問題,卻是刻不容緩的事;若今年下半年後才可見到成效,此是否意味我們失業的勞工朋友必須繼續忍受沒有工作的日子,一直到今年下半年後?對此,本席建請勞委會應儘速提出新的外勞縮減方案,更大幅度的縮減外勞,以使原住民失業問題能早一天獲得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7. 本院何委員嘉榮,針對嘉義縣大林鎮民有民營小型應急焚化爐設置已無必要,引發當地居民長期抗爭,嚴重浪費社會成本。為解決此種不合理狀況,應仿照美濃焚化爐解約模式儘速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3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防部「精實案」裁軍造成的失衡,建請行政院與國防部宜按「大空軍、強海軍、精陸軍」方向,儘速將陸海空三軍的比例由原先之三點五八比一比一,逐步調整為二比一比一,以維持我國防戰力於不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39. 本院馮委員定國,為根據英國《星期泰晤士報》報導,狂牛症的疫情有可能擴散到全球七十多個國家。英國一家公司將可能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病原的飼料,在一九八八到一九九六年之間,大量出口到歐洲以外的其它國家,台灣也列名其中。這些國家包括了印尼、以色列、日本、肯亞、黎巴嫩、馬爾它、沙烏地阿拉伯、南韓、斯里蘭卡以及泰國。由於台灣已被列名該種飼料進口國,相關衛生單位應予以調查,以免狂牛病傳染到台灣,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0. 本院馮委員定國,至為關切台灣火災已連續兩年創下人為縱火新高點,甚至於高雄一日就十幾起,至今警方亦束手無策,也因破案率低,讓縱火犯得逞逍遙法外,以致人心惶惶談火色變,為免星火燎原人民損傷慘重,社會負出更大成本,政府單位對於急速攀升影響社會安定之縱火案不能等閒視之,應儘速成立專責機制,如何防範縱火有效打擊犯罪刻不容緩。本席鄭重建請有關單位在易犯案地點,治安之死角,廣設數位監視攝錄影系統,一方面可取代現有警力不足,讓犯案者無所遁形,並可嚇阻歹徒犯意,而政府營建單位對於如何減低火災傷亡,因停電阻礙逃生路之鐵捲門及鐵窗亦應有所防止及規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1. 本院馮委員定國,至為關心九二一大地震後,中部災區橫貫公路交通至今仍未搶通,而復建工程進度緩慢,嚴重影響災民生計,政府重建工程本應將中橫公路列入緊急優先考量,為此鄭重建請務必於最短時閒內成立專責工程處,促使梨山交通早日暢通,恢復災民生(商)機,為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42.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目前目前房貸逾放節節升高的問題,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3.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債券利息課稅,財政部欲採用分離課稅方式,勢必對如壽險業等長期投資者產生重大衝擊的情形,爰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4.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國營事業民營化目標時程陸續跳票及持續延後的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5. 本院鄭委員金玲,鑒於「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早在民國八十一年即公布實施,其第二十二條規定「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接受教育之學歷及採認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而教育部卻延至八十六年十月方研定「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然迄今卻尚未報請行政院後公布施行,行政懈怠至為明顯,已實質損害到大陸就學的數萬台灣學子的權益,要求教育部應於今年五月前公布教育部所認可之高等學校名單,並將「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以維護台灣學子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6. 本院梁委員牧養,針對日前希臘籍貨輪阿斯號在屏東鵝鸞鼻擱淺漏油,造成海域嚴重污梁,然行政院環保署及海岸巡防署等相關單位協調處理不當,造成污染面積更加擴大,咸認茲事體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47.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花蓮市民吳木桂、黃雲嬌夫婦,突因急性不明原因在極短時間內相繼猝死,女兒送醫急救,衛生署接獲通報雖立即組成調查小組,唯至今仍陷於一片迷霧,未能調查追蹤出病因,造成民眾恐慌,當務之急,衛生單位應全力協助附近居民做好預防措施,以免疫情擴大,並緊急聯絡先進國家疫情專家來台協助調查,務必在最短時間內找出指標來源,控制疫情,使大眾安心,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48.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國軍新竹財務收支組元月十五凌晨發生被強盜新臺幣二百二十餘萬元甚表震驚,因該事件為國內首度發生的軍事單位被強盜財務案,將對國內治安造成嚴重影響、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與憲兵司令部應積極偵辦、全力於最短期間破案同時應檢討國軍營區外的財務後勤單位警報安全系統,強化相關措施,避免成為治安死角,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49.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員工服務於其他公職之工作年資,政府應依法將工作年資併計入退休年資,以保障相關人員退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0.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經濟部所屬事業單位如台灣機械、中興紙業及中國造船等經營體質較差之公司,政府應本於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協助其改善經營體質,以保障員工退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1. 本院黃委員昭順,為花蓮吳木桂夫婦猝死案,證實是漢他病毒,且可能是一九九三年才分離出來最可怕的第七型:侵襲呼吸道造成猛爆致死病變的漢他病毒肺症候群(HPS)。由於病毒的主要宿主是老鼠等齧齒類動物,使得不只是又傳出類似病例的花蓮,就連台灣其他地區的民眾也過了一個忐忑不安的新年。而更糟糕的是,衛生署懷疑,這次發作的也可能不是漢他病毒第七型,而是另一全新的突變病毒型。萬一衛生署的懷疑不幸成真,台灣地區極可能面臨一場空前的防疫戰爭。而令人擔心的還不只是與病毒作戰的技術層面的問題,也包括面對病毒的態度問題。相對於國際上面對不明病毒入侵的戒慎恐懼,我國的處理態度堪稱「處變不驚」,如果衛生主管機關至今仍試圖粉飾太平,恐怕更值得擔心。希望花蓮猝死案的元兇不是突變的新病毒型,更希望衛生主管單位在態度上先要戒備起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新修訂之「公務人員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被保險人於本法修正施行後之保險年資依每滿一年給付一點二個月標準計算,與修正前之原給付標準相差甚鉅,不僅影響即將民營化中華電信員工權益,同時對政府既定推動民營化之公營事業員工亦有重大影響,中央應體恤長期服務於公職之現任公務人員,能繼續適用原給付計算標準或於民營化時補償其差額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中華電信員工服務滿二十五年得請領月退休俸乙案,不僅事關中華電信人事新陳代謝,加強事業競爭力,同時本案對其他領取月退休俸之公營事業有相同助益,尤其本案歷經立法院數次決議通過,中央應督促相關單位儘速研擬辦理,以具體行動協助公營事業提昇經營績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4. 本院黃委員爾璇,為行政院新聞局處理未通過第九梯次一般性廣播電台籌設案初審之作為,故意迴避述明原因之義務,致申請者於有異議時無從據以撰擬陳述書以便再議,該行政處分顯有引用法條失當、誤導申請者之嫌,爰要求新聞局儘速糾正業務單位之缺失,並補正行政程序法所規定之程序,以保障申請者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55. 本院朱委員立倫,針對桃園石門農田水利會辦理石門大圳龍潭三坑段更新改善「新舊鋼筋混凝土渠道」連接工程時,竟於一月三十日凌晨發生石門大圳堤防潰堤大水傾瀉而出之意外,造成龍潭鄉許多民宅淹水,大批雞鴨牲畜遭沖走,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嚴重損失,並暴露出地方水利工程整治計畫之不足,為保障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與防止潰堤淹水災害重演,籲請相關單位儘速整合地方水利工程整建計畫,成立專責小組承接辦理地方災害補救業務,以迅速協助居民災區重建,並儘速與相關單位研擬補償事宜,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56.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八十八年度決算,經監察院審核有所缺失,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57.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現行鐵路乘客運價區隔標準近十年來無重大變化,無從反映實際年齡及經濟能力區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8. 本院劉委員俊雄,針對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幾乎全部採用冷氣車廂,使得乘坐旅客無從與山林接觸,突然失去森林登山鐵路吸引旅客之最大賣點,殊嫌可惜,建議改採混合編組列車之方式運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59.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希臘籍貨輪阿瑪斯一月十四日在屏東縣鵝鑾鼻外海擱淺,迄今廿五天,船上燃油外洩,嚴重污染墾丁國家公園海域和陸域。面對國內近三十年來最大的海洋污染事件,相關單位的反應不但慢半拍,而且亂無章法,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60.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近年國內對鯨豚保育的努力,已有初步之成果,並將捕殺鯨豚行為轉變為觀光產業的型態。然而超視於二月六日及七日晚間六點半至七點播放之日本卡通「美味大挑戰」,播放內容將捕殺鯨魚及吃鯨肉合理化,並指禁止捕鯨是國際陰謀之種種,有誤導國內民眾保育之觀念,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1.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中華民國兒童保健協會日前舉辦「廿一世紀兒童保健之展望」研討會,會中台灣師範大學體育系所發表一項以「台灣兒童的體能狀況」為題的調查研究報告,指出台北地區四歲至六歲半的體能狀況普遍低落,與日本同年齡幼童相較,全面落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行政院因為作成核四停建決議所造成的行政、立法兩院的緊張關係,值此我國因首度政黨輪替而形成憲政僵局之際,訴諸直接民意的諮詢性公民投票,不失為讓受人民委任之行政、立法兩機關正式確認主權者意思的好方法:既可提供一套制衡與對抗之機制,發揮降低衝突、仲裁整合的功能;且可表達人民對安全的主觀需求,以對抗科技至上的專家政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衛生署、環保署和農委會為了防範漢他病毒藉鼠類為媒介擴大疫情,發出全台滅鼠動員令,由各縣市鄉鎮執行發放毒餌等滅鼠措施,要將家鼠、溝鼠和野鼠等所有鼠輩全部殲滅,致無漏網之鼠。農委會甚至擬公告禁養寵物鼠,令人有矯枉過正之感。全面性滅鼠運動及禁養寵物鼠理論上可消滅漢他病毒的媒介,但全面性滅鼠所延伸的後遺症及是否有禁養寵物鼠的必要性,不可不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媒體報導一位明星高中的「好」學生逃學翹家八天,最後被發現是因為沈迷連線對打的「網路遊戲」,而流連在不同的網路咖啡廳。高雄市一位被逮捕的青少年表示是為了要上網咖才犯下搶劫案,市長因而下令凍結所有執照發放,並針對全市四○○多家業者加強清查,發現違規就開單告發。媒體以聳動標題報導翹家少女藉網咖進行援助交易,以及青少年藉上網觀看網路色情。一時間,網咖似乎與賭博、色情、非法下載檔案劃上等號。本席認為針對網咖所衍生出來的問題,輔導與自律才是治本之途,應該由政府出面,輔導合法業者成立公會並給予明確定位,以要求業者自律。如此,才能針對未成年顧客加以管理,並透過記錄連線及過濾色情、賭博網站的軟體設定,以達實質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台灣在教育改革過程出現一個問題,即只重視改革的必要,而忽略了整體環境的變化和教育體制內,教師與學生的接受程度。教育改革者以無比的熱情,試圖將教育問題的解決,畢其功於一役;從而忽略了教育體制的形成,乃是幾代人以制度和文化、社會體制共同形成的。這些年來,教育改革如疾風驟雨,新辦法推出的速度,往往讓學生與家長來不及適應。現在是該停下來想一想,好好再作規劃的時候了。畢竟教育改革是在社會整體可以運作的時候,才能奏效,否則再良善的立意,也有可能被扭曲,但願教育當局思之再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近日鬧得漫天陰霾的興大校長彭作奎抄襲事件,在眾口紛呶之際,教育部宣稱將委由興大校長遴委會處理。教育部近年來強調大學自主,舉凡升等論文審查,倘若各校送審合格率高於八成,即可自審,課程設計、安排也可自主,惟對於彭作奎形同懲處的方式也要由興大自主,本席認為教育部不應迴避,而應肯定國科會的專業素養,如檢舉人所舉事實皆屬實,亦非匿名信,證據確鑿,無可抵賴,就應當機立斷,勸彭作奎自行下台,以保留其顏面,或給予答辯機會,如不能令主其事的委員信服,再作處置,也是可行之道,拖延越久,對興大師生的傷害越大,務必盡早了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7.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八十八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由於「兩稅合一」的新制度上路,導致民眾填報錯誤的問題叢生,在新年度申報即將開始之際,還有高達三成的舊年度補稅問題必須處理,令稅務人員應接不暇。而面對民意代表的批評與民眾的質疑,所得稅補稅的申報與查詢僅有十天,外加稅捐機關的服務專線又經常佔線等詬病,本席認為在電子資訊如此發達的時代裡,所得稅的申報作業應該還可以再便捷一些。二十一世紀的政府在要求人民履行國民義務之前,應該先造就一個合理的制度環境,才得以杜絕民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8.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財政部日前公布全國賦稅收入統計,八十九年度包括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全年的十八個月,全國賦稅收入總計一兆九、三三三億元,較預算目標二兆零八六億元,短徵七五三億元,預算達成率僅九六‧二%,是十四年來最低紀錄。稅收短徵,不僅增加國庫調度困難,也使財政赤字擴大,財政困境更趨嚴重,值得注意。本席認為要突破稅收不足及其所衍生的問題,政府應排除萬難,提出全面性的租稅改革方案,否則,不僅財政困境難以突破,今後施政亦難以有效開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69.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八十八年度綜合所得稅曾有一四一萬退稅案件,八十九年度結算申報即將自本月二十日開始,是否繼續造成大量退稅案件,備受外界關切,本席建議財政部必須及早採取有效因應措施,所謂統一的審核標準,應該趕在所得稅申報開始前公布,才能有助避免申報錯誤,同時,配合查核行政合理化,財稅資料中心如能開放納稅人查詢全年所得資料,或主動普遍提供所得資料,相信八十九年度退補稅案件可望大量減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0.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去年底縮短工時新制尚未實施之前,國內的失業率即持續上升到三‧二三%的水準。今年一方面新制實施使若干產業的勞動成本驟然增加一三%,必將導致許多企業裁減生產力較低的邊際勞工,另一方面國內外經濟情勢明顯惡化,出口與生產都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對勞動的需求量也難免進一步衰退。再加上下半年台灣可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又無可避免會對台灣的生產及就業造成巨大的打擊。今年可能將是勞工,尤其是傳統產業的中高齡勞工,最難面對的寒冬。由於中高齡勞工失業問題難有好轉跡象,本席希望公共部門能將許多適於他們擔任的工作機會如停車巡察員等,以法律或命令明定,以中高齡勞工優先,讓他們可以長久地獲得工作機會的保障。至於勞委會原有的各項有名無實的津貼,也可以轉用於創造社區工作機會,才能真正嘉惠最需要幫助的弱勢勞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1.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最近引發爭議的牡蠣遭重金屬污染事件,牡蠣與養殖的漁民無罪,主要是整體海洋生態出了問題,不是立委、官員當眾展示吃幾顆牡蠣,就表示生態環境惡化的問題不存在。本席認為民眾警覺性低、也是健忘的,新聞亦會漸漸淡去,但是生態問題依舊,大自然正在反撲,這已不是單方面誰的問題,應該共謀解決,主管的農委會漁業署與其「坐待」學者調查報告的震撼,不如主動承擔起定期調查工作,讓民眾信任官署的專業能力,為安民心、建立制度的高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2.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這兩天行政院正在召開「全國經濟發展會議」,其主旨乃在因應未來外在環境的變化,為台灣的一般投資環境找出新的定位,並重新檢討亟須改善之處。可惜審視這次會議的舉行,不論在籌備程序或實質內容上,都仍然出現或存在一些缺失與錯誤。新政府上台迄今,已經召開過多次類似的大型財經會議,其中有全國科技、全國財政、還有全國知識經濟等不同名目的會議。由於一般社會大眾對會議的功能固有所期待,但亦常有質疑為「大拜拜」的批評,是故本席自希望本次會議的舉辦至少能不再淪為形式做秀的既有窠臼,幫助恢復民眾對政府的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3.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基因改造玉米Starlink的事件在各大新聞媒體的報導已不下一次,鄰近日本、韓國主管官署已要求美方回收可疑的基改玉米,並正式要求不得再進口該類產品,初在九月份國際傳出這個消息時,同是自美國進口基因作物的鄰近國家日本與南韓,皆強烈的批評美方,並要求其回收上萬噸的玉米片,其官方負責任的態度,正著眼於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安全。然而,從九月到十一月底,本席覺得相當納悶,為何我國相關單位皆未有所緊急行政處置,包括清查輸入來源、其流向食品製成、加工途徑、商品種類,並正式向消費者提出說明與資訊,本席不禁要問,我國的主管機關到底在哪裡?本席認為針對這個事件,相關單位應檢討如何處置這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4.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檢測發現,市售人參一成以上檢出全球已禁用的有機氯,而且殘留量偏高。國內有九成中藥材均自中國大陸進口,但中國官方對農民栽培藥用植物所用農藥管理不甚嚴格,以致中藥材難免遭到人為汙染。可惜無法從肉眼辨識,消費者只有自求多福。本席認為,由於中藥多用於治病,將來藥用植物的農藥殘留標準應比農畜產品嚴格。但中藥材長期以來定位不明,雖然列為藥品管理,上市前卻不必查驗登記,上市後也缺乏品質監視機制。衛生署多年來沒有正視中藥材的品質,甚至是安全問題,遲至如今才訂定農藥殘留標準,本席建議農委會應儘速訂定中藥的監測管理機制,以維護國人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5.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最近衛生署請各地衛生單位調查全省四、一一九家寺廟,發現近一成寺廟有藥籤服務,四十三家使用保育藥材,一家有毒劇藥品。學者還發現,甚至有寺廟與中藥商有其「商業行為」。民眾到寺廟擲筊求神問卜求藥籤卻變成是危及健康的危險行為,本席認為藥籤文化不見得要強制,但政府主管部門應普查有劇毒的藥籤,並透過教育宣導讓民眾及藥商了解。雖然藥籤不涉及醫療廣告不構成醫療行為,衛生署無法取締,本席建議內政部在宗教法草案中,明列寺廟不得提供藥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6. 本院王委員幸男,針對報載鄉二○○一年一月十四日,一艘總噸位三五二三八載重噸六五一○五噸希臘籍貨輪AMORGO S,觸暗礁而擱淺在恆春鵝鑾鼻東方約兩浬海域處。船上的二十五名船員,全部安全的救出,但是近一千多噸的油料正侵蝕著我國受到保護得最完整的一塊珊瑚礁岩地形-龍坑生態保護區。由於我國政府對這樣一個重大的環境污染問題的漠視與不當的因應,而擴大此次災難的影響,本席認為政府相關部門應該以此為鑑痛加檢討,依照海洋防治法第十條之規定儘速成立「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以阻止墾丁沿海的生態浩劫,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77. 本院梁委員牧養,針對日前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在屏東鵝鸞鼻擱淺漏油,造成海域嚴重污染,然行政院海巡署及所屬卻無法即時及有效應處,致污染擴大,相關單位應於最短時間內提出具體方案,以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78.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新竹工業區廢污水廠處理能量趨於飽和,未來規畫將污水處理問題交由廠商自行處理,屆時可能對於新竹縣的河川與沿海造成污染,此舉已引發新竹縣民的疑慮,政府應儘速擬定因應對策並協助地方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79.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曾任本省公立托兒所保育人員,應將其前服務年資合併計算退休年資,以維護其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80.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教育部因為九年一貫課程之推動,將導致三分之一以上之國民小學必須裁併,此舉將嚴重影響偏遠地區學童就學及教師就業之權益,並有違教育改革之宗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1.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兩岸「小三通」執行一個多月以來,僅有兩艘船至廈門,而大陸方面並沒有船過來,顯示目前「小三通」對兩岸通航並無實際效益,而日前陸委會以「專案核准」開放十名台商由金門前往廈門,使得小三通呈現「一國兩制」的情況,同時也顯示行政單位對於兩岸三通政策缺乏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2.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日前學術界發表新竹香山海域遭重金屬污染之文獻,導致牡蠣價格暴跌,嚴重影響新竹蚵農生計,然而據報載,有毒牡蠣事件疑有「不法人士」於背後操作,企圖打擊台灣民心士氣,影響台灣經濟,為保障蚵農之權益,並維護學術研究報告之專業性與公正性,政府應儘速調查事實真相,以正社會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3.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漢他病毒」之疫情有持續擴大之趨勢,不僅對國人生命已造成嚴重威脅,同時,也顯示我國疾病防疫系統出現嚴重疏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84.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色情光碟氾濫,其販賣地點遍佈於書攤商場,吸引許多青少年觀看購買,不但嚴重傷害青少年身心發展,且極有可能導致血氣方剛青少年犯下不法行為,有關單位應積極取締販賣色情光碟商家,避免青少年受色情污染而衍生更嚴重家庭與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5.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聯合國將西元二○○一年訂為【國際志願服務年】,呼籲全球各國推動志願服務之際,惟國內志願服務工作部分缺乏相關法令依據、未建立完整制度、資源分配不均、服務網路亟待整合,導致志工服務成果難展現,有關單位務必儘速擬訂【志願服務法】,作為推動志願服務工作之基本規範,並促使更多民眾得以參與社會服務,分擔社會責任,達到實踐自我與成長之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6.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近半年來,由於政經情勢不穩,民眾資產普遍縮水,痛苦指數日增,一項民調即顯示,高達七成五民眾感覺近半年來治安不好,二成七民眾甚至認為未來半年治安會更壞,若治安狀況未能儘速改善,勢必造成社會情勢持續惡化,有關單位務必繼續強化警政單位打擊犯罪能力,維護社會治安,以保障民眾免於犯罪之威脅,並提升警察士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7. 本院章委員仁香,針對國內景氣下滑,導致搶奪案件遽增,引起社會大眾極度惶恐,有關單位除正視社會與政治因素衍生治安惡化之狀況與加強偵查巡邏外,更務必將警察勤務活動與社區結合,結合社區民眾力量,共同維護社區治安,並透過媒體積極宣導民眾提高危機意識,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8.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九十年度起國民中、小學與幼稚園實施週休二日,造成許多非公務員身分之家長在公務機關與學校週休二日時,增加托育與安親問題,有關單位務必積極推動各校園辦理課後安親、托育規劃,並鼓勵學校與民間社團、社區資源共同合作,針對家長需求導向安排多樣化學習活動,建立學校與社區的夥伴關係,並解決學童托育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89.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九二一震災發生一年多後,各縣市推動重建工作進度嚴重落後,尤其是針對災民就業、安置和房屋修繕之多項急迫性計劃,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引起社會大眾強烈指責政府災後重建牛步化,導致災民苦等重建工作之展開,已嚴重損害政府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0.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區學校發包工作進度緩慢,嚴重影響到災區學童基本教育權益,業已引起社會大眾強烈批評政府重建速度牛步化,遠遠落後於民間團體效率,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91.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九二一震災發生後已一年多,然而重建區公共設施復建計劃執行進度效率不彰,其中內政部、國防部與教育部負責之公共設施發包率偏低,已引起社會大眾強烈質疑政府重建速度緩慢,導致災民重建家園之日遙遙無期,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92. 本院王委員雪峯,基於便民、提高效率及擴大稅基的報稅原則,並配合電子化政府的推動,兩年來大力推動施行「電子掛號報稅」系統,今年國稅局已確定將在二月報稅季節開始實施,本席在此特別予以肯定。盼望能夠透過電子掛號的報稅方式,讓納稅人只要就近到郵局或便利商店索取二維報稅光碟,然後利用電子郵件方式寄給郵局,便可以輕輕鬆鬆完成報稅,不過希望相關單位仍須進一步確認此系統安全性,以免造成納稅人權益的喪失。此外,本席也積極推動在今年可以開放納稅人採用「信用卡」繳稅,希望藉由民眾對信用卡的高持卡率以及信用卡延後還款的便利,來提升民眾繳稅的意願及方便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3. 本院趙委員永清,為發生於上月十四日之墾丁國家公園遭希臘籍郵輪漏油污染事件,造成污染面積達二十公頃,影響衝擊當地生態環境至鉅,相關單位之處置似有不當,爰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294. 本院郭委員素春,針對三重重新橋車禍頻傳感到十分憂心。由於三重市重新橋是省道台一丁線,來往台北、三重、新莊、板橋、五股等地區交通重要橋樑,交通流量大,橋面兩旁是機車道,中間是四線快車道,但中央僅以雙黃線作為雙向分隔警示,常有車輛不慎超越中線,與對向車發生對撞,由於肇事車輛速度大,往往造成嚴重傷亡,而三重市忠孝、台北、重新、中興、重陽、中山等六座橋樑,目前除了重陽橋因承載重量因素,未設立中央分隔島外,重新橋也未設置。為減少車禍發生保障行車安全,本席要求交通主管機關立即於重新橋設置中央分隔島,特提出緊急質詢。 295.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政府推行縮減外勞政策,卻將調節目標鎖定在「弱勢群體」所急需的外籍監護工之上,由於決定將監護工的申請門檻限縮至二十分以下(根據巴氏量表評分),雖然確實有「二十分以下」的病人是屬於「完全依賴」程度,但是巴氏量表存在最大的問題是無法評量精神病患或失智症老人病情,造成極多的家庭及病家屬很大的不便,有鑑於此問題的迫切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6.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傳出自去年九月起,台中及高雄又陸續出現六例鉤端螺旋體病例,其中四人死亡。本席深感驚訝衛生主管單位之通報系統,竟遲至今年二月初才對外發布消息,且近三年來,國內亦陸續接獲五、六十例病例,其中不乏死亡病例。希望衛生主管機關,加強國內公共衛生課題宣導及預防,以維護全民之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7.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希臘籍「阿瑪斯」貨輪擱淺,造成恆春鵝鑾鼻海域油污染,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委由台灣海運公司雇工清理,出動一百三十人,以人工接駁方式在海岸邊清理浮油,惟礙於專業人才及知識之不足,以至於清理進度緩慢,對於海洋生態造成莫大影響。希望行政相關單位儘速建立起完善之應變系統,以維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8.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今年六月即將有五、六百億元的公共工程陸續推動,屆時重建區相關工程至少應雇用三分之一比率的九二一地區災民。九二一災後重建委員會指出,受災縣市內的模板和鋼筋工人奇缺,而勞政單位設立的職訓班又招生不足,因門檻規定過高,恐將影響重建進度。希行政相關單位立即放寬職訓班資格,提昇災區勞工之就業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299.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各地方政府社會局,時常發生家暴社工員遭恐嚇之情事,讓相關人員安全遭受威脅;另針對各地警察局多未設置家暴官之現象。希望行政相關單位研擬家暴防治人力之有效運用,並提出保護社工員之制度,以降低我國家庭暴力事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0.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南投縣再度發生災民自殺案件,本席甚表關切,由災區接連發生災民自殺案件來看,顯示九二一災區的重建工作還有段極為漫長的路要走,不但災後的心理創傷陰影猶存,家園重建工作的負擔日益沈重,還有因受經濟不景氣所牽引的失業問題等等,在這些現實接連的衝擊之下,災民的生活無異是雪上加霜,一旦心理無法負荷重擔,便隨時會發生類似的悲劇再度重演,有鑑於此一問題的嚴重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1.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接連發生兩起警察醜聞案,實已傷害到國人對警務人員超然司法的良好形象,本席向來對警務人員為民服務的精神感到敬佩,但是令本席相當憂心的是,在警界之中卻不乏有為非做歹及濫用職權的害群之馬的存在,由於這些素行不良的警察具有依法行事的權責,一旦非法用私,濫用職權,其後果將無法設想,有鑑於此一問題的嚴重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2. 本院蔡委員豪,針對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在鵝鸞鼻外海漏油事件,督促中央及地方政府如何善後處理,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3. 本院蘇委員煥智,針對英國Prosper de Mulder公司已經將含有可能引起狂牛症的蛋白質成分之飼料出口至台灣,行政院應儘速組成專案小組防堵狂牛病毒在台蔓延,立即禁止相關飼料及產品進口,並就其可能造成之損失進行產品回收及求償,特此提出緊急質詢。 304.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教育部對於學術網路的功效不彰及運用不甚瞭解,造成的網路塞車事件,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5.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政府負責的災校重建進度落後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6.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青少年犯罪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7.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加強地方財政自主性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8.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政府過度介入資本市場及房地產市場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09.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健全基層金融機構並加強金融紀律化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0.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政府缺少合乎國際水準的清算系統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1.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人民與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接受教育之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由教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之,形同具文,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2.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當前傳統企業經營困難引發失業增加及逾期放款升高,增加呆帳等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3.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地方民意代表待遇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施行條例」引發鄉鎮村里長強烈反彈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4.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當前政府施政協調不足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5.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鉤端螺旋體顯示有捲土重來趨勢,而國內傳統性疾病監測通報系統嚴重不足的情形,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6.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有線電視定址鎖碼的開辦並未能真正的保障收視戶的權益,反而是讓現今有線電視壟斷的現象,有變相加價剝削消費者的藉口,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7.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的污染事件,補救的第一時間因行政部門整個通報系統及政府部門的遲鈍反應,造成龍坑自然生態保護區沿岸的生態浩劫,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8.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產業升級條例早已完成修正,由於相關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獎勵辦法遲未定案,而出現施行空窗期,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19. 本院陳委員榮盛,針對漢他病毒的出現引起國內恐慌,而傳統性疾病監測通報系統的不足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0. 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五院及所屬部會署局處人事、會計、統計、政風等一級專業行政主管(主任),其職務列等與同一層級之業務主管(司處長)差距達一至二個職等,影響上述單位之公務人員士氣甚鉅,為求待遇合理公平及有效提升公務人員工作效率,盼行政院等相關主管機關予以修法改進,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21. 本院伍委員澤元,針對九十年元月十四日,希臘籍油輪「阿瑪斯」號於墾丁國家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觸礁擱淺,大量燃油外洩,嚴重污染附近海域,對海洋生態造成嚴重的衝擊。對此一事,本席認為環保署遲至今日才成立「緊急應案小組」提出嚴重不滿,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22.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教育部為了方便新教材之施行,大幅減併偏遠地區中小學校,卻有犧牲弱勢族群教育的基本權益之虞,而衍生出更大的社會與文化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3.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在大陸留學的台灣學生,學成之後的兵役或就業問題無法解決,建請政府宜儘速作一通盤檢討,訂定出輔導方案,同時並先行放寬採認大陸學歷之規定,以維在大陸留學的台灣學生基本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4.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庫可能周轉不靈,不但恐將造成國家財政問題;亦可能使國家向下沉淪,再增國人痛苦指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5.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九二一震災災民組合屋社區之公用路燈,因滯納公設電費而遭強制斷電,建請政府儘速協助地方政府,全額補助組合屋社區之公共設施用電,以舒緩民怨並維災民居住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6.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經濟部有意在彰濱工業區設立「第三科學園區」,以解決彰濱工業區土地滯銷的窘境,恐將影響中部地區的發展前景。建請行政院儘速確定「中部第三科學園區」位址設立於台中大肚台地,以促進大台中地區整體的經濟發展與人民就業的機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7.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阿瑪斯號觸礁漏油事件,建請政府宜儘速整合動員相關單位,先行進行清除與復原工作,及重新檢討建立危機快速應變機制,以維護我海洋生態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8.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全國經濟發展會議兩岸經貿結論,擬將中正機場與高雄小港機場納入境外航運中心,發展海空聯運轉運作業的作法,明顯地偏重於台灣省南北兩頭的經濟建設與資源投入,行政院宜策略性地考量,將中部清泉崗機場、台中港納為第三境外航運中心,並整合台中港加工出口區成為第三全球運籌特區,以平衡中部區域的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29.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英國輸出含有「人類狂牛病」血漿和疫苗事件,恐將危害各出口國,政府相關單位應檢討是否曾自英國輸入血漿和疫苗等使用,並強化疾病早期預警機制,以維護國人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0. 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部分中央部會刪減災區重建業務項目事宜,建請政府宜嚴加管考災後重建的工作目標與進度,以加速推動災區重建工程的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1.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台中工業區管理權歸屬不清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2.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台中市「水湳機場地區環境景觀改善計畫」,要求交通部民航局予以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3.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花蓮吳姓夫婦因遭漢他病毒感染致死,衛生署防疫體否運作得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4. 本院張委員清芳,針對一月十五日凌晨二時五十分發生於三峽中正路一段二九四號前之死亡車禍案,因警方及救護人員的延誤,致使肇事者無法及時就醫,不治死亡;當時車禍現場即在三峽恩主公醫院附近,如能及時送醫將增加其救活機率,如此疏失造成枉送人命,死者家屬更不滿,質疑警方是否與殯儀館有業務勾結,主管單位請即徹查該案失職人員,追究相關責任,以平息民怨,特此提出質詢。 335.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農委會是否有推動農業高科技化?將農產品的生產,逐漸轉型為高科技產業,並輔導地方政府發展特色農業?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6.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農委會雖然已經提出全面開放農村釀酒與農村酒莊設立的政策,但未見改善農村經濟成效,對生產過剩之農產品的去路、農民收益所得不升反降,顯見農委會及相關單位並未落實該政策,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7.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我國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及國際關貿總協(GATT),承諾開放他國農產品自由進口,勢必引發農村經濟惡化與破產,為加速建立相關的保護措施,與進行農村經濟之革新發展,農委會應儘速落實農業補償政策,將進口農產品課稅所得,收納並成立農產品補償基金!基金規模宜設定為一千億元,對於農委會並未成立「進口農產品補償基金」以因應我國未來的農業衝擊,顯見政府嚴重忽視農民生計與困境,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8.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農業發展條例雖然已經放寬了農地的買賣限制,以及自用農舍興建條件,然而因相關的法令之限制,對於共有、共業但所有人又已死亡,致使土地無法分割,進而無法繼承、登記、或移轉之土地,仍無法有效解決,類此農地與土地糾紛,農委會及內政部之解決方案為何?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39.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癲癇症患者長期遭到政府的漠視,社會的歧視,無法獲得公平待遇,隨時處在遭受歧視的悲慘情形之下,自殺率已漸攀升,嚴重影響到患者生存權。本席建議政府應予協助排除其就學、就業、交通、投保、醫療手術費用、監護及安置機構等相關問題,加強宣導大眾對癲癇症患者正確觀念,在患者發病時,週遭的人能即時伸出援手,避免患者因發病而造成更大傷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0.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墾丁國家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油污染事件,環保署應變處理方式怠慢,造成生態保育區無法預估的損失,賴以政府當局成立因應小組救援未見效用,污染海域持續擴大中,尚有兩百噸油料留置船艙中無法抽除,約有一千一百噸的燃料油確定流出,本席鑒於生態嚴重的破壞,清除油污並未指日可期,油污染也影響漁民生計,政府相關單位務必儘速一個月內清除油污並成立緊急生態維護小組,加強生態復育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漢他病毒之後,經由老鼠動物傳播病菌的新興傳染病「鉤端螺旋體病」正隱隱發威,引發社會大眾人心惶惶,本席要求主管機關應立即斬斷病源及杜絕病灶,以保障台灣民眾健康。滅鼠仍為當前最主要的防治措施。相關單位應加強民眾防範疾病的宣導,提醒家中有飼養家畜及寵物的民眾,要確實做好環境整潔。再者,歷經口蹄疫、腸病毒的惡夢,政府當局並沒有記取教訓,連日以來漢他病毒和鉤端螺旋體病的病例,足以證明主管機關對於防疫措施有漏洞之處,有必要再重新省視我國的檢疫與防疫制度。政府當局務必妥善處理此事,不要造成社會人心的浮動,耗費龐大的社會成本,必當加強疾病的防治與維護環境衛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2.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教育部所頒布的校長遴選制度,其中擴大所謂教師會、教評會、家長會的權限,勢必對於校園安定產生相當之衝擊;此外,四年一選的辦法,不僅加深學校政務不穩定性,更可能將不良的選舉風氣引入校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3.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鵝鑾鼻海域所發生的重油污染事件,發生至今已經三個星期,然而政府主管機關卻未出面處理。在行政院正為核四問題欲「戰到一兵一卒」的同時,對此一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卻視而不見,這種雙重標準實應予以譴責,特此提出質詢。 344.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經濟部長日前對外發言,認為台灣日後應朝發展小型電廠的方向配置輸電線路。但本席認為,近期民營電廠興建遭遇困難,經濟部若日後採取興建小型電廠的方案,恐未來電力的供應會產生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5.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雲林縣虎尾鎮自來水供應量目前僅勉強夠地方使用,而根據自來水公司虎尾營運所之預估,嗣高鐵設站及台灣大學分校設立以後,用水量將較目前增加一倍以上。因自來水處理設施從設計、發包到施工,約需三年的時間,為避免屆時面臨無水可用的困境,特建請主管機關儘速規劃、敲定自來水設施用地,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解決此一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46.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公務機關及大部分民營企業從今年起實施週休二日,時宜上略顯倉促,除工商界憂心生產成本增加外,對一般民眾來說,更面臨休閒活動之安排與休閒費用增加等問題,暴露出政府實施週休二日,配套措施付之闕如的弊病。為此,特提出下列建議:提供青少年足夠的休閒活動場所。例如:目前有運動設備之學校或公家單位,在週休時也關閉,相關主管機關應擬定辦法,適度予以開放,以利民眾使用。加強網路咖啡店、KTV、保齡球館、漫畫書店及撞球場等青少年聚集場所之管理,提昇該等環境之品質與安全性,避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善用台灣天然環境,推展海上活動、海釣及登山等運動,並充實相關設施與安全設備。對於部分觀光景點之餐飲、住宿或交通業者,利用旅遊旺季,任意哄抬價格,主管機關應介入導正,擬定辦法遏止,以免遊客乘興而去、敗興而歸。以上事項建請行政院研議施行,以因應週休二日之實施、導正國人休閒活動風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7.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鑑於台北市已將今年訂為「公廁年」,並制定相關計畫,由市長帶頭推動,因公廁之整潔與否不僅攸關環境衛生,更是檢驗國民道德的指標,影響國家形象與觀光事業之發展;特建請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責成各縣市政府起而效尤,儘速制定公廁整潔計畫,編列經費、積極推動,辦理民眾宣導活動,以全面提昇公廁品質,維護國人健康,落實國家現代化之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48.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希臘籍貨輪阿瑪斯在屏東鵝鑾鼻外海擱淺,迄今已二十五天,船上燃油外洩,嚴重污染墾丁國家公園海域和陸域,面對國內近三十年來最大的海洋污染事件,主管機關的反應不但慢半拍,而且亂無章法,使得海洋生態遭到破壞,魚蟹蝦貝因而死亡,海面上還有三百多公噸的重油在漂浮。為避免風向改變、油污染範圍擴大,及貨輪載運之鐵砂侵害美麗的珊瑚礁,特建請主管機關儘速尋求國際支援,利用最先進之技術,於最短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清除油污,事後並應追究失職人員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49.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針對教育部的大陸政策左支右絀、一籌莫展,不採認大陸學歷,也不准大陸學校在台招生,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就學怕被慘透,讓台灣學生去大陸讀書怕就被統戰,連台灣學校到大陸招生、在大陸教學,都說會挪動台灣的資本;左也不行,右也不准,教育部是什麼都不准,民間卻是去讀書的去讀書,去辦校的去辦校,「偷跑」的一大堆。為因應環境變遷,特建請教育部面對現實,儘速規劃符合實際需要之大陸政策,以促進兩岸教育交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0. 本院曾蔡委員美佐,鑑於政黨輪替後行政院政績平平,尤其近來阿瑪斯號貨輪擱淺,造成墾丁海域污染事件,更是繼八掌溪事件後,再次突顯政府危機處理能力嚴重欠缺。特建請行政院儘速全面考核各部會的施政績效,並據以撤換及調整不適任官員職務,以發揮警惕效尤作用,提昇行政效率,讓政府面目及表現煥然一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1. 本院馮委員定國,特針對臺中縣大甲鎮軍人公墓靈骨塔祭拜掃墓事宜,僅限定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開放,實不符合常理亦不近人情,為配合現代社會脈動有關單位應將例假日全年開放供民眾瞻仰、祭拜、掃墓才符合工商業社會實際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2. 本院馮委員定國,嚴重關切,繼二十四年後,今年元月十四日希臘貨輪「阿瑪斯號」在鵝鑾鼻外海觸礁擱淺一千一百公噸燃料油污染面積達二十公頃,嚴重破壞當地海洋生態環境,與珍貴墾丁國家公園的海洋生物資源,發生二十餘天,中央與地方竟無人聞問,亦未及時成立危機緊急應變機制,以致錯過清除汙油黃金時段,由於汙染面積日見擴散,因而導致台灣環境生態永久無法彌補的傷害,令人憂心的是復育工作可能要花十幾年耗費數十億,在我們要建立非核家園之當爾,竟然莫視海洋污染之生態浩劫,特鄭重呼籲政府我們除了重視「核四」污染外還有工業污染及影響環境生態的污染,也同屬重要,同樣會禍延後代,政府單位更應有警覺性對發生船難、觸礁擱淺之船隻,應預先抽清船隻燃料油以策海洋安全,並建請有關單位儘快落實已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為提昇應變能力及加強效率,更應成立海洋事務的專責單位,擬定「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措施」包含分工、建立通報系統、監測等事項,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53. 本院邱委員創良,針對拉法葉軍售的巨額貪污及尹清楓命案,至今真相仍在迷霧之中,贓款亦不知落向何方、更遑論將貪官繩之以法;而命案真相亦尚未水落石出、兇手當然無法落網,整個案件就在新政府信誓旦旦一定要破的情況下,如今卻毫無進展,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4. 本院邱委員創良,針對師範院校退學率不到千分之一,平均比一般大學低十倍一事,由於師範院校是師資培育的主要管道,理論上對師資培育和師資的考核應比一般行業嚴謹,為積極提昇我國教育品質,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5. 本院李委員正宗,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中,將雇主應按月為勞工提撥個人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率,訂定為不得低於百分之六,大幅降低了現行退休金之法定給付水準,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56.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近幾個月由於美、日經濟趨緩,國內民間消費降溫,行政院主計處最近即將發布的今年經濟成長預測值可能向下修正,不僅跌破六%,甚至調調低至五‧五%。本席認為,從目前的國內外各項總體及個體指標看,今年景氣趨緩已是定局。去年大家議論紛紛的「保六」顯然夢碎,如果能夠「保五」——將經濟成長率維持在五%以上,國人即應感到欣慰。只是即使這樣的目標,仍需要全國上下一致努力才能獲致,尤其需要政府採取積極作為,台灣經濟才有希望在年底前反轉而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7.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日前歐洲狂牛症疫情似已有擴散情形,而南韓也已發現疑似病例,另外高雄長庚醫院日前更傳疑似病例,雖非狂牛症,但已產生民眾嚴重恐慌。除此之外,根據衛生署清查,目前已知國內有廿一件化妝產品來自歐洲狂牛症疫區,種種情形已對民眾的生活造成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58. 本院陳委員清寶,有鑑於行政院農委會八十八年三月二十日,以八八農漁字八八六○○二二一號函公告禁止載運之牡蠣、文蛤、九孔、牛蛙、蟳等六項水產品進口,致使金門地區漁船捕撈之紅蟳等魚產品,常因進港安檢執法之認定標準不一,屢有被查扣、沒入等情事,不僅造成漁民權益受損,更易招致民怨。此外,農委會禁止金門養殖牡蠣外銷台灣,導致養殖牡蠣嚴重滯銷,造成養殖蚵民權益受損。爰此,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應責成農委會等相關單位,儘速協調安檢單位,統一執法認定標準,避免漁船捕撈之漁產品,受到無妄之災而被查扣,以確保漁民權益,同時,應專案輔導養殖牡蠣銷售至台灣,以維漁民生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59. 本院陳委員清寶,針對造成屏東墾丁海域嚴重污染的希臘「阿瑪斯號」污染事件,行政院介入處理時機過於緩慢等問題表示,船隻擱淺事件發生在元月十四日,但環保署直到元月二十日才派人進駐處理,對於行政院宥於僵化的行政程序,延誤處理時程,不僅嚴重破壞墾丁附近海域生態、海洋資源、國土利用、環境污染,更凸顯內政部、交通部、環保署、農委會等相關部會之間的橫向聯繫功能不彰,暴露政府應變能力不足,招致民眾強烈不滿。爰此,本席強烈要求行政院除應責成相關部會組成專案小組,早日消除餘油及相關善後補償事宜外,並應積極追究其責任,以懲後傚。同時,行政院對延誤處理時機部份應再提專案報告,檢討處理方式,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60. 本院鄭委員金玲,鑒於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於元月十四日晚上在墾丁國家公園附近海域擱淺,造成千餘噸燃油外淺,龍盤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到鵝鸞鼻綿延三公里海岸都遭到油污波及,其中龍坑保護區附近海灣一公里污染最嚴重,海域積存的海油厚達幾十公分,受災範圍之大,已非地方環保機關所能處理,實為台灣海洋環境生態之一大浩劫。在發生嚴重油污染已達二十多天、污染海域擴大二十四公頃、長達五公里之後,環保署才成立跨部會處理小組,難道在犧牲八掌溪四條人命之後,行政部門依然沒有覺醒要提昇行政效率,讓國人再一次見到了政府危機處理之能力薄弱與反應遲緩。要求提出說明與檢討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並追究船舶所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以及進行生態評估,提出具體的生態復育計畫,將生態破壞減至最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1. 本院鄭委員金玲,鑒於衛生署為了保護消費者而發布禁用狂牛疫區含動物成分化妝品禁令,不但未說清楚業者名稱,並且以公告方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卻未說明哪些成份可能導致感染狂牛症的做法,除了引發消費者高度不安,不知道現在使用的化妝品是否安全?以及要如何選購安全的化妝品外,對於業者也不儘公平,不瞭解自己的產品是否在禁止範圍之內,導致消費市場中恐慌與謠言四起。要求衛生署應在徹底清查後,再公佈業者名單,並詳細說明哪些成份可能導致感染狂牛病,如此方能真正怯除消費者與業者的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2. 本院楊委員秋興,針對中央健保局日前所公佈,將自民國九十年二月起調整第二類第一目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參加全民健保之投保金額,由現行之一萬九千二百元調高至二萬零一百元,於此景氣低迷之際,此舉無異加重勞工的負擔,本席認為十分不妥,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3. 本院楊委員秋興,針對『師資培育法』規定,在各師範院校就讀、或在各大學修習教育學程的學生,須經過一年的教育實習才能取得教師資格,卻因實習期間尚未成為正式教師,每月只能領取八千元的微薄津貼,嚴重影響眾多準教師的生計。本席建議教育部應儘速研擬開放實習教師至高中職夜間部或補校實習,使其可維持白天的正常工作,保障其生存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4. 本院楊委員秋興,針對元旦起實施之『合理門診量』制度,其立意良好,有助於改善國內醫療保健體系的弊病、提昇醫療品質,符合醫療專業與醫學教育的理念,因此本席予以支持。對於其他未盡完備的制度,如轉診精神的落實、調整不合理的給付項目等,望有關單位儘速研擬各項改善方案,使健保醫療制度臻於合理完畢,以妥善照顧民眾福祉及醫學界的發展,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5. 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鑒於財政部合作金庫所屬之棒球隊,即將因合作金庫的營運問題而遭到解散,一旦合庫隊解散成真,恐將對國內棒球運動的風氣造成嚴重傷害,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66.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目前國內的托兒所與幼稚園,各由內政部與教育部分別主管,本席認為行政院應將此兩個體系合併為一,達成「教保合一」的政策,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7.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教育部所提出的終身學習政策,使地方能自行籌措建置社區大學。然而,在推動民間自行設置社區大學的同時,教育部對於識字教育卻仍停留在由國中、國小辦理補校。對此,有關識字教育,能否由教育部委託民間社團、機構辦理?以及目前國內的文盲人口數多少?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8.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目前實習教師必須全職在校實習,然而教育部對實習教師並未發給薪資,僅有微薄的生活津貼,導致實習教師的生活與實習績效不佳,教育部應提高津貼金額,或發給薪金,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69.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國內老年人口已達一百九十餘萬人,然而經濟狀況困難者,其比率為百分之十九,亦即至少有三十六萬名老年人口是生計匱乏!另依據內政部所做的調查報告顯示,國內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期望政府透過社會福利制度提供經濟補助的重視程度,僅次於醫療保健措施。但是老人年金制度已遭新政府以財源不足為由而停止實施,本席認為國民年金制度之實施,有迫切需要儘速施行之必要,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0.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國內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對政府所提供的社會福利措施中,最需要的是醫療保健。然目前苗栗縣內因幅員廣闊,交通並不便利,而苗東地區的偏遠鄉鎮,亦欠缺大型的醫療院所,致使苗栗縣的老年人,無法享有高品質的醫療保健資源。本席認為內政部與衛生署應針對苗栗縣內現有的醫療資源,提出偏遠地區醫療保健資源欠缺的解決方案,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1. 本院陳委員超明,針對國內的公私立老人安養照護中心或機構,不僅無法滿足需求,而且有部分是未立案營運,為因應國內老年人口的增加,與社會高齡化的趨勢,政府宜獎勵民間老人安養機構的增建,放寬民間老人安養中心的設置標準,與建立公開的評鑑制度來強化管理機能,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經濟部提出發展知識經濟的五大技術服務業,選定「網路多媒體」、「生技」、「製藥」、「系統單晶片」、「工業設計及研發」等五大技術服務產業,為發展知識經濟產業的重心,但計畫內容實際上均了無新意,政府除了發展新的重點產業之外,更應該以全球華人為目標,積極拓展市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3.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世界自由民主聯盟」執委會鬧雙胞,並各自召開年會,不僅貽笑國際友人,且造成可能影響我參與聯合國相關工作,外交部有必要督促世盟進行改革,讓其資源分配及人事自主回歸正常運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中華電信市內電話因長期利潤偏低,為了合理反映市內電話的成本,中華電信自元旦起調漲市內電話費率,但費率多元組合繁雜,且多數民眾普遍不知情,中華電信有必要儘速宣導,讓民眾選擇有所依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花蓮吳姓夫婦疑似感染漢他病毒,引發肺症候群致死事件,加以花蓮地區自廿二日起陸續接獲共七例疑似個案通報,引起地方民眾高度警覺與恐慌,政府應針對此一疫情之病媒加以撲滅,及早防範未然,全面防堵可能之疫情擴散,以維護民眾健康,並平息民眾之恐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6.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興大校長彭作奎被控學術著作抄襲案,遭國科會裁定「違反學術倫理」並做出處分,政府相關主管單位應對於學術抄襲事件做出具體規範,考量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做出明快懲處,並對其他常見的學術倫理問題要求各校訂定具體明文規範,以做為建立學術專業水準的依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7.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衛生署擬開放活體器官捐贈至五等親一事。衛生署正在研擬中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預計將捐贈器官的親等由三親等擴及到五親等,且近日由於亞洲鐵人楊傳廣因肝病亟待換肝治療,消息傳出引發各界對器官活體捐贈之關注。由於受限於現行「人體器官捐贈條例」三等親方得進行活體器官捐贈之嚴格規定,有熱心民眾欲捐肝卻不得其法,因此,是否應全面開放活體器官捐贈,輔以周全配套,乃是政府應正視之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8.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水資源局長徐享崑辭職一事,使得沈寂一時的美濃水庫停建案再度引起輿論的注意,就美濃水庫停建案的決策過程而言,新政府在重大公共政策決定過程中的草率態度,實在令人無法苟同。且亦與陳水扁總統的施政白皮書所揭示的「在環保優先的前提下平衡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理念有所衝突,在整個決策過程中,亦未看出平衡環境保護與科技發展的跡象,新政府所提出的替代方案(分別為加高南化水庫、興建人工湖、越域引水到曾文水庫等),不僅解決問題的功效有限,並衍生出更多環境生態問題。現階段經濟部除應儘速公布替代方案之環境可行性評估外,新政府若要實現公義化之理念,秉持環保優先之精神,實應從加強環境基礎設施之興建、嚴格監控廢棄物處理、並鼓勵業者積極的參與、面對及解決企業環保問題等方面著手方為真正可行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79.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我國大學教育未來發展的趨勢,政府應該對於大學教育資源的分配重新訂出一個「合乎實際需求」的可行方法,擺脫「通通有獎」的補助模式,並加強推行國內大學之間的合作及國際交流,提升人材待遇及研究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0.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近來縱火事件頻傳,然破案率卻一直無法提升,光是去年台灣就有高達九百九十七件縱火案發生,平均每天有將近三件的縱火案在各地發生,已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環保署有意於翡翠水庫集水區設置遊客中心一事。由於此項開放政策勢必引進大量遊客、釣客進入翡翠水庫集水區遊憩,加上政府取締及維護人力不足,難以維護集水區環境品質,未來必定造成水庫集水區水質污染,民生用水品質堪虞,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2.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全國科技會議中所提到的「知識實力」不足的問題。政府應該將提升圖書館館藏及加強資訊管理能力,加強知識經濟的基礎建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3.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網路色情日益氾濫,且許多二十四小時營業的網路咖啡店,有逐漸變相成為援交中繼站的傾向。政府應儘速修改「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將網路援交納入規範,並設立「網路資訊評議委員會」,對網路援交的行為及資訊進行把關,以避免青少年性侵害事件層出不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4.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許多青少年沈溺於網路咖啡廳,使得學業荒廢甚至為此中輟學業,形成所謂的『網咖中輟潮』。政府應特別針對半夜還逗留在網路咖啡中的未成年者,實施勸導與管制,以防網路咖啡廳成了藏污納垢之處,並避免開學後學生中輟問題加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5.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民間私釀米酒盛行,甚至發生民眾食用假米酒中毒死亡的事件,公賣局的米酒配銷管道不落實,無法與民間優良業者有效結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6.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為配合北市公車實施「單一運價」,交通部決議除非購買儲值票,否則老人與身心障礙者都需比照全額收費,此種作法顯然已悖離『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保護法』的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7.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3G執照釋出方式及時程。由於3G執照的發放方式攸關業者及產業的整體發展,因此不可不審慎為之,政府應訂定一個兼顧產業發展與民生需要的執照釋出模式;而非以國家財政不佳為由,一味希望以執照拍賣收入來填補國庫空虛,或者是因為受到業者壓力而更改執照釋出方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8.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每當春節或是假期期間,台鐵各級列車座位車票幾乎都被訂購一空,民眾如果想在春節期間搭乘火車,可能只買得到站票。但現在卻發生一家旅行社握有大量春節期間火車票,並辦理退票高達四百多張的事件,民眾一向質疑台鐵購票程序的弊病,台鐵應深入瞭解以維護民眾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89. 本院王委員昱婷,為全國賦稅收入狀況每況愈下,不僅增加國庫調度困難,也使財政赤字擴大,財政困境更趨嚴重,將影響到許多公共建設投資計畫,阻礙人民生活水準與投資環境提升。政府應排除萬難,提出全面性的租稅改革方案,否則不僅財政困境難以突破,今後施政亦難以有效開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0.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圍捕槍擊犯藍元昌發生重大警匪槍擊案,歹徒火力超強,超出維安預估,並且有維安員警被射穿盾牌的子彈打傷,暴露出警匪裝備間差異的懸殊問題,對於員警的士氣與安全都有不當影響,政府應儘速更新員警值勤裝備,以保障員警生命勤務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1.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各縣市與社福政策有關之合作業務紛紛裁併,合作行政專業人才流失一事。我國是將合作事業明文列入憲法的國家之一,且中小企業、勞動者、受薪者、農民非常需要合作制度。我國合作事業卻每下愈況,不僅現今憲法條文內所訂定之合作政策形同具文,部份合作社亦有不務正業,經營者違反合作社本質之情形,政府應對現行合作業務徹底檢討,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2.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近日教育部將專案推動小校合併計劃,以利推動九年一貫課程一事。由於教育部國中小學九年一貫新課程特色之一乃是強調合科協同教學,但目前全國有九百多所國小和國中全校只有六班以下,班級規模和教師人數都有有效實施合科和協同教學之困難,教育部將推動小校裁併,以利推動九年一貫新課程。惟課程改革不應讓國中小學生陷於困難不便之環境中學習,必須有足夠之教學輔導及配套措施,如:考量未來學生上學方便性等問題,切莫使課程改革反成為學生受教育之絆腳石,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3.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日前連接亞洲國家與北美地區的中美海底電纜斷裂,國內數據專線用戶無法與美國連線,台灣頓時成為網路孤島,七百萬網友的網路生活陷入混亂,亦引起各界對我國對外國際海底電纜容量的重視。此次海底電纜斷裂除凸顯我國對外通訊漏洞與中華電信應變能力待提升問題之外,又在中華電信獨家經營下,若我國對外的六條海纜一旦全斷,除了全島網路無法暢通外,衛星通訊訊號也無法正常傳輸,恐造成更嚴重的問題,政府相關單位應審慎視之並提出相關替代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4. 本院王委員昱婷,針對全民健保繼實施合理門診量措施之後,近日又積極規畫合理調劑量之措施,未來可能訂出醫院藥師每天調劑之處方箋上限,超過部分之給付則以折扣方式處理,衛生署與健保局指稱此項措施之目的在引導醫院主動釋出處方箋,逐步落實醫藥分業。先前實施「合理門診量」措施欲改善看診醫療品質之目標未能明顯見效,此項「合理調劑量」措施,是否真能落實醫藥分業之理想,不無疑問,政府應審慎為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5.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去年全年失業率高達二‧九九%,以及上月(十二月)失業率達到三‧二七%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二十一日第七版的報導,行政院主計處二十日公布去年十二月失業人數為三二‧三萬人,失業率達到三‧二七%,創下歷年新高;而去年全年平均失業人數亦達二九‧三萬人,失業率高達二‧九九%,創下主計處統計以來的新高紀錄。對於國內去年總體失業率出現大幅升高的情形,本席認為這雖然反映去年下半年以來全球經濟不景氣的現象,但政府的施政紊亂亦不能卸責。本席認為,自新政府上任以來,在財經重大議題上一直缺乏明確的決策,再加上執政高層將政府政策以政爭方式處理,使得相關政策無法有效推動,加上國際經濟持續蕭條等不確定性因素,使企業與民眾對國內經濟環境失去信心,進而導致產業倒閉出走與失業人口的持續攀升,對國內經濟發展與社會秩序都有負面的影響,政府有關單位對此實在是難辭其咎!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在新的一年裡,政府應以振興國內經濟為施政要務,制定明確可行的產業發展政策,以有效解決國內的失業問題,避免因失業率過高可能造成的社會動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6.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國內失業率攀升到二二‧七%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中時晚報一月四日第三版的報導,雖然日前主計處公布國內最新失業率為三‧二五%,但在最新一期的「BIZNEWS商業新聞周刊」公布的最新資料卻顯示,國內目前廣義的失業率已高達二二‧七%,而狹義的失業率亦有一一%,均遠高於主計處公布的數據。對於新的失業率數據的公布,本席認為這涉及到對「失業率」的定義,與統計的方式,一旦這些定義無法釐清,不但會造成社會大眾對經濟局勢的錯估,更會影響到政府高層可能做出錯誤的判斷,其影響不可小歔。本席認為,政府在「失業率」的定義上過於狹隘,企圖藉此建立充分就業的假象,但如此一來卻無法真實反映出真實的失業情形與部分企業找不到人的窘態,也無法在政府的統計資料中顯示隱藏性失業的問題,日積月累下來對社會秩序與整體經濟環境都會有嚴重的威脅,政府對此豈能等閒視之?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不能再漠視隱藏性失業的危機,並適度調整失業問題的統計方式,以開誠佈公的態度,將真實的統計資料呈現在國人面前,以確保社會大眾知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7.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坊間有補習業者以聘用國中學力測驗命題委員為名義招攬學生,引發測驗試題外洩疑慮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中時晚報一月九日第三版的報導,國內有補習業者以聘用國中學力測驗命題委員為名師來招攬學生,並強調名師對命題趨勢非常清楚,此等現象已引發許多學生家長的疑慮與不滿。對於出現有命題委員疑似在補習班授課的情形,本席認為有關單位實應對這些傳言詳加查察,以解除社會大眾的疑慮。然而教育部卻以此種情況「不無可能」輕輕帶過,不但沒有進一步去深入追查並釐清問題,反而增加學生與家長的恐慌,實在是極不負責任的作為!本席認為,政府推動教育改革過程一直缺乏周詳的規劃與考慮,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導致廣大學子與家長根本無所適從,並對其權益造成嚴重的侵害。為維護國內教育的公平性與合理性,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除應對補習班以命題委員作為招攬學生的宣傳問題作深入調查、追究責任外,同時亦應就學力測驗相關體系建立有效的防火牆,以確保廣大莘莘學子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398. 本院馮委員滬祥,深為關切元月九日「聯合報」第七版刊載,屏東縣一名四歲男童,日前坐在父親小客車前座時,意外被爆開的安全氣囊炸傷,除造成脊椎嚴重受損,並很可能導致下半身永久癱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九條規定,駕駛人開車時,兒童必須坐於轎車後座。因此,該名家長不僅未盡照顧責任,更已明顯觸法。此外,由於現行刑法規定,傷害罪係屬告訴乃論,而家長同時又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所以除非家長「自己告自己」,否則警方也無法追究家長責任。因此,本席鄭重要求行政院,除應參考美國立法,禁止七歲以下幼童坐在汽車前座外,更應檢討相關刑法規定,適當賦予檢警單位告訴權利,以確實維護幼童乘車安全,避免類似遺憾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399. 本院馮委員滬祥,深為關切元月一日「聯合報」第六版刊載,針對目前國內私校宿舍床位難求,教育部計劃辦理學校貸款、利息補助,同時協調國防部、台糖公司、產學基金提供土地,以BOT的方式,興建聯合學生宿舍。根據瞭解,以往台北縣政府,曾在淡水搭建宿舍,準備出租給當地學生使用,可是完工兩年多以來,卻連一個房間也沒租出去,整棟大樓長期都在「養蚊子」,造成政府公帑的嚴重浪費。本席認為,目前國內景氣低迷,各地房地產業界,都有龐大空屋閒置,若能善加利用,必能創造業者與學生福利的「雙贏」。因此,本席鄭重要求行政院,應該先行整合相關主管機關,全面清查各地空屋狀況,再配合當地學校,制定管理辦法,全力滿足外宿學生的需要,以免盲目興建宿舍,徒然造成國家整體資源的嚴重浪費,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00.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國內工業生產指數上月出現衰退現象,並創下近四年多以來最大衰退幅度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經濟日報一月二十一日第二版的報導,據經濟部統計處的資料顯示,十二月工業生產指數較前年同期下降2.07%,這是自亞洲金融風暴以來,國內工業生產指數首次出現由成長轉為衰退的情形。對於國內工業生產指數出現衰退,本席認為,這原因主要是受到美國第四季電腦網路經濟降溫以及國內景氣持續低迷的影響所致。本席認為,近半年以來,國內經濟受到財經政策紊亂不穩定的影響,產業出走與倒閉的情形不斷,使國內經濟環境日漸惡化,連帶造成經濟蕭條、失業率與民生痛苦指數大幅攀升,對國內經濟與社會穩定有不良的影響。本席認為,工業生產指數的倒退,顯示國內經濟發展出現重大瓶頸,影響層面相當廣泛,有關單位對此實不能等閒視之。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重視國內經濟走下坡的事實,致力尋求總體經濟與投資環境的改善,以有效提升國內景氣,確保社會大眾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1.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上月國內經濟景氣對策訊號,出現代表衰退的藍燈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經濟日報一月三十一日第四版的報導,據經建會公布的資料顯示,由於實質經濟面指標受到金融面表現疲弱的影響,十二月的景氣對策訊號出現代表景氣衰退的藍燈,綜合判斷分數亦持續下滑,顯示國內景氣持續低迷已是不爭的事實,值得有關單位加以重視。本席認為,自新政府上台以後,一直沒有明確的財經政策方針,加上國內政局紛擾不安與國際經濟環境不良的影響,導致國內金融市場持續重挫,投資環境逐漸惡化,進而加速外資撤離與產業出走,造成實質經濟面整體下滑,甚至連景氣訊號都出現藍燈的情形,新政府的執政不力實在要負很大的責任!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現階段應以振興經濟景氣為施政重點,同時讓國內金融市場回歸到基本面,以有效改善經濟環境,重新恢復景氣與人民的信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2.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春節期間國內交通運輸多日出現壅塞狀況,引發眾多用路人抱怨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三十日第六版的報導,交通部在今年新春團拜時,對春節期間高速公路運輸效果表示滿意,但在年初二至初四期間高速公路出現嚴重壅塞情形,數十萬人在高速公路上塞車平均達十餘個小時,因而引發駕駛人的抱怨與不滿。對於春節交通滿意程度出現官方與民眾不同調的情形,本席認為這顯示相關官員根本不了解真正的民間疾苦與問題在哪裡?尤其是相關交通主管官員在路上都有警車代為開道,哪能體會小老百姓依交通單位指示行車仍需塞車十餘小時的痛苦?甚至在不了解實際情況下,坐在高公局控制室中大言不慚地為交通狀況打滿分,如此顢頇而不面對現實的心態,自然無法為民眾所接受!本席認為,政府有關單位應以如何改善國內現有交通網路為當務之急,並確實了解現實交通問題之所在,以有效解決長期為民眾苦惱的交通壅塞問題,確保民眾行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3.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國內出現有民眾飲用假米酒中毒死亡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中國時報一月三十一日第八版的報導,日前台東縣傳出有民眾疑似喝到假米酒中毒死亡,而後並在台中查獲偽造米酒的地下酒廠,起出近千瓶的偽造紅標米酒。對於有大量偽造米酒以及民眾因而致命的情形,本席認為這顯示國內對米酒的需求仍舊相當殷切,加上米酒產銷管道嚴重失衡,導致多數民眾有買不到米酒的窘境,造成有不法之徒因而挺而走險。本席認為,公賣局雖然在米酒生產上作了很大的努力,月產量亦應足夠民眾的使用,但還是有很多民眾反映買不到米酒,顯然米酒的供銷系統有很大的問題。本席認為,由於未來加入WTO以後,米酒將會大幅調漲售價,因此在預期心理影響下,導致許多民眾與商家出現囤積的情形,嚴重影響民眾日常生活作息。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重視米酒產銷失調與偽造假酒的問題,除應繼續調查是否仍有假酒流入市面外,同時亦應針對業者囤積米酒的情形進行徹查,將違法之官商予以繩之以法,以確保社會大眾的基本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4.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近幾個月來國內私立學校紛傳校產遭到掏空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本席的了解,近幾個月以來,許多私立技術學院與專科學校出現校產遭到不當挪用或掏空之情事,甚至出現教師薪資遭到剋扣或發不出薪水的窘境。對於近期國內私立學校紛傳出校產遭到掏空的情形,本席認為這凸顯國內私立學校的管理出現死角,導致校產遭到學校董事會的不當挪用,嚴重影響師生的權益。本席認為,辦教育係以作育英才為目的,但事實上許多私校卻假借各種名目,對教師與學生極盡剋扣之能事,而虛報教師人數、超額招生等更是時有所聞,有關單位豈能等閒視之。因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對國內私校內部管理與財務問題進行了解並詳加徹查,以早日發掘問題,將侵占公產、涉嫌包庇之官商繩之以法,以維護廣大莘莘學子的教育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5.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政府通過「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有意追加逾千億元預算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經濟日報二月一日第四版的報導,行政院院會於三十一日通過「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將以追加1,115億元公共投資預算的方式推動擴大內需方案。對於政府有意透過擴大內需與增加公共投資,來推動經濟成長的作法,本席認為只是治標而不治本,基本上並不能根本解決國內經濟蕭條的困境。本席認為,近半年來國內經濟景氣之所以出現持續低迷的情形,除了全球性經濟降溫的影響外,政府財經政策的失當與行政部門嚴重干預金融市場才是最大的主因。本席認為,自新政府上任以來,一直無法提出一套完整有效的財經配套措施,再加上政府持續以行政手段對股匯市進行不當干預,使金融市場動蕩不安,不但浪費鉅額公帑,同時也破壞自由市場交易秩序,而這些都是制度上的問題,不單是擴大內需就能解決的。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拿出確實可行的經濟振興方案,同時要從制度上進行改革,以有效改善經濟環境,確保社會大眾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6.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近日來大陸西北地區沙塵暴已朝向台灣北部地區侵襲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二月二日第六版的報導,自元月卅日於大陸西北河西走廊地區發生的沙塵暴,一日起已開始侵襲台灣北部地區,且二日正逢冷鋒鋒面南下,更加助長沙塵暴的侵襲。對於大陸地區沙塵暴的侵襲,本席認為將會對國內空氣品質與農作物都會有不良的影響,值得有關單位加以重視。據了解,自一日下午起,北部地區的空氣懸浮微粒指標出現比平常高三、四倍的情形。由於過去沙塵暴曾引起嚴重的空氣污染,甚至有下泥雨的狀況,對民眾身心健康都有不良的影響,而今年發生沙塵暴的頻率勢必較以往為高,實不能等閒視之。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對大陸沙塵暴的侵襲及早做好因應的準備,尤其是農作物與農地的保護最為重要;同時也應加強對懸浮微粒等污染物擴散情形的監控,儘可能減少沙塵暴對國內環境的影響,確保廣大群眾的健康與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7.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外傳有含英國狂牛症病毒蛋白質之飼料輸入台灣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二月五日第六版的報導,據外電消息來源報導,英國狄穆德(Prosperde Mulder)公司自一九八八年起,就出口含有狂牛症病毒蛋白質飼料至七十個國家,而台灣也是進口國之一。對於有以英國狂牛症病毒蛋白質為原料之飼料輸入國內一事,本席認為這將造成病毒的嚴重擴散,同時也顯示國內牲畜防疫系統仍舊存在相當多的漏洞。本席認為,數年前國內先後發生口蹄疫、新城雞瘟等重大牲畜疫情,並造成業者與民眾嚴重的損害。雖然數年前政府即已信誓旦旦要做好國內牲畜的防疫系統,但以近年來層出不窮的食品含毒事件觀之,顯然政府在防疫系統的構建上仍是漏洞百出,尤其是含英國狂牛症病毒蛋白質之飼料輸入台灣已有十餘年,對民眾飲食權益與人身安全有重大的影響,有關單位對此實不容忽視!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現階段應對英國狂牛症病毒蛋白質之飼料輸入台灣的情形深入了解,追查這些飼料的流向,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與行政責任;同時要檢討現行防疫系統,確實做好把關的工作,以確保社會大眾的基本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8.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希臘籍貨輪在屏東縣鵝鑾鼻外海擱淺,近一個月後政府方出面處理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二月六日第九版的報導,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一月十四日在屏東縣鵝鑾鼻外海擱淺,船上鍋爐燃油外洩,嚴重汙染墾丁國家公園海域和陸域,二十四日後環保署始決定成立專案小組進行除汙工作。對於政府的作法,本席認為這凸顯政府對於重大意外事件的處理毫無章法,且嚴重缺乏危機意識。本席認為,事件發生後二十多天來,除了屏東縣環保局依法對船公司開罰單外,竟沒有一個相關機關主動出面防範油汙進一步損害珍貴的海洋資源與國民健康,甚至危及核三廠的正常運轉。此外,本席認為,該事件除了顯示政府應變能力不足外,也凸顯國內除污設備不足的窘境,導致相關單位面對類似海洋污染問題往往是束手無策,這對一再號稱有「海洋精神」、「海洋國家」的新政府而言,不啻是一大諷刺!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建立有效的環境污染意外處理機制,添購相關之除污救援裝備,同時並在環保法規中明確賦予有關單位進行規範排放油至水中的責任,使我國污染防治體系能夠更臻完備,確實保護我們熱愛的這片土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09.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今年元月份民生痛苦指數逾五%,創下歷史新高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經濟日報二月六日第一版的報導,由於春節期間部分服務費用循例增加的影響,一月份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去年同期上漲二‧三六%,創下二六個月以來新高;加上失業率持續攀升到三%以上,使我國今年元月份民生痛苦指數逾五%,創下歷史新高紀錄。對於國內民生痛苦指數仍舊持續增加的情形,本席認為這代表國內景氣尚未從谷底攀升。據了解,雖然春節前股匯市曾有一段攀升的走勢,但基本上經濟基本面並無明顯的起色;雖然春節期間民間物資消費情形尚稱熱絡,但並不能因此就宣告不景氣時期的結束。本席認為,政府一直沒有明確的財經政策與振興方案,股匯市受到非經濟因素的影響仍深,政府對此現象實不容忽視!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以確立財經大政方針、改善投資環境等作為現階段施政要務,以有效提振國內經濟景氣,讓民眾早日脫離痛苦的深淵,確保社會大眾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0.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郵政儲金八十九年度決算出現鉅額虧損,影響廣大儲戶權益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經濟日報一月三日第三版的報導,由於郵政儲金配合政府政策護盤遭到套牢,據郵政儲金匯業局的估算,去年決算虧損達四○○億元以上,是數年來郵政儲金首度出現赤字的情形。對於郵政儲金出現數百億元鉅額虧損的情形,本席認為這是政府排除專業考量、不當運用政府基金護盤付出的代價。據了解,近幾個月來,由於財經政策不明確與國內股市持續性的無量崩跌,致使民眾對國內金融市場失去信心。然而政府雖然力圖拯救股市,但卻不從基本面的改革著手,反而一再將政府基金毫無章法地投入股市,不但破壞既有的市場交易秩序,也造成政府基金的重大損失,四大基金與國安基金均無一倖免,多以慘賠結果收場。本席認為,無論是四大基金或國安基金,都是國家社會的重要資源,但在政府相關官員的任意揮霍下,使這些資產嚴重縮水,對民眾權益造成嚴重的損害。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在新的一年裡,應讓股匯市回歸市場運作機制,並停止所有惡質不當的行政干預,以穩定國內金融市場,確保社會大眾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1.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國安局新建營區靶場發生火災,並造成重大傷亡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五日第八版的報導,位於台北的國安局大直新建營區,四日下午傳出地下室靶場發生火警意外,並造成三死二十傷的慘劇,且由於該工程未向市政府申請,工人又分屬不同單位,造成現場混亂,影響援救時機;更有甚者,國安局監工竟拒絕警方製作筆錄,使警方無法在短時間內釐清案情,延宕火警的處理。本席認為,這次事件凸顯國安局保守顢頇的官僚心態,也顯示工地安全的嚴重不足,不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增加傷亡的人數。本席認為,雖然這次火災的起因係施工不當所引起,但國安局卻因事前不提出營區監工計劃,讓消防人員無法即時將受困工人救出,以致於傷亡人數不斷增加,故國安局此舉實在是視人命如草芥,實在不足為取。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單位在進行工程作業時應與相關單位作好聯繫與協調的工作,並對施工相關人員作好工安教育,同時亦要增強工地的施工安全,以避免類似的工安意外再度發生,確保民眾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2. 本院馮委員滬祥,深為關切國軍新型野戰防空飛彈系統的服役與操作狀況。根據勁報一月九日新聞第四版(NEWS NO‧4)的報導,我國向美方採購的刺針(Stinger)低空防空飛彈系統,近期已陸續在陸軍野戰單位服役;據了解,這批系統包括以悍馬車為底盤的車載型八聯裝的復仇者(Avenger)系統與人員操作之雙聯裝DMS系統,而由於這批裝備輕巧且機動性強,適應性頗強,應可為各級野戰部隊提供有效的低空防禦保護傘。雖然本席對於國軍引進刺針系統的作法表示贊同,但對軍方是否有針對刺針系統提出因應的訓練與維修體系表示關切與憂心。本席認為,國軍一直缺乏有效的精密裝備補保體系,導致許多新裝備妥善率低落,甚至落到報廢的下場。本席認為,國軍近期在二代裝備更新上不遺餘力,但卻疏於相關補保系統與觀念的更新,再加上軍中優秀人才招收不易,更令人對軍中有效操作精密武器的能力感到憂慮。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協助軍方就二代武器建立完整的補保維修體系,同時就新系統建立新的訓練教範,以確實進行操作人員的訓練工作,有效發揮新式武器裝備的整體性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3.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我國軍事戰備設施抗炸能力不足,難以承受外來「第一擊」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中國時報一月十四日第一版的報導,美國軍事考察團日前來台進行秘密訪問,據了解,該次考察主要係美國軍方對台灣承受第一擊能力進行評估,但所得結論卻是認為我方防禦能力不足,將很難因應實戰考驗。對於美國軍事考察團的評估結果,本席認為相當值得警惕。根據本席的深入了解,國軍目前雖然逐步將軍事設施予以工事化、地下化,但並非所有的單位都有如此的防衛能力。以空軍為例,集中在西部地區的空軍基地一直是易遭到攻擊的戰略目標,雖然目前已有若干基地有鋼筋混凝土與抗炸鋼板構成的機堡,但數量有限不足以保護所有戰機,且許多機堡僅能抵抗500磅炸彈的直接命中,應付現代化戰爭環境實在是力有未逮。而在組織運作與指管通情(C4ISR)系統防護能力亦相當不足,一旦遭到破壞將會造成指揮系統的紊亂,有關單位實不能等閒視之。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重視國軍戰備設施承受第一擊能力不足的事實,以加強各級戰備設施防護能力列為優先,使國軍有生戰力得以獲得保全,並確保國防安全與全民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4.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聯勤總司令部國軍新竹財務組遭到搶劫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十六日第二十二版的報導,聯勤總司令部國軍新竹財務組十五日凌晨遭搶,八名留守軍官和士兵在睡夢中被綑綁毆傷,並被劫走二百廿餘萬元逃逸。對於國軍財務單位遭劫的情形,本席認為這凸顯軍方勤務單位安全設施薄弱,且其管理及人員訓練皆缺乏敵情觀念的窘境。據了解,軍方營區除戰鬥單位與部分機密單位有較嚴格的安全管制措施外,一些屬於非戰鬥勤務單位之安全措施可說是付之闕如,即使如財務單位亦是如此,在經濟持續不景氣與年關將近的影響,財務單位自然會引起歹徒的覬覦,整體設施安全實在堪虞。本席認為,軍事單位如果平時不能保持高度的警覺,易使官兵的戒備心態因而廢弛。本席認為,國軍肩負捍衛國家安全的重任,若其本身安全防衛系統薄弱,形同不設防區,而駐守兵員也毫無敵情觀念,民眾怎會對國軍有信心?怎會對國家安全有信心?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除應加強對搶劫歹徒的查緝外,同時亦應加強對國軍各級單位的安全管制措施與安全觀念輔導,以確實提高官兵平時的警覺性,確保國家安全與全民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5.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我國海軍決定在近年內向美方採購四艘基德級(Kiddclass)飛彈驅逐艦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中國時報一月六日第一版的報導,海軍總司令李傑上將首度證實,海軍預計三到五年內,可獲得配有標準二型(SM-2)飛彈與3D雷達的紀德級艦,並預備編成四個打擊群,以執行「遠海機動任務」。對於海軍準備引進基德級艦,基本上本席是抱持著審慎樂觀的態度,不過軍方表示這批軍艦總價約需二百五十億元(約七億餘美元),則有待商榷。根據本席的深入了解,美方當初在將四艘基德級艦除役時,曾以四到五億美元的價格向澳洲、希臘等盟國兜售,但都不了了之;如今事隔多年之後,我方竟以高出二到三億美元的代價採購同批裝備,如此高的差價,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不禁令人懷疑其中是否有利益輸送與圖利他人之嫌。本席認為,近幾年來,軍方在對外軍備採購上弊端叢生,很多裝備的採購單價都比別人高出許多,性能卻又大打折扣,整個過程都相當不合理,政府這種頻頻做冤大頭的作法,平白浪費不少納稅人的血汗錢。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對基德級艦租購案的費用支出情形提出明確說明,不要再當軍火商的冤大頭,以合理的條件取得所需的裝備,確保國家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6.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政府有意向法國採購空用電子情報偵察莢艙(ELINT)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二日第四版的報導,據台海軍情電子期刊網站近日的訊息,空軍當局與法商湯姆森公司簽約採購一批ASTAC型空用電子情報偵察莢艙,以供空軍幻象2000-5型戰機使用。對於我方採購空用電子情報偵察莢艙,本席認為此舉對於空軍整體電子作戰能力的提升雖有相當的助益,但整個採購案仍存在若干問題:中法之間目前尚未在拉法葉艦與幻象機採購弊案上解套,因此採購電子莢艙案能否成案,仍有不少變數。負責生產電子莢艙的法商湯姆森公司,目前尚陷在拉法葉艦採購佣金案的泥沼中,且該案未循正常程序進行,亦未在九十年度預算中編列,價格與條件合理與否根本無法得知,容易滋生類似拉法葉艦的採購弊案,難道政府還沒有學到教訓嗎?據了解,ASTAC型莢艙雖然性能不錯,但並非法製頂級產品,軍方何以不採購性能更佳的裝備,以因應高強度作戰環境的需要?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軍方實應就該採購案提出說明,以避免政府軍購流於黑箱作業,讓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都能確實花在刀口上,以有效提升空軍整體戰力,維護國家領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7.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政府近幾年來耗費鉅資大肆向國外採購武器,成為全球最大的武器輸入國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十七日第四版的報導,行政院主計處昨天公布的統計指出,一九九四至九八年間台灣向國際購買一般武器金額約一百卅三億美元,占全球百分之十一強,是最大的輸入國。對於我國成為全球武器最大輸入國,本席顯示這代表軍方對軍備更新的作業不遺餘力。然而二代兵力完成整建的成果卻是讓人失望,除了精實案沒有落實外,採購裝備單價過高,武器性能七折八扣,採購過程亦是弊端叢生,甚至連美方評估後都認為我國軍方沒有承受「第一擊」能力,故其真正總體作戰能力與耗用的鉅額軍費相較,實在是不成比例,也顯示我國政府一直在做冤大頭,徒增國際社會笑柄。本席認為,政府這種花費大錢、卻買來七折八扣的武器,根本就是濫用民脂民膏的作法,嚴重侵害全民的權益。爰此,本席提出強烈要求,政府應對現階段國軍建軍備戰情形進行徹底的檢討,確立嶄新的國防戰略,同時並就二代兵力採購弊端追究相關責任,以確保國防安全與全民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8.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國軍九十年度部隊重大演訓活動過多,可能引發鄰近國家地區疑慮,並增加基層官兵負擔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聯合報一月十七日第一版的報導,國防部十六日公布國軍九十年度部隊重大演訓活動,包括三、四月間「漢光十七號演習」,以驗證國軍精實案「全戰備」成效;而愛國者飛彈試射與國慶閱兵亦要配合執行,中級規模以上的演習多達數十次之多。對於國軍九十年度部隊重大演訓活動過多,且規模龐大,本席認為此舉顯示軍方高層好大喜功的心態,不但讓基層部隊每月疲於奔命,增加裝備的耗損率,而過多的軍事演訓亦會徒增周邊國家地區疑慮與好戰的惡名。本席認為,國軍現階段雖已進行「精實案」,但兵源主要還是以徵兵為主,且由於目前役男役期只有不到一年半的時間,使得基層野戰部隊人員更替情形更為頻繁,其日常訓練根本無法有效推動,如此的部隊怎能在多如牛毛的演習中驗證成果?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就過多的演習活動進行檢討,其中部分演訓應以模擬兵棋推演取代之,而基層官兵則以日常訓練為主,以有效維持部隊有生戰力與裝備妥善率,確保國防安全與全民的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19.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國軍現行野戰部隊與要地防空的部署運用方式,表示非常關切。根據本席的深入了解,數年前向我國向美方採購的復仇者(Avenger)車載防空飛彈系統,與人員攜行之刺針雙聯裝DMS防空飛彈系統,日前已經開始部署成軍,並已編入陸軍軍團級防空群與外島地面部隊服役。對於國軍新型野戰防空系統的服役,本席認為雖能紓解地面部隊防空能力不足的壓力,但陸軍將車載復仇者防空飛彈系統編成軍團級單位的作法,卻使各聯兵旅缺乏建制野戰防空單位的編裝,故戰時野戰防空任務,是否能夠由陸軍軍團有效集中統籌指揮運用,與海空軍構成整體防空火網,實在不無疑問。況且,無論是人員攜行的DMS雙聯裝防空飛彈,或是復仇者車載防空飛彈系統,在美方原始設計任務需求中,係以能提供野戰部隊與定點設施近距離對空防衛為主,並不適合作為軍團級的防空系統,有關單位實應加以深思。爰此,本席鄭重提出要求,陸軍宜在聯兵旅中,設有建制性的野戰防空單位,以提供第一線部隊有效的防空火力,確保部隊整體的有生戰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0.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陸軍旅級機動作戰操練的推動與運用明顯不當,影響步兵戰力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本席的深入觀察,陸軍近期在「雄獅操演」的摩托化步兵旅演習中,展示其在「精實案」中摩步旅整編的成果。雖然在整個演練可說是中規中矩,但部分戰術戰法運用則仍停留在陳舊的觀念,以部隊機動為例,據摩步旅的編制觀之,該旅所擁有的機動載具足夠全旅官兵的運輸,但演習仍以步兵徒步行軍為主,此舉不但無法因應現代化戰場的需要,同時亦無法對摩步旅的整體運輸能力與機動力進行驗證。雖然部隊長官以「訓練官兵體能」為理由,但如此的行軍勢必會耗損官兵的體力,待抵達戰場後將無法充分發揮戰力,這豈是演習所樂見的「成果」?本席認為,由於現代化武器殺傷力大,機動性強,因此軍隊朝機動作戰發展已成為趨勢,故部隊的演訓亦應以新戰術戰法的訓練為準,以對新編裝與新戰法作確實的評估,讓新編裝的聯兵旅能夠達到均衡有效的作戰能量,確保國家安全與全民福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1. 本院馮委員滬祥,對於美國國防部官員表示,我國現有愛國者二型飛彈無法防禦戰區彈道飛彈攻擊一事,表示非常關切。根據中國時報二月二日第十一版的報導,美國國防部官員表示,目前部署在台灣的改良式愛國者二型(PAC-2Plus)反飛彈防禦系統,無法擊落中共現有的戰區彈道飛彈,甚至有官員表示:「愛國者飛彈對台灣沒有好處」。對於美國國防部官員的說法,本席認為值得有關單位深思,也對國軍現有防衛能力表示高度的疑慮。本席認為,政府數年前即以鉅資購置一批改良式愛國者二型(PAC-2 Plus)防空飛彈作為反彈道飛彈防禦系統,而後又購置一批以防禦中南部都會區。而如今美國官方竟有「愛國者無用論」的出現,顯示我國當初採購愛國者飛彈的決策有很大的問題。本席認為,國防武器的採購攸關國家安全至鉅,但政府往往忽略專業的需求,而在軍購上當了冤大頭,不但浪費國家的公帑,且對整體國防戰略規劃有不良的影響。故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要求,政府應對現有愛國者飛彈防禦能力進行重新評估,並檢討是否有必要向美方購買同型裝備,以避免我方淪為美國軍售的殖民地,提供軍方真正有效的防衛系統,確保國家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2. 本院馮委員滬祥,深為關切元月九日「中國時報」第八版刊載,空軍台東志航基地一兵楊耀鴻,八日傍晚騎車上哨時,與一架F-5E戰機的飛彈發射架發生擦撞,不僅造成楊員胸口瘀血、身體多處撕裂傷,送醫急救後仍然不治。根據媒體轉載,該基地政戰主管表示,可能是當時天色昏暗,才會發生意外;本席認為人命關天,如果確因冬季、天色提早昏暗,基地單位也應做好照明設備及相關標誌措施,否則難保往後不會發生更嚴重的人機傷亡事件。因此,本席鄭重要求行政院,除應儘速查明肇事真相,並且從優撫恤士兵家屬外,更應確實改進基地照明設備,及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以免類似不幸再度發生,嚴重斲傷軍隊士氣與國軍形象,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23.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環保署一份「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改善計畫」,調查國內化工廠對地下水的污染狀況,報告中顯示在調查的十二個場址中,高雄煉油廠、頭份工業區台灣氯乙烯公司、高雄市監測井CO45附近及新竹科學園區等四個場址,其地下水及土壤採樣分析,有部分項目的最高檢出濃度超過美國法規標準,針對此問題,本席甚表關切,由於該問題的嚴重性影響到台灣民眾的健康相當深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4.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我國醫療院所,極度欠缺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以至於家屬必須於醫院走廊打地鋪,造成醫院猶如「難民營」一般。雖目前行政主管機關有加以明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明文加護病房應備有家屬休息室,惟詳細硬體規格並未有所明文,因此我國整體醫療院所的品質未見有所提昇。希望行政相關單位儘速將病患家屬休息室之硬體規格,明訂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以提昇我國醫療大環境之素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5.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涵蓋嘉義縣大林等四鄉鎮,面積廣達二千一百餘公頃,共計三千六百廿五筆土地的赤司農場,至今仍遲遲未辦理放領。自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七日公布「公有山坡地放領辦法」,前總統李登輝指示第一優先放領赤司農場,但直到七年後的現在,內政部、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均通過審議,卻還沒有公告放領。希行政相關單位發揮應有之效率,避免民眾權益懸而未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6. 本院洪委員讀,針對全國醫療廢棄物無法妥善處置,粗估已有高達七百多噸的廢棄物,囤積於全國各級醫療院所之內,無處可去一事,認為無法銷毀的龐大感染性廢棄物對國人生命與安全充滿威脅,已成為國人的環境衛生的最大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7.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近月來虛擬賭博網站興起,有敗壞社會風氣,並導致個人信用破產之虞,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8. 本院顏委員錦福,針對近來中南部地下保單熱銷情形,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29.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全球經濟自由化的趨勢與台灣對大陸的投資熱潮持續發燒,可惜目前並未看見政府積極提出因應新角色變化的實質措施,來刺激國家的創新活力,調整國家資源去適應全球分工體系,本席建請政府提出積極對策以增強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0.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八二三戰役義務官兵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例案」,本席認為,許多貢獻於保衛國家的戰役中,九死一生的年老戰士,如參加八二三戰役之全國各縣市新的榮民們,雖獲有榮民證,但申請與資深榮民一樣接受政府安養、就養就醫……等照顧時,輒受駁回,此一情形,使全國各縣市的八二三戰友們,心中甚感氣憤不平,反應不已。政府應速依憲法:「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的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之規定,對於全國各縣市現有曾參加八二三戰役的榮民們,予以就養、就業、就醫、就學等的福利待遇,以照顧他們的晚年生活並勵忠貞。相對於委員們的提案,行政院並未提出任何版本。因此,本席認為政府應立即制定撫卹專法,並消除排富條款,用以表彰及照顧與回饋當年誓死保衛國家免於受赤化之勞苦功高之戰士,此舉為對當年八二三戰役之榮民應盡的義務與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1.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阿瑪斯號貨輪擱淺漏油事件處理過慢導致嚴重影響墾丁生態,除了行政院應察明事件真相與責任歸屬,並蒐集損害證據向肇事者求償,及追究民事刑事責任外,目前政府當局相互推卸責任,實非一國為政者所為。本席認為,此次事件乃因延誤處理時機而導致南台灣寶貴生態環境的嚴重傷害,主管機關表示是「國難」、「天災」,如此說法乃枉顧國家人民的福祉與權益。環保署罔顧當前已造成的生態污染,並企圖避重就輕,推諉責任,依然故我,是以一黨之偏見及一人之私利成為公共政策或運用公權力之優先考慮,對民眾的疾苦甚至生命的財產安全則視若未聞,未盡全力加以維護。當前政治上流行模式,便是政府官員在失職之後向民眾道歉的官僚作風,其實無補於政府的施政,更無濟於問題的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2. 本院林委員南生,針對希臘籍貨輪一月十四日在屏東鵝鑾鼻外海擱淺,嚴重污染墾丁國家公園海域和陸域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33.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在墾丁鵝鑾鼻東方近海擱淺,造成龍坑自然生態保護區沿岸的生態浩劫。由於國內沒有海洋事務的專責單位,至今相關部門仍在權責歸屬問題上互踢皮球,癥結在於各單位沒有硬體設備,也缺乏人員編制及軟體措施,因此難以擔起責任。爰此,本席要求環保署應結合交通部、國防部、外交部、內政部、海巡署及地方政府及船主研商,提出應變措施及說明,在最短時間內結合中央與地方的所有資源,儘速清理海面及岸上的油污,同時組成清除追蹤復育小組,嚴密監控後續生態影響及復原事宜;此外,相關單位應協助當地漁民求償事宜,並釐清後續法律權責認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4. 本院周委員雅淑,有鑒於香煙與檳榔對國人健康之影響甚鉅,依據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上述二者對肺癌與口腔癌之發生率有重大關聯性,且該兩項吸食人口已有年輕化與普及化之趨勢。爰此,本席要求衛生署、勞委會等相關單位,應透過衛教宣導,使大眾深切體會檳榔與香煙之危害性,並加強個案之篩檢與追蹤,以了解推動成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5.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台東縣達仁鄉一原住民疑似喝到假米酒中毒死亡一案,警方因而循線查獲一處地下酒廠,起出近千瓶保特瓶裝紅標米酒,經公賣局初步已確認是假酒。爰此,本席要求衛生署及警政署配合加強稽查民間市售米酒,嚴懲不肖製造商及販售商,並追查還有多少假酒流入市面,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6.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隨著花蓮一對夫婦因感染漢他病毒死亡,而引發漢他病毒恐慌延燒至全省各地,各醫院陸續傳出「疑似病例」,看得民眾人心惶惶,主管機關更是連忙澄清。面對此一亂象,本席要求,衛生署應加強約束通報亂象,要求各家醫院不得擅自對外發布尚未確定的病例,以免造成社會恐慌;此外,行政院農委會與衛生署、環保署等單位,應藉此天時之便,即時宣導滅鼠資訊,並同步推動「全國滅鼠運動」加強滅鼠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37. 本院楊委員文欣,為首先在八十九年七月四日本院第四屆第三會期第廿九次會議向行政院所提總質詢中建議將精省加上震災後的中興新村應即規劃作為大學科技研究園區,交由近鄰已具規模的「朝陽科大」「暨大」「興大」等公私立大學籌設研究所系並結合民間科技企業設廠研發一案;行政院也曾答復由內政部與省府彙整研提規劃,本席所提意見已錄案供參云云。但日前報載竟然擬由中興大學「獨占經營」中興新村且須耗費國家一百億元始克完成此「大學城」,殊深驚異!本席認為仍應由「學」「產」合作改造中興新村使成新的多元化科技研發園區;且際茲國家財政拮据之際耗費巨資只為一間大學擴遷之用,也非合宜,應即重新規劃定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38. 本院楊委員文欣,為行政院核定經內政部頒布之「健全房地產市場措施」(??訟??訟??訟台八九內營字第八九八四九五八號函)。對已領得建造執照之建築案准其申請延長建築期限兩年,確係針對低迷已久的房地產市場所定的正確振興措施;但很可惜將相關密切的「雜項建造執照」漏未明文列入實施,顯有疏失,致政策美意不夠周延。宜迅予頒布雜項執照亦適用延長兩年俾予補正,特提出質詢。 439. 本院郝委員龍斌,針對行政院民國七十九年九月十三日第二一九九次院會決議,於七十九年七月一日起,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兼具勞工身分人員之退休、資遣、撫卹給與,照勞基法之規定支給一事,深表關切。本席認為,勞動基準法於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總統明令公布,該法第八十六條明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兼具勞工身分者,依法亦應於七十三年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基法。行政院決議違法將其適用日期延後六年,對七十三年八月一日至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間退休的員工,權益影響甚鉅。因此,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變更原決議,並補發七十三年八月一日至七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間退休的員工短少之退休金,以維護民眾應有的權益,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0. 本院梁委員牧養,針對國防部「新一代飛彈快艇」採購案,擬放棄第二次公開招標,改由海軍造船廠自行建造,將使其風險大增、成本趨高,且海軍造船廠建造經驗不足,自行建造之成效令人疑慮,為培植國內公民營造船業設計建造艦艇之能力,落實「國艦國造」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41. 本院梁委員牧養,針對中國鋼鐵公司雖然在國際景氣持續惡化情況下,在現任董事長王鍾渝積極領導下,仍有傲視國際的高獲利績效,也帶領台灣成功地躍上國際舞台;而中鋼董事會在五月份即將面臨改組,在「國營事業綠化」的謠傳下,造成中鋼員工人心惶惶,爰要求在公股持有四成七的中鋼股份下,公開保證絕不任意更動世界級的中鋼領導王鍾渝,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42. 本院李委員先仁,就近期希臘貨輪於鵝鑾鼻外海觸礁擱淺,主管單位卻在事發後的第二十四天方察覺事態嚴重,倉促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來統籌處理善後事宜,此時漏出的大量油污已經飄流該地區沿海面積達二十公頃,除了造成當地漁民及附近商家們因海洋產物大量死亡而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更另人憂心墾丁地區最引以為傲的海洋生態環境(包括珍貴的珊瑚礁群)將遭受破壞殆盡!對於此等嚴重的海洋污染事件,卻未見相關單位於第一時間內做出妥善明確的因應,是否涉及相關人為的作業或通報疏失?而去年十一月甫通過的「海洋污染防治法」也未見發揮其法條的防範及督導作用,此法是否形同虛定?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43.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國內的漁源逐漸枯竭,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向漁民積極宣導,依照鱙魚作業規定,限量捕撈,以確保漁業資源的永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4.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安農溪將於今年夏天就可以展開泛舟的旅遊活動,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做好安全防範措施,並且及早興建完成遊客服務中心,以提供最安全最舒適的泛舟活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5.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三星鄉義隱二號橋於前年下陷十餘公分,已提報為危險橋樑申請改建,但卻無經費改建,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提經費,以利其改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6.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大同鄉梵梵溫泉尚未開發,卻已有許多遊客前去遊玩,恐會發生意外,並影響當地的居民之日常生活與生態環境,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做好規劃後再開放給旅客遊玩,以保障旅客的安全,並帶給地方的繁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7.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中興紙廠民營化尚缺臨門一腳,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協助處理該公司的債務擔保問題,並善加利用該廠的現有土地,以利其繼續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8.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太平山遊客銳減,為促進太平山的旅遊觀光活動,建請政府相關單位研擬太平山森林火車之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49.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北宜高平原線聯絡道路用地沒有編列預算,無法徵收用地,將導致聯絡道路無法如期完工,使得北宜高平原線只有主線道路卻無聯絡道路的窘境,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及早編列北宜高平原線聯絡道路的經費預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0.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醫院的退休人員未能領取退休金,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依法提撥經費予以給付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以保証公務人員的基本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1.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促進產業投資單一服務窗口成立兩年多以來,只停留在受理收件的階段,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以更積極的態度,協助有意申請設廠的業者能夠及早於宜蘭設廠,以促進宜蘭的工商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2.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我國漁船頻遭大陸漁工挾持,建請政府相關單位加強對大陸漁工的徵信工作,並且以繳交保証金方式做為聘用的保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3.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托兒所設置標準和設立辦法的規定,目前宜蘭縣內的公立托兒所必須要增聘一倍以上人數的專業人員,但地方政府卻無經費聘請幼兒保育人員,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補助經費,以解決地方政府財政的困難,並避免公立托兒所關門的命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4.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南澳鄉計劃利用南強都市計畫國宅用地,興建國宅,但是卻因有部分私地未能解決,以至於有二百萬的規劃費將被收回,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協助地方解決私人用地的徵收,並延長規劃費的回收期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5.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二十一世紀是網路世紀的來臨,建請政府相關單位以宜蘭縣為無線寬頻網路之示範縣,以迎合電子時代的來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6.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國內兒童的近視率日愈上升,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於中小學推行視力操活動,要求學童每日望遠凝視三分鐘,以保持視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7.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提昇宜蘭地區的就業機會,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協調有意至宜蘭設立大學的公私立學校能夠優先聘用宜蘭地區的民眾,以真正落實照顧宜蘭民眾的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8.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國內網路咖啡店紛紛設立,但卻沒有一個適當的法令予以規範管理,以至於一個小小的空間擠進了無數的學子,同時也有眾多的學生在此過夜不回,為了讓網路咖啡店能夠給予青少年一安全舒適和健康的空間,做為其正當的休閒,政府相關單位應擬定合適的法令予以有效的規範與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59.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國內私立專科學校頻傳學校經費遭董事會或校長不當挪用,而影響到學校全體師生的權益,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加強查核私立學校的經費使用,以健全私立學校的發展,保障私校全體師生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0.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農會法不合時宜之相關法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依實際現況而予以修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1.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國內經濟成長率被國外投資銀行預估為百分之三點七五,為歷年來新低,但政府相關單位卻未意識到其嚴重性,而無法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因應之道,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重新評估影響我國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下降的主因,並提出改善經濟惡化的解決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2.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頭城、礁溪及五結地區的漁業養殖戶因長期抽取地下用水而造成地層下陷的問題,經有關單位委託工程顧問公司進行規劃後,已完成接引海水養殖工程報告,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提撥經費,以利該工程的完成,避免該地區地層繼績下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3.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頭城鎮於去年底受到颱風及豪雨的影響,造成多戶民宅被土石流淹沒,而無家可歸,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協助這些受災戶重建家園,撥用國有地供其重建之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4.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部分小學只提供沸水給學童飲用,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要求學校採取配套措施,以避免學童在飲用開水時發生不必要的意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5.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蘇澳鎮龍德工業區下水道長年受到強酸強鹼侵蝕,鋼筋嚴重腐朽,隨時有陷落的危險,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立即修復,以維護該地區的道路行車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6. 本院林委員建榮,為促進宜蘭縣礁溪溫泉觀光區的發展,建請政府相關單位重新研擬,礁溪溫泉區的都市計劃,擴大建蔽率和容積率的使用範圍,並允許服務業和餐飲業的設立,以符合實際的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7.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政府已立法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的法令,但是在執法上常常是一國兩制,對於偏遠地區的取締工作,通常是睜一眼、閉一眼,以至於偏遠地區的騎士沒有戴安全帽的習慣,往往在發生意外時,徒增傷亡率,為了落實政府的政策,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加強偏遠地區,不戴安全帽的執法工作,以保障騎士的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8.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羅東鎮的第一、二市場興建地下停車場的補助款已遭刪除,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於擴大內需方案中列入追加預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69.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宜蘭縣蘇澳鎮南興碼頭的漁船安檢工作,離港邊二十多公尺,漁民必須上岸進行報關手續,易造成船隻碰撞事件,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於檢查哨報關,以達到便民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0. 本院林委員建榮,針對天主教蘭陽青年會有意於宜蘭地區設立蘭陽藝術學院,涵蓋中小學及大學的藝術專業完全學校,建請政府相關單位能夠協助設校,以利我國藝術專業人才的培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1. 本院羅委員福助,就全球市場現在均共同面臨著經濟蕭條的陰影,美國是我國最大的出口市場之一,美國經濟景氣急速之反轉也連帶使得我國產業生產趨緩,間接導致實質面以及整體景氣指標急速下探,又加上政權輪替,政治氣氛凝重,造成經濟社會不確定心理因素影響投資意願,依據經建會重新估算今年經濟成長率為百分之五點三,相較於原先計劃之百分之六點一比較有很大的距離,在如此艱困的環境之中,行政院應該如何積極扮演刺激經濟復甦的推手之角色應該是當務之急。尤其是行政院應該深刻瞭解經濟自由化之必要性,惟有在自由開放的空間之中始能發揮想像空間,以美國為例,即因為其係一民主開放的國家,致使全世界的優秀人才、財源絡繹不絕進入美國,因此維持一個自由民主開放競爭的環境絕對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尤其在我國將進入WTO之際,行政院是否做好準備條件,以吸引國內外之資金投入活絡金融市場,應該是上策。但是令人遺憾的閉門造車、本位主義作祟等長久以來積弊已深,絕對不是提出「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等官樣文章所可以達成目標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2. 本院羅委員福助,就國內神經藥物專家針對時下青少年濫用搖頭丸等藥物之情況嚴重,甚至於發生因服用之後產生嚴重的精神分裂、幻想症等後遺症,即因類似搖頭丸等藥物如作用到體溫區即易造成體溫升高,毒性發揮,伴隨體內自由基氧化,形成血液張力,多巴氨神經死亡,最後造成精神分裂及妄想症。行政院必須統合相關部會研究具體可行之對策以期禁絕違禁藥物之氾濫,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降低青少年此一年齡層之犯罪率,甚至於是否可以考慮成立類似毒物勒戒中心之專業場所收容吸食成性之青少年從生理、心理等方面加以輔導戒治,以期治本兼治標,達到防治違禁藥物之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3. 本院羅委員福助,就一月十四日希臘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污染屏東鵝鑾鼻外海事件,環保署因循苟且不但對於污染情勢錯估以為油污不嚴重,且在過年期間竟然無專人留守,既使有專人留守仍然因為環保署在緊急應變統合能力不足,錯估當地海象海流及礁石地勢而不知所措,無不顯示相關官員根本不知羞愧,不能善盡職責而負起保障國家珍貴海洋資源的責任,令人遺憾!今日油污事件影響的層面豈止是碧海哭泣,台灣最佳的珊瑚礁美景一夕之間化為烏有,觀光旅遊以及漁民生活多受嚴重之衝擊,環保署官員豈可以沒人、沒經費、沒器材等理由推諉卸責,尤其在海洋污染防治法已公布實行迄今三個月,豈能推脫行政責任?尤其是台灣位於世界最繁忙之航道,海上事故發生應視為常態,根本無法容許官員的怠慢,應該如何能有效地在第一時間有效、迅速的控制災害,降低損害才是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4.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軍方「莒光日」教學節目,取消每週六重播時段,此舉已遭大陸台商質疑新政府上台後,即不再重視莒光教學節目,使台商失去慰藉。除要求國防部應復播原時段節目外,政府更應加強我國對大陸與國外媒體的宣傳,全面檢討目前「心戰」、「媒體戰」的政策,而非以退縮的態度面對中共的「文攻武嚇」,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75.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元宵節係新竹地區開墾第一人——王世傑之誕辰,為紀念先人刻苦開台之歷史,並保存客家傳統優良傳統,建請行政院未來將元宵燈會移師至新竹地區舉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6.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新竹開台二百八十年紀念碑」為國民政府來台後,首次有地方政府對地方開拓史舉行盛大典禮,並立下紀念碑,歷史意義非凡,惟目前紀念碑缺乏規劃、維護,建請行政院以專案補助的方式,重建或維修該紀念碑以紀念先人至新竹刻苦開台的歷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7.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在屏東外海擱淺漏油,致使墾丁國家公園海岸與海洋生態受到嚴重污染,堪稱台灣最嚴重的一次生態污染,周圍生態在十年之內可能都無法復育,然而相關單位並未積極處理善後,除要求行政相關單位應積極處理防止油污持續擴大外,並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之責任,特此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78.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新竹工業區近年高科技廠商進駐已逾百家,要求行政相關單位應儘快提昇工業區內的設廠環境及條件,並規畫新竹工業區成為新竹第二科學園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79.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由於民眾對「漢他病毒」疫情之疑慮,因此,民間現正興起「滅鼠運動」,然而,一般民眾以毒餌滅鼠可能造成鼠屍不易清除,而引發新的污染或傳染病,因此,行政單位應加強對正確安全的滅鼠宣導,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80.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繼墾丁國家公園油污染事件之後,日前雪霸國家公園生態保育區內也發生森林大火,由於救災通報緩慢,導致大火蔓延數十公頃,顯示行政單位在災害通報與國家公園管理上已有重大疏失,除要求行政相關單位儘速救災之外,並應嚴懲失職官員,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81.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警政署採購的警盾、警用頭盔不敷使用及防彈背心品質不良的情形,使員警值勤安全亮起紅燈,相關單位採購過程是否涉及不法,要求檢調單位儘速偵察、釐清真相,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82.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全球經濟自由化的趨勢與台灣對大陸的投資熱潮持續發燒,可惜目前並未看見政府積極提出因應新角色變化的實質措施,來刺激國家的創新活力,調整國家資源去適應全球分工體系,本席建請政府提出積極對策以增強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3. 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最近董事長樂團性侵害事件,媒體嚴重違反性侵害防治法,違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全案經媒體不斷報導,使被害人再度遭受侵害,是非常惡劣及不負責任的做法,建請新聞局做好嚴格把關的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依據性侵害防治法之相關規定,嚴加處分不當媒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4. 本院黃委員昭順,九二一大地震至今,已經將近一年半的時間,第一線的救災工作,早已告一段落,接踵而來是災後重建工作,硬體的重建可期,但是受到目睹災難現場所產生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此種心靈的傷痕烙印卻無法一次清除,再加上重建進度緩慢,災後經濟難以復甦,失業率上升,形成自殺潮,急需政府與民間及醫療團體主動將心靈重建完整納入救災危機管理體系,加強心理輔導,以防日後引爆,社會將付出更多沈痛的代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5. 本院何委員智輝,針對苗栗縣西湖鄉農會會員代表人數核定為三十九人,但縣府卻核定代表人數為四十一人,而爆發會員人數認定差異爭議,宜暫緩公告應選代表人數,並且該鄉的代表選舉延後舉行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86. 本院楊委員瓊瓔,對於梨山森林大火,釀成生態浩劫,導因我國空中救火體系迄今仍未建立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7.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最近一星期內,發生多起員警用槍或警匪槍戰或尚未及用槍就受傷的案例,受槍傷的員警共有八位(十一日清晨台中一次就受傷六位)。如按照這個進度計算,全年度將有數百件槍擊案件與員警受傷的案件。而事實上,依照法院審理有案可查的民眾妨害公務案件,包括不服員警取締以最簡單的開車衝撞警察的案件,正逐年遞增,這非常值得重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8. 本院徐委員志明,針對目前國內中高齡失業問題日益惡化,而現今更以「知識經濟」為當今潮流,勢必造成中高齡失業問題會再增加,因此政府當局應儘速建立「就業安全體系」來解決勞工就業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89. 本院徐委員志明,針對目前金融制度搖擺不定,績效不彰,不僅毫無起色甚至有惡化之危機,而金融機構合併之議也處於停滯階段,因此財政部應徹底檢討並改善目前之金融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0. 本院徐委員志明,針對墾丁海域被重油污事件,環保單位欠缺危機意識,不僅缺乏處理重大海洋污染的設備與經驗,在處理步調上更是「牛步化」,致使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因此,本席認為除了要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外,同時應制定防範措施,加強防範油污事件再次重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1.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希臘籍阿瑪斯號因失去動力攔淺於屏東鵝鑾鼻外海,並外洩重油和柴油,導致我國北起龍磐公園經龍坑生態保護區至鵝鑾鼻小港漁港附近海域及岸邊嚴重受到污染,其損失不知凡幾,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92. 本院林委員益世,針對台中梨山大火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493.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墮胎藥RU486成為婦女與青少女墮胎的新選擇,然而其副作用相當多,包括大量出血致死或是生出畸形兒之悲劇,有關單位務必透過媒體、學校與民間團體,積極宣導服用RU486之後遺症,並針對RU486上市後可能促使更多青少年性行為氾濫之問題,加強性教育,重建青少年的性道德,方能預防墮胎藥誘使青少年性行為氾濫之問題,確保青少年身心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4.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希臘籍貨輪日前於屏東墾丁海域擱淺,船上重油外洩,而有關單位緊急應變能力不足,通報系統又不夠暢通,致使延誤攔截清除油污時機,造成一千多噸重油外洩,嚴重污染墾丁海域及沿岸生態保護區,有關部門務必積極檢討此次油污染海洋環境意外事件,研擬類似事件之因應措施,並加強除油設備,提昇海洋污染防治清除人員之專業素養,以落實海洋污染防治法,並避免類似意外再度上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5.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大陸台商人數逐年攀升,台商子女教育問題也因此日趨重要,且戒急用忍政策隨著年中兩岸加入WTO的進程及三通的壓力,勢必面臨全面的調整,兩岸教育也不可避免的面臨「三通」之命運,未來開放大專院校至大陸設立分班分校並採認大陸學歷,都是不可逆轉之趨勢,有關單位務必正視大陸學歷之認證問題及對台商子女教育問題主動提出整體規劃,以確保台商子女受教育之基本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6.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國內違章鐵皮屋火災頻傳,且由於鐵皮屋四周不但密不通風,且加裝鐵窗,又沒有第二個逃生口,一但發生火警,人員無處可逃,經常造成無法彌補之家庭悲劇,有關單位務必監督地方政府加強查報違章建築工作,以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7. 本院章委員仁香,為民眾反映公路局國光號列車播放內容含色情與暴力之影片,未考慮及列車乘客尚包括未成年少年與兒童,色情影片對其身心發展影響甚鉅,有關單位務必儘速全面禁止公路局列車上播放普通級以外影片,以維護國人身心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8.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監察院近日公布調查的「農藥濫用影響國人健康及生態環境」報告指出,我國核准使用農藥計五四一種,台灣農民使用農藥明顯過量,已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衝擊,相較之下,農委會、衛生署檢驗蔬果農藥殘留抽樣比例過低、類別有限,檢測結果難以令人信服。希望相關行政單位,能加強抽樣技術及抽樣量,嚴格為我國人民健康把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499.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近日傳出員警逮捕槍擊要犯,六名員警受到輕重傷,各界痛斥警察配備竟不如歹徒火力。而近日又傳出警政署採購九○制式手槍子彈流標,造成員警無彈練習打靶。希望行政相關單位就警政單位之採購,能研擬出一套特殊採購標準,避免再次發生員警無法以實彈練習之窘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0. 本院蕭委員苑瑜,為日前台中市發生激烈的警匪槍戰,警方出動百餘名荷槍實彈的員警圍捕某槍擊要犯,造成六名員警分別受到輕重傷,表示關切,本席向來感佩警察人員辦案的辛勞及甘冒風險的精神,但是從這次的圍捕行動中,本席發現警方的攻防武力與歹徒的武力差異過於懸殊,而且警方在辦此重大案件時,竟然沒有事先掌握歹徒的情報而且在拘捕的過程中失誤連連,以致多名員警在此次拘捕行動中受到傷害,本席甚為關心基層員警執勤時安全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1.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為推行九年一貫國中小學課程,教育部宣佈全國各縣市將從二月開始,展開迷你中小學合併計劃。呼籲教育主管機關應以重視教學品質為考量,將社區與學校相互結合,繼續維持小班小校之環境,使教學品質有所提昇,並解決偏遠地區學生就學之困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2. 本院蕭委員苑瑜,針對日前傳出交通部有意將交通違規事項,一律改為處以罰鍰規定,取消吊扣駕照、牌照處罰,而交通部所持之理由,竟是交通違規案增多,監理單位無法多收到錢,因此才要再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希交通部應先加強罰鍰追蹤執行程序,而非動輒以修法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3. 本院林委員宗男,有鑑於南投縣仁愛鄉力行產業道路,於九二一大地震後聯繫南投縣地方與宜蘭縣等地對外交通發揮極大效用,卻於災區重建工作中為公路局所忽視,於九十年度將不繼續代養,該道路勢必因而荒廢。為使民眾交通便利,對外聯繫暢通,建請行政院將力行產業道路納入公路系統範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4. 本院林委員宗男,有鑑於衛生署對災區民眾所作健康影響評估,發現地震發生後女性自殺率明顯升高,顯示災後政府單位並未對災民之心靈重建予以重視,為免災後重建生活受到過大衝擊,建請九二一震災重建委員會應成立跨單位的自殺防治機構,以維護災民心理衛生,加速災民心理重建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5. 本院林委員宗男,有鑑於銀行業者不願概括承受集合式住宅災民舊貸款,導致災民借貸無門,集合式住宅重建工程毫無進展,建請行政院以概括承受的精神編列預算,補貼金融機構因核貸災民舊房貸及逾放的損失,災民的貸款問題方能迎刃而解,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6. 本院林委員宗男,鑑於南投災區政府所推出之組合屋、房屋津貼和優惠貸款等方案,以協助災民解決住的問題,然而因災民狀況各異,仍有部分災民無法順利解決住的問題,租金補助形同具文,無法普及弱勢災民,建請行政院再行研議解決方案,以照顧因分割不易無法原地重建,又無錢租屋而居的災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7. 本院朱委員星羽,針對監察院日前公布農藥檢測調查報告,指國內農藥濫用已影響國人健康及生態環境。這項報告顯示,我國蔬果農藥殘存率偏高,而且農藥使用量比美國高出五點五倍。報告指出,國內平均每天蔬果消費量約一萬餘噸,若以平均百分之一農藥殘留量計算,則國人每天總共吃下一百五十噸受污染的蔬果,如此之數量甚為驚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08. 本院葉委員憲修,針對台灣銀行爆發數千萬元本票偽造文書重大弊案,台銀在去年間發行流通的本票中,有高達數千萬元的本票在申請、使用過程,疑有偽造文書、貪瀆圖利等情事,台灣銀行高層主管並涉嫌包庇圖利的貪瀆情事,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於去年間接獲檢舉,經檢調深入調查,並調閱該數千萬元的本票查證後,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嚴重違法亂紀,為維持國家司法尊嚴、嚴懲不法,本席要求行政院立即徹查,嚴辦貪瀆官員,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09. 本院葉委員憲修,針對台灣需要長期照顧的老人、身心障礙者等約有十一萬人,納入精神疾病病患,有十二萬到十三萬人須要監護照顧,勞委會實有必要適度放寬外籍監護工申請標準。行政院勞委會主委鬆口表示將考慮放寬外籍監護工申請標準,並將訂定指定醫療院所、複檢等引進外勞評量制度,固然顯為便民之美意,但陳水扁總統每年縮減一萬五千名外勞政策必然跳票,並縮減國內勞工就業機會,為顧及廣大勞工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再放寬外籍監護工申請標準之時,需同時確保國內勞工權益不至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10. 本院葉委員憲修,針對全台各地傳出農會賄選弊案,北縣石碇鄉農會傳出賄選疑案,永安村農會會員羅金村等十八人。羅金村等人涉嫌以餽贈酒類、茶葉禮盒及三千至五千元不等現金,期約賄選。高市農會選舉亦傳出賄選情事。台南縣檢調全面查察農會選舉賄選情事,在麻豆鎮查扣錶表等相關證物,桃園查獲有意角逐平鎮市農會理事長的前縣議員謝彩清涉嫌購買大批洋酒賄選綁樁,查賄人員並帶回謝及四名會員代表候選人漏夜查證,謝雖否認購買洋酒行賄,但查賄人員掌握事證相當明確。本席面對賄選情況嚴重,對於社會公理正義產生重大傷害,本席要求行政院必須全面查辦賄選,並嚴懲不法,以維護法治、並保善良,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11. 本院葉委員憲修,針對行政院宣布核四復工、續建後,已初步規畫在年底結合縣市長、立委大選,同時辦理核四公投,為建立「非核家園」而努力。黨內高層也有共識,即使公投法未能在年底前完成三讀,行政院也不排除強力闖關,透過行政權做非正式公投。本席對於此舉深不以為然,法定程序必須被重視,不能任由行政院專擅為之,為顧及法律程序及兩院和諧,本席要求行政院必須充分與立院溝通,尋法定程序解決,不得咨意為之,違反民主國家之原則,以維護法治,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12. 本院葉委員憲修,針對我國將開放外資投入不動產,以因應我國即將加入WTO,並配合國際化、自由化腳步,內政部落實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的結論,將修訂土地法,基於「平等互惠」原則,開放外國人投資我國不動產,希望透過此一土地開放政策,提振國內低迷的房地產市場。一旦完成土地法條文修正後,未來外資投資我國不動產業,將不必侷限於原條文八項「自用」的用途;且不必先設立本國公司後再投資,得以直接以外國公司名義投資國內不動產業。現已有外國公司來台投石問路,預料一旦開放後將可提升我國房地產景氣。行政院此一美意固然可許,但國土為國家之本,開放之餘必須兼顧國土永續發展之需要,有鑑於此,本席要求行政院必須於政策開放之際,嚴守國土永續發展原則,以確保台灣國土完好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13.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近日發生台北大學學生疑遭同性戀網友殺害棄屍之案件,使「網路交友」可能引發的犯罪問題再度浮上台面,而現今社會利用網路交友以媒介色情之情況也日益嚴重,不僅有女學生利用網路交友賣春,更有軍警人員涉嫌利用網路交友,對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侵害的案例,行政院應加強對青少年學生網路安全之宣導,並設法遏止網路色情的氾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514.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國內多項產品如化妝品、疫苗及飼料等疑遭「狂牛症」污染,由於狂牛症經由牛隻傳染後,會使人類感染「庫賈氏症」而引發腦中樞神經病變,經媒體批露後已引起民眾的恐慌,要求行政相關單位應儘速調查並釐清真相,以降低社會大眾之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15. 本院邱委員鏡淳,為新竹縣民陳政盛、田仁遠、謝見祥等人陳情,針對前省政府以興建「頭前溪親水公園」為由,強制回收兩岸行水區、浮覆地、高灘地之土地而無任何補償,由於此舉嚴重影響在頭前溪墾植農民之權益,案雖經地方政府多次協調將予以補助而仍無結果,建請行政院正視新竹縣該河段農民之權益,並協助地方政府處理相關補償事宜,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516. 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近來由於經濟不景氣,失業率節節升高,也造成許多家庭在籌措子女教育經費上的困難,而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卻仍在調漲學費,許多莘莘學子將因經濟問題而無法完成學業,行政院應正視學生受教之權益,並以積極的態度幫助學生解決學費問題,為國家培育人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親民黨黨團分別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五十一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提出復議案。 本院國民黨團,針對九十年一月四日院會通過﹝三讀﹞之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五十一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案,由於事關廣大消費者權益,社會各界極為重視,本案仍有重新討論之必要。爰依本院議事規則相關規定,提請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洪玉欽 鄭永金 李顯榮 本院親民黨團,針對民國九十年一月四日三讀通過之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第五十一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案,引起社會各界極大爭議,為求兼顧各界權益與立法周延性,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提請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1. 修正條文第十九條放寬同一股東、特定親等及外國人持股限制,引發各界對有線電視將被業者、家族壟斷及外國人把持之疑慮。 2. 修正條文第五十一條,將系統經營業者收費標準核准權,由地方政府轉移至中央主管機關,此舉將使收費標準的訂定無法因地制宜,地方特殊性無法納入通盤考量。 3. 修正條文第六十三條,將節目管理、廣告管理之主管機關,由地方政府轉移至中央主管機關,恐中央主管機關人力、物力不足,執行力令人質疑。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黃義交 沈智慧 主席:以上二案均作如下決定:「本案另定期處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黨團協商結論 現在請宣讀朝野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九十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十時 地  點:二樓會客室 決定事項: 一、二月二十日(星期二)及二十三日(星期五)視為一次會,進行施政質詢。如「漁會法修正草案」於二十二日協商完畢,二十三日質詢結束後繼續審議該法案。 二、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時至十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五十分至二時三十分處理臨時提案,嗣後依此方式辦理。 三、請各黨團儘速邀集各黨團代表協商已分案之法案,並將協商情形彙報朝野黨團協商會議。 四、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後,進行政黨質詢。各黨團質詢順序及人數如下: 二月二十日:超黨派問政聯盟(二人)、無黨籍聯盟(一人)、親民黨(二人)、新黨(二人)、民進黨(二人)、國民黨(二人)。 二月二十三日:新黨(二人)、親民黨(二人)、國民黨(二人)、民進黨(二人)、無黨籍聯盟(二人)、國民黨(二人)、民進黨(二人)。 第三天質詢會議,依民進黨、親民黨、國民黨之順序進行詢答,第四天質詢會議由親民黨優先詢答。 五、經協商後各黨團同意本會期程序委員會委員,由國民黨黨團推派十八人,民進黨黨團推派十一人,親民黨黨團推派三人,新黨黨團推派二人,無黨籍聯盟推派一人,超黨派問政聯盟推派一人組成。 主 持 人:王金平 饒穎奇 協商代表:鄭永金 朱惠良 謝啟大沈智慧 鄭金玲 黃義交蔡 豪 李顯榮 周伯倫翁金珠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以上朝野協商結論作如下決定:「一、二月二十日(星期二)及二十三日(星期五)視為一次會,進行施政質詢。如「漁會法修正草案」於二十二日協商完畢,二十三日質詢結束後繼續審議該法案。 二、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時至十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五十分至二時三十分處理臨時提案,每週星期二、星期五視為一次會;嗣後依此方式辦理。 三、請各黨團儘速邀集各黨團代表協商已分案之法案,並將協商情形彙報朝野黨團協商會議。 四、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後,進行政黨質詢。各黨團質詢順序及人數如下: 二月二十日:超黨派問政聯盟(二人)、無黨籍聯盟(一人)、親民黨(二人)、新黨(二人)、民進黨(二人)、國民黨(二人)。 二月二十三日:新黨(二人)、親民黨(二人)、國民黨(二人)、民進黨(二人)、無黨籍聯盟(二人)、國民黨(二人)、民進黨(二人)。 第三天質詢會議,依民進黨、親民黨、國民黨之順序進行詢答,第四天質詢會議由親民黨優先詢答。 五、本會期程序委員會委員,由國民黨黨團推派十八人,民進黨黨團推派十一人,親民黨黨團推派三人,新黨黨團推派二人,無黨籍聯盟推派一人,超黨派問政聯盟推派一人組成。」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曹委員爾忠:(在席位上)本席反對在二十三日質詢完後繼續審查漁會法,為何不排為下次會議優先審查的法案就好了! 主席:這些我們在協商時都已考量過了,但是,因為漁會三月十五日就要進行選舉,不如此處理,時間上可能來不及。 曹委員爾忠:(在席位上)我們立法院從來都沒有這個例子。 主席:沒錯!是從來沒有這個例子。 曹委員爾忠:(在席位上)反對!本席反對! 主席:既有委員有異議,等一下休息時進行協商。 現有人民來院請願,所請事項與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及司法委員會有關,請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召集委員陳委員鴻基、李委員正宗、賴委員勁麟在請願接待室接見;請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李委員慶雄、林委員進春、羅委員福助在第四會議室接見。 現在休息,請各黨團代表到主席休息室進行協商。 休息(十時三十一分) 繼續開會(十一時二十三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報告院會,針對方才朝野協商所作的決定,經過再度朝野協商之後,更正如下:「一、二月二十日(星期二)及二十三日(星期五)視為一次會,進行施政質詢。 二、二月二十日上午九時至十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二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五十分至二時三十分處理臨時提案,每週星期二、星期五視為一次會;嗣後依此方式辦理。 三、請各黨團儘速邀集各黨團代表協商已分案之法案,並將協商情形彙報朝野黨團協商會議。 四、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後,進行政黨質詢。各黨團質詢順序及人數如下: 二月二十日:超黨派問政聯盟(二人)、(無黨籍聯盟一人)、親民黨(二人)、新黨(二人)、民進黨(二人)、國民黨(二人)。 二月二十三日:新黨(二人)、親民黨(二人)、國民黨(二人)、民進黨(二人)、無黨籍聯盟(二人)、國民黨(二人)、民進黨(二人)。 第三天質詢會議,依民進黨、親民黨、國民黨之順序進行詢答,第四天質詢會議由親民黨優先詢答。 五、本會期程序委員會委員,由國民黨黨團推派十七人,民進黨黨團推派十一人,親民黨黨團推派三人,新黨黨團推派二人,無黨籍聯盟推派二人,超黨派問政聯盟推派一人組成。」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廖委員學廣:(在席位上)本席有異議。 主席:黨團的黨鞭已經參與協商結論簽署,請廖委員配合。 廖委員學廣:(在席位上)必須達法定人數才可以開會。 主席:法定人數是以簽到為主。 廖委員學廣:(在席位上)應該清點人數。 主席:進行表決時才需要清點人數。既然廖委員有異議,就交付表決,請按鈴七分鐘,請趙委員在按鈴過程中多加疏導廖委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方才本席所宣告之朝野協商結論決定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一分鐘,現在開始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在場委員九十一人,贊成者八十六人,反對者一人,棄權者四人,多數,通過。 廖委員學廣:(在台下)重付表決! 主席:現在就廖委員學廣所提重付表決之動議徵求附議,附議者,請舉手。 (進行附議) 主席:報告院會,附議者零人,重付表決案不成立,朝野協商照方才本席所宣告之決定通過。 現在繼續處理剛剛完成之朝野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九十年二月二十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  點:議場主席辦公室 決定事項: 一、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由國民黨黨團推派六人、民進黨黨團推派三人、親民黨黨團推派一人、新黨黨團推派一人、無黨籍聯盟推派一人,超黨派問政聯盟推派一人組成。 二、請各黨團於二月二十六日前,將名單逕送議事處彙整,以便提報院會。 三、三月一日加開院會討論漁會法及已協商完成之法案,並將二月二十七日、三月一日、三月二日視為一次會。 主 持 人:王金平 饒穎奇 協商代表:鄭永金 周伯倫 柯建銘張世良 趙永清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九十年二月二十日朝野協商結論,作如下決定: 「一、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由國民黨黨團推派六人、民進黨黨團推派三人、親民黨黨團推派一人、新黨黨團推派一人、無黨籍聯盟推派一人、超黨派問政聯盟推派一人組成。 二、請各黨團於二月二十六日前,將名單逕送議事處彙整,以便提報院會。 三、三月一日加開院會討論漁會法及已協商完成之法案,並將二月二十七日、三月一日、三月二日視為一次會。」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行政院張院長進行施政報告。 張院長俊雄:(十一時四十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是 貴院第四屆第五會期開議的日子,俊雄應邀報告,深感榮幸。首先,我要感謝各位委員對本人以及行政院團隊的指教與鞭策,我個人以及所有的工作夥伴,一定會虛心受教。 壹、跨越轉型斷層迎接和解新時代 二十世紀的最後一年,台灣發生了全球矚目的改變,那就是完成了第一次「政黨輪替」,在政治轉型的過程,朝野政黨難免有摩擦,同時面臨國際經濟發展趨緩,以及全球化、高科技沛然莫之能禦的浪潮,我們的經濟因而出現轉型的陣痛。雙重轉型造成發展的「斷層」。 事實上,在惡劣的環境中,我們再度展現了台灣精神,而且有令人欣慰的表現,例如: —首次的政黨輪替,由於全民的努力,我們確立了軍隊國家化、行政中立,使得台灣的民主更為鞏固。 —台海兩岸關係,新政府堅守應有的立場,理性處理、善意回應,兩岸情勢已由緊繃趨於緩和,並重新開啟了兩岸和解的新契機。 —新政府展現魄力,積極掃除黑金,改革積弊,做出了重大突破,不僅國人耳目一新,對於提升我國的國際形象也有正面意義。 —去年國際媒體預測春節期間台灣可能發生金融風暴,在政府與業界攜手努力下,度過了這個危機。 各位委員先進,我們知道,民眾望治心切。進入新世紀的台灣,不但要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生存,更要在兩岸的歷史糾葛中前進。在世界的舞台上,我們正在與時間賽跑,沒有一點猶豫的空檔,更沒有一分內耗的本錢!因此,能不能儘速跨越轉型斷層,找到真正正確的方向,將決定台灣的前途。能夠跨越轉型的斷層,就能生存,就可以有更好的未來;跨不過轉型的門檻,就難逃衰退命運、就會被歷史洪流淘汰。 自五二○迄今,正好整整九個月,核四爭議的落幕,儘管過程艱辛,但是,「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回顧過去兩百多個日子,我們記取教訓,從摩擦中調適、從碰撞中修正、從衝突中學習。相信經過這段「磨合」,執政黨與在野黨都會成長,能夠以同理心,從對方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朝野協商大門重新開啟後,我看到了台灣上空露出了曙光,令人欣喜的曙光!我們誠摯期待,這是台灣跨越轉型之痛、迎接和解新時代的鎖鑰。 貳、核四案的轉折——從停建到續建 俊雄擔任行政院長以來,「核四案」受到了全國高度關注。為追求「非核家園」的理想,去年十月二十七日,本院決議宣布停建核四電廠,今年一月三十日,俊雄業依司法院釋字第五二○號解釋意旨,向 貴院提出報告,並接受 貴院委員質詢。「核四停建」不僅多數大法官認為並未構成違憲、違法,而且,行政、立法兩院的程序瑕疵已經補正。在 貴院做成反對本院停建核四的決議後,經過 貴我兩院多次協商,紛擾二十年的核四議題,終於找到了最大公約數的解決之道。行政院已於上星期三宣布恢復執行核四法定預算,讓核四復工續建。 為什麼在宣布核四停建後,過了一一○天,行政院竟同意續建核四? 這個問題俊雄認為非常重要,而且許多民眾也相當關心。我要說的是,本人絕不是為了行政院長這個職位而改變決定!這在去年的年終記者會,已經明確說過:「歷史怎麼會在乎:張俊雄行政院長的任期長短?歷史會評判:我們有沒有留給子孫一個永續生存的環境。」反躬自省,基於不建核四也不會缺電,核廢料的處理是無解的難題,以及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安全考量,俊雄不認為當初的決策是錯誤的。必須強調的是,核四的預算,是屬於「國營事業附屬單位預算」,因此,行政院處理核四案,實在是依循前例。過去十年內,「國營事業附屬單位預算」未繼續執行的案件,總共有二十二例,但是,從來沒有出現憲政爭議,也從未造成政治僵局!司法院釋字第五二○號解釋文將核四案認定為「重要施政方針之變更」,指 貴院有決策參與權,這個解釋加上執政黨在國會仍是少數黨的政治現實,形成了「法政新秩序」,核四案因而出現重大轉折。 那麼,行政院為什麼同意核四復工?除了俊雄剛剛提到的「法政新秩序」外,就是基於俊雄自出任行政院長以來最重要的關懷:穩定政局、發展經濟。我們聽到,人民的聲音愈來愈清楚,民眾不希望再看到朝野間的政治對立,大多數的民眾耐性已到極限、希望這個爭議儘快落幕;而且,台灣經濟正面臨轉型的劇烈衝擊,如果繼續在政治上僵持而內耗,勢必造成經濟惡化、甚至整個社會的動盪,最後,人民將成為最大的輸家。因此,我們不得不正視現實,作出痛苦抉擇,接受復工。 在整個核四處理過程中,我們有讓步、有堅持,行政院的二點堅持就是:第一、堅持「非核家園」的理念不能妥協、不能被扭曲,這已成朝野共識,我們感到很欣慰;第二、憲政體制中行政與立法權之分立,不容破壞。「民主憲政、權力分立」是俊雄四十年來一貫的信念,歷史怎麼會容許學法律的張俊雄成為憲政罪人? 如何讓全國人民辛苦建立的民主制度更為完善,也是俊雄念茲在茲的關懷。公民投票與代議民主本來就不衝突,而且,可補代議民主之不足。無論是成熟的民主國家或開發中國家,無論是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亞洲,都有豐富的公民投票經驗,因此,借鏡他國的經驗,建立一套適合我國的公投制度,不僅可以彰顯全民意志,也有助於進一步鞏固台灣的民主。 為使日後類似核四興建與否的問題,能獲得根本性解決,避免再發生因公共政策的爭議,浪費過多的社會成本,因此,核四復工後,本院將依兩院協議第四點:「行政院宣布核能四廠復工續建後,即可開啟協商大門」,把公投法列為朝野協商的重要議題。 「非核家園」的理念,在環保人士歷經二十年的努力,終於成為立法、行政兩院的共識,得來不易,我們應善加珍惜。貴院先前的決議,以及上週簽署的協議文中,皆明確將「建立非核家園」列為終極目標,對此,我們感到欣慰,這可能是過去這一百多天的紛爭之後,對台灣最具正面的影響。台灣能夠在長期「經濟優先於環保」的價值中,摻入永續發展的思考,讓我們在黑暗中看到一絲亮光,本人要對各位委員先進表示誠摯的謝意!同時,這已顯示行政院「非核家園」的一貫主張是正確的! 為了讓國人清楚認識「非核家園」的深遠意義,行政院將廣邀民間環保人士,組成「非核家園宣導委員會」,負責規劃及推動各項教育宣導措施。 在追求永續發展的道路上,儘管有心酸、有挫折,《提摩太後書》所說的:「美好的仗,我已打過。當跑的路,我已跑過。所信的道,我已守住。」正是我此刻心情的寫照。俊雄也願向國人強調,核四續建不是永續發展的末日,而是,台灣通往非核家園的中繼!改革的道路,總是曲折起伏的,本來就不可能一路暢通。作為一個有理想、有熱情的執政團隊,我們永遠和台灣人民站在一起,而且會竭盡所能,讓追求夢想的動能繼續燃燒。 、台灣轉型的方向——綠色矽島 各位委員先進,俊雄剛剛提到台灣正處於轉型的關鍵時刻,現在,我要強調的是,新政府對於國家發展的方向,有完整而周延的規劃。我們不僅要在轉型的環境中調適,同時也有責任自我調整、轉型成一個堅強的執政團隊,勾勒令人民感動的新願景,並且,逐步實現人民美好的夢想。身為行政院長,我有責任清楚向國會報告「新政府要做什麼?」,同時,也有責任告訴民眾「新政府做了什麼?」 在新的世紀,行政院將在過去歷任院長所累積的既有基礎上,充分掌握「知識化」、「永續化」、「公義化」的世界潮流,以「經濟再發展」為主軸,同時著重環境與社會等基本面的紮根。 為了發展經濟而犧牲環境保護與公平正義,這是台灣在二十世紀走的老路。過去半個世紀「一切為經濟」的發展模式,加上濫墾、濫伐、超限使用,對美麗寶島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這幾年常見的土石流以及水患,就是大自然無情反撲的例證。二十世紀台灣快速發展經濟之餘,留下了很多猶待解決的問題,除了環保、黑金問題外,人權保障不足、社會安全制度仍未健全、公共安全出現警訊——要澈底解決剛剛提到的社會問題,建構「公義社會」,是政府不能迴避的使命。 「綠色矽島」是政府傾聽人民的聲音,以及盱衡台灣的時代需要後,向國人提出的藍圖,希望能獲得貴院支持,並且成為台灣的願景。因此,請容許我簡單說明這個理念,「綠色」意指永續發展、環保優先;「矽島」強調的是企業家精神,特別是「創新」的特質。綠色矽島這個藍圖,就是要讓台灣的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生態發展協調並進。我們一定要持續發展經濟,但是,我們也絕不犧牲永續發展與公平正義。 以下,俊雄將分別從經濟、環境、社會三方面,報告本院新世紀的施政方向: 一、邁向知識經濟時代,加速推動金融改革 展望「全球化」的衝擊及新世紀的國際競爭,台灣的產業發展必須走向知識經濟的時代,不僅高科技產業要不斷創新,傳統產業也必然要轉型、升級。放棄知識經濟,十年之後台灣將後悔莫及! 俊雄很清楚,經濟發展是台灣的生存命脈,更是企業界最關心的課題。因此,推動經濟發展不遺餘力。在「知識經濟發展方案」的基礎上,我們召開了「全國知識經濟發展會議」,獲得產、官、學界熱烈迴響;去年十二月成立的「民間知識經濟社會推動委員會」,更彰顯了知識經濟已成為政府與民間的共同願景。 知識經濟發展方案,不僅勾勒了未來的願景,同時也有立即可行的具體行動方針。今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已通過「知識經濟發展方案具體執行計畫」,政府將在五年內投入三百六十多億的經費,分別從六大方向推動五十七項具體計畫,讓我國加速趕上先進知識經濟國家的水準。 為實現知識經濟的理想,政府相關部門正蓄勢待發。按照政府的藍圖推動下去,台灣將擁有蓬勃的創新與創業機制、網路基礎建設將可趕上先進國家水準、資訊科技將成為提升產業競爭力及生活品質的利器。 因應知識經濟時代的需要,我們將同步推動教育改革與政府改造,不僅要促成教育體系的轉型、營造「全民創新、終身學習」的人才培育環境,政府也將朝向網路化、數位化轉型,在新世紀提供民眾更快、更好、更多元的服務。借鏡先進國家的經驗,政府很清楚知識經濟對社會可能的副作用,例如:所得分配惡化問題、結構性失業問題等。未來五年,本院將投入四十億元經費,推動十項預防性措施,盡全力預防經濟轉型產生的社會問題。 對於知識經濟,政府有正確方向、有完整規劃、有具體作法,只要國人有信心、有決心、有正確認知,我國必定可以成功轉型為「知識經濟國家」。俊雄願利用這個機會向全國民眾說明,在我任內,絕不容許「知識經濟」淪為口號! 各位委員先進,台灣今天半導體的成就,應該要歸功於一九七九年經濟政策形成正確的概念。同樣地,我們希望十年後、二十年後,當大家回頭看台灣經濟時,會認同政黨輪替後,行政院團隊做出了前瞻性的決策,使得台灣經濟脫胎換骨、攀向另一個高峰。 上個月本院召開的第六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會議主題為「以科技引領國家邁向知識經濟時代」,經過充分討論,對於我國未來四年科技發展總目標、發展策略已經獲得共識,並且選定六大產業發展重點領域。本院國科會已根據會議結論詳加規劃,將在三月底前提出未來四年的「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前瞻未來,我們充滿信心,相信以科技提升生活品質的目標,一定可以達成! 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根本,「創新」是知識經濟的原動力。目前教育部正積極規劃十二年國民教育,教改的目標亦逐步實現。在新世紀,我們將建構一個健康、活潑、創新的教育體制,使我們的社會轉型為終身學習社會,源源不斷孕育高素質的人才。此外,我們也將引導人文與科技同步前進,鼓勵文化創新,持續推動社區文化植根工作,加強文化人才培育,尊重多元文化,讓本土文化與華人文化、世界文化自然交融。 當前台灣經濟的若干困境,我們都非常清楚,也有充分的掌握。為根本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經濟更進一步發展,本院已於上個月召開「全國經濟發展會議」,邀集產、官、學界及各政黨代表出席,獲致一百多項具體結論。俊雄願利用今天這個機會再度宣示,在推動知識經濟時,政府也有誠意要輔導傳統產業升級、轉型! 坦白說,傳統產業並不一定會沒落,只要前瞻創新,傳統產業仍可經營得有聲有色。因此,關鍵不在產業傳不傳統,而是有沒有「轉型」。政府已經把協助中小企業轉型、再造競爭優勢,列為重要的施政目標。在通過「振興傳統產業方案」後,去年十一月,本院相關部會成立了「提升產業競爭力服務團」,以直接面對業者的方式,來瞭解業者的需要,並協助業者解決經營困難。只要有心轉型,政府絕不會眼睜睜看著傳統產業變成「夕陽產業」! 由於全球經濟降溫與部分產業景氣下滑的衝擊,國內經濟發展已有趨緩的現象,主計處已將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向下修正為百分之五點二五,有必要擴大公共投資並加速推動災後重建,以激勵民間投資與消費。本院上個月通過「擴大公共投資提振景氣方案」後,今年公共投資總計可達八千一百億元,對穩定國內經濟成長,將有積極、可觀的效果。 發展知識經濟,金融體系必須健全,而且必須能合乎新時代的需要。鑒於我國即將加入WTO,金融市場全面開放競爭的時代即將來臨,為因應國際競爭,金融改革已刻不容緩,本院的改革對策正一一出爐!上個會期,承蒙各位委員的支持,貴院通過了幾項攸關金融改革的法案,例如銀行法的修正,有助於健全銀行業務經營、防範及處理問題金融機構;農會法的修正,不僅可根本改善基層金融的體質,也有矯正高逾放比的功能;「金融機構合併法」通過實施後,行政院根據這些相關的規定,全力推動金融的合併;根據整個銀行的規模體系與判斷,最適合的有十家銀行。目前台灣的銀行高達五十三家,所以喪失其競爭力,因而希望銀行能大型化,讓營運良好的銀行有了更上層樓的法源,台灣的金融機構因此將有規模經濟與更好的競爭力,得以進入全球金融市場。繼合作金庫與慶豐銀行同意合併後,上個星期第一銀行、泛亞銀行、大安銀行也簽訂了合併意願書,國內第二宗大型銀行合併案正式敲定。這些得以促成乃因 大院通過了相關的法律。尤其基層金融機構、農會當前問題相當嚴重,在上會期我們曾提出「存保條例修正案」,希望大院能儘速通過以解決基層金融機構的問題。新世紀的第一年,可以說是「金融改革年」,我們有決心要讓國內金融環境脫胎換骨,政府將繼續鼓勵金融機構朝大型化、國際化發展,也希望所有的合併案都可以發揮最大的整合綜效。 為健全票券商業務經營,保障市場交易人的權益,本院已擬具「票券金融管理法」草案,月內即可送請 貴院審議,這個法案有助於貨幣市場更進一步健全發展。此外,政府已提前於今年一月起,全面開放外資投入國內證券市場,並大幅放寬上市、上櫃標準與條件,相信對中小企業籌資會有很大的幫助。 鑒於我國金融集團跨業經營日多,財政部已參考先進國家設立單一金融監理機關之趨勢,擬具「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將可統合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等金融市場之發展政策及監理事權。此外,本院已研擬「金融控股公司法」草案,希望在最近能送至大院審議,未來可望大幅開放金融跨業經營,提升金融業之國際競爭力,並使我們的金融市場可以有效因應金融市場自由化、國際化的新時代。 二、積極實踐永續發展,全面落實環境保護 長期以來,台灣以「經濟奇蹟」獲得舉世讚譽,相對的我們也付出慘痛的代價。國人在有形商品的生產和消費已和先進國家差不多,但長期忽視環保的後遺症,已逐漸浮現,每逢颱風、豪雨,土石流總成為民眾揮之不去的夢魘。大家想想台灣的河川,差不多有一半受到污染,兩三百萬的高雄人竟然沒有乾淨的飲用水可以喝!台灣的都市建設及土地利用,欠缺整體規劃,違章、違建到處可見。近年來,政府對環保雖然投入不少經費,但是,民眾、廠商、政府間互信不足,環保人員的辛苦沒有得到相對的成果。因此,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為台灣尋找一種新價值觀,讓「人」的價值更受到尊重,讓「地」可以永續發展,讓大家與後代子孫都成為贏家! 平心而論,台灣經濟發展已達相當水準,環境品質的惡化,已成為降低生活品質的重要原因。很多民眾共同的感受是:我們的物質水準不錯,但是,生活品質不佳!走進新世紀,美麗寶島已不允許我們再猶豫!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必須為人民建立一個有安全、有關懷、有公義的生活環境。實踐永續發展、落實環保優先,重建人民對環保的信心,確保資源永續利用,才能讓國人真正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 台灣的農村,到處充滿未經規劃的房舍甚至工廠。為因應加入WTO後的國際競爭,政府將推動生產、休閒、生態「三合一」的現代化農業,不但著重生態維護,而且還可提供新鮮、有機的商品,以及休閒農業。同時,政府鼓勵將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加以結合,建立完善的生活圈,讓台灣農村轉型成充滿活力與生機的美麗農村。 過去,山區與海岸的不當開發,對許多生物的生存造成威脅,而且,嚴重破壞水土保持。未來,政府將建立中央山脈生態保護軸——「綠色廊道」,加強河岸、海岸的生態保護,展現強化現代國土規劃的決心,讓台灣成為生態保育大國。 水,是人類賴以維生的必需品,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育及管理的良窳,不僅攸關全民福祉,更關係到國家的整體發展。因此,為避免河川續受污染及達成水資源永續經營的目標,本院已研擬完成「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理方案」,從政策面、管理面及執行面強化事業廢棄物管理機制。此外,本院已將改善大高雄地區供水,列為重要施政項目,今年將投入三十億元,減緩大高雄缺水壓力,並有效改善水質。另一方面,政府對高屏溪流域的整治也相當重視,我們的目標是要整體改善高屏溪流域上、中、下游的水源、水質、水量運用、河防安全以及生態環境保育。 俊雄認為,我們周遭美麗的環境,既是祖先的託付,也是我們留給後代子孫的寶貴資產,我們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個月發生了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漏油污染事件,嚴重影響墾丁附近海域生態。俊雄極感痛心,已要求本院環保署與相關機關盡全力控制污染範圍,同時指示國防部全力協助處理,務必縮短清除時間,儘速給國人一個交代,並請研考會針對此案缺失部分進行調查。上個星期,梨山森林發生重大火災,經過救火人員不眠不休地搶救,火勢已獲得控制。為因應未來發生類似事件,本人已指示分別成立「行政院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建立空中救火體系,俾強化應變能力。 地球只有一個,台灣也只有一個!因此,永續發展與環保議題,是新政府非常重要的關懷。天災固然無法避免,但面對緊急事故,必須把握第一時間、有效處理。否則,就會造成人禍。俊雄已要求本院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除了防患未然外,必須切實建立緊急通報及應變機制。如果有人謀不臧,一定要從重懲處。俊雄盼望,國人能夠記取教訓,不要再讓我們的環境受到傷害。 三、打造公平正義社會,同步提升各項人權 許台灣一個公義新社會,是全國民眾對政府的託付。其中,掃除黑金,是新政府最基本的承諾。本院已於去年六月通過「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另於七月一日成立「查緝黑金行動中心」,以主動蒐報、即時行動及團隊辦案等作為,積極掃除黑金。同時針對工程、選舉、環保等十七種易滋生弊端之業務,優先查察。目前為止,經起訴之涉嫌貪瀆人數超過六百人,查獲之貪瀆金額超過四十三億元。俊雄在此向全國人民保證,儘管黑金問題盤根錯節,但政府有決心,絕不讓黑金腐蝕民主的根基!對於消除賄選,政府有堅定的意志,我們有責任讓政治民主而清明,讓乾淨的選舉成為引領台灣政治改革的新動力! 前年的九二一大地震,對美麗的中台灣造成重創,春節前夕,位於南投的鐵路集集線恢復通車,大家可以再聽見那熟悉親切的火車聲,大家欣慰地看到「重建區」在愛與希望中重新站起來。為加速推動重建工作,我們已統合災後重建的事權,並逐步建立「重建法令」、「進度控管」、「預算控制」三大機制,我們將以最大的決心及新的思維來突破,並以目標管理方式,務必在三年半完成所有重建工作。 上個會期,承蒙各位委員鼎力支持,貴院通過了「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以及「九二一震災追加預算案」,這對於加速重建有重要的貢獻,俊雄在此要向各位委員表達最誠摯的謝意。 為照顧重建區民眾的生計與生活,政府除了協助重建區發展優勢產業、積極整合重建資源外,將於今年投入二十八億經費,開發二萬個工作機會,讓重建區的朋友重新燃起希望與信心。 春節期間,本人代表政府慰問關懷孫立人將軍家屬,回顧孫立人事件始末以及緬懷故監察委員江鵬堅先生曾為孫案的正義努力甚深,俊雄感觸良多,盼望還原歷史真相,還給孫將軍清譽,同時深感軍隊國家化、族群和諧的可貴,也更堅定建構「人權社會」的決心。過去的錯誤,可以原諒、包容,但不能忘記! 為建立人權社會,政府將同步提升各項人權水準,除了建立更合乎公平正義的法律制度,也要加強人文關懷、體現人性尊嚴,不僅要加強保障婦女人身安全,讓全國女性免於恐懼,同時,將致力改善老人安養與居家照顧服務的品質,普設幼教及托育機構,讓台灣的婦女同胞、老人家、兒童,都擁有更好的生活。 二十一世紀,台灣不能再自外於全球的人權發展,作為「人權地球村」的一員,政府已積極研議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國際人權法典國內法化、加強與國際人權非政府組織的交流,要以最大的努力,讓我國人權品質趕上先進國家水準。 公義社會除了政治清明、重視人權外,同時必須讓每個人都過著有尊嚴的生活。因此,政府致力於建構完善的社會安全體系,並加強照顧所有弱勢族群。過去半年,已有若干具體成果:八十九學年度起,政府開始發放幼兒教育券;今年開始,政府補助三歲以下低收入戶兒童的醫療費用;三千二百億優惠房貸已協助六萬四千個家庭早日完成購屋願望。 針對民眾最關心的失業問題,其他國家的情況並不比我們輕微,甚至比我們嚴重。為解決失業問題,本院已成立跨部會的永續就業促進小組,擬定「政府部門創造就業機會方案」,投入經費六五五億元,總計可照顧二十九萬人的就業問題。 肆、永久和平——推動兩岸和解鞏固國家安全 隨著新世紀的到來,兩岸關係其實已經漸漸在轉型。元旦開始實施的「小三通」,這是兩岸隔絕五十年的重要一步,也是將來兩岸加入WTO後「大三通」的前奏曲。 在新世紀的開端,金門「太武號」首航廈門,二月六日,廈門的「鼓浪嶼號」直航金門,從廈門港到金門料羅港,只需兩小時,但是,兩岸的人民卻走了五十二年,睽違故土半個世紀的金門鄉親與親人相擁而泣的場面,令人感動又感傷,這也使俊雄更加相信政府開放「小三通」的政策方向是正確的。 舊世紀留下的悲劇,新世紀不應持續下去。 時序已進入二十一世紀,海峽兩岸應該拋棄舊時代留下的敵意與對立,超越舊情結、醞釀新思維。過去政府實施的「戒急用忍」政策,有其時代背景與需要,如今,隨著時空條件的變遷,政府有必要調整修正。本院已指示經濟部及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就兩岸經貿政策全面檢討與評估,目前的規劃是朝向陳總統宣示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方向調整。 除了鬆綁「戒急用忍」政策外,我們也盼望兩岸以新視野面對兩岸關係,陳總統在元旦時提出「政治統合」的概念,呼籲兩岸從經貿與文化的統合開始著手,逐步建立兩岸之間的信任,進而共同尋求兩岸永久和平、政治統合的新架構。遵照總統的政策指示,在新的一年,我們將全面推展兩岸深層次、精緻化的文化交流活動,也期待兩岸經貿關係有新的突破。 我們必須坦承,兩岸的問題,不是我們採取一個政策,就可以完全解決的,更不是台灣單方面努力,就可以改善的。因此,我們期望中共當局用心感受台灣推動兩岸和解的善意與新意,放下對立、放下成見,兩岸坐下來談,用協商替代對抗,以對話取代衝突。俊雄希望中共當局能一起努力營造復談氣氛,讓「兩岸和好」成為新世紀兩岸關係的代名詞。 在改善兩岸關係之際,政府也全面拓展對外關係。我們在兼顧「持續性」與「開創性」的原則下,繼續以經貿與民主為主軸,推動全方位外交。在全球化的新世紀,國際組織的重要性與日俱增,因此,我們將持續推動參與重要的國際性組織,並推動高層互訪,增進相互瞭解。 為了遏止戰爭發生,我國必須擁有現代化、高素質的軍隊,同時維持兩岸軍力的平衡。國軍將持續落實國防法制,推動組織改造,強化制空、制海、反登陸戰力的整建與部署,並加強民防與心防,凝聚全民力量,鞏固國家安全。 伍、全面啟動行政革新共同開創第三個奇蹟 本人相信任何的改革,公務員心態的調整將是成敗關鍵之因素,如果說「政黨輪替」是要替國家注入新活力與改革的力量,那麼,「行政革新」便是提供這股改革力量的活水源頭。我們深切瞭解,前面所提到綠色矽島藍圖、知識經濟國家願景,如果沒有大刀闊斧進行合乎時代需要的「行政革新」,那麼,所有的理想都將大打折扣。因此,再過五天,本院將召開「全國行政革新會議」。這個會議絕不是大拜拜,而是要革新行政組織、制度與文化,並且改變公務員的習慣與心態。 首先,我們將繼續推動「中央政府機關組織基準法」與「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兩草案之立法工作,確認行政院組織調整時程與配套措施。此外,為發展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中央各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時,如涉有增減地方權責與經費時,將先與地方協商,並增加地方參與立法管道。 行政文化的優劣,影響政府施政品質。所以我們要以對國家的忠誠感、對社會的關懷情、對政府的向心力及對民眾的服務心為基礎,重建公務人員的行政價值體系。我們也將推動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制化,並以帶動團隊學習、訂定每年參加學習最低時數等作法,促進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型塑學習型政府。 以往,公務人員存有「不做不錯」的心態,現在必須改變。為了保障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政府將規劃刑法圖利罪修正案配套措施,參酌本次圖利罪修法之目的、理由及相關說明,增修「辦理貪污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作為檢察官偵辦圖利罪之參考;並加強宣導,免除公務員因為怕觸法而不願積極行使裁量權,造成國家或民眾利益一再受到損害的情形發生。 政府施政成功與否,關鍵在於有無獲得人民的支持。因此我們將要求各機關在重大政策推出前及實施後,均應進行民意調查,俾使政策貼近民意。 為增加政府施政的透明度,我們將推動政府資訊公開及服務全面上網,方便民眾線上申辦及各界參與監督,對於無法於短時間內完成審議之民眾申請案件,除應訂定標準處理程序、時限予以公告及進行內部稽核外,並透過網路將各階段審查情形公開,經由透明化減少民眾不必要之誤解。 為了綠色矽島,為了永續發展,此刻正是台灣提升行政效率、改善為民服務品質的歷史性時刻,我們會引導政府轉型成實現人民夢想的火車頭,使民眾感受到政府努力的成果。 各位委員先進,我們何其有幸,一起走過千禧年,一起迎接新世紀。台灣要如何在新世紀寫下台灣的歷史?這不僅是執政黨的責任,也不僅僅是行政院的責任,而是台灣朝野以及所有台灣人民的共同使命。本人真誠希望貴我兩院都能以蒼生為念,以社稷為重,一起為人民福祉與國家前途而努力,在「經濟奇蹟」、「政治奇蹟」之後,朝野合作、兩院和解,共同開創台灣的第三個奇蹟——以永續發展、公平正義為核心關懷的「社會奇蹟」。盼望若干年後,當大家回憶自己的政治生涯時,都能很驕傲地說:為了我們後代子孫,為了我們美麗寶島,在台灣發展的關鍵時刻,我們都作出了正確與關鍵的努力。 各位委員先進,台灣這塊土地有我們共同的希望與夢想,台灣的前途正掌握在我們手中。站在嶄新的世紀、面對不確定的未來,俊雄誠懇呼籲,我們應該捐棄前嫌、有同乘一條船的認同。畢竟,政局動盪非國家與百姓之福,政治不安的結果就是同船皆沒。新世紀的台灣,已走到進步或沉淪的關口,台灣沒有分裂的本錢,台灣也禁不起長期對立。眾所周知,行政、立法如車之兩輪,如鳥之兩翼,唯有互相合作,才能順利前進。政府的成績,不可能由一黨獨創出來,行政與立法的關係必須改善,必須回歸憲政,我們期待在政府貫徹行政革新的同時,新世紀的台灣,也能有與執政黨共同為國家、人民利益奮鬥的反對黨。否則,朝野之間如果一直進行沒有底線的消耗戰,那麼,人民將成為最大的輸家。 上個星期,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先生提到:「教育改革、金融改革、政治改革、倫理建設、法治建立等,都不是旦夕可成的事;但是,如果我們要經濟更上一層樓,這些倒是我們必須要走的路。這些事做好了,知識經濟將會水到渠成。」我們有這麼多的問題要面對、要重新思考、要拿出對策解決,這都需要一個良性互動的政治環境。 各位委員先進,讓我們一起放下過往、放下包袱、放下對立,不分黨派、不分族群,以合作的「夥伴關係」,一起迎接台灣的新世紀,共同開創歷史新局。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張院長所做的施政報告。 現在休息,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總質詢。 休息(十二時十二分) 繼續開會(十四時三十一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羅副秘書長成典: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請假情形如下: 一、行政院蔡政務委員清彥本日因公請假。 二、蒙藏委員會徐委員長正光本日因事請假,由錢委員兼主任秘書世英代表列席。 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朱局長武獻本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一時因公請假,由李副局長若一代理列席。 主席:在進行施政總質詢前有以下二點宣告: 一、施政質詢以即問即答方式為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如以兩個議題進行質詢時,每一議題為十五分鐘,採用聯合質詢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 二、依登記之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時,其中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也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計入。 請廖委員學廣質詢,詢答時間三十分鐘。 廖委員學廣:(十四時三十三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是本會期第一位質詢的委員,今天本席特別從汐止帶了兩個東西來,一個是要送給張院長,這個東西或許新一代的小朋友不喜歡吃,這個東西就是傳統的「紅龜」,兩個「紅龜」英文是two turtles,也叫做Taiwan double,請教張院長,這個東西在南部台語是如何稱呼?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也叫「紅龜」。 廖委員學廣:你今天在施政報告中對有關核四案轉折部分洋洋灑灑,從停建到續建,自去年五月二十日開始到今日二月二十日紛紛擾擾,整整有十個月的時間。你的報告寫得非常好,譬如提到:「在追求永續發展的道路上,儘管有辛酸、有挫折」,以及引用聖經提摩太後書上的文句:「美好的仗,我已打過。」,請問你在過去這段時間有打過美好的仗嗎? 張院長俊雄:是的。 廖委員學廣:請問你的一兵一卒在哪裡? 張院長俊雄:就是整個內閣全部的投入。 廖委員學廣:你在報告裡也提到:「當跑的時候,你也跑過了;所信的道,我已守住」,請問您有守住嗎? 張院長俊雄:我在核四的報告下面還有一句話,就是非核家園,復工續建並不是結果。 廖委員學廣:你今天最高興的事情是,本來你來這裡並不是受歡迎的人物,請問你是否認為你今天卻變成受歡迎的人物了? 張院長俊雄:以廖委員此種口氣,我不敢說我是受歡迎的人物。 廖委員學廣:本席已講得很清楚,本席是不歡迎你的。 張院長俊雄:是的,我很清楚,因此,我很坦率的說,我並不是受歡迎的人物,尤其對廖委員而言。 廖委員學廣:在有關核四的議題上,本席最有資格在此講話,因為在臨時會的時候,本席是投票支持你的。本席也公開主張,即使五二○的釋憲文對行政院也只有參考的價值而已,並沒有約束力,你在施政報告中也寫得很清楚,你也提到你並不認為當初的決策是錯誤的,請問當初的決策是否係屬正確的? 張院長俊雄:是正確的。 廖委員學廣:那為何今天卻要續建? 張院長俊雄:對於委員質詢所持的立場,我非常瞭解,尤其對於委員當初在臨時會的表決也非常感激。但是對於核四的轉折,我今天在報告中也有把我的顧慮報告的很清楚,我希望廖委員能夠體諒。 廖委員學廣:你提到過去在國民黨時代,總共有二十二個例子,行政院沒有去執行預算,但並沒出現過憲政的爭議,也沒有造成政治僵局,請問是否如此? 張院長俊雄:是。差不多在過去十年之間,總共有二十二件經立法院通過預算的案件,行政院只執行一半或沒有執行,而核四停建就是在參照過去二十二件的案例辦理。 廖委員學廣:今天有報紙刊載,有十二個人自殺,請問你對此事的感受如何? 張院長俊雄:有十二個人自殺,我心裡當然很沈痛,我雖然不曉得這十二個人包括一個九歲的孩童,其自殺的原因…… 廖委員學廣:在台灣小小的島上,一天有十二個人自殺,其中包括九歲的孩童在內,你認為是多還是少? 張院長俊雄:只要有任何一個人自殺,我都認為是多。 廖委員學廣:執政黨上台至今,宣布核四停建,經此折騰下來至今台灣經濟的損失有多大,你知道嗎?人民信心受損,企業出走,不願意在國內投資,外資也遲疑,不願意在台灣投資,請問這個責任應由誰來負? 張院長俊雄:當前全球經濟有衰退的現象,我相信經濟衰退的原因是很複雜的,尤其台灣是出口導向的經濟,當全球經濟衰退之時,出口導向的經濟勢必會受影響。 廖委員學廣:你今天擔任行政院長,你過去有沒有經驗?你到底會不會搞行政?今天台灣經濟如此蕭條,到底是行政院該負責,或是立法院該負責?或是總統府該負責?或者是台灣人民該死? 張院長俊雄:關於行政院如何面對台灣經濟的情形,在我的報告中有提到,我們一方面擴大公共投資,刺激生產…… 廖委員學廣:我只要你講清楚,誰該負責?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針對這個問題要負起責任,加以解決,至於負何種責任,剛才我已經就具體內容向廖委員提起,一方面擴大公共投資,另一方面鼓勵民間經營,一月七日全國經濟會議即以如何改善投資經營環境為主題,昨天我就此一主題的具體行動方案已向全國人民提出報告,我們就是要負起這個責任…… 廖委員學廣:我要聽的不是這個,你不要把問題扯到昨天所提出的八大利多政策上面。 再請教你一個問題,我們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都修過政治學,就學理而言,何謂政治責任? 張院長俊雄:就是政策有所違誤所應負的責任。 廖委員學廣:你們如何負這個責任?希望你簡單的回答。 張院長俊雄:假如你所指的是核四的停建及復建,我首先要說明的是,停建並無違憲、違法的問題,這點大法官會議解釋文中說明得很清楚,而且,處理的過程,我是依照五二○號的解釋經過協調之後才接受的。 廖委員學廣:你既認為停建核四沒有違憲,決策亦無錯誤,那麼你為什麼決定續建?政策上出現這麼重大的轉折,就是因為你的政策無法執行,在這種情況下,你應負什麼樣的責任? 張院長俊雄:我認為核四復工是完全依照五二○號的解釋、憲政體制的程序執行的。 廖委員學廣:從宣布停建到復工的一百一十天中,政策如此轉折,你身為政務官,難道不必負任何政治責任嗎? 張院長俊雄:停建沒有違憲、違誤,就整個程序而言…… 廖委員學廣:既然程序上沒有錯誤,為什麼你要改變政策呢?我們到底要相信誰?是相信三個月前的你還是相信三個月後的你? 張院長俊雄:五二○號解釋文的出現和以往二十二件是不同的,以往二十二件並沒有五二○號的解釋,五二○號的解釋是針對核四而來,這個新的變數是今年年初出現的,我是依照五二○號解釋作規劃,是依照憲政體制的方法作調整。 廖委員學廣:從停建到續建是一個國際笑話,所謂的台灣double就是指這個而言,你該下台之時還在這裡強辯。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強辯,所以我不接受,因為台灣正面臨挑戰,仍然要有…… 廖委員學廣:這是台灣憲政奇蹟,也是台灣民主政治奇蹟,更是台灣政黨輪替之後的奇蹟。 張院長俊雄:這是廖委員的看法。 廖委員學廣:你很會強辯。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強辯。 廖委員學廣:我再請教你,你是不是不需要負責?經濟部長該不該負責? 張院長俊雄:經濟部長當初提出停建的建議,在行政院評估時…… 廖委員學廣:當初他提出的政策現在不能執行,他不該下台嗎?他不該下台,你也不該下台嗎?你要賴在這裡嗎? 張院長俊雄:我無意戀棧,但是…… 廖委員學廣:不要講但是,過去國民黨時代,也都說「不戀棧,但是……」也就是「不戀棧」三個字下面都有但書。今天台灣民眾非常厭惡行政院、總統府及立法院之間的僵持、爭吵不休,誰要為這種信心危機、經濟蕭條的情況負責?游錫堃為八掌溪事件下台,但不到幾個月又升大官,可見都是你們在作主,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你要賴在這裡是嗎?過去我們擔任立法委員時,曾經並肩作戰,我們一直主張要建立責任政治,而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政黨政治,要負起政治責任就是在政策無法執行時即應下台,你為什麼還講這麼多?丟臉丟死人了,這就是我剛才所說的「龜」。 張院長俊雄:台灣double還是我的堅持,我還是要鼓勵全民十年以後真正能夠超脫挑戰…… 廖委員學廣:我看不是台灣double而是大老婆、細姨,你知道嗎? 張院長俊雄:我不認為。 廖委員學廣:你冥頑不靈當然不認為,沒有羞恥心,還賴在這裡,下次院會以後,如果沒有足夠人數休想開會,看你整個國家政策如何推動,你還在這裡強辯,你法律學得太好了,也做過律師,很會強辯。我要提出一個提案,將二月二十日訂為台灣國恥日,因為「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今天台灣搞成這樣,難道沒有人應該負責嗎?核四建與不建是陳水扁告訴你的,還是你自己決定的?你說良心話。你還告訴環保團體,所有的部會首長都反對停建,只有你最堅持停建,這種話你敢講? 張院長俊雄:你在場嗎?你直接聽到的嗎?我向環保團體說各部會首長都反對,只有我一個人堅持這樣做?事實上,在院會中都有紀錄,不容許我愛怎樣講就怎樣講,這件事廖委員應該很清楚。 廖委員學廣:下台雖然並非是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但是卻可以讓台灣的政治更清新;然而現在你們卻都在戀棧,還說是在穩定政局;其實台灣還有很多人才,不需要你們來穩定政局。難道只有你有資格做行政院長?老實說,你根本就不會。 張院長俊雄:當然和廖委員比起來,我什麼都不懂。 廖委員學廣:在一百一十天裡有這麼大的轉變,而書面報告又寫這麼多,根本就是在咬文嚼字,欺世盜名,現在又要提出公投法?有種你負責,今天就下台。 張院長俊雄:有沒有種的表達方式,我不認為這是唯一的。 廖委員學廣:和唐飛比起來,你差多了。 張院長俊雄:謝謝你的指教。 廖委員學廣:唐飛希望繼續興建核四,在政策無法執行時,他就馬上走人;看他走的多自然,無論他做多久,都獲得民間的尊敬。 你是否只想讓自己在歷史留名?其實你「前故行政院長」的墓碑已經可以刻了;但是我希望你能建立政務官的風骨。台灣是個無恥的地方,也是個政客充斥的地方,我不希望在二十年後的國會裡,你還是現在講話的那個人。 張院長俊雄:對於廖委員的指教,我很瞭解,但我有不同的思考和想法。 廖委員學廣:大家都會思考,只要好官我自為之,還有很多理想要推動是嗎? 張院長俊雄:並非廖委員想的那麼輕鬆,相信廖委員也瞭解政務官的責任所在。 廖委員學廣:為什麼最近你對媒體透露內閣要局部改組?請問哪幾個需要改?是國防部長、內政部長、外交部長、經濟部長、財政部長還是教育部長? 張院長俊雄:我提到的內閣局部改組,是屬於邏輯的推估,沒有時間表,也沒有特定的對象。 廖委員學廣:你根本就是在棄車保帥,這種作法是在犧牲閣員,成就你個人,以保住你的官位。 張院長俊雄:部長和行政院長所負的責任完全不一樣,而且任命者也不同,怎麼可能換一個部長來保住行政院長? 廖委員學廣:讓我來問問你的閣員。請問內政部張部長,自五二○至今,你認為自己的政績,對得起台灣的人民嗎?自你上台到現在,你做的好嗎? 張部長博雅:我一直是盡心盡力在做。 廖委員學廣:這不是廢話嗎? 請問外交部田部長,你經常處在狀況外,你還做得下去嗎? 田部長弘茂:我並沒有常常在狀況之外,請問廖委員是指何事件? 廖委員學廣:我是從你自己在報章雜誌上的發表看出來的,有很多的決策,你根本都是在狀況外。 田部長弘茂:那是廖委員的解釋,我不認為我是在狀況外。 廖委員學廣:接下來本席想請教財政部長,去年你說如果有去頂上魚翅樓吃燕窩、魚翅,就要下台,我們不知道你吃了沒有?現在本席要請問你,股市的股價指數夭折了一半,你要不要負責?你還做的下去嗎? 顏部長慶章:不知道廖委員所指的「股市夭折一半」,是以哪一個時間點? 廖委員學廣:從八千點到四千點、六千點。 另外,請問四大基金、國安基金至現在為止,損失多少? 顏部長慶章:四大基金與財政部的功能完全沒有關係。 廖委員學廣:現在四大基金被卡住的損失,大約在一千五百億至二千億元,難道和財政部長顏慶章完全沒有關係?請你回座。 請問教育部曾部長,你因擁有美國國籍而被監察院糾彈,但仍然可以做教育部長,是否教育部長很好做?最近聽說教改小組把你限制住,令你無法發揮? 曾部長志朗:並非如此,我個人覺得教育的事情很多,而我們在處理很多事情的過程時,如果我認為程序上有問題,我就應該提出來。 廖委員學廣:好吧!請你回座。 今天民進黨會執政,就是因為台灣黑金盛行,請問法務部掃了多少黑?為什麼掃來掃去都掃到民進黨籍的縣市長,問題出在哪裡?請問法務部陳部長百分之九十的聲望,是從何而來?這叫掃黑嗎?黑金結構如故,張院長還說有重大突破,請問突破在哪裡? 張院長俊雄: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享有特權,我們都是憑證據查辦,這就是重大的突破,無論你是何身份,在法律之前都是一樣,只要有證據,我們一定查辦,這是最大的資產,也是最大的成就;難道你身為民意代表,對於這點會不表贊同而來攻擊嗎? 廖委員學廣:我們在掃除黑金的部分,看不到有什麼重大的突破?其實現在最好做的就是陳定南部長,因為過去國民黨執政的時代,到處都是黑金、貪官污吏,隨便抓就有,請問你們抓了幾個?還說掃除黑金有重大突破。 陳部長定南:肅貪的證據比較容易查,而掃黑卻需要很多的人證挺身而出;大多數人在面臨作證時,會顧及個人的身家性命、事業等,所以都不敢出面作證,因此掃黑的難度比肅貪要高,不過我們會繼續掃黑的工作。 廖委員學廣:總之,本席要再次沈重的勸告張院長,經過核四事件的轉折,我希望新政府在所謂的政治責任上,能做出重大的抉擇,也就是說我希望你馬上率內閣總辭,不要再賴下去了,因為「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擔任三天的行政院長,也是行政院長,假使一百一十天前,你的決策沒有錯誤的話,今天你改變決策就是一種錯誤,就應該要下台;假使再繼續賴著不走,你就是最可恥的民進黨的行政院長。過去立法院就是由少數黑金在控制,造成整個台灣及國家的沈淪,今天你們才有機會上台。但是我認為,今天你若是未負起核四案該負的政治責任,繼續賴著不走,就像李遠哲說過的一句話:「白道比黑道更可怕」,我們就走著瞧!今天我在此送你一個紅龜,請你回去好好想。也請院長、副院長準備好,我們要的是憲政程序及民主程序!倘若立法院開會都像這樣寥寥數人,我就讓立法院關門,因為過去黑道就是這樣控制立法院的!現在就讓我們看看究竟是白道或是黑道比較厲害!張院長若是不總辭,你的政策能否獲得立法院通過,讓我們拭目以待!為了讓台灣人民清醒,我在此主張立即全面改選國會,因為這裡根本都是豬八戒! * 主席:請朱委員惠良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朱委員惠良","主席","張院長俊雄","林部長信義","林署長俊義"]} ``` * 朱委員惠良:(十五時二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午安!今天新政府民進黨籍行政院長來院備詢,方才超黨派問政聯盟的廖委員在質詢時非常激動,因為確實從去年五二○迄今九個月來,新政府的政績若是打零分,相信許多人會舉雙手贊成。以核四為例,空轉了一百一十天,最後又回到原點。在這一百一十天中,造成經濟衰退、股市下跌,發生很多自殺事件及眾多商家紛紛出走,更別提有許多家庭人心惶惶。現在又是核四續建的開始,我希望院長能聆聽一些逆耳的忠言。 本席在立法院向來是以理性、溫和問政,這點相信各黨派都知道。不過今天我必須要說重話,當初陳水扁總統當選後,我的心裡覺得其實這樣也好,對台灣未來總是正面的發展,因為我們需要換一個政黨執政,一些舊執政黨改不掉的惡習,說不定可以由新執政黨來改善。但是九個月後,我不得不對民進黨政府提出一些中肯的觀察。 其實,方才廖委員說出了非常多委員的心聲。我們長期觀察台灣政治,民進黨在野時,對於執政的國民黨,動輒要求政務官下台,負起政治責任。當這些政務官不下台,稍微有「但是」時,就會被民進黨同仁辱罵,或是以尖銳的言詞指責戀棧。今天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民進黨政府,張俊雄院長已一再表示他不會離開這個職位,因為有許多事情待做。對此我不得不指出,當初在野的民進黨所謂在野的風骨、在野的精神,現在究竟到哪裡去了?今天我們若是看到該負責任的政務官不願負起責任時,則所謂的「政治責任」、「責任政治」到底何在?民進黨政府到底要給百姓什麼榜樣?所以,我們非常誠懇的希望,你們要負責任,為社會作一良性示範。我建議張院長,應該打心裡有一非常誠懇的請辭動作,也許請辭也辭不成,因為目前政局很混亂,但是核四在張院長的手上宣布停工,現在又在你的口中宣布復建,請問這一百一十多天空轉的責任由誰來負?如果今天沒有一位長官為此下台負起政治責任,相信全國民眾沒有人會諒解,就算日後民進黨不執政淪為在野黨,相信他們當年在野的精神也回不來了,他們的風骨、政治責任與民進黨已經劃清界限。因此,我要誠懇的建議張院長好好思考,接下來的二十多分鐘時間,我會告訴你許多我從社會各階層及行政部門得來的訊息,對於新政府的許多病症,希望張院長能虛心接受。 首先請教張院長,無論張院長是否要辭職,近來有傳聞內閣可能會在年底前改組,令人不解的是矛頭指向我非常尊敬的教育部長,我不禁要懷疑,最近發生的最大案件是墾丁的漏油事件,為何沒有人指出林俊義署長應該下台,而將矛頭朝向教育部長?是否因為教育部長政治不正確,他準備要裁撤教改諮詢委員會,也因為他在中文拼音政策上與民進黨意見稍微相左,所以曾部長很可能馬上是院長要搬掉的一塊石頭?請問院長,這是空穴來風,或是確有跡象?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提到局部改組,沒有時間表,也沒有具體對象。這三項是我所表達的重點。既然沒有特定對象,那麼任何人我就不太瞭解。其次,關於墾丁漏油事件,目前由研考會負責調查,交通部與環保署則全力搶救受污染的海域,希望能儘速清除污染,回復原狀。研考會將會就元月十四日到全力投入這段時間的經過事實、缺失與通報系統等等,進行深入調查,待調查報告出爐後,我們會有一個明確的責任歸屬。 * 朱委員惠良:關於墾丁漏油事件,稍後我會請林俊義署長作一說明。再回過來討論,我們不希望再提公投,而是希望核四能告一段落。當然我們在立法院還是要進行公投或創制複決法的協商,但是我認為,不要再陷入這個泥淖中。現在我想請問的是,在你宣布核四要復工的同時,你在公開場合也提到不會再興建核五,其次,你也認為「非核家園」總算達成行政、立法的共識,成為國家未來一個正確的方向,這點我們都同意,但是我們必須指出「不建核五」並非在民進黨手中才成為決策,其實在國民黨時代王志剛經濟部長任內,就已再三宣布絕不再興建核五、核六。所以我也希望藉此機會讓全國百姓知道,民進黨是反核沒錯,但是對於整個能源政策,國民黨雖然不好,然而他們終究還是做了一點功課。近來有傳言院長在掠美,其實有些政績可能是前任的功勞,所以我相信院長一定不會這麼做的! * 張院長俊雄:不會的,基本上我認為政府是一體且連續的,今天我的施政報告也提到,整個施政的成績必須行政院與立法院相互配合,一個政黨光靠行政院成不了任何大事。 * 朱委員惠良:核四既然要復建,而後續的問題是如何建立非核家園;對核一、核二和核三的除役時間,本席有些質疑,核四評估小組決議提前除役,而根據評估報告也只不過是提前到民國一百年。請問若核一、核二和核三要提前除役,究竟是提前到何時? * 張院長俊雄:核一、核二和核三若提前除役,其前提必須是電力供應充足;經濟部會全力實施替代方案,我們會儘速提前,希望不必四十年。 * 朱委員惠良:本席手中有份核四評估小組的報告,這份報告清楚顯示:核一原來的除役時間是民國一○七年、核二是民國一一○年、核三是民國一一三年;現在核四評估小組決議核一在民國一○○年、核二在民國一○三年、核三在一○六年除役。依此來看,這三個核電廠服役期間也將近三十至三十三年。美國總共有十九個核電廠,這些核電廠現在已經停止運轉,而這十九個核電廠平均運作年限也只不過是十七年半。核一、核二和核三就算是提前除役,但也要將近三十年以上,那麼,我們要如何建立非核家園? * 張院長俊雄:在電力充分供應的條件下,我們會儘量提前,換言之,若這段時間能提前有充裕電源,那麼,除役時間還會再提前。 * 林部長信義:如果電力充裕,我們希望能提前除役,現在台電也正在評估。核一和核二都在北部,是我們最限電的地方,都靠南電北送;而核三是在南部,目前是多了三百多萬瓩,所以,我們必須評估哪個電廠可提前除役。 * 朱委員惠良:既然評估小組有提前除役的約略時間表,那麼,你們所謂的電力充裕也應該有個時間表,俾讓老百姓心中有數。 * 林部長信義:我們當初就是以四十年的壽命來評估,我們希望能提前七年,也希望能夠再提前,但必須以電力充裕為前提,台電和能源會很快就會做出評估。 * 朱委員惠良:張院長若明年續任閣揆,本席希望你能要求台電在九十一年的預算中確實編列核一、核二和核三的除役計畫和預算,如此一來,方能讓大家往非核家園的路走得踏實些。 * 張院長俊雄:謝謝,好。 * 朱委員惠良:本席是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的會長,因此,特別關心墾丁油污事件。張院長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台灣轉型綠色矽島第二大積極方向就是積極實踐永續發展,全面落實環境保護;這些文字看起來非常美,但墾丁油污事件,自一月十五日至今仍有幾十噸的漏油。當時林署長保證沒有漏油,若有,你表示可以喝掉這些油。請問你是何時至墾丁視察、協調、指揮? * 林署長俊義:我在二月五日去了一趟,二月十日再去,停留至昨天為止。 * 朱委員惠良:請問一月十五日至二月五日你在做什麼?為何不到墾丁看看? * 林署長俊義:我們都在處理墾丁油污事件。 * 朱委員惠良:如何處理? * 林署長俊義:十四日開始時,我們認定那是單純的船隻擱淺在海岸上,並沒有發現任何油污;到了十八日才有油污漏出來,但十四日至十八日這段時間,環保署也密切注意有無油污,一旦發現油污,我們就要求船塢公司處理。我有份日誌,記載著環保署所做工作。 * 朱委員惠良:請你將日誌送本席辦公室和永續發展會所有關心的委員。本席手中也有份阿瑪斯號污染事件處理情形摘要,這是昨天下午才送來的,本席瞭解十六日確實是做了些事情,但本席想知道的是署長在做什麼?二月六日有則新聞,就是環保署成立十四年來最大的一次人事大搬風,這次總共調動了十六位一級主管,主要的一級主管幾乎全被調動。本席不知一月十五日至二月五日,你是否在處理署內的人事調動問題? * 林署長俊義:人事調動問題已經考慮了一、二個月,這和油污事件毫無關係。朱委員也知道,環保署處長級以上的同仁,在同一職位工作了相當久的時間,有的十二年、九年、八年,也有六年、五年等,他們都希望有機會能調動。 * 朱委員惠良:何以本席要提人事調動?因為根據本席側面瞭解,當時這公文被壓在環保署,而被壓下來的原因可能和人事異動有關,阮處長知道自己要被調任,這麼重大的事件若還要他負責,他可能心不甘、情不願。所以,這公文才壓下來。 * 林署長俊義:這完全不是事實。 * 朱委員惠良:請你提供本席書面說明。既然你們二月五日已頒布人事命令,所有一級主管都要更換,那麼,何以在二月五日還要讓前水保處長阮國棟率領水保處人員至墾丁調查?難道你對繼任者不信任? * 林署長俊義:我記得阮國棟處長到墾丁時職位還是處長。 * 朱委員惠良:但你們在送給我們的資料中寫的是「二月五日本署前水保處阮處長」,不知這時間是怎麼算的,對此本席也不想追究;本席希望你們能向立法院清楚說明,自一月十五日至二月五日,環保署在做什麼?這份公文到底被壓在哪個環節上?若有積壓公文,請告訴我們究竟應由誰負責?其他的部會雖然在處理,但環保署沒有動,為何環保署沒有動,稍後本席會分析給院長聽,因為這是整個新政府各部會最大的問題。 * 林署長俊義:這完全不是事實。我會提供朱委員相關資料。 * 朱委員惠良:廢管處是環保署中最大的單位,據聞,原廢管處副處長呂鴻光先生現已升任處長,請問,貴署調任各處室首長、副首長可有升任或適任與否的理由? * 林署長俊義:當然。誠如朱委員所說,廢管處是環保署相當重要的單位,尤其是有關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我上任之時的廢管處處長是符樹強處長,他因工作辛勞,自認無法勝任而請辭,乃改請鄭處長擔任這個角色,並調國科會的呂鴻光先生為副處長,呂副處長對地方與中央的事務非常熟悉,對整個廢棄物的處理也非常瞭解,特藉重他的專長,期能將事業廢棄物業務做好。 * 朱委員惠良:在貴署中,廢管處是業務量最大、權責最重的單位,因此,歷任廢管處處長都經過其他業務處的歷練,然而新任廢管處處長是前桃園縣環保局局長,新政府上任後,獲聘為國科會副處長,隨後轉任廢管處副處長,此次又快速升任為處長,本席並不認識呂處長,但不知他與呂副總統有何關係?環保署此次的人事調動,是否有所謂的親信或裙帶關係? * 林署長俊義:在他擔任廢管處處長之前,我並不認識他,完全是以他的能力作為考量,此事也與副總統沒有關係。 * 朱委員惠良:呂處長與呂副總統有沒有關係? * 林署長俊義:我不知道。 * 朱委員惠良:對此,媒體朋友可以加以查證。 * 林署長俊義:我不知道他們之間是否有親戚關係。 * 朱委員惠良:由於外界對此有所質疑,希望署長能加以釋疑,明白告訴外界,呂處長究竟有何長才,其他各處是否完全沒有足以勝任此項職務的人,你才必須如此大費周章地從國科會將他調至環保署,並在短時間內將他升任為廢管處處長。 * 林署長俊義:他到任後,我發現他的能力確實足以勝任此項職務,所以希望藉重他的能力來推動相關工作。 * 朱委員惠良:恭喜署長有此得力助手。本席認為,環保署的人事調動,完全不尊重常任文官體系,其他部會亦後如此。事實上,常任官是可以不隨政權的更動而變動,但新政府上任後,卻有很多常任官因做不下去而想辭職,細究其因,實係民進黨政府以是否為親信、政治理念是否相符作為考量重點,完全忽略專業所致,這是外界對民進黨多所質疑之處,希望張院長能深入瞭解。平心而論,環保署於二月五日所進行的大規模人事調動,並非出自林署長本人的意思,林署長所能參與的範圍也不大,據了解,此事完全出於號稱地下環保署長的幕僚人員之手,而此人又是李界木副署長身邊的機要幕僚,如果環保署內的人事調動是如此,其他部會的情形亦可想而知。 * 林署長俊義:朱委員所指,完全不是事實,其實,環保署整個人事調動,完全是我個人的決策。 * 朱委員惠良:外界為何有此傳言,請林署長詳加調查。環保署所屬十六個一級主管為何完全要撤換,難道原來的處長都不適任? * 林署長俊義:不是因不適任而調動,事實上,有很多主管已擔任該項職務達十二年之久,而政府的用人應該是每三年輪調一次。 * 朱委員惠良:請林署長明確告知這十六位主管何以被升官,何以被調任?既然環保是二十一世紀我國最重視的課題,希望所有環保署的一級主管都能勝任。 * 林署長俊義:我也是從這個觀點建立人事制度。 * 朱委員惠良:雖然林署長自認完全能掌握貴署的人事權,但我們所獲得的資訊似乎不是如此,但盼你明確告知究竟是如何做此決定的。 最後,本席擬向張院長報告的是,很多基層民眾之所以會後悔當初將票投給陳水扁,完全是對整個民進黨執政團隊失望所致,新政府上任已九個月,但整個政治完全處於空轉狀態,你們苦心積慮所提出來的政策,不但無法讓社會民生樂利,給媒體的感覺只是將舊菜端出來熱炒而已,其實不管你的政策是不是舊菜,只要能落實就好,但是本席對你們的用人心態,對專業的尊重方面,頗不以為然,對此,民進黨政府若不加以調整,可能會讓很多人更失望。 據了解,這九個多月來,很多部會首長任用機要人員時,完全不以專業作為考量,而是酬庸當初與他共同打選戰或在黨內與他有某種關係的人,雖不能說具有裾帶關係,但至少與民進黨具有非常密切的黨政關係,導致外界批評民進黨政府的政治是親信分贓政治,這對自許清廉的執政黨實在是非常嚴重的批判。 * 張院長俊雄:雖然目前全國共有六十多萬公務人員,但行政院本身及各部會首長所能任用的機要人員都不超過五個人,而且必須符合法令限制,完全必須依法行事;我非常重視朱委員的指教,如果你有明確的個案資料,敬請提供給我,我會虛心檢討改進。 * 朱委員惠良:本席會將所知的資料提供給張院長,務期新政府能有新作為,不要再因循過去的政治惡習。平心而論,我們對幕僚和機要人員的要求應該有所不同,但是目前你們的作法是,政治正確優於專業要求,親信又優於政治正確,如果要改變外界對你們的看法,你們一定要有具體的行動。 * 張院長俊雄:就行政院而言,院長、副院長、秘書長所能任用的機要人員總共只有五人,而且必須接受法令的限制,並不能隨便任用。此外,我曾公開要求六十萬公務人員保持行政中立,縱使今天是民進黨執政,也不須偏袒民進黨,但是要有效率的推動政務,以形成台灣政局穩定的重心,這些話我講過很多次了。也就是我不敢要求公務人員配合民進黨,但是在他們執行政務、服務人民時絕對要很有效率、很有熱忱,這一點我倒是有所要求。 * 朱委員惠良:謝謝院長,因為我的時間不多,所以我要儘快的向你說明我的建議。我要再次提到曾志朗部長,因為他實在是一位專業取向的部長,而林俊義署長在取擇方面或政府所表現的態度,就讓我們有所質疑,另外對於常任文官系統,我知道現在下面許多常任官都已經人心惶惶,感覺做不下去了,就像陸委會蔡英文主委,我知道她做事非常認真,可是她身邊的人已經因為工作量太大受不了了。 * 張院長俊雄:這一點我承認,我差不多每天要工作十二到十四個小時。 * 朱委員惠良:但是另一方面居然也有環保署有地下署長的風聲傳出來,實在太可怕了,而經濟部在處理核四問題時也有某位執行秘書不願意幹,這些都是因為在整個政府的考量中,專業並未被充分尊重的結果,因此,本席希望張院長在接下來的日子中能夠好好的加以調整。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朱委員惠良:另外在推卸責任的部分,我不願意講得太明白,本席希望政府施展了多少力量做事就向人民交代多少。以整個台灣來講,到目前為止,許多人給民進黨政府打的分數是零,現在核四風波過去了,我希望新政府好好努力,但是在政務的延宕上,本席認為新政府責無旁貸,該下台的就該下台,如果環保署長無法將這次油污事件處理妥當,本席認為他應該引咎辭職。 最後,本席要提到大家都知道「台灣之父」是李登輝、「台灣之子」是陳水扁,台灣人的悲哀到底在那裡?我想是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民進黨既然執政了,希望你們能好好把握機會、好好的為人民服務,謝謝。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朱委員惠良書面質詢: 壹、 從教育部解散景文技術學院、華夏工商專校董事會及親民工商董事會,教育部處理違失遭監察院糾正案,看教育部違法瀆職,造成全國私校高達十九所以上發生弊案,以本席追查長達六年的永平工商第九屆董事會會議非法舞弊案,看教育部的嚴重行政違失,包括未落實公文稽催管考制度、公文書的歸檔管理鬆散、公文處理有嚴重積壓延誤、故意答非所問、前後矛盾、行政作業嚴重延宕,遇到重大違規事項,在舊政府時代歷任的教育部長,長期未能確實督導該校限期改善,互相推諉塞責、偽造公文、延宕處理,造成整個違法事態擴大,一發不可收拾,並縱容全國私校董事會群起效法,假借私校董事席位買賣改制升格,造成挪用公款、巧立名目、非法洗錢,嚴重影響全國私校的安定及師生權益,本席認為院長及法務部陳部長應特別重視查辦私立學校非法洗錢,以買賣學校董事席位,盜賣學校經營權,掏空學校資金的官學勾結黑金舞弊案。 本席以永平工商官學勾結以董事席位買賣盜賣學校經營權的多所學校通案,看教育廳(現改制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以多達五份以上的偽造公文,包庇第八屆第十一、十二次會議的改選程序違法,向行政院提出以下質詢: 本案延宕長達六年,皆因行政人員的包庇非法會議、集體舞弊所造成,也是新政府上任曾部長表現教育改革應先從內部人員除弊革新掃除黑金為示範,請院長要求曾部長限期二週內答覆調查以下疑點,並要求出示相關內部簽文,請問部長可否做到?請明確答覆需要處理的時間。 永平工商第九屆董事會非法核備被撤銷後,第九屆董事已不存在,為何教育部不恢復第八屆董事會?釐清所有事實真相。教育部目前依據何種理由接管永平工商學校及董事會?接管的理由是否合法?教育部八十六年十一月廿二日曾指示教育廳對於行政的錯誤,造成陳情人權益損害,應給予補救,為何長達近三年,教育廳未依法做出任何補救及處理?而精省後,教育部明知教育廳違法,卻仍不依法究辦的原因為何? 桃園永平工商的主管機關是教育廳還是「法院」?如果是教育廳,為何對學校董事的陳情、檢舉非法及教育法令的請釋,不以公文答覆及處理? 董事以金錢買賣董事席位,非法將學校財團法人經營權移轉,是不是教育部該管的?教育部在本案陳情人有具體事證下,一直不協助認定金錢買賣的非法,而將責任推給司法,法令的依據為何?教育部查證發覺董事會有挪用公款、金錢買賣,依法應如何處理?以上是否是主管機關該管的權責? 教育廳核備永平工商第九屆董事會未依照私校法令規定,核備的過程已屬違法,事後為遮蓋非法,更偽造陳情人「不願意就任董事」、「拒絕繳交董事同意書」、「對董事會選舉無異議」之公文,矇騙監察院、法院及各界查詢,以上經陳情人多次發函,要求出示以上證明時,當時的教育廳為何無法提供?請說明理由,並提供所有內部簽文。本案包庇非法,以登載不實之公文,損害陳情人的權益,非常明確, 貴部對相關失職人員登載不實公文是如何懲處? 教育廳長達三年縱容非法人士在學校挪用公款,於八十八年三月廿九日,撤銷永平工商第九屆董事會後,為何仍讓第九屆非法董事會強占學校,繼續執行職務,在學校改選第十屆董事並行文教育部及教育廳時,教育部在明知上述違法下,仍發函謂中部辦公室查復未發現該校董事會有繼續執行私立學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董事之選聘為董事會之職權,縱容非法之意態明確,中部辦公室在陳情人已提供明確事證下,是如何查復的? 請說明勤業會計師事務所對永平工商職校之查帳報告,對帳目不清、資金流向不明的款項及建議會計制度的違失, 貴部都是如何處理及後續挪用公款是否有移送法辦?若尚未移送,則請說明理由。 本案所有陳情案件及 貴部處理情形(請列表說明並指出有多少次違反人民陳情請願規定,請詳述違反的原因及如何補救)。 請說明 貴部何時發現該校(包括董事會)已有嚴重違失或弊端情事?發生迄今 貴部如何處理及改善措施?依據何法令? 貴部處理本案相關司、處主管及主辦人員是否涉有違失或怠忽職責之情事?(請列表說明相關司、處主管及主辦人員職稱、姓名及任職期間考績、考核依據)。 請 貴部說明本案永平工商職校董事長、董事、校長、經辦會計及出納人員根據 貴部查帳報告已明顯違反私立學校法第二十二條、第六十八條及相關法令等規定, 貴部依法應如何處理?至今未處理的原因為何? ???請查明 貴部私校諮詢委員會及訴願會,對本案會議的參考資料,是否仍是由中部辦公室本案相關違法失職人員整理提供?是否有一再引用登載不實之資料造成誤判? 貴部如何更正澄清及補救? ???駐區督學陳家輝於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調查報告,為何違反公文處理規定未向上簽呈?而另偽造非督學簽字「附簽」,請提出附簽是由誰指示,為何附簽上以登載不實的內容更改駐區督學調查報告,依據的資料及佐證為何?請提供佐證資料及日後仍一再引用「附簽」登載於不實的公文及會議參考資料共有多少份? 貴部對此一違法應如何懲處及補救。 桃園永平工商第九屆董事會違法舞弊案,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原省教育廳)偽造駐區督學陳家輝調查報告結果,一再故意引用登載於公文,造成本案延宕長達六年,行政院訴願會在教育部技職司與中部辦公室互相推諉欺瞞下,未依教育部及監察院調查報告查明內情,因而做出錯誤違反訴願程序之決定,影響百姓權益。其中又有行政院秘書處於八十九年十一月廿七日發文台八九教三三五四八號不當干預公文,請院長查明朱仁才等十一位非法董事致秘書長陳情書是奉何人指示交下,要求請教育部撤銷接管該校董事會,恢復第九屆董事會職權一案,請行政院秘書處及行政院訴願會參考監察院對本案指出的行政疏失後,會同教育部政風處的調查報告,對照相關資料,說明本案是否因行政院有遭受不當干預關說施壓,造成是非不分,另教育部對永平工商的查帳違失,因為有長期不當的連續關說施壓,造成延宕一再拖延未依法行政,曾部長是否知情?能否排除萬難堅持原則限期結案? 結論: 本案教育部對永平工商董事會長達六年所有違法舞弊,應立刻主動釐清查辦,不應將主管機關所有責任推卸給司法後,再以不實公文干預司法,造成誤判後,倒果為因。本案除應嚴重議處本案相關失職人員外,更應依照教育部及監察院調查報告對教育廳行政的違法,造成陳情人董事權益的損害,給予立即之補救及恢復,對行政人員偽造、登載不實之公文,損害陳情人權益及學校董事會金錢買賣、挪用公款等不法事項,應主動移送法辦。另接管永平工商董事會的理由,應依私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不得擴大解釋,而無任何期限及法令依據。 貳:針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公佈之「九十年度演藝團隊發展扶植計畫」評審結果,引發藝文界廣泛討論與批評。對於主管機關文建會在執行重大補助政策時,是否有全面考量整體藝文生態之發展?在規則的制定,評選的過程,行政的裁量上是否有所失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何出現如此多的備選團體—三十團(正取團體四十一團)補助金額三○○○萬(每團一○○萬元)占團體數四二%,占補助金額數之二五%,是否與「實施細則」中所提之策略「重視質精,而不在量多」的精神相違背,而實際補助金額也已超出預算金額,此舉是否適當?超出的金額要用什麼方式填補? 二、有關正取團隊的補助金額,在備取團隊過多的狀況下,都比「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最低補助額度打了八折,是否違背當初所制定的規則?(雖然在決審規定中,因為預算額度之限制或整體文化生態之平衡,決審委員得依比例調動金額。)可是決審委員是否有權利調動規則中所訂定之最低補助額度?(而補助第一類入選團體與備取的團體同是一○○萬之相同金額,那評審排名的意義何在?) 三、有關考量整體文化生態之平衡下,以舞蹈、戲劇、音樂、傳統戲曲均分所有預算考量是否適當?(國家文藝基金會在八十九年度的整體補助比例上,就依不同之類別有所調整),文建會本身應該有許多資料參考依據,了解整體生態之比例,為何以均分的方法來便宜行事呢? 四、團隊的扶植,除了藝術水準外,也要考量其完整的經營規劃,而評審大都是學者教授,鮮少有實際的藝術行政之工作者,是否能評斷藝術團隊經營面的問題? 五、評審僅靠十分鐘的列席報告,與五分鐘的備詢,就決定複審的排名,有的評審連團隊的創作作品或錄影帶都沒看過,不知以何種標準來選擇?有團體私下表示,在備詢的過程中,他們了解到,有些評審連該團隊從事的創作內容完全不知,而評審在這樣的狀況下,以何種標準來取捨? 六、現代戲劇類的一個備選團體,藝術總監與顧問都是複選的評審,舞蹈類的一個入選團體,團長也是複選的評審,請問利益迴避的標準為何?公平性在那裡? 七、評鑑與研究案是否參考?八十九年三月文建會委託中華民國民族音樂學會所執行的「演藝團隊扶植計畫」研究案出爐,內容除了對本計畫提供了許多寶貴意見外,也對團隊有一個初步參考的評鑑,由於本計畫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與時間,計畫的主持人又是客觀的評論學者,因此對所扶植的團隊的生態應有一定客觀的了解。而在評鑑結果中,音樂類的某一被評為「待加強」的團體由去年的補助金額八十萬暴漲至三八○萬,戲曲類唯一評為「優等」者卻從一二○萬降為「備選」的一○○萬,不知此次的評審的過程有無將重要的「評鑑數據」納入參考?另外根據本研究報告的調查統計,有關入選團隊之專職團員與行政人員有詳實的調查,人事結構清晰可見。「實施細則」的申請類別與補助基準對於團隊專職人員有確定的門檻限制,而此次入選團隊的人事結構是否符合標準?(對照研究報告的數據,某些團體只有在標準以下的專職人員。)若無?審查的基準何在? 八、舞蹈類別入選團體「漢唐樂府南管古樂團」及「光環舞集舞蹈團」原本申請第三類,卻拿到第二類入選的補助金額,依據「實施細則」規定,評審不得調整補助類別,為何會有這樣的結果出現? * 主席:請伍委員澤元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伍委員澤元","主席","張院長俊雄","葉部長菊蘭","林署長俊義"]} ``` * 伍委員澤元:(十五時三十三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張院長的施政報告中有一段文字,本席覺得深有同感,就是要跟時間賽跑、要掌握時間,要顯現效率,本席要請教的是,以兩岸關係來講,請問時間是站在哪一邊的?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以目前兩岸關係來講,過去九個月中政府不斷的表達善意,不過有一些事比方說小三通,到目前為止我只能說操之在我,若要進一步,如果中共方面沒有作出善意的回應,讓雙方坐下來協商,就很難促進兩岸關係。我們已經盡力表達善意和政策,可能單方面並不能達到伍委員所期待的目標。 * 伍委員澤元:但是總是有一個中心的主軸思想,依院長的看法,時間是對大陸方面有利還是對台灣方面有利? * 張院長俊雄:各方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以目前的現實和往後的發展來看,時間未必不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的。而且以當前的情形來說,美國政府也提及,中共在建構兩岸更進一步的關係方面必須分攤大部分的責任,否則恐怕很難由我們單方面來達成。 * 伍委員澤元:因為假定判斷錯誤恐怕會禍國殃民,所以時間到底對那一方有利、台灣方面應該如何因應,本席建議院長要有這個肩膀來提出判斷,否則大多數人未必對兩岸關係有正確的認知,而需要領導人有那種睿智和宏觀提出判斷,並形成政策,這樣對國家才有長遠的利益。 * 張院長俊雄:我們也很樂意聆聽伍委員這方面的指教。 * 伍委員澤元:其次,同樣是跟時間競賽,但是我發現新政府成立之後,效率似乎差了很多,舉例而言,高屏大橋斷橋至今,院長認為善後工作做得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伍委員的指教可否請交通部長說明? * 伍委員澤元:院長,我是想就原則來講,若要談細節,恐怕很難答復,而且此事不必問到細節,本席只是想了解院長認為高屏大橋的善後工作做得好不好? * 張院長俊雄:我相信有關單位一定是盡力了,但是我的要求往往會比他們盡力的結果還要來得高,所以若問我個人或部長是否滿意,也許我們的答復是不滿意,但是底下的人也確實滿盡職的去做了。 * 伍委員澤元:本席做個比較,即過去國民黨執政時,屏東也發生里港大橋斷橋事件,但是沒有多久便橋就搭好了,而里港大橋的車流量不及高屏大橋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說高屏大橋交通流量之大比里港大橋大得多了,可是高屏大橋斷橋之後,每天至少有五萬人車必須繞道而行,若以一輛車的時間和油料每天增加一百元來計算,則往返高屏大橋的人車每天就要白白浪費五百萬元,本席要問的是,為何不能搭便橋呢? * 葉部長菊蘭:有關搭便橋的事情,交通部甚至曾經會同國防部作過非常審慎的評估,因為發生斷橋事件時水位還非常高,所以在施工上確實相當困難,這是第一點;其次,因為河距非常寬,所以搭便橋所需經費和修復所需經費差不多,最重要的是時間也相差不多。所以現在交通部公路局所屬同仁全力趕工,我個人和相關單位同仁也多次前往勘查,無論總統或院長也都非常關切,當初預定是五月修復完成,但是我個人一再要求在四月完工,而若能提早在四月底之前,即使是提早一天,我個人也說絕不放棄,同時我們也加發趕工獎金,希望能提早完工。因此,伍委員可以看到本部的同仁在過年期間仍持續施工。我在此要向伍委員報告,目前的進度完全沒有落後,若按照預定的進度施工,我希望能提早一天甚至一個禮拜完工。 * 伍委員澤元:本席並非認為你們在斷橋後的整建工作上未爭取時間,事實上,我也認為相關工作人員相當辛勞,本席只是希望你們要和時間賽跑,這一點值得檢討。 * 葉部長菊蘭:我們已經審慎評估,由於搭蓋便橋的金額和修復大橋的金額差不多,時間上也不會節省多少。另一方面,從社會成本來看,普通便橋的危險度很高,政府有保障人民通行安全的義務,所以我們沒有做這樣的選擇。 * 伍委員澤元:即使你沒有這樣回答,本席也可以想像得到,可是交通問題如果以社會成本、經濟成本或工程成本的眼光來考量,那麼這個政府是無用的。因為交通影響之大,你們必須和時間賽跑,高屏大橋的事件已經發生,萬一日後又有類似的意外事故發生,院長不能沒有處理的原則。 * 張院長俊雄:沒有搭蓋便橋可能讓通行的民眾浪費許多時間與成本,因此,我們對於伍委員的建議會慎重思考。至於高屏大橋的修復工作原訂於四月底完工,但由於交通流量很大,所以我們希望提前於中旬完成,目前進度已達百分之三十三點多。 * 伍委員澤元:除了大橋的修復工作外,本席更關心事故發生時劍及履及的魄力,以龍坑漏油事件為例,從屏東到恆春的大街小巷,只要講到漏油,人人都在搖頭,表示對政府不滿。龍坑漏油事件並非某一個人在三、兩天內就能有所作為,但是政府反應太慢確是不爭的事實。 * 張院長俊雄:我已要求研考會調查,同時責令環保署、交通部和國防部儘速消除油污。不過在十八、十九日斷裂漏油後,船公司也有處理,只是剛好碰到春節,所以請不到人。伍委員的指教很正確,這也是內閣檢討的最大重點,我們已要求研考會針對港務局、交通部、國家公園管理處、內政部及環保署等相關單位的反應詳加調查,報告完成後我們會送請伍委員參考。 * 伍委員澤元:當各界重視時,各部會都動起來,的確很辛苦,可是你們在反應速度上的確值得檢討。 * 張院長俊雄:誠然,我們對漏油的第一時間沒有把握住,內閣對此深感沈痛,並已展開調查。 * 林署長俊義:我們如有延宕,海象及氣象是最大因素,因為船務公司派出了救難船,試圖用化油劑把機油化掉,可是由於海象惡劣,船無法出發,連攔油索也掛不上去,再加上又碰到農曆春節,所以才會如此,可是我們確實是在進行著工作。 * 伍委員澤元:署長有主動負責的精神,在發現事件之後也積極爭取時間,可是本席所指的並非環保署加入處理的階段,而是之前機不可失的階段,政府不能反應太慢。比如一顆即將爆炸的炸彈,如果能立刻拿走,就什麼危險也沒有;但是反應太慢,炸彈爆炸後再來搶救又有什麼用?因此,本席強調的是要在還未爆炸前就得加以防範,政府必須和時間賽跑。本席並非要責難環保署,不過很多人表示,民進黨標榜環保意識,可是執政後發生環保問題時反應卻特別慢。署長對此如何解釋? * 林署長俊義:我上任九個月以來,對環保事件的回應都是盡心盡力地做,其實我們的反應相當快。 * 伍委員澤元:可以說很快嗎? * 林署長俊義:環保問題有些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整治時必須從根一步步做起。例如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我們希望在明年一月到四月把最終處置場設立好,過去四十多年來都沒有設置最終處置場。總之,我們是一步一腳印,希望從基礎做好環保。因為環保是永續的,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 伍委員澤元:如果要個別來談,環保問題是特別多,不過,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並不是環保問題,只是外界有人表示,民進黨強調環保意識,執政後卻對環保問題反應特別慢,本席是將民意反映給署長了解。 * 林署長俊義:我們會誠懇接受並檢討改進。 * 伍委員澤元:本席做了一首詩:「核四存廢朝野驚,上下震盪幾兆傾。一人有慶眾幸賴,政策錯誤遍哀鳴。祥和家園誰不愛,理想總由務實行。」理想是一回事,實務又是另一回事,院長對此應該感受特別多,因為你擔任過六屆立委,從問政的立委一變而為閣揆。就核四來說,當年你曾一再標榜反核,本席也並未表示擁護興建核四。上次總質詢時,本席曾請教經濟部林部長,只要你們認為對的就要貫徹到底,林部長也說只要不缺電,他反核的立場一定堅持到底。當時張院長還是副院長,現在已成為行政院院長,核四不建是你親口宣示的,核四要建也是你親口宣示的,從不建到要建,光是股市市值就損失六兆多。其他諸如產業外移、人心浮動、政治社會不安等等,不知你從反核到續建,心裡有何感受?何以當初貿然反核,今天又貿然續建? * 張院長俊雄:首先,我對於將股市漲跌完全歸諸核四存廢有不同的看法,…… * 伍委員澤元:但大體上,好像核四要續建,股票就漲了;反之,股票就跌了,一百多天以來這種情形大概沒錯吧! * 張院長俊雄:有關核四存廢的問題,核四停建當初絕非貿然進行,到民國九十六年,我們仍有備用電力十二點六,因此,電力是足夠的。但蘭嶼核廢料我實在不知要如何處理,萬一有什麼事,我也不曉得台灣要如何進行緊急避難。從這幾件事,都可以證明「非核家園」絕對是大家要共同走的路。其次,按照大法官的解釋,核四停建並不違憲、違法,現在之所以要復建,是因為當中發生了五二○號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我都是照以往立法院所通過的國營事業預算不執行或執行一半的方式來處理,但大法官會議突然解釋這是重大政策變更,行政院必須到立法院報告,且立法院可做成決議,這是幾十年來行政院沒碰到過的事,再加上現在執政黨在立法院的席次是少數,…… * 伍委員澤元:如果這樣,應該是你的幕僚所提供的資訊不夠前瞻,否則你明知核四不建所造成的壓力是自己扛不住的,當初何必明知山有虎,而且自己打不過那隻老虎,卻偏向虎山行呢? * 張院長俊雄: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這是重大政策變更,立法院有參與權,這是幾十年來所沒有的解釋,就國營事業預算通過之後,行政院可否單獨決定不予執行,產生一個和以往不同的法政新秩序…… * 伍委員澤元:院長是政務官的領袖,只要認為對,應該傲骨昂然,堅持不蓋才對。本席至今也不曾要求核四要蓋,而只是問電力夠不夠,如果電力夠,核四停建就應該堅持到底。你們當初說夠,並且會堅持到底,但幾個月下來,非但沒有堅持,還造成舉國震驚,民心惶惶,不知損失多大!理由不用多說了,請問對於民心反應、社會動盪不安、上下震驚,你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這個抉擇當然非常痛苦,但在這一百多天裡,立法院也承認「非核家園」是我們終極的目標,這也是兩院所確認的理想,雖然過程很痛苦,仍彌足珍貴。 * 伍委員澤元:換個角度,假設你今天是立法委員,行政院長對核四忽而停建、忽而續建,造成這麼大的問題,你是否會要求其下台? * 張院長俊雄:以我今天的處境,做這樣的比喻,相信你可以瞭解我不大容易回答這個問題。不過我會很敬重立法委員的職權。 * 伍委員澤元:今後的路還很長,台灣又是一個島國,人家吹一口氣,就會變成我們的大颱風,因此,本席建議院長,今後所有的政策都應該深思熟慮,講出來就要做到底,不要中途變更。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伍委員澤元:另外,有很多人對本席表示,群眾運動、走上街頭應該是民進黨的專利,何以民進黨執政之後,走上街頭的還是他們?好像沒有脫胎換骨,還沒長大。請問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如果伍委員指的是二十四日的遊行,相信您應該清楚那並不是民進黨主動的。這次遊行的主調已經決定了,時間和路線都發布了,但民進黨一直到前天才做決定,因此,我相信民進黨不可能主動舉辦這次遊行,而且也不是主動續建。 * 伍委員澤元:可是總統、副總統和行政院長都是民進黨,組閣的也是民進黨,現在要跳出來走上街頭的也是民進黨,…… * 張院長俊雄:沒有、沒有。 * 伍委員澤元:起碼是參與有分。身為院長,請問你對此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這次遊行主要是主張非核家園,反對核四興建的反核團體…… * 伍委員澤元:請問是反核團體堅持理念比較對,還是院長迫於現實,不得不改變主意比較對? * 張院長俊雄:每個人的立場、處境都不同,我不能說環保人士追求理想不對;不過身為行政院長,必須盱衡人民已不耐朝野繼續這樣對抗,而且在當前的國際情勢之下,又面臨經濟衰退,如果朝野繼續這樣內耗,我們很擔心影響到政治、經濟和社會。在這些狀況下,又碰到五二○號解釋及國會少數結構的現實,我才做成這樣的決策。 * 伍委員澤元:「搬石頭」曾經變成一個專有名詞,民進黨執政之後,好像是把一個小石頭搬掉之後,換來一個大石頭,把大石頭搬掉之後,又換來一個更大的石頭,現在核能發電的問題總算告一段落了,又來搞公投,本席並非反對公投,但時機實在不對。亂才剛剛要結束,新的亂源又要開始,民進黨始終在那裡點火和撲火,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曾經提出朝野協商朝公共政策的公投法進行,這並非當然要和核四掛勾,而是慘痛地回顧二十年來的問題,我們曾為核四案付出很大的代價,以後類似的公共政策如果再面臨這樣的情形,假如我們能夠有這樣的機制,就可以解決問題。總之,我們提出的公投法並不是當然要和核四公投掛勾,因為是立法院制定法律,要看其如何規定。 * 伍委員澤元:本席方才聲明我並未反對制定公投法,但時機不對,表示這麼做缺乏睿智。你擔任院長,應該要有睿智才對。現在朝野協商的大門好不容易重開,難道還要再讓它關閉嗎? 在朝野協商大門關閉之後,我發現新政府一事無成;現在朝野好不容易可以坐下來談了,又憑空掉下一顆「大石頭」。我建議院長事先規劃將這些可能的「大石頭」擺開,不要事到臨頭頻頻又掉下「大石頭」,這對執政黨或國家而言都不是有利的,我相信院長應該有此睿智可以預先防範。 * 張院長俊雄:對於伍委員的指教,我會虛心接受。 * 伍委員澤元:另外,九二一震災的復建工作正在與時間競賽。九二一大地震發生時,正值國民黨執政,當時民進黨仍是在野黨,當然炮火很多;現在民進黨身為執政黨,請問院長對於九二一震災的善後工作是否滿意? * 張院長俊雄:不滿意。 * 伍委員澤元:院長還是不滿意。我建議院長應該加強重視這個問題,因為對政府滿意的災區百姓恐怕十不過二、三,有七成的災區民眾總是迭有怨言,認為政府對他們的照顧不夠、愛心不夠等等,請院長重視這個問題。 此外,現在整個經濟很蕭條,事實上,經濟不振不是今天才開始,而是其來有自,只不過民進黨執政之後,剛好碰到最蕭條的時候。現在房地產沒有人要,產業空洞化,銀行一家家地倒閉。近日來報載若干大銀行將合併小銀行,好像是國家很得意的政策;假定這算是「得意」的政策,我看民進黨也完了。 同樣地,假定警政署、消防署及海巡署等三個單位要合併,我認為這三個單位合併以後的統籌效率可能會比他們各自為政要高一點,院長以為如何? * 張院長俊雄:從整個台灣金融機構的規模來看,瑞士的銀行家數只有十家,但是我們現在有五十三家金融機構,假如加入WTO之後,…… * 伍委員澤元:沒有錯,假定是如此,顏部長就要負責任了。顏部長向來都在財經單位任職,也被認為是財經方面的人才,當初推行新銀行開放政策的時候,顏部長也在財經單位。為什麼當時大量開放銀行,現在又要縮小?對於這項政策,誰要負責任?據近日報載,政府似乎對大銀行合併小銀行覺得很得意,我卻不以為然。我不是反對銀行合併,而是認為這項政策不是成熟的。 * 張院長俊雄:未來我國加入WTO之後,國內銀行所遭遇的競爭將會很激烈,所以立法院在上個會期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就是為了因應我國加入WTO以後,國內銀行必須大型化及提升競爭力。 * 伍委員澤元:我贊成銀行的合併,但是政府不應該為這項政策而沾沾自喜。 另外,新政府成立之後有一個大問題,就是許多公家機關的約聘雇人員、臨時工友、臨時技工因為機關沒有預算而遭到遣散,請院長能夠重視這個問題,因為這些人都是升斗小民,他們在國民黨政府時期工作了十年、二十年甚或三十年都沒有問題,但是輪到民進黨執政之後,卻把他們遣散。院長也許曉得這種情況,也許不曉得,無論如何,這些人都是升斗小民,請院長重視他們的生計。這些人遭到遣散之後,生活都成了問題,院長應該重視他們,並予以照顧。 * 張院長俊雄:好的。對於伍委員的交代,我會留意,這個情況大概與機關預算遭到立法院刪減也有關聯。 * 伍委員澤元:但是請院長也要重視。 * 張院長俊雄:照顧升斗小民絕對是政府的責任。謝謝伍委員的指教! * 伍委員澤元:謝謝! * 主席:請劉委員文雄與陳委員振盛聯合質詢,詢答時間為六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劉委員文雄","主席","張院長俊雄","陳委員振盛","韓非子曾說過","曾部長志朗","陳主任委員菊","陳主任委員希煌","陳部長定南"]} ``` * 劉委員文雄:(十六時四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恭喜張院長,今天是張院長上任的第一百三十八天,與唐飛院長相較,張內閣還算是長命內閣。當初唐飛院長為了替新政府的核四問題解套,在多次與在野黨黨團洽談之後,也想出很多辦法,為此,唐院長特別在去年十月二日到總統府報告,很遺憾地,為了幫新政府解套,唐院長似乎違背了民進黨的神主牌,所以他必須下台。 同樣地,為了核四,張院長上台之後就非常粗暴地宣布停建核四。我不知道這是院長個人的決定,還是總統的交代,無論如何,在之後的一百一十天,張院長把台灣上上下下弄得雞犬不寧,最後在在野黨非常不滿、全體國民抱怨連連的情況下,張院長又同意續建核四,但是張院長並沒有因此而下台,反而繼續留任。 由此可以看出唐飛院長與張院長兩人有不同的命運:如此認真地幫新政府解套的唐飛院長最後必須下台,但是執行新政府指令而造成社會不安、國家動盪、政治飄搖的張院長卻不需要下台。其實我也覺得張院長沒有什麼政治責任,也不必為政治責任而負責,對於這一點,張院長認為如何?你要不要負責?你有沒有政治責任?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任何政務官都必須負起政治責任。基本上,就這件事情來說,就憲政體制、程序的運作…… * 劉委員文雄:如果院長表示自己有政治責任,當然就應該下台,不過你當然是沒有政治責任,是不是沒有?當然是沒有,如果有,你早下台了,院長是這麼有擔當的人,以前的張俊雄先生與現在的張俊雄先生都是一樣的,如果前後的張俊雄先生都是一樣的,院長當然有不同的表示。政務官為自己及行政院的政策辯護時,應該是在所不辭的,而在政策推動不下去的時候,政務官當然要負責任、要下台。過去國民黨政府的時候,王建部長及彭作奎部長都是因為無法推動自己的政策而下台的。在同樣的情況下,如果政務官的決策錯誤,當然也要下台,因為他造成了國家的損失、人民的不安,林豐正部長、葉金鳳部長、蔡兆陽部長的下台都是一例。 就核四案來說,以上的例子都與張院長沒有關係,因為核四案既不是張院長所作的決策,也不是院長辯護的政策,所以院長可以把責任推給經濟部林信義部長、環保署林俊義署長,不過我們認為這有可能是棄車保帥。話又說回來,其實張院長也不必負責任,因為院長是由總統任命的,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行政院長秉承總統的命令施政,當然要由總統負責任;可是很遺憾地,現在立法院對於總統負責任的部分還是力有不逮。不過,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唐飛先生是一塊絆腳石,而張院長卻是陳總統的墊腳石。 這一部分我講了這麼多,是不是可以請張院長稍作答復一下,因為你曾經告訴我,希望我在質詢院長或是和院長辯論時,能留一點時間給院長答復,如此對於立法委員的職權才算是有所保障,所以本席現在留一點時間給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以目前的憲政體制來說,行政院長是最高的行政首長,要向立法院負責,而且會受到立法院的監督。但是就行政院長任命的機制而言,則是由總統任命的,所以行政院長一方面必須要向立法院負責,同時也要向總統負責。 * 劉委員文雄:雖然你強調要負責,但是你在核四停建案的報告中,卻表示行政院的作法是合法、合憲的,而且你認為立法院所做的任何決議不必然具有約束力,請問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了嗎?請你告訴本席!反正立法院做的決定你也不要去聽嘛!請問你負了什麼責任?這一點是確實的吧?是不是確實?你的報告書就是兩個重點,一是合憲不違憲,二是你不必然受立法院的約束嘛!請問你要向立法院負什麼責呢? * 張院長俊雄:大法官第五二○號解釋是說立法院若做出反對的決議,…… * 劉委員文雄:都可以,現在是一個解釋各自表述,或是一個解釋各自解釋,但是你剛才講得很清楚,你要向立法院負責,也要向總統負責,可是你根本沒有向立法院負責,請問究竟是對立法院負責重要,還是對總統負責重要? * 張院長俊雄:因為立法院的決議是反對行政院停建核四,但是大法官第五二○號解釋卻表示當立法院反對時,應當由行政、立法兩院進行協調,尋求解決方案。也就是說由兩院協調尋求解決方案的方式來做處理。 * 劉委員文雄:所以我才會說第五二○號解釋文是各自解釋、各自表述嘛!其實該解釋文分為兩段,一是立法院作出決議,你要立刻遵守,如果立法院不作決議,你當然可以協調案子,你當律師看的方法是這樣,但是我們看到的第五二○號解釋文卻不是這樣,所以這一點我也不再談了。 其實政黨輪替將來勢必會成為一種常態,任何政黨想要變更前一政黨的決議事實上,應該是被准許的,否則為什麼要政黨輪替?情何以堪。但是你要變更前一政黨的決議或政策時,還是要經過法制的精神嘛!如果民主政治沒有法制精神做為基礎,請問民主有任何意義嗎?所以我說我們很遺憾的看到新政府將人才損耗、把國力折損的不良結果,例如:諾貝爾獎得主——李遠哲先生的作為,諾貝爾獎是諾貝爾爵士創立的,結果他創了兩個錯誤,一是他創造了炸藥,另一是諾貝爾獎獎金制度,由於這個制度的建立,使得諾貝爾獎得主也變成一個神了。同樣的情況,在民眾認為諾貝爾獎得主—李遠哲先生是我們的寶時,台灣的民眾也迷失了,更可怕的是,李遠哲先生也迷失了自己,他認為自己所做任何事情都是對的,認為只要把台灣兩個字搬出來什麼事情都是可以做的,他挺扁沒有關係,但是最遺憾的是後來他為陳水扁先生很多奇怪的政策背書時,所提出的各種說法又讓我們的民眾失望了,顯然李遠哲先生是被折損了。 第二位人才折損的例子,即是林信義部長,當他說要停建核四時,曾信誓旦旦的在媒體上表示:「歡喜做,甘願受」,並提出許多替代方案,可是當政府要復建時,他又立刻向外宣布,民國九十四年元月就可以完成核四廠的運轉,前後判若二人,請問政務官的風範在哪裡?政務官的骨氣又在哪裡?所以,台灣的艾科卡顯然失蹤了,台灣的艾科卡迷失、消失了,沒有人記得這個人了,林信義部長不再像一個政務官,他只不過是一位專業經理人而已。 第三位被折損的人才是林俊義署長,他折損的過程更讓我們感到遺憾,當阿瑪斯貨輪撞沈時,他在什麼地方?請問院長知道嗎?他過去是最恨台灣設高爾夫球場的人,但是他在過年前就正好在台中的球場打球,這件事是東海大學的教授因為心裡面過意不去才打電話告訴本席的,哪裡有一個最恨高爾夫球場的人,在過年前台灣沿海發生沈船時還在打高爾夫球的道理!試問,台灣的環保之父在哪裡?你消失了嗎?當你在為環保議題走上街頭時還振振有詞,可是當你看到恆春漁民卻又說他們是暴民。更可惜的是院長,因為院長竟然幫他講話,本席曾經看過一段院長打前立法院院長梁肅戎耳光的影片,你們過去作出這種動作,現在別人只不過是告訴你們他們的痛苦而已,你就說他們是暴民,台灣的環保之父也不見了,他哪裡是環保之父?他只是待己寬,律別人嚴而已嘛! 我一直認為新政府裡面有兩位政務官是讓我非常尊敬的人,一位是研考會的林主任委員,一位是勞委會的陳主任委員,但是令人遺憾的是,在工時案時我們發現勞工之母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難道你不知你已傷透了勞工的心!當高雄永安儲氣槽弊案發生時,請問民進黨過去的清廉風格到哪裡去了?你傷害了民進黨清廉的風格。所以我們認為民進黨的新政府其實沒有任何作為,剛才朱惠良委員認為是零分,我看應該是負分才對,因為你們損耗了國力,折損了人才。 * 張院長俊雄:我想剛才劉委員所提的幾個問題,可能在認知上都有差距。首先,你提到民主必須要用法制作為基礎,我絕對全力贊同,不過我在核四問題的處理上,是依照第五二○號解釋文的程序做處理的。第二,提到法制,我們認為,我從來沒有講過暴民這句話。 * 劉委員文雄:不是你說的,而是有人這麼說,我沒有質疑你,你不要自己跳進來,混淆了我的質詢,我不是亂說話的人。 * 張院長俊雄:我知道,我也很敬重劉委員。我要強調的是,當公權力在執行時,我們希望大家能夠尊重公權力的執行,我在當立法委員的時候,事實上,也滿尊重官員的,假如公權力不能執行的話,一定會垮掉,陳委員以後也許會當陳縣長,他在執行公權力的時候,也會希望人民能夠支持公權力的執行,所以我絕對不會說出暴民這句話。 第三,工時案本身是我提案的,因為我認為我們的產業已經很慘了,不應該還要支付龐大的加班費,因此,我提出四十四小時的工時案,一方面來自勞資的和議,二方面可以保護傳統產業的資方,同時保障勞工終極的工作權。所以我在提出四十四小時的工時案時,曾表示這是勞資雙贏的最好政策,當然最後立法院沒有通過,不過當初這個案子的用意其實是在同時保障勞工,絕不是在出賣勞工,所以我要特別提出來向劉委員作一說明。 * 劉委員文雄:我再說一段話,就把質詢時間讓給陳委員。剛才你叫他縣長,所以他可能會感謝你,但是我沒有感謝你,因為你至少要叫我市長,讓我高興一下,對不對?本席希望張院長不要忘記,過去民進黨走上街頭、放火、打人時,大家都非常擔心、害怕民進黨,可是在選舉時民眾都忘記了,為什麼會忘掉?因為選民都在看執政者的所為,所有後果都要由執政者來負責任,沒有人會記得過程是什麼。今天新政府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在野黨,新政府說自己沒有經驗,但是我認為新政府是快速腐敗才造成今天這種局面。 張院長,你是一個沒有政治擔當、不負政治責任的院長,更可惜的是,您的內閣是不認錯、沒有專業及不知恥的內閣,這一點我們要非常慎重的向你建議。 * 陳委員振盛:剛才院長在答復劉文雄委員時表示,行政院長必須向總統負責,請問院長,你的說法是根據憲法哪一條的規定? * 張院長俊雄:沒有,我的意思是說行政院長是經由總統任命,誠如五二○號解釋,總統競選時所承諾的政見,在當選後要兌現,而經由其任命的行政院長來執行也是政黨政治的常態。 * 陳委員振盛:你是指執行總統五二○就職典禮的宣示? * 張院長俊雄:不是,我說的是大法官五二○號解釋提到我停止核四興建這一段解釋文,大法官五二○號解釋提到,總統選舉時提出政見、承諾,經由他提名的行政院長來執行,這是政黨政治的常軌。 * 陳委員振盛:本席只是很簡單的請教院長,您也只需要簡單的回答即可。 本席非常訝異,您是一位飽讀法律的律師,我相信你的一言一行都是以法律為本,您說行政院長必須對總統負責,這到底是根據憲法哪一條的規定?請不要扯到五二○號解釋去。 * 張院長俊雄:我是根據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任命這個憲法法理所做的當然解釋。 * 陳委員振盛:行政院長該向總統負責與否應當明定於憲法條文當中,憲法條文中沒有明定的,本席要拜託張院長不要創造憲法,今天我們只要求政府能夠根據憲法及法律來治國,這也是大家平安、幸福的保障。如果執政的政府目中無憲法、目中無法律,後果將不堪設想,核四的案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核四的案件從憲法層次的規定、從預算法層次的規定及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層次的規定,都規定的清清楚楚,您要把核四案做變革、要把既定的法律、預算案做變革,有憲法、預算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範可以遵從,但是您卻偏偏不走,不需要經過大法官解釋的,您偏偏又要用這種拖延時間的作法來聲請釋憲。大法官根據您的請求做出解釋之後,您又振振有詞的表示大法官的解釋並沒有表示停建核四是違憲的,於是有這麼多的動作出現,一直到立法院召開臨時會議做出決議,行政院還是心不甘情不願的,不願意立即宣佈復工。從整個過程來說,行政院到今天還是一直處心積慮的想在年底舉辦核四公投,顯然你們目中無憲法、目中無法律的程度已經讓民眾相當的憂心,對此,我們實在是非常的無奈。 * 韓非子曾說過:牛驥同轡而俱疲。你硬要把一條牛與一匹千里馬拴在同一部馬車上讓牠們來拉,到最後,不只是這條牛會累死,這匹千里馬也會累死。很無奈的,今天政府的機制,包括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也是牛驥同轡而俱疲,我們坦然承認,親民黨的十九位立法委員所扮演的只不過是「一步一腳印、一鋤一耙犁」的耕牛角色,但是我們面對你們這樣的一個團隊—能夠目中無法律、目中無憲法,能夠飛越山河千里馬,同樣感到牛驥同轡而俱疲的無奈。韓非子又說:以文亂法、以文害德,雖十黃帝不能治也。您如果老是要文過飾非來敗亂國家的法律,老是要用文過飾非來損害一位執政者應當堅守的道德,就算有十個軒轅黃帝也沒有辦法治理這個國家,今天我們的新政府就處在這種無奈當中。韓非子是已經距今二千多年的古聖先賢,那時所流下的名言,本席拜託學法律、飽讀法律及聖賢詩書的張院長,心目當中一定要有憲法,有憲法就照憲法來走,憲法沒有規定的事,也不要創造憲法,不知院長對小弟的建議,以為然否? * 張院長俊雄:我尊重陳委員對於憲法解釋的高見,不過我提到有關核四的決策,尤其是政黨輪替時,新政黨、新政府要實行政見,大法官五二○號解釋也很肯定的表示可以變更,今天是民進黨執政,往後可能是由別的政黨執政,當別的政黨在政策上有不同意見時,我們絕對會尊重執政黨對於重大施政方針及政策的改變,這是第一點我所提到的。 * 陳委員振盛: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院並不是不可以變更國家的重大計畫或建設,但是應該要遵守第十七條的規範,您可以率同部會首長到立法院來報告,這在五二○的解釋令中也表示的很清楚,您有按照這樣的程序來做,而後宣佈停建核四嗎? * 張院長俊雄:沒有。陳委員提的問題牽涉到二點,職權行使法是規定重大的施政方針有變更,應向立法院做報告,但是政策的變更假若還未經過院會通過變更,就不算變更,必須是經過院會通過才算變更,十月二十七日開院會做出變更時,二十七日下午監察院就檢舉我,之後的星期二,立法院就已經將我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我想要報告也不可得,所以我不是不報告,這一點我要向陳委員說明。 * 劉委員文雄:院長方才說根據五二○解釋文,你可以變更政策,希望稍後你能解釋為何可以變更、用什麼方法變更? 另外,十月二十七日十一點半記者就已經知道你要宣佈停建核四了,那天上午九點鐘你到王金平院長辦公室時你有提到這件事嗎?沒有!九點以後你到民進黨黨團會議去有提到這件事嗎?也沒有!你只透過施明德委員要求我們在野黨團讓你能在十一月二十一日進行施政總報告而已,因此,所有的事情你都是在欺騙!你在十月二十七日十一點半通告記者,十二點半就開記者會,若是真的如同你所說,你是非常尊重立法院、有法制精神,就應該在行政院臨時院會完畢後行文到立法院,若是如此,很多事情都可以解決了,但是你並沒有這樣做,並把所有的責任推給別人。你是前輩,我們若是在這裡說你不知恥,可能說得太重了,說你不知法,又太小看你的法學素養了,但是你們實在很會拗,希望這一點你能夠改變,也希望你不要再提這段過程了,因為這段過程全國同胞都很清楚。我們也瞭解,民進黨當初在街頭衝撞時是很有理想的,一個在野黨有理想的來衝撞,其目標是想要執政,而在執政之後,難道你們的理想都不能修改嗎?確實,執政之後,政黨輪替後,如果無法推翻過去的決策,實在是情何以堪,但別忘了,一切都必須在法治基礎上進行,否則就是暴政,就是專政,如此,還需要立法院嗎? * 陳委員振盛:上述所言不過是導言,而這些事都已經過了,我只是拜託院長不要落入韓非子所說的,飽學法律,卻一定要以文亂法;飽讀詩書,卻一定要以文害德,這對國家、對人民是不利的。站在災區民眾立場而言,我們並不關心核四問題究竟怎麼拗、怎麼拖,但核四這樣拗、這樣拖,卻造成國家經濟重大損傷。院長可以請經濟部林部長報告,在民進黨執政後的九個月中,到底有哪一家像樣的外國公司到台灣來投資?國內又有多少家廠商已經出走到國外,其中包括大陸和東南亞。孔子說過「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面臨了國際企業不敢來投資,國內資金紛紛外移的窘境。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希望院長切記在心。 在災區問題方面,在地震中倒塌的房子裡,到底有多少比例是獲得政府輔建款後重建的?根本不到十分之一。為何無法重建?或許是沒有錢。但事實上,更多問題在於土地,甚至連最簡單的土地分割都無法辦理。南投縣有百分之八十的土地為公有,包括台大實驗林、林班地、台託地、山地保留地等等,佔了南投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幅員。南投人在這裡世居幾十年,卻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狀;既然沒有土地所有權狀,自然也沒有建築執照。舉例而言,院長還在副院長任內時,曾經風塵僕僕到南投鹿谷參與內湖國小遷建事宜,當時選定了台大實驗林油水坑作為遷校地點,院長也非常用心到後山勘查,並親自進行協調,還信誓旦旦告訴大家,會盡快進行地質鑽探,進行遷校工作。但地質鑽探工作已經結束,結果是沒有問題,而台大卻不肯接受,不知道台大究竟是何心態。這件事是張院長在幾萬件事情中親自參與的一件,面對本席如此的反應,不知院長作何感想?如果新政府、新的執政團隊是用這種心態來對付災民,是用這樣的行政效率來欺騙行政院長,你作何感想? * 張院長俊雄:就韓非子所提到的問題,我敢說絕對不會。其次,就災區重建方面,學校和公共工程重建方面,差不多有五成多,但學校部分最不滿意。所以我也告訴曾部長,學校重建確有落後情形,至於詳細情形,請黃執行長說明會比較清楚。 * 陳委員振盛:本席不是不讓黃執行長答復,而是因為時間有限。事實上,剛剛這件案例,包括災區中的一切,本席完全不怪黃執行長。因為黃執行長在災區中夙夜匪懈地工作,其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所以本席對他沒有怨言。對教育部長,我們也沒有怨言。因為不論教育部或行政院,對於內湖國小遷建案的看法是一致的,問題出在於下屬,出在於台大的心態。台大到今天依然不接受地質鑽探結果。試問,你們是以這種心態來治國,以這種心態來對待災區災民嗎? * 曾部長志朗:關於這件事,我們一直在協調,但因為台大也有專家在進行探測工作,且認為有土石流問題存在。 * 張院長俊雄:該地因為地質不穩,安全堪虞,所以後來行政院就沒有向台大要這塊地。在地質不穩的土地上蓋學校,我實在不敢…… * 陳委員振盛:院長,這個案子就到此打住,還請院長特別關心。 災區問題相當多,有很多人蓋不起房子,有更多的人失業。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提到,每四個南投自殺的案例中,有三個都是因為房子倒塌,生活無著,加上失業一年多,完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紛紛自殺而去。希望院長能拿出真心實意,將全副精神、力量投入災區,解決災區失業問題。過去勞委會曾在災區辦理以工代賑,不過一段時間下來,相信該筆預算已經執行得差不多了。但災區問題還是很多,所以本席就事論事,拜託新政府,目中要有憲法,目中要有法律,目中要有百姓。如果失去這樣的視野,失去這種政治家的胸襟,縱使擁有再高的政治理想,甚至政治的意識形態,都不足以治理國家,都不足吸引人民的愛戴。 * 陳主任委員菊:陳委員非常擔心以工代賑的經費問題,目前該經費還有十幾億元。所以該筆預算仍繼續執行中,謝謝陳委員的支持。 * 陳委員振盛:南投縣除了災民問題外,還有加入WTO後,農民所將受到的衝擊。只要養雞頭數在二十萬隻以下,養豬的頭數在二萬隻以下的,屆時全部要關門倒閉。陶淵明曾經說過「方田十餘畝,草屋八九間;狗吠深巷中,雞鳴桑樹顛」的農家之樂,但這種農家之樂在進入WTO後已經不復再見。所以加入WTO,不只工商界沒有獲得好處,農業界更是一片悽慘,請問院長和農委會陳主委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或許陳主委會覺得肩上的擔子非常重,不過這正是本席所希望陳主委注意的。 另外,南投縣南崗工業區原有四百六十一家工廠,目前已經關門倒閉三百多家,剩下一百多家勉強運作,勉強支撐。什麼叫每週工時四十八小時、四十四小時?南投縣一個禮拜早就只上三天班甚至二天班。竹山工業區有業主反應,一年前工廠天天加班,然後是一個月休息兩天,最後一個星期休息兩天,過年前變成工作兩天,現在則已經結束了,因為沒有訂單進來,這就是士農工商在災區所面臨的情況。我拜託張院長一定要收起過去太多的意識形態,以及你們執政團隊太多的口水,而以實際工作的汗水來換取民心,這才是當務之急,請問您同不同意? * 張院長俊雄:有關人民的疾苦,針對加入WTO之後,在農業縣可能會造成多增加十萬個失業人口,因此行政院特別組成跨部會永續就業小組,這就是針對以上的問題,以謀求解決之道。此次小三通,我禁止他們周轉的原因,就是擔心農產品和魚貨周轉至台灣後,將會打擊到農業縣。諸如此類的問題,農委會已經組成因應小組,針對陳委員所指教的問題,儘量來思考解決和面對之道。 * 劉委員文雄:從院長方才很短的答復中,可知農業有問題,漁業、勞工等都也發生問題。然而昨天你所說的八項利多政策中,並沒有提到這些問題。依最新的資訊,年中有可能加入WTO,請問你還有幾個月的時間可以做準備,請你明確告訴我們?更何況在八項利多中,並沒有提到進入WTO之事。 * 張院長俊雄:昨天我所開的記者會,劉委員可能將其主旨誤會了。我在元月七日召開全國經濟會議,這也是根據在野的要求。我們認為當前經濟的衰退,必須擴大公共投資。 * 劉委員文雄:這是很簡單的,你要聽在野政黨的意見,除了聽我們的意見之外,你自己也要思考才對。舊政府已對WTO的問題提過很久了,但是現在你還表示正在研究因應的辦法,一旦進入WTO,我們的農、漁業及勞工失業都會發生問題,請你明確告訴我們時間表為何?就是沒有錢,你也應告訴我們因應措施為何?若七月就進入WTO,請問該怎麼辦? * 張院長俊雄:目前預估在年中,就是六、七月可能進入WTO,但是因為有中共的問題,所以可能還有變數。將發生的問題,如土地將休耕,農業人口可能會失業等。針對土地方面的問題,考慮將其變成休閒或綜合性運用方式來加以解決。 * 劉委員文雄:本席請問你的因應或危機小組的時間表為何?就如第一階段可能解決法令的問題,第二階段則解決經費問題,第三就是解決就業問題,這都是你們應該去想的問題。進入WTO,不只是土地的問題而已,所以你們並沒有整套的辦法。 * 張院長俊雄:有。加入WTO後,首先是農業策略的問題,第二是食品加工的問題,第三是土地休閒、休耕後如何轉用的問題,第四則是農業資訊體系如何建立的問題,所以我們有詳細的整套策略。 * 陳主任委員希煌:去年五月二十五日就有加入WTO的因應策略,將農產品分成三部分,包括貿易性農產品、非貿易性農產品及本土性農產品。對於貿易性農產品,尤其是對台灣的敏感性農產品,每一項都有因應策略。針對加入WTO,我們有短、中、長期的因應策略,短期而言,對受到衝擊的項目,立刻以進口損害來救助,同時也會透過食品加工來提高他們的競爭力,也因此帶動農業工業化及企業化的經營方式。 * 陳委員振盛:為了拯救農業,加入WTO後的因應措施之一,就是編列農產品受進口災害的準備基金,請問該基金現在有多少錢? * 陳主任委員希煌:一百六十幾億元。 * 陳委員振盛:你們的目標是多少錢? * 陳主任委員希煌:目標是三百億元。 * 陳委員振盛:主委,目標應是一千億元,不是三百億元。 * 陳主任委員希煌:是一千億元。 * 陳委員振盛:目標是一千億元,而目前只有一百六十幾億元,請問如何以幾桶水來撲滅燎原之火? * 陳主任委員希煌:一千億元是長期目標,至於需要多少,我們已經有估計。 * 陳委員振盛:目前還未加入WTO,農村已經倒成一片,所以眼前就面臨問題了。現已經有農民為了農產品無法養家活口,而紛紛自殺而去,我不願意再提出這些不幸的案例。請問政府要以這幾桶水去撲滅燎原的大火,你是否有把握呢? * 陳主任委員希煌:我們瞭解農民的痛苦,將一步步來考慮如何協助他們。 * 陳委員振盛:院長你也聽到了,一千億元的基金,現在只編列一百六十三億元,請院長多多照顧農村。 * 陳主任委員希煌:是。 * 劉委員文雄:從這些狀況可知,新政府根本沒有時間去應付意識形態的問題,所以沒有時間將核四問題延伸至公投。我很佩服你,你將時間都用於為自己解套,並沒有將時間用於提高行政效率,或用心於推動政府的政策,本席對此深表遺憾。 針對你的施政方針,本席做了很多功課。其中總計有二十大項,以內政而言,有十七大項,以很簡單的文字告訴我們內政部想要做什麼,所以十七大項可細分為六十三細項。本席採計畫現在已在執行,就算達成目標,未執行推動的就算是零的計算方式。依此方式來計算,前三名都未達到百分之五十,執行效率大約在百分之三十五。很意外的是前三名依序是蒙藏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衛生醫療部門,其原因就在這些單位都是持續性的業務,所以業務都一直在推動,也沒有新的業務,因此績效就比較好。蒙藏委員會的執行績效是百分之六十二,公共工程委員會是百分之五十三,衛生醫療是百分五十。 至於,倒數三名是兩岸關係的陸委會、環境保護的環保署及經濟建設的經濟部。陸委會有四大項,可延伸為八小項,其中只有文化交流及小三通達成而已,但是前者並非新政府的功勞,因為舊政府就一直在做這項工作。有關小三通,套用蔡英文主任委員的意見,不過是兩岸海上小額貿易的除罪化。最重要的幾項工作,有關環保、經濟建設等都是新政府長期強調要做的重點工作,結果,看看你們在這四、五個月的績效,兩岸關係占百分之二十五,環保占百分之二十九,經濟發展占百分之三十二,你們花了很少精神去因應WTO,也沒有訂出整套因應的辦法,卻花了很多精神去處理意識形態及政治衝突的問題。 今天早上,賴士葆委員說到,好不容易核四問題已經慢慢要沈澱了,現在你們卻要把問題延伸為公投問題,這就叫做「政治惡鬥」。新政府集中所有力量來進行惡鬥,卻很少把力量放在推行施政方針。我沒有說任何一句假話,我是用統計的方法將你說過的每句話、每個字集合起來。請問院長對此有什麼看法? * 張院長俊雄:劉委員的指教,對我們而言,是一個鞭策,我們會根據委員的指教逐項反省。 劉委員提到兩岸的問題,正是最糟糕的問題。不過,目前兩岸關係已從當年兩國論提出時的緊張狀態轉趨於緩和,現在我們所能做的,以小三通來說,就是操之在我及除罪化的部分,往後更進一步的工作,就需要兩岸的協商。目前有這方面的拘束。 在經建方面,昨天的記者會中,我就全國經濟會議如何處理一些問題一事做報告。現在,我們準備大量投資公共建設,希望能扣緊及提升執行預算的效率,然後能鼓勵民間投資。為了鼓勵民間投資,政府要先改善投資環境,經濟會議就是用這一點…… * 陳委員振盛:院長,這一點你已經在昨天報告過了,請不要浪費時間再重複。 你剛剛提到兩岸關係,我特別要提醒你,今天有這麼多台商無法在台灣繼續生存下去,跑去大陸投資設廠,政府有責任和中共政權談判,以保障台商在大陸賺到錢,把錢拿回來,這才是「唐山賺錢養台灣」的精神。早年是「唐山過台灣」,現在局勢已經改變,台灣人不得不「台灣過唐山」,從唐山賺錢回來養台灣。如何讓台商在唐山順利賺到錢拿回台灣,是非常重要的。拋開你的意識形態,拋開你那個沒有必要的政治包袱。我今天再次提醒你,你不是民進黨的行政院長,你是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你沒有必要再替民進黨揹這麼多沒有必要揹的意識形態的政治包袱,這才是天下蒼生之所冀。今天你一定要走出這個藩籬,才有可能擔當起一個讓大家肯定的有守有為的行政院長的責任。過了一個新年,又過了一個元宵節,到目前為止,你和經濟部林部長一起到各地看看,究竟工業區中經濟部所主管的部分復工的比例占多少?據本席了解,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工廠在過完年後都還無法開門復工。我今天特別引述一位前輩的一首詩來和你共勉,詩文如下:「長空萬里鏡新磨,照得愁人愁更多,且待明年同此月,不知世事便如何?」,的確,正月十五元宵夜,月亮真的很圓,但是照在台灣地區這塊經歷過九二一大地震的土地上,大家煩惱憂愁的心就更為憂愁,今年是如此,明年你們仍然執政,屆時世事將如何?這就是台灣人痛苦的心聲。所以,你們一定要拋開你的意識形態,拋開你們的政治包袱,和台灣人民站在一起,面對生活上各種痛苦,你才能真正成為受人愛戴的行政院長。你一定要千記萬記:要做一個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而不只是民進黨的行政院長,否則,你這個行政院長職位壽命不長。如果你沒有做到前者,而你的職位還能保持長壽,台灣會比你的職位還要短命,這一點你相不相信? * 張院長俊雄:多謝陳委員的指教,我會據以反省和鞭策自己。實際上,我所背負的包袱,包含對國家及人民的責任,實在很重,所以,你們的指教,我會帶回去並好好思考。 * 劉委員文雄:思考歸思考,做歸做。反正新政府都不一定會做。 張院長,過去你是高雄市所選出來的立委,應該很關心高雄的事。 * 張院長俊雄:我關心高雄,也關心所有中華民國人民的事。 * 劉委員文雄:如果高雄發生事情,你會不會關心你的鄉親父老? 現在高雄縣的永安儲氣槽出了問題,中油上上下下都堅持做好守法和勞安、工安,但是現在卻發生令人遺憾的事。過去民進黨基於政府勞安、工安做得不好而強調要照顧勞工,並指責國民黨和利益財團勾結,因而要求要打擊黑金。今天由這個案子看來,我認為,民進黨不是普通的腐敗,而是以超音速的速度在腐敗。我想請法務部陳定南部長說明一下。 張院長,你認為你掃除黑金的工作做得怎麼樣?還是說,「掃除黑金」只是過去民進黨為了奪取政權所提出的一個文宣口號?經過九個月了,我還聽到很多民進黨委員說:「就是因為國民黨時代有黑金,才會這樣。」國民黨有黑金,你們就把他們抓起來嘛! 現在我告訴你兩件關於黑金事情,是新政府做的。勞保局要購買新大樓,居然交代不必做評鑑!在所開的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裡,一位身為勞工代表的委員公開指責這件事,而且以公文書告訴我,新政府的高層收取六億元回扣。這其中牽涉到兩件事情,其一是為什麼不做見價,其二是這位代表在公開文書中說這種話,你們新政府卻連一點反應都沒有,這一點,請勞委會陳主委作一說明。 * 陳主任委員菊:方才劉委員一席話,對我們是很嚴重的指控。關於勞保局要購買大樓一事,我在兩個月前就正式指示:在我任內,不會購買任何大樓。在舊政府時代,勞保局一直有意購買大樓,然而其中牽涉太多利益糾葛,因此,我們決定不買。 * 劉委員文雄:既然你這麼說,我就把證據交給你。 * 陳主任委員菊:好。 * 劉委員文雄:關於永安儲氣槽的問題,中油公司和三菱公司在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開了一個協調會,會後一個月,有一份在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發的公文中提到,所發生的滲漏現象是可以被允許的,而這份公文是要給法院的。請問,什麼叫「滲漏」?簡單地說,「滲漏」就是一種毛細現象,而在法院中雙方的爭議在於中油公司要追償三菱公司一百八十二億元,這筆費用是五年工程中所造成的洩漏問題。民國八十八年七月時勞委會前任主委詹火生先生在他所發出的公文中,最後一行中說明:「該設備未經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而在南區勞工檢查所的結果通知書內則表示:「滲漏問題未檢修前不可以商業運轉。」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中油公司的公文則「根據高壓氣體的特殊規定,判定不合格」,也就是說根據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所顯示,因為它有「洩漏」問題,所以不合格。 這麼多的資料都認為它不合格,包括中油公司內部進行檢查工作的執行人李文宏先生也說這個廠有洩漏現象,判定結果不合格;本席要對此特別提出說明,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因為它說明了新政府事實上,是以超音速的速度在腐敗!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整在中油公司十一樓會議室內,陳朝威董事長主持一個會議,與會單位包括中油公司的法務室、業務處、總工室、安環處、液工處、永安廠,也包括律師及三菱公司代表。會中陳朝威董事長一再說明LNG是一種非常危險的氣體,並提出很多證明;而且他也說明「洩漏問題沒有任何標準,只有完全沒有洩漏才是合格的,只要有任何洩漏就不得商業運轉!」他所根據的是我國目前的所有相關法令,而工程合作契約中也規定中油公司和三菱公司必須遵守合作契約第二十三條所約定「必須遵守中華民國所有法律、命令之規定」;最嚴重的事情則是三菱公司一再要求中油公司向勞委會遊說,希望他們放棄第二度、第三度關於安全問題的要求。中油公司的陳朝威董事長,以及所有液工處的同仁,他們在法院爭的是中華民國的尊嚴,是要維護中華民國法律的效力,爭的也同時是勞工的安全,以及大高雄地區的公共安全。但是就在一個月之後,剛才本席所提到的勞委會公文中卻說沒有所謂的「滲洩」問題,而且這份公文並不是由業務主管人員代行處理,是由陳主任委員所親自發出來的公文,其中你曾提到「沒有所謂滲洩問題」。 這其中所牽扯的不只是所謂滲洩或滲漏的問題而已,還有過去詹火生主委時期尚未被三菱公司遊說,而使得三菱公司要求中油公司董事長去進行遊說的情況;但是本席不解的是,就在一個月之內,是否陳菊主任委員所代表的新政府已經被遊說成功了? * 陳主任委員菊:針對劉委員這樣嚴重的指控,本人一定要說明清楚。我們勞委會答復地方法院的函件是針對它所詢問的八十七年七月、八十八年一月檢查結果所作的說明,但是我們勞委會從來沒有改變我們八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的峻工合格認定及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的不合格認定!所有的文件、程序,包括所有的大事紀,我們稍等都可以把資料交給劉委員參考。但是這個指控很嚴重,我們絕對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 劉委員文雄:我們也可以放棄對這方面的質詢以把握時間。 * 陳主任委員菊:可以。 * 劉委員文雄:不過本席要向你說一句話,它所說的都是「洩漏」的問題,可是你為什麼突然跑出一個「滲漏」問題? * 陳主任委員菊:「滲漏」問題是法院所提出來的問題。 * 劉委員文雄:它所要求的是我們中華民國的標準,而你為什麼要提出國際標準?不過,就算如此也沒有關係,我們今天就談到這裏。剛剛陳委員也用了很多理性的說法,本席在此提供這兩個弊案,希望陳部長進行查察,最後請陳委員對我們今天的質詢作結論。 * 陳委員振盛:本席認為我們今天用了這麼多的心力,就是要建議新政府一切都能依法而行,本席最後要特別引用諸葛孔明六出祁山之前向阿斗所提出師表中的一句話和張院長共勉:「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今天陳部長也在此,不管是民進黨政府或其他政黨所主持的政府,只要是依法而行,我們絕對加以支持;而將來我們兩個人如果擔任縣市長時,也會一樣地依法而行,那時還要請你們對我們多多照顧。「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都是國家的單位,拜託、拜託! * 張院長俊雄:剛剛劉委員所提的事情,本人現在就把它交給檢察官徹查,尤其所提到的「六億元是民進黨高層所索取的」,本人現在就指示陳部長,由他指示檢察官針對剛剛劉委員提出的兩件事情全力徹查,所得結果會向劉委員作報告。 * 劉委員文雄:另外關於今天上午記者會的事情,本席希望能夠立刻行文到法院,不知是否已行文過去? * 陳主任委員菊:關於這個部分,勞委會南區勞檢所一定會行文的。 * 劉委員文雄:這是你們副主任委員答應的,你們應該立刻向法院行文,否則這個案子就過去了! * 陳主任委員菊:這方面沒有問題。 * 劉委員文雄:希望你們不要殘害中油公司這些努力的人員。 * 陳主任委員菊:我們不可能那樣做的,劉委員這樣說對我們不公平。 * 陳部長定南:本人在此向兩位委員報告,我們一定遵照院長的指示,馬上交代檢調機關深入地調查,如果有違法情況一定嚴辦! * 劉委員文雄: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七時六分) 繼續開會(十七時二十一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郝委員龍斌與賴委員士葆聯合質詢,詢答時間為六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郝委員龍斌","主席","張院長俊雄","賴委員士葆","蔡主任委員英文","陳主任委員博志","顏部長慶章","林署長俊義","葉部長菊蘭","陳部長定南"]} ``` * 郝委員龍斌:(十七時二十一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肯定張院長基於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基礎上,宣布續建核四,繼續執行核四預算。本席認為這是明智之舉,但是自從張院長宣布續建核四之後,民進黨內部,以及行政院即一再傳出要在年底進行核四公投,甚至準備與立法委員的選舉一併舉行。 在此,本席要請教張院長,你在上星期所作有關續建核四的宣布,是否即為核四問題最後的定案?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 郝委員龍斌:換句話說,現在沒有核四公投的問題,你也不會在任何情況下舉行核四公投,是否如此? * 張院長俊雄:在行政院宣布核四開始復工時,本人曾經提到「公投法」。事實上,本人認為公共政策的公投法和核四的公投是有區別的。我們所要推動的是公共政策的公投法,我們不希望重蹈覆轍,而且這二十年來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因此,我們希望在制度上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機制來加以解決。 本人必須承認當前確實有很多人希望舉行核四公投。但是核四公投絕對需要有法律的根據,這牽涉到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要作如何規定的問題,行政院無置喙的餘地。 * 郝委員龍斌:其實,這是行政院態度而非立法院如何制訂公投法的問題。我現在要確定的是你究竟要不要推動公投法及對核四進行公投? * 張院長俊雄:至於核四公投是否需要依據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法,當然要看立法院制定的法令。假如沒有公投法,現在有很多人向行政院要求年底舉辦不是依據公投法而是類似台北市政府以前舉辦的市民調查的另類公投,行政院已經針對這部分組成一個小組在進行評估,目前還沒有做出最後決定。 * 賴委員士葆:你能否告知小組成員名單?共有幾名成員? * 張院長俊雄:該小組是由邱秘書長擔任召集人,成員共有五位。詳細名單容我稍後再答復。 * 賴委員士葆:你方才所說的公投是否就是所謂的諮詢性的公投? * 張院長俊雄:對。 * 賴委員士葆:外界傳聞這種諮詢性的公投只是為了給二月二十四日的反核遊行者一個交代,所以你們將在二月二十三日宣布年底擬辦諮詢性的公投?請問可有此事? * 張院長俊雄:反核團體要的是公投法的公投,而非諮詢性的公投。因為任何公共政策,如果缺乏法律依據,公投結果沒有法律效力,這種公投又有什麼用?反核團體或民進黨所需要的是公共政策的公投法。 * 郝委員龍斌:公共政策的公投是在公共政策還沒擬定之前諮詢民意、進行公投,而非在公共政策確定、執行一段時間、甚至經過立法院通過預算、經過大法官會議釋憲以後才公投。本席在此再次請教院長,你上週三宣布的核四續建是否為最後定案?以後是否會繼續編列執行核四預算? * 張院長俊雄:我所提到的公投法與核四公投是有區別的。所以,你方才所提的是立法院日後要制定公共政策公投法,是否溯及既往,當然都要尊重立法院制定的公投法內容。 * 賴委員士葆:張院長能否在此明確宣告:本屆立委不要立這個法,下一屆再立法。因為這個法勢必會讓政治持續動盪、對國家政治經濟是有害的。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並沒有立場對立法院本屆立委是否立此法表示意見,如果我們表示意見,那就是相當不尊重立法院,所以我沒有置喙的餘地。 * 賴委員士葆:如果今天你是唐院長,你可以講這句話。但是你是民進黨、執政黨內重量級的一份子,你不能講這種話。在九人小組內,你也有相當的決策權。你可以向黨內同志講清楚,可以如原先所宣示的「合作代替對抗」。但是,你上任之初所做的很多宣示,現在都顯得相互矛盾,例如「以合作代替對抗」,你所提的政策要朝野如何合作?你現在硬搞,核四案等於沒有解決,只是繼續拖下去。很明顯地,這是政治動作、選舉考量,這是民進黨為了吸納所有反核者,變成民進黨的支持票,俾能讓民進黨打贏年底的選戰的政治動作。你們的最終目的就在於此,大家也都看得出來。而你們把真正最重要的經濟發展擺一邊,這是相當不負責任的作法。你應該當機立斷,告知黨內同志,不要再耗下去、不要再鬧了、不要再拗了!我們應該尊重憲政,如果現在進行公投,豈不是打陳總統的耳光,沒有遵照他所說的「尊重憲政」? * 張院長俊雄:請先容我答復方才所提的五人小組,其成員名單如下:邱義仁、林全、黃石城、蘇正平、李逸洋。 * 郝委員龍斌:本席延續方才賴委員的質詢,陳總統前幾天接見外賓時,特別強調「尊重憲政體制、捍衛憲政秩序是國家領導人的責任和義務」。本席認為,如果行政院現在還準備在年底針對核四是否續建進行公投,其實就是不尊重憲政體制,而且也為國家政局投下一顆不定時炸彈。本席記得院長在上任初所提的「穩定政局、經濟發展」二句話,但是你上任後,這幾個月以來,整個新政府就在核四續建與否、公投與否之間打轉,本席認為這是應該劃下句點的時候了。 * 賴委員士葆:陳總統也說過律師性格最務實,張院長,你現在應該是有多少實力就做多少事才對,目前執政黨在國會佔少數,那就對在野黨釋出善意,多多配合,把民生、財經法案放中間,你們提這些法案,我們在野黨一起配合。結果,你們反而提出最具爭議性的公投法,這就擺明了行政院在惡搞、延續政治鬥爭!本席認為,你們何必如此! * 張院長俊雄:我所提的公共政策公投法與核四公投乃是有區別的,倘若大家認為公共政策公投法已經不適用,請問我們還能夠根據立法院所制訂的公投法進行公投嗎?所以這件事可說是完全操縱在立法院手中,行政院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這也是我一再提到的一點。 * 郝委員龍斌:本席也曾一再請教院長一個問題,但是院長的態度卻是始終迴避這個問題,請問院長能不能乾脆在此公開宣布你會繼續執行核四預算,而待未來預算執行完畢之後,行政院將繼續編列核四預算、繼續執行下去?你會不會這樣做?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可以很清楚的告訴郝委員這個問題:首先,行政院到底會不會舉辦有法律效力的核四公投,關於這一點,我必須視立法院所制訂的公投法而定。其次,諮詢性的公投要不要在年底舉辦,其實現在有很多立法委員及民眾都向行政院要求,而我們也已經組成小組進行評估。再者,到目前為止,核四的預算還剩下七百多億,也就是說,以後不可能再編列預算了,因為我們還有錢可以使用,所以根本不用再編列預算。以上三點就是我的立場與態度,相信已經向二位委員報告得很清楚了。 * 賴委員士葆:本席認為第二點說得不清楚,我們知道,核四續建就是尊重憲政體制,既然如此,就不應該再組成評估小組了。你在第一點中已經說明必須有法源依據才會舉辦公投,這樣就已經很清楚了,其實第二點是可以省略的。 * 張院長俊雄:我們必須尊重人民的請願與立法委員的要求,行政院希望不要做錯決定,所以才要組成評估小組進行評估,為什麼連這一點也不能做呢?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行政權還能做什麼呢? * 賴委員士葆:請問院長,人民請願可以高過憲政嗎? * 張院長俊雄:並沒有牴觸憲政。 * 郝委員龍斌:現在有那麼多的立委告訴你不能進行核四公投、不能進行諮詢,這應該是很清楚的事情,請問院長有沒有超過半數的立委要求你做這件事情? * 賴委員士葆:到底有多少立委要求你做這些事情? * 張院長俊雄:其實有很多立委都曾經在立法院中召開過記者招待會,有些是公開…… * 賴委員士葆:召開過記者招待會的立委其實也只有二、三個而已。 * 郝委員龍斌:其實有更多的立委要求你續建核四,但是你卻拖了那麼久,請問你尊重過立法院嗎? * 張院長俊雄:如果有立法委員向我陳情,請問我要不要加以斟酌?難道說一定要有過半數以上的立法委員向行政院陳情的時候,我們才要進行斟酌嗎?我實在不敢這樣做,基本上,任何一個委員有意見,我都會加以尊視。 * 郝委員龍斌:希望你不要選擇性的斟酌。 * 賴委員士葆:如果是其他的事情,你這樣做我們沒話可說,但是現在的情況是憲政程序已經完成之後,你才進行這些動作,這就代表你骨子裡分明就想要這些東西。 * 郝委員龍斌:這就叫作選擇性的斟酌、選擇性的監聽,這是不對的,如果你真正要尊重立法院、尊重「很多立委」的要求的話,那麼這所謂的「很多立委」應該是要超過半數才對,但我們現在都知道目前所謂的「很多立委」卻是連三分之一都不到,本席認為院長不能用這種方式來推拖。 * 張院長俊雄:剛才劉委員文雄提及有民進黨高層要索取六億元一事,雖然這只是一個委員的意見,但是我馬上命令法務部請檢察官加以徹查,基本上,對於每個委員所提的意見,我都非常重視。 * 賴委員士葆:但是在野黨立委也已經召開過好幾次記者會,很多在野黨立委也都主張核四應該續建,請問這種大多數立委的聲音你不聽嗎? * 張院長俊雄:我們也會加以斟酌,但是這種斟酌並不是單方面的斟酌,而是全盤的斟酌。 *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少數的民進黨立委向你提議,結果你就成立評估小組,而多數的在野聯盟向你提議,你卻沒有反應? * 張院長俊雄:我並不是這樣,我只是組成一個評估小組,進行全盤性的斟酌。 * 郝委員龍斌:相信院長也知道今天大多數的委員都反對你組成評估小組,這是一項事實,如果你連這點基本的認知都沒有,請問你怎麼當院長呢? * 張院長俊雄:請二位委員高抬高手,請你們給予行政部門一點小小的自由,我們只是組成一個評估小組,我只是希望我們至少能做出正確的決定。如果行政部門只是要組成評估小組,都必須要立法院點頭才能做的話,那麼行政院就成為十足的立法院的行政局,這應該不是尊重憲政體制的新黨所樂見的行政、立法分際的結局。 * 賴委員士葆:如果張院長的回答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的政局恐怕永遠都沒有安定的一天,因為大法官解釋視同憲法,在憲政程序已經結束之後,行政院卻還要評估是不是要繼續走下去,這是很悲哀的事情。剛才院長的說法聽起來似乎很可憐,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你身為行政院院長,權力如此之大,雖然在嘴巴上說要尊重立法院,但是卻還要留一個尾巴,這是很遺憾的事情。 * 郝委員龍斌:我們很希望聽到院長上星期三宣布核四續建的宣示是最後的定案,但是我們卻看到行政院還是在硬拗,這是令人感到相當遺憾的事情。 其次,本席想請教院長,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陳水扁總統在除夕談話中特別指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原本不是問題」,同時陳水扁總統還說:「從兩岸經貿與文化的統合,逐步建立兩岸之間的信任,進而共同尋求兩岸永久和平、政治統合的新架構。」其實對這二段談話,本席是給予高度肯定的,但是因為陳水扁總統對這二段談話並未加以闡述,因此大家對於他的意思並不是非常清楚,外界也有很多的揣測,所以本席想請教張院長,所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原本不是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 * 張院長俊雄:針對這一點,坦白說我並沒有與總統交換過意見,所以我必須加以詮釋。至於他所提到的統合,乃是非常具有善意的表現,最重要的是中華民國與中共必須達成共存共榮的目標,基本上,這應該是非常善意的表現。不過,關於更精密、徹底的詮釋,可能還必須與總統交換意見,我只認為這是一種善意的表現,而且希望兩岸達到共存共榮的目標。 * 賴委員士葆:張院長剛剛的說法很奇怪,似乎九人小組會議都是開假的,請問陳總統講這番話之前,都沒有和你商量過嗎?你是不是在告訴我們,陳總統所講的統合論,你事先都不知道? * 張院長俊雄:不是,因為陳總統所提到的是未來一個中國的遠景,所以我剛才特別提到統合是一種善意、是兩岸共存共榮的目標。 * 賴委員士葆:請問陳總統提出統合論之前,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他要講統合論? * 郝委員龍斌:簡單地說,就是總統有沒有徵詢過你的意見,或者跟你諮商過? * 張院長俊雄:總統在元旦文告尚未發表之前,曾經拿給我看過。 * 郝委員龍斌:他徵詢過你的意見是不是? * 張院長俊雄:我看過,但是並沒有討論到這一點。 * 賴委員士葆:你們事先並沒有討論對不對?也就是說,在元旦之前,您不知道,是不是? * 張院長俊雄:所謂的統合,是兩岸共存共榮的目標,至於,他所說的新架構,應當是有很寬廣的空間讓大家來探討,不過,正因為其空間寬廣,因此,我認為這不是由一個人來預設為絕對是共存共榮的政治架構,但目標則是共存共榮的,至於應用何種架構,我認為應當開放給整個社會來探討,包括所有的政黨、族群。 * 郝委員龍斌:其實,行政院是負責制定兩岸政策的,因此,對於統合的意義,行政院有必要清楚。其次,就統合論而言,陳總統所認為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不是一個中國的憲法? * 蔡主任委員英文:總統已經在元旦講過了,因此,我們應以總統的講話為準,不應該再作進一步的詮釋,但我們應該了解,元旦的講話是代表整體的善意,所以,我們不應該予以切割。我們也希望藉由這整體的善意,將來能凝聚共識及互動的空間,如果現在太具體地解釋,可能會排除我們將來很多凝聚共識的空間。 * 郝委員龍斌:我知道您會迴避下列問題:一個中國的憲法是不是中華民國的憲法。那麼,請問一個中國是不是中華民國?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 * 郝委員龍斌:請問經貿與文化統合是什麼意思? * 蔡主任委員英文:依全球化的趨勢,這其實也是一個整合的趨勢,換言之,在各經濟體之間,它能減少其間的差異或能增加相互之間的貨物、資本、服務或人與人之間的流動。 * 郝委員龍斌:就您的了解,政治統合的新架構是什麼? * 蔡主任委員英文:方才院長也說過,我們不需要具體地予以解釋,因為我們必須留有凝聚共識的空間。 * 賴委員士葆:蔡主任委員的講話技巧當然比張院長好,因為我聽了很久都不知道她在講什麼,這是她高竿的地方,但仍然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陳總統元旦的文告,兩位事前都不知道,所以您們才會講不清楚。 * 蔡主任委員英文:對不起,我是知道的。 * 賴委員士葆:請問張院長,依您預估,兩岸何時可以互談? * 張院長俊雄:我相信,我們所表達的善意已經夠多了。 * 賴委員士葆:但人家並不理會。 * 張院長俊雄:最重要地是,要看中共方面的回應,最具體地就是以對等的原則,大家坐下來對話、協商,否則互航會有很大的困難,這不是操之在我,也不是單方面就可以決定的,這完全關乎公權力,若不協商,根本就沒有辦法,對於航線、旗子的問題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麼辦? * 賴委員士葆:那都是細節問題。請問您有沒有告訴對岸要與其互談?有沒有打過這樣的電話? * 張院長俊雄:沒有。我相信今天我們的對話、兩位委員的指教及我與蔡主任委員的回應,中共方面也會很清楚的。 * 賴委員士葆:哪有那麼厲害? * 張院長俊雄:而且總統的文告中有關小三通第二階段都是對話的問題。 * 郝委員龍斌:有沒有熱線? * 張院長俊雄:沒有,我沒有熱線。 * 賴委員士葆:您有沒有發球過去,透過什麼人說:「我要跟你談」?請問有沒有做這個動作? * 蔡主任委員英文:現階段還未到熱線的階段。我們一直持續表示我們要恢復對話協商。 * 賴委員士葆:你們只對空氣講而已。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私底下召開會議,中國大陸有時候都知道我們在講什麼了,今天我們這麼大聲地對媒體講,他更應該聽得清楚。恢復兩岸協商的問題絕對不在我們而是在對方。 * 賴委員士葆:所以您就等著他恢復?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不是等著他恢復,而是等著他覺得恢復協商對他在政治上有利益。 * 賴委員士葆:大家原來認為兩岸政策是民進黨執政的罩門,但話又說回來,由於你們之前偏獨,因此,如果你們現在好好運作,反而有很大的空間。我們也很了解你想突破,但到目前為止,進度卻是「零」,連海基會都不要理你們,對不對?蔡主任委員的口才很好,但是卻沒有進度、沒有成績。 * 蔡主任委員英文:您指的是哪一種進度,如果是穩定兩岸關係,我認為大家都知道進度是很大的。兩岸之間最重要的是兩岸關係的穩定,從這個角度來看,從去年的五二○到今天,兩岸關係的穩定其實是連國際間都普遍承認的事實。 * 賴委員士葆:您覺得小三通很成功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針對小三通是不是成功,我已經講過很多次,它絕對不是短期內可以判斷的事情,而是需要持續性地努力,我們現在才進行到第一階段而已。 * 賴委員士葆:雖然已進行小三通,我們到那邊卻連旗子都不能火,好像小媳婦一樣,光就這點而言,就不成功了。 * 蔡主任委員英文:賴委員可否講清楚一點,針對哪一件事我們不能插旗子? * 賴委員士葆:我們能插中華民國國旗過去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現在是因為雙方之間還沒有相互承認的關係,這是長期的政治問題,我們現在採取權宜的措施,主要是為了讓金、馬地區與對方在交流上能較為方便。 * 賴委員士葆:我方才參加的座談會上,人家就在批評我們的小三通,他說新政府主政「喪權辱國」,聽他講這四個字,真讓人難過。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不必要那麼悲觀,我們對很多事都應有所權衡。 * 賴委員士葆:張院長原來講加入WTO之後將進行大三通,加入WTO之後云云,我們也都了解蔡主任委員當初就是有關WTO的專家,可是現在大家也都很清楚,美國給中共PNTR之後,中共對於加入WTO已經不再那麼迫切了,我們聽「今年年底加入WTO」這話已經聽了五年了。請問是否沒有辦法加入WTO就不進行三通了?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中共加入WTO一事,絕對不只是PNTR的問題,因為加入WTO對他會有種種的…… * 賴委員士葆:但他現在不熱衷了,他表面上要,其實他並不會想要。 * 蔡主任委員英文:您說他熱衷或不熱衷,其實都是主觀與客觀的判斷,不過從我們的消息來源,他還是有主觀的意願要在今年夏天加入WTO。 * 賴委員士葆:越來越多的證據說明,今年底兩岸都沒有辦法加入。 * 郝委員龍斌:我只想簡單地請教院長,三通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小三通是行政院遵照立法院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而執行的,我相信,我們有我們的尊嚴,我不相信在小三通上我們是「辱權喪國」。 * 賴委員士葆:是「喪權辱國」 * 張院長俊雄:其次,我們所規劃的第一階段,即「除罪化」是操之在我,並在穩定、安全的前提下來逐步地推動、運作,我認為在第一階段,我們應該是可以的。至於第二階段,當然要很多公權力來作對話,否則我們沒有辦法推展第二階段。 * 賴委員士葆:對岸不跟你好,你就很難推展。你昨天提出一個偉大的八大經濟措施,對此我們都很肯定,但其中大部分都是老生常談,除了一項放寬外資投入不動產、修正土地法以外,可說是沒有新意。您不是要傾聽民意嗎?事實上,老百姓盼望的是突破兩岸問題,您有沒有聽到外面說的「一、二、三、四」,所謂「四」就是核四問題徹底解決,股市增加一千點;「三」就是解決三通;「二」就是兩岸問題;「一」就是一中各表。市場上盛傳,只要這些事情解決之後,股市要漲到九千點以上,甚至突破萬點都沒有問題了。其實這些問題老百姓都懂,他們也期望政府能儘快突破兩岸問題,但現在的進度是「零」,本席實在替你感到著急,在你所提出的八大措施中,都沒有提到兩岸問題,所謂的戒急用忍政策也不知何時要做調整?更沒有定出兩岸三通的時間表。 * 張院長俊雄:我在此作一說明,首先,並沒有所謂的八大措施。 * 賴委員士葆:但是報紙登了這麼大一篇。 * 張院長俊雄:那只是報紙的刊頭,但我並沒有這麼說。在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中,我必須很清楚地告訴社會大眾,這些事絕不是像大拜拜一樣,而是我們可凝聚的行動方案且可以立即執行的。不只是報上所刊載的八大措施,事實上,我們可以做的還有很多,我只不過是提出幾點比較重要的項目來報告。 其次,當前我國經濟狀況蕭條,現今我們所採取的方法是擴大公共投資以提振景氣,今天上午我也提到,現在大約有八千一百億元的資金即將進入公共投資中。 * 賴委員士葆:現在有許多廠商希望政府能夠開放大陸科技人才來台,而媒體也報導蔡主委表示只開放澎湖和花蓮兩地供大陸科技人才進駐,理由是為了便於管理。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想,賴委員對此事有所誤解,其實主要是因為這二個地方出面爭取,而這也是和業者座談時順口提及的一個問題而已,並不表示我們已有這種規劃。 * 賴委員士葆:爭取什麼? * 蔡主任委員英文:他們要爭取的是讓軟體業者在當地設立研發中心。 * 賴委員士葆:只是在當地設立研發中心,而不是限定將來開放大陸科技人才來台後只能到這二個地方?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再重申一次,我們對於大陸科技人才的引進,現在還正在調查產業需求,並沒有一定的進度。 * 賴委員士葆:是否能提出時間表,大概何時可以開放? * 蔡主任委員英文:陸委會是配合經建會全國經濟會議所規劃的時間作業表,同時,不可忽略的是大陸科技人才的引進和我國整體產業發展很有關係,必須視我國產業發展的需求而決定需引進的人數和其相關背景。 * 郝委員龍斌:本席只請教一個簡單的問題,陸委會是否贊成開放大陸高科技人才來台?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在此特別說明,兩岸經貿政策只有一項重要原則,就是要協助台灣產業發展,而在台灣產業發展需求及國家安全允許範圍之內,陸委會都會予以配合。 * 賴委員士葆:請教陳主委,有關開放大陸高科技人才來台的時間表,是否可作一說明? * 陳主任委員博志:此一大陸政策的確實開放時間並不是由經建會負責管考。 * 賴委員士葆:究竟由什麼單位負責? * 郝委員龍斌:院長,你是否可以說出正確的時間表? * 張院長俊雄:現在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 賴委員士葆:陸委會把問題推給經建會,本席不知道現在經建會又會將問題推給誰。 * 郝委員龍斌:對此我們感到非常失望。 * 賴委員士葆:本席實在覺得非常遺憾,問了這麼久,也不能明確的告訴我們。 * 郝委員龍斌:本席方才一再請教院長,究竟三通的目的為何?現在本席覺得新政府三通的目的就只是因應加入WTO,本席認為三通的目的應該更積極,應該是為了替台商創造商機,甚至是為了解決台灣的經濟問題。若在此前提之下,兩岸三通是否應與加入WTO脫勾,而不要再以加入WTO與否來決定是否進行兩岸三通? 院長,你是否能政策性的宣示一番? * 張院長俊雄:因為兩岸三通所牽涉的問題包括政治及社會層面,甚至也包含了軍事方面的考量。因此,我們所顧慮的因素,除了台灣產業發展須與之配合外,還必須顧慮整個國家的安全問題及可能造成的衝擊。 * 郝委員龍斌:難道我國國家安全與加入WTO有關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一旦兩岸均加入WTO之後,兩岸的貿易往來就會有一既成架構和規則可供遵循,我們認為在此一狀況之下,對於開放兩岸通商會是一個比較好的條件。 * 郝委員龍斌:也就是說,只要不加入WTO,我們即不考慮三通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若是產業確實有此需求,但加入WTO的時程卻被無限期延宕,在此情況之下,我們就視產業需求而定。 * 郝委員龍斌:本席還是問一個簡單的問題,三通是否有時間表? * 賴委員士葆:三通的時間表為何? * 張院長俊雄:除去方才蔡主委所提,另外還須顧慮的一點就是,這仍要靠兩岸的協商。例如,通航的公權力問題…… * 賴委員士葆:蔡主委在許多場合中都曾提過,只要能夠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即可大幅鬆綁戒急用忍制度,是不是? * 張院長俊雄:雖是資金開放,但仍須有效管理。我很坦白的說,若對方以戰略性且大量的將陸資注入台灣,台灣所遭遇到的影響就將會是負面的,因此,我們所顧慮的是整體的影響。 * 賴委員士葆:院長,你是否知道大陸將開放人民自由買賣B股? * 蔡主任委員英文:B股主要是以外幣交易的股票。 * 賴委員士葆:蔡主委,你是否知道,大陸開放買賣B股之後,台灣會有多少資金流入大陸?畢竟B股的上漲空間很大。 * 蔡主任委員英文:但是買賣B股的變數也很多,現在並無法斷言將來的影響是大是小?就連證券分析師都不能掌握住,我們靜觀其後續發展。 * 賴委員士葆:本席提供一些數字,請院長仔細聽清楚。根據專家估計,大陸開放買賣B股第一年,台灣會有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也就是大約會有二百億元的資金進入大陸;最後至少有一千到二千億元的資金會流入大陸。院長,你一直擔心大陸資金會進入台灣,但現在的問題卻是台灣資金不斷進入大陸,這已是可見的趨勢,也是許多市場專家的預估。而且,在全國經濟會議中,院長也清楚宣示要開放中資來台,怎麼現在又退縮了呢? * 張院長俊雄:有關大陸開放買賣B股的訊息,學者專家所給我的資訊非常紛歧。 現在請顏部長答復有關大陸開放B股買賣對於台灣資本市場可能造成的衝擊。 * 顏部長慶章:有關中國大陸將B股開放人民自由買賣一事,首先必須先強調一點,股票在資本市場上究竟代表何種價位,與公司本身財務的透明性有著很重要的關係,我認為國內投資大眾在這部分要特別留心。 * 賴委員士葆:金融機構合併法的通過,是朝野立委一致努力的。但現在我們所看到的結果卻是財政部這隻黑手在擔任媒人,將公家行庫和一些有問題的私人銀行進行合併,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讓國家行庫接收經營體質不好的銀行,這只是在美化帳面而已,表面看來銀行的逾放比下降,帳面似乎也沒有問題了,張院長早上也提及在春節期間並沒有金融風暴產生。但是,本席認為張院長必須要小心這個問題,這只不過是財政部長做帳給你看而已,請你要深入的了解問題所在。 * 張院長俊雄:我扼要地回應賴委員所說的,事實上,對於台灣基層金融機構逾放比過高的問題,行政院已確定該如何處理了,因此,才會將存款保險條例送到立法院進行審議。另外有一點,關於B股的問題,我已要求財政部與陸委會注意其發展與影響,所以事實上,行政院是滿注意的。 * 賴委員士葆:關於B股對台灣的影響問題,這兩個單位何時會向你提出報告? * 張院長俊雄:他們到目前為止是以口頭向我報告。 * 賴委員士葆:請你們提供一份書面報告給我們。 * 張院長俊雄:好,沒有問題,我會要求他們提供給你們一份。 * 郝委員龍斌:有很多我們在此質詢的事情,你們答應是歸答應,但是質詢結束就完了,希望這次你們能夠真正做到。 * 張院長俊雄:我們真的會做到,我會交代他們給我書面報告的時候,也要提供給兩位委員。 * 郝委員龍斌:謝謝。這次阿瑪斯號在墾丁外海漏油的事情,大家都很關注,國軍官兵在龍坑附近工作了一個多月,我們對你也非常肯定。 這裡有幾張圖片,第一張圖片顯示: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所開的一個罰單,時間是一月十四日晚上十點十分,違規的理由是,貨輪阿瑪斯號擱淺漏油,污染水質,所以在一月十四日晚上阿瑪斯號就已經漏油了。在第二張圖片,是一張衛星的照片,這張衛星的照片是在一月十七日早上十點四十三分拍攝,是法國的衛星從台灣上空拍攝的,淺藍之處是阿瑪斯號,深藍的地方是油污染,換句話說,一月十七日早上就已經有漏油了,而且我們還請海洋方面的專家評估過漏油的面積是七公頃,因此,阿瑪斯號在擱淺的時候就有漏油的現象,而且在一月十七日漏油面積已經有七公頃左右了,但為何一直到十八日,環保署還在一直強調這只是一個海難事件,沒有漏油,一月十八日才有漏油?究竟是環保署掌握的資料不齊全,還是環保署公然說謊? * 林署長俊義:一月十四日它擱淺是在晚上的時候,根本就看不到有無漏油的情況,而一條船擱淺的時候,生活的廢油總是會漏出來,在十八日的時候船斷裂了,由於它的斷裂並不是馬上斷裂,一定是慢慢斷,因此在十七日就慢慢的有漏油的情況。 * 賴委員士葆:可是在十七日的漏油就已經有七公頃了。 * 林署長俊義:船是慢慢的在斷裂,在十八日油才慢慢漏出來。 * 郝委員龍斌:十七日有七公頃的的漏油是什麼? * 林署長俊義:十七日開始斷裂,可能是有一些油污但不是大量的。 * 郝委員龍斌:你不是一直在強調十八日才有漏油的問題嗎?十七日的漏油是怎麼一回事? * 林署長俊義:我現在講的是漏油到龍坑海岸的時候。 * 郝委員龍斌:十七日也有漏油,只是沒有到龍坑?還是十九日漏油已到龍坑了? * 林署長俊義:十九日是有接到報告,說龍坑已經有污染的情況。 * 郝委員龍斌:為什麼都沒有處理? * 林署長俊義:我們每天都有一定的…… * 郝委員龍斌:根據你們環保署所做的報告,你們所做的處理只有打電話給環保局。 * 林署長俊義:因為第一責任是船務公司,所以我們是逼著船務公司要把這個工作做好。船務公司在十五日派出兩條船到後壁湖,準備在海上灑化油劑,但因海象關係,無法進行…… * 郝委員龍斌:根據中央氣象局的海象報告,十五日的風浪是六至七級,十六日風浪也是六到七級,風浪不算太強,十七日開始…… * 林署長俊義:六至七級的風浪,船是不敢出海的。 * 郝委員龍斌:幾級的風浪,船不能出海? * 林署長俊義:四級到五級的風浪,有些船不敢出海,因為船有大小…… * 郝委員龍斌:我這裡有一月十五日到二月十九日中央氣象局的海象資料。 * 林署長俊義:可是要看在那個點。 * 郝委員龍斌:其實,這段期間風平浪靜的幾天就是過年那幾天,風浪只有四級,你們後來因為壓力太大才去處理的時間是二月六日,風浪是六到七級,如果在六級到七級風浪的情況下都可以處理,為什麼元月十八日到元月三十一日風浪只有四到五級,你們卻以海象太險惡無法處理為由?我建議張院長好好的查一下中央氣象局的海象資料,瞭解一下那段期間是否海象真是如此惡劣?據我所有的中央氣象局資料顯示,那段期間海象是很好的。 * 林署長俊義:中央氣象局報告的海象是一回事,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判斷又是另一回事,船務公司的技術人員認為不能出去,我們無法…… * 郝委員龍斌:我們也有人到現場,他們告訴我們,過年那幾天,墾丁外海是風平浪靜,只是因為是過年,所以沒有人去處理。 * 林署長俊義:初二時船務公司即聘請四十個人處理,初三時增加至七十人,後來又增加到一百人,但因當地居民將此一工作的價格提高,一直到一人五千元才有人肯做。 * 賴委員士葆:那是因為過年期間,所以要加價。 * 張院長俊雄:我向兩位委員報告,阿瑪斯號是元月十四日晚上八點半求救,當天晚上十一時二十分,該船二十五個人員即全被救起。花蓮港務局在十七日就核准新加坡SMID抽取油污,也就是十七日開始由航務人員保險公司新加坡SMID進行油污抽取,但是其報告中也提及,因為正逢新春農曆…… * 林署長俊義:我一定會將每天的工作報告送給兩位委員。 * 郝委員龍斌:今天大家將重點放在環保署,事實上,根據災害防救法規定,交通部為海難防救的業務主管機關,而這件事發生後,高雄港務局及花蓮港務局互推責任,是否有這回事? * 張院長俊雄:我已經要求研考會徹查。另外,目前法律的競合有兩個體系,一為商港法規定的海難救援委員會,另一個是海洋污染防治法規定的環保署,這兩個體系我們都在徹查。 * 賴委員士葆:希望張院長以後在行政院長任內,不要隨便為你的屬下背書,這次你太快為環保署長背書,令外界對此打了個大問號;因為這裡還有一封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在一月十五日所發的文,由這些資料顯示,環保署長在這方面是嚴重失職的,結果你還為他背書。 同時交通部長也隨意就讓那些人走了,還要求償六十億元,請問人都跑了,還要怎樣求償?由此可知張院長對這些民生問題,都沒有很認真的處理;你只有對政治事件,才比較認真的在處理。 * 張院長俊雄:首先他們沒有根據災害防救法的通報系統去通報,這是一項缺失;其次是我並沒有為任何的官員背書,但是我說任何一位官員在執行公權力時,希望大家都能予以尊重,也就是說任何公權力的行使,希望全國人民都能予以尊重,這是最基本、最起碼的要求,除此之外,我沒有為任何官員背書。 * 郝委員龍斌:是否請交通部長簡單的回應一下? * 葉部長菊蘭:在十四日晚上的八點三十九分,台北任務管制中心…… * 郝委員龍斌:不需要那麼詳細,請問高雄港務局與花蓮港務局有沒有推卸責任?你們又是如何處理? * 葉部長菊蘭:這兩個單位沒有互推責任,因為在現有的海域上,很清楚的應由花蓮港務局負責,但是由於高雄港務局比較近,因此也有做相關的通報。 * 郝委員龍斌:也就是說交通部在處理上沒有任何的缺失? * 葉部長菊蘭:根據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是有個海難救護的組織與相關的作業辦法,這是由交通部與國防部共同發佈的行政命令;根據這項海難救護的組織與辦法,在海難事件發生時,我們立即啟動相關的機制,由四個任務小組,分別進行相關的工作。 * 郝委員龍斌:記得張院長在去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成立時,曾特別強調:當災害發生的時候,災害防救委員會馬上可以搖身變成中央防救應變中心;而且你認為如果由副院長兼主任委員,可以協調溝通,並劍及履及做好救災工作;同時你也強調消防署長應該做為協調主任。令人遺憾的是行政院的防災委員會,在這次並沒有做到任何協調的工作,這點院長似乎不太認同。 請問你認為在這次事件中,行政院有沒有盡到協調督導的責任?如果有的話,為什麼會不知道有漏油而搞成這樣?當初八掌溪事件,就是由於當時的游錫堃副院長沒有做好災害防救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而辭職下台;但我們今天沒有看到行政院有任何追查政治責任的舉動,雖然你一再強調研考會正在追查、正在檢討,但是你可知道八掌溪事件七天就追查完畢;今天這個事件自發生至今,已經多久了,還在追查責任? 新政府當初之所以被民眾支持與認同、阿扁之所以能當選總統,就是因為民眾期盼民進黨能夠提升行政效率,但是由此事件我們卻看不到民進黨有任何的行政效率可言。 * 張院長俊雄:我很認同郝委員的指教,事實上交通部和環保署沒有根據災害防救法進行通報,這是一項缺失;另外行政院根據海洋污染防制法而組織有重大海洋污染專案小組,現在已經正在處理。 * 賴委員士葆:礙於時間關係,這個問題就談論到此。其次,張院長曾提過一個響亮的口號,令人印象深刻,亦即在你甫上任不久提出Taiwan Double,這個口號當然很好,不過你有無計算過,平均每年的經濟成長率要達到多少? * 張院長俊雄:我所說的Taiwan Double是民國一一○年的目標,當然現在有很多人笑我,說我們的經濟成長率一直往下修正,但是我要在此告訴兩位委員關於我自身的心境:無論目前有何困難,我們總是要有一個願景,並朝此目標努力。 * 賴委員士葆:有願景是很好,但千萬不要流為空話,因為願景與空話只有一線之隔,過渡膨脹並非好事。 * 張院長俊雄:假如平均每年的實質成長率有百分之五點六,就可以達到此目標。 * 賴委員士葆:陳主委是提到保五,而且前提是內需的公共投資要達到九成即一千多億元是嗎? * 陳主任委員博志:我們的投資計畫執行率要達到九成。 * 賴委員士葆:政府的擴大內需要投資多少? * 陳主任委員博志:中央政府與國營事業及作業基金加總共八千一百億元。 * 賴委員士葆:請院長將屬員告知你的這些數據,確實弄清楚。兩年前在蕭院長時代,擴大內需執行率最高達到百分之八十九,近兩年來公共投資預算的平均執行率為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八十,在目前朝野互動及政治氣氛不良的情形下,還想達到百分之九十,根本是緣木求魚。陳主委就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一件事,說實話百分之五絕對不保。 * 陳主任委員博志:我沒有說過。 * 賴委員士葆:想要達到百分之九十絕對是不可能的。 * 陳主任委員博志:事實上,有幾個因素,相信我們還是可以達到九成。 * 賴委員士葆:根本達不到,因為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從來沒有達到百分之九十,新政府憑什麼告訴我們會超過百分之九十。 * 陳主任委員博志:其實在八千一百億元預算中,已將一些明確無法執行的計劃剔除。 * 賴委員士葆:無論有無剔除,只要我提出數據,你就無法說服我。根據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近幾年來從未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所以這根本是空話,吹大牛而已。 * 陳主任委員博志:我們總是要在過去的經驗上學習教訓。我們發現,過去政府擴大內需時,有些機構的計劃,事實上沒有執行能力,反而霸占了預算,所以這次我們事先提出要嚴格實施管考。 * 賴委員士葆:只有一個可能,就是朝野政黨良性互動,真正以合作代替對抗,也就是少一些枝枝節節的政治動作,真正將政治惡鬥放兩邊,將財經、民生放中間,便有可能達到九成的目標。否則絕對是打折又打折,這些都是實話,忠言逆耳,院長一定要聽進去。我們是就事論事,很理性的告知你這些事實,在現今的時空環境下是做不到的,請不要再拗核四的問題。 * 郝委員龍斌:請教院長一個司法人權的問題。二月三日呂副總統主導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在總統府召開一個民選縣市長的人權聽證會。我們都知道,總統府人權小組召開聽證會的這些案件尚在偵辦中,請問院長,以副總統之尊針對偵辦中的案件召開聽證會,有無干涉檢察官辦案之嫌? * 張院長俊雄:此事我不是很清楚,可否請陳部長來說明。 * 賴委員士葆:本席記得部長上任時曾說,只要有證據,無論對方身分和地位有多高,一定辦到底。本席希望部長清楚說明究竟是否要辦,究竟總統府有無干預司法和檢察官辦事? * 陳部長定南:至目前為止,並無任何事實和證據顯示總統府方面干預司法。 * 郝委員龍斌:她在偵查間就由總統府的人權小組辦公聽會,難道不會對檢察官造成壓力? * 陳部長定南:呂副總統是依職權召開人權小組的會議,她所關切的是有關檢察官辦案的程序問題。事實上,我們部裡面也一再要求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法,嚴守程序正義,維護當事人權益。 * 郝委員龍斌:參加人權會議的都是民進黨的縣長,以副總統之尊對民進黨的縣長召開人權會議,那麼,檢察官還敢辦下去? * 陳部長定南:兩位委員請放心,我們的檢察官除了內部受檢察一體的限制外,部裡面也一再請他們放手去做,我們會全力為他們爭取良好的辦案環境,所以,檢察官一定會…… * 賴委員士葆:即便沒有干預檢察官辦事,但她這樣的做法是否適宜? * 陳部長定南:至目前為止,就人權小組,這是職權範圍的事,目前我們還看不出…… * 賴委員士葆:是否適宜? * 陳部長定南:我仍是要說,這是職權範圍內的事。 * 賴委員士葆:部長這麼說,本席要對你大打折扣。 * 主席:請周委員伯倫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周委員伯倫","主席","張院長俊雄","陳主任委員菊","林部長信義"]} ``` * 周委員伯倫:(十八時二十二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是一個大好的日子,就是在兩院簽署協議,重開朝野協商大門後,我們非常歡迎張院長到本院接受憲法上的義務做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 周委員伯倫:本席是執政黨黨團第一位進行總質詢的委員,照理講,哪有執政黨的國會議員質詢同黨的閣揆,這似乎怪怪的,但我們的憲政在台灣的運作,就是有一點怪怪的。本席並非在質詢,只是要和院長藉政策上的對話,澄清外界的誤會。 * 張院長俊雄:感謝。 * 周委員伯倫:本席今天的質詢分為三部分,第一是有關核四公投之事,其次要請教院長年底前是否有內閣局部改組的問題,第三是有關中油永安液化天然氣槽滲漏案之事,俾便勞委會陳主委有機會說明。 方才很多本院同仁一再表示要堅守憲政體制,本席不知究竟人民公投是否為憲政體制的一部分? * 張院長俊雄: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而與公共政策有關的公民投票法,就是人民所行使的創制權,但未必與核四公投結合在一起,彼此之間是有所區隔的,由於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所以,若要落實憲法賦予人民的創制、複決權,就要由立法院制定法律,在制度上建立可長可久的解決方式,以免重蹈核四的覆轍。 * 周委員伯倫:我國始終未落實人民的創制、複決權,新政府在政黨輪替後上台,口口聲聲要尊重人民、傾聽人民的聲音,是否願意落實人民創制、複決的權利?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的立場非常清楚,所以,我們在行政院、立法院達成協議時,即主張將與公共政策有關的公投法列為朝野協商的第一宗法案,期能落實人民的創制、複決權。 * 周委員伯倫:為了落實兩院協商內容的第四點—重啟朝野協商大門,今天中午,民進黨黨團邀請國民黨黨團及其他各黨派協商業已在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公民投票法草案時,各黨派都沒有派人出席,可見張院長所提朝野協商的第一宗重要法案已在立法院落空了。 * 張院長俊雄:基本上,我感到很遺憾,也許是我沒有把話講清楚,沒有充裕時間說明這些觀念的基礎,導致其他委員誤會這是破壞憲政體制所致。事實上,我們主張將公投法列為朝野協商的首要法案,是要落實憲法賦予人民的創制、複決權,也是憲政體制運作的結果。 * 周委員伯倫:所謂創制、複決權,就是人民有權用投票的方式推翻行政院的決策或立法院的決議,換言之,人民有權用投票的方式否決立法院所作核四續建的決議,但是,現在所有在野聯盟的委員都反對人民行使這個權利,請問張院長,我們該怎麼辦? * 張院長俊雄:假如對憲政有更徹底的體認,而且少一分政治的考量,就不會有這個結果。 * 周委員伯倫:你認不認同人民有權推翻立法院的決議? * 張院長俊雄:百分之百認同,因為這是民主國家、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 周委員伯倫:就好像人民有權推翻行政院的政策一樣? * 張院長俊雄:完全正確。 * 周委員伯倫:這麼正確的事,為什麼人民選出來的公僕(包括民意代表)都反對人民行使這個權利?今天朝野協商大門已再度被關閉,在野聯盟拒絕參加公投法的協商,在此情況之下,不知公投法何時可在本院通過。本席認為,可能有些委員認為,如果立法院通過的決議與法律都可能因公投法的行使而被人民推翻,一旦通過公投法,立法院可能就沒有權力了,因而擬剝奪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應該不要有這種顧慮,因為在公投法中可以限制行使的條件,因此這些疑慮應該是多餘的。 * 周委員伯倫:本席現在要請教張院長的是,立法院的多數不同意這部分,而這不是可以操之於行政院的,因為要不要制定公投法,立法院有審議權,但是如果立法院始終不願通過公投法,那麼行政院是否可以推卸責任說,因為立法院不通過公投法,所以行政院也可以照樣不尊重人民的創制、複決權?還是行政院還有其他尊重民意的方式? * 張院長俊雄:我想人民還是國家的主人,行政院還是要對立法院負責,同時也要對人民負責。 * 周委員伯倫:剛才本院同仁質詢時,就是要逼問院長,在本月二十四日「核四公投,人民做主」這個反核大遊行展開之前,逼張院長說出絕對不在年底辦公投或是諮詢性公投,而院長的答復也非常清楚,本席希望院長再答復一次。但本席的問題跟他們的問題不同,我不是要逼院長承諾年底之前要辦理諮詢性公投,我不會這麼不上路的,但是我要請教院長一個問題,在立法院不通過公投法的情況下,過去有沒有辦理過類似公民投票這類諮詢性投票的案例? * 張院長俊雄:據我的幕僚告訴我,過去台北市政府曾經辦過市民投票,還有台北縣政府也辦過縣民投票,所以以往都有例子。 * 周委員伯倫:那是在沒有公投法的依據之下辦的吧? * 張院長俊雄:那是在沒有公投法的依據下辦的市民和縣民投票。 * 周委員伯倫:那本席要請教張院長,當初辦的時候有沒有引起政治、社會的動盪不安? * 張院長俊雄:沒有。 * 周委員伯倫:有沒有像在野黨所講的,辦公投會搞成經濟急遽下降?當時是國民黨執政時代。 * 張院長俊雄:因為那樣的公投只是像另類民意調查一樣,利用投票來表達意見,只是諮詢性的公投而已,並沒有公投法強制的效力,而且就法律上而言,這是屬於行政權行使範圍內的事,也不構成違法。 * 周委員伯倫:對,我們都認同如果是諮詢性公投,沒有強制的法律效力,是人民意願的一種表達方式,我相信行政院會予以尊重。但是二月二十四日即將舉行的「核四公投,人民做主」反核大遊行,可說是眾所矚目,可是現在行政院對年底要不要舉辦公投似乎還沒有一個定論,因此本席現在要請張院長在立法院公開說出,在沒有公投法的情況下,行政院之下的諮詢性或核四公投評估小組何時可以作個決定?何時才可以評估出來年底到底要不要辦公投?總不能十二月一日投票,十一月三十日才決定吧? * 張院長俊雄:到目前為止,五人小組已將公投的部分列入評估,當然也包括諮詢性的公投及當年台北市政府和台北縣政府部分。至於評估結果何時可以向我報告,現在尚無時間表,所以很遺憾無法向周委員報告。 * 周委員伯倫:當初經濟部的核四評估小組曾對外提出時間表,表明何時會開完會議,何時可以公布結果。本席希望執政當局不要越做越回頭,應該現在就責成評估小組,訂出結果出爐的時間。請問三個月是否足夠? * 張院長俊雄:今天評估小組的成員並未全部在場,我會與他們交換意見後再決定。 * 周委員伯倫:你是否可以接受本席的建議? * 張院長俊雄:可以。 * 周委員伯倫:人民最害怕的就是處於不確定的狀態,現在你不方便講,本席也不勉強,但是年底是否要針對核四舉行公投,評估結果何時公布至少要有一個期限。三個月應是合理的期限。 * 張院長俊雄:我與評估小組決定後會再向周委員報告。 * 周委員伯倫:不必向本席報告,而是向全國人民報告。當初經濟部核四評估小組成立時就已說明要評估三個半月,但是這次張院長並未指出要評估多久,請問三個月是否足夠?最近政府即將針對全國行政效率革新舉行會議,所以評估可能不需三個半月,那麼三個月是否足夠? * 張院長俊雄:關於周委員的指教,請容許我們再討論。 * 周委員伯倫:希望政府能讓人民有所期待。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會遵照周委員的指教,向社會公布。不過,現在我還未與成員交換意見,不便貿然提出時間表,還請周委員體諒。 * 周委員伯倫:行政院是採首長制,評估小組的成員是不是由你遴選? * 張院長俊雄:這件事我還是請召集人斟酌,然後他們再向我報告,由我提出。 * 周委員伯倫:你能不能接受本席的建議?其實本席原本是想建議行政院在一月二十三日就公布年底是否要進行核四公投。 * 張院長俊雄:我原先沒有這個打算,因為我在等評估小組向我報告,如果小組能在今天、明天以前提出報告,二十四日我當然…… * 周委員伯倫:本席本來希望院長能在一月二十三日,亦即二十四日的遊行之前就宣布年底要舉行核四公投,讓反政府、反扁的遊行變成支持新政府的嘉年華會。但是你們可能有所考量,不方便表示意見,所以才組成評估小組。對此本席也可以支持,只是人民不能等,因此希望你們能接受本席的建議,以三個月為期限。請問院長可否接受? * 張院長俊雄:我可以接受。 * 周委員伯倫:其次,院長在行政院記者會上提到,內閣在年底之前不無局部改組的可能,沒有預設特定人選,也沒有時間表。請問您是在什麼樣的考量下才有這樣的說法? * 張院長俊雄:主要是我認為行政院團隊必須有效率、有願景,還要有紀律和倫理,更必須是台灣政局穩定重心的團隊;假如要提高效率,必須大家的理念更契合,基於以上幾個觀點,如有必要,我們認為不排除這樣的可能。 * 周委員伯倫:這樣會有一個問題,請容本席為內閣所有官員說出他們心裡的話,因為這樣充滿不確定感,不排除任何可能、沒有時間表,也不預設任何特定人選,這樣所有部會首長都會有五日京兆、人心惶惶之感。 * 張院長俊雄:沒有、沒有。 * 周委員伯倫:會有這種情況。因為你已經釋出不無改組的可能,同時又說不針對特定部會,何時改組也不一定,因此所有的部會首長都不知道自己會做到什麼時候。請問您可否將這件事講得更清楚、周延一點? * 張院長俊雄:對於內閣成員的賣力投入,我真的非常感謝。剛才有位委員提到很多常設文官表示跟著這些政務官,有時會感到很累,而這正是因為我們的政務人員相當投入所致,所以我非常感謝所有的團隊成員。因此大家不但不要有五日京兆的心理,反而應該更加奮發,更加團結在一起才對。 * 周委員伯倫:請問您是否已經發現有些成員不太有團隊精神,或者有人有些問題,不然怎麼會說「不無可能」? * 張院長俊雄:我是在邏輯的推演上做這樣的陳述,到目前為止,我還是要說,我沒有特定的人選,也沒有特定的時間。 * 周委員伯倫:就是因為你提到這點,本席才要做這樣的詢問。因為這樣的說法會造成內閣閣員人心惶惶。 * 張院長俊雄:不會啦!雖然我在邏輯推衍中提到這點,但在我與閣員的相處和共事中,有很多機會會讓大家更為瞭解,包括大家在院會中所做的各種檢討在內,因此我相信大家非但不會有五日京兆之感,反而還會更加奮發、往前邁進。這是我的感受。因此,我要請周委員放心,如果光是我這句話,而沒有其他狀況,那麼周委員所講的就是對的,但事實上,我們有很多接觸和共事的機會,也有很多大家共同努力的地方,因此應該不會有五日京兆的感覺。請周委員放心。 * 周委員伯倫:你的意思是話雖然這麼講,但不一定會這麼做。這和我的看法好像不大一樣。從反面來看,如果內閣閣員和新政府的執政步調不一致,沒有團隊精神,或者沒有認真辦事、為人民服務的話,張院長隨時都可以撤換他們。應該這樣解讀,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我相信周委員這個推論是正確的,英國首相布萊爾的例子就很清楚,既然理念不同,又何必聚在一起呢?所以假如周委員認為有這種情形,他本來就不會在這個團隊中,但我現在所提到的是,目前這個團隊沒有這種情形。 * 周委員伯倫:目前這個團隊沒有這種情形,所以也構不成局部改組的問題? * 張院長俊雄:所以到現在為止,我沒有提出特定的時間表及特定的閣員。 * 周委員伯倫:但是當閣員在施政理念、團隊紀律上有問題的時候,不排除有撤換的可能性? * 張院長俊雄:是的。 * 周委員伯倫:謝謝張院長。以上兩個問題謹就教於張院長,請院長回座休息。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勞委會陳主任委員。剛才本院同仁在質詢院長及陳主委的時候,曾詢及中油永安液化天然氣槽滲漏案的問題,當時並非本院同仁故意不讓陳主委答復,而是因為委員質詢的時間很有限、很寶貴,三十分鐘的質詢時間又將屆,使得陳主委沒有時間回答,現在本席想給陳主委一些時間對外界的一些疑慮有所澄清。 * 陳主任委員菊:謝謝周委員。剛才劉委員文雄的質詢不止涉及一案,而是兩個案子,此事事關政務官的清廉及操守。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如果利用言論免責權而不負責任地質詢,我不止是遺憾,更要問:誰能夠保護政務官的名譽? 首先,有關勞保局購置房舍大樓一案係於八十八年七月決定,本人當時尚未到勞委會任職。勞保基金原編列了五十億元投資房舍、購買辦公大樓。勞保基金設有監理委員會,其成員包括勞資雙方、學者及政府代表,對勞保基金有一定的管理。個人上任之後,認為勞保局購買房舍大樓的金額非常龐大,應該非常謹慎,所以我在八十九年九月二十日主管會議中要求政風室全程參與,並於同年十月四日主管會議中要求勞保局在鑑價的過程中,一定要公開化、透明化。其次,我在同年十一月八日主管會議中指示,由於購買辦公大樓一案深受黑函的困擾,所以購買辦公大樓的決定過程一定要公開讓外界明瞭。此外,我在同年十二月十三日主管會議中指示,勞保基金在投資房地產時要從專業的角度考量投資效益,並且要依政府採購法公開上網、杜絕關說的原則辦理,同時,勞委會的辦公廳舍問題應該與勞保局的勞保基金投資房舍分開辦理,所以對於勞委會的辦公大樓,我的要求包括:一、與國泰的租期請協調到九十年年底為止,必要時再協調增加一年,職訓局的部分也要比照勞委會的作法辦理;二、秘書室要繼續尋找適宜的辦公地點加以租用,作為本會與職訓局的辦公大樓。我現在就是要澄清我們並沒有購買大樓。 * 周委員伯倫:我只有一個問題,就是勞委會購屋案有沒有如剛才委員或外界所指控的,勞保局有人收取回扣? * 陳主任委員菊:謹向周委員及所有的委員報告,勞保局到目前為止都依照我的指示,沒有購買任何房舍,所以哪裡來的六億元回扣之說?剛才劉委員文雄質詢時並沒有讓本人有機會說明。 * 周委員伯倫:也就是說,勞保局到現在為止還沒有購買任何房舍? * 陳主任委員菊:對,而且從八十八年至今勞委會購買房舍的任何資料,我都願意交給陳部長進行調查。 第二,有關中油永安天然氣槽的問題,我想這個問題非常清楚,所有的標準,所有實施的過程都是在八十八年八月以前,亦即本人尚未到勞委會以前就已經確定了。而且新政府上任以來,從來沒有降低工安標準,事實上,勞委會對於地方法院的回函,是在答復地方法院詢問有關八十七年七月及八十八年一月檢查的說明,而當時本人尚未就任勞委會主委一職,而且勞委會針對中油永安油槽安全檢驗的決議是不合格,所以我們所有工安認定標準都沒有降低,因此方才劉文雄委員對於我們有很多的指責,我們會…… * 周委員伯倫:有關中油的部分,可否請林部長稍作說明。 * 陳主任委員菊:有關中油與三菱公司的相互控訴,我想應該與勞委會無關,勞委會在乎的只是它的工安,而我們的標準從過去到現在沒有做任何的改變。 * 周委員伯倫:所以剛才有人質疑在中油永安液化天然氣槽的滲漏案中,勞委會有降低安全檢查標準一事,絕對不是事實? * 陳主任委員菊:所有的標準都是早在本人到勞委會任職前就已經訂好的。 * 周委員伯倫:在你上任之後沒有改過任何的安全標準? * 陳主任委員菊:沒有,我也會把這個案子的所有資料送給陳部長。 * 周委員伯倫:可否請林部長稍作補充說明。 * 林部長信義:其實三菱有幾十家公司,連麒麟啤酒都是三菱的,只有三菱鉛筆不屬於三菱所有。而這個案子是三菱重工承包中油的三座槽,總預算是九十億元,並於民國八十五年進行試車完成,而我們曾會同勞委會代檢小組於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確認其中兩座有洩漏的瑕疵,所以在年度檢查時就判定不合格了,到目前也是判定不合格。 * 陳主任委員菊:目前仍然是判定不合格,而且沒有進行任何的運轉。 * 林部長信義:這個案子現在仍由中油提出訴訟當中,我想中油應該已經說明清楚了。 * 周委員伯倫:謝謝陳主委及林部長的答復。 * 主席:經黨團協商及翁委員金珠的同意,翁委員的質詢延至二月二十三日賴委員勁麟之後再進行。 * 現在請曾蔡委員美佐及李委員先仁進行聯合質詢,詢答時間為六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曾蔡委員美佐","李委員先仁","主席","張院長俊雄","田部長弘茂","陳主任委員希煌","蔡主任委員英文","林署長俊義","陳主任委員博志","林部長信義","顏部長慶章","林秘書長錫山"]} ``` * 曾蔡委員美佐:(十八時五十三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現在輪由本席及李先仁委員進行聯合質詢,從早上質詢至今,兩位主席非常的辛苦,而且今天質詢的場面又很火爆,不過方才周伯倫委員質詢時,就把溫度降低了,這表示周委員做得很好,問得很溫馨,我也希望我們這一組的質詢能夠很溫馨的與院長共同探討當前的經濟、三通問題及國家重大政策。 * 李委員先仁:院長,今天真的非常高興你能夠再次回到立法院來,王院長昨天也是非常的歡迎你,很多記者問及張院長是否還是不受歡迎的人物時,王院長也表示我們是很歡迎你到立法院來的。 從方才幾位委員的質詢看來,今天的質詢一直都繞在核四的話題上,我們不希望因此產生政務上的排擠效用,似乎除了核四之外,沒有其他的問題可談了,所以今天我們想談幾個話題。首先是外交及兩岸關係,李前總統登輝希望能再次訪問美國,而我們得到的訊息是美國答應他在卸任半年、比較沒有政治敏感度時,他能有機會再次訪美,所以我們的第一個話題想要談這個問題:若是外交部有規劃,李登輝前總統有沒有辦法在今年再次訪美?我相信他第二次訪美會有很大的意義,因為他上次訪美時造成很大的爭議,也引起中共很大的反彈,而有所謂的飛彈危機,我們是否可以藉著這次的訪美來化解上次引起的爭議?有關這個問題,是否可請張院長及田部長來回答。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卸任元首到國外訪問是有助於增進我國與其他實質上有邦交國家的友誼,所以我們是很認同的,當然我們也希望外交部能夠配合卸任元首、副元首及官員能夠像上次陸士達到我國一樣,與很多官員、在野政黨有很好的意見交換及溝通,這對於我們實質的關係是有幫助的。至於李委員所指教的這個問題,較為深入的部分,還是請田部長來答復。 * 田部長弘茂:謝謝院長,也謝謝李委員所提的問題。關於李前總統訪美一事,最近媒體也報導了很多,根據我個人的瞭解,李前總統很可能會在今年應康乃爾大學的邀請,再一次到康乃爾大學去參加某一項的學術活動。另外,李前總統本人也有訪美的意願,當然,他這次訪美的性質與李委員方才所說到上次的情況在身分上是完全不同的,他現在已經是平民,但因他是卸任的總統,地位與一般人又不完全一樣。據我所知,美國政府方面私下也表示的很清楚,李前總統現在已經不是總統,若是用私人名義訪美,他們是隨時都歡迎的。 * 李委員先仁:我們很高興聽到院長及部長談到李前總統能在今年訪美,沒有問題,雖然他現在是私人的身分,但他畢竟是卸任的元首,我們也希望能藉由他的訪美為我們的關係帶來更進一步的改善。我們也知道,他的另外一個願望是希望訪問日本,如果他訪美之後,能夠在回程時訪日,這對我國與美國、日本的外交關係一定會有很大的突破,外交部能否做這方面的行程規劃? * 田部長弘茂:關於李前總統訪美、訪日一事,外交部並不會主動介入、規劃。李前總統本人在日本有很多朋友,若是他認為時機成熟,想到日本訪問,他會知會外交部,到時外交部必定會提供必要的協助及接待。李委員剛才提到,李前總統能否利用訪美機會順道訪日,這件事必須由他本人決定,如果他決定這樣做,外交部也會配合。 * 李委員先仁:另外,部長上任以來,一直希望能拓展對歐洲的外交工作。因此本席要請問部長,歐盟代表處何時可以設立?本席前往歐洲時,曾特別到比利時探討這問題。有人以為加入WTO的同時設立代表處,如此阻力會比較小,更可以提升層級。不知部長以為如何? * 田部長弘茂:李委員所提確實非常正確。事實上,與歐盟互設代表處是外交部既定政策,本人上任以後,對此也非常積極推動,更為此專程到歐洲和歐盟主委會聯盟高層官員,以及歐洲議會幾十位友華議員交換意見。歐盟基本上認為,在我們加入WTO以後,雙方再推動互設代表處確實會比較順暢,而他們也希望能在明年完成,因為今年我們加入的日期並不很確定,但我們仍積極保持聯繫中。 * 曾蔡委員美佐:部長提到駐歐盟代表處會在加入WTO的同時設立,但加入WTO我們已經講了好幾年,部長剛剛卻又說今年不可能加入。 * 田部長弘茂:我沒有說今年不可能加入,而是不一定。 * 曾蔡委員美佐:加入WTO已經講了好幾年,從國民黨政府到新政府都在講,而加入WTO後,受到最大衝擊的是農業。我們的農業已經處在水深火熱中,農業不但辛苦又是最弱勢的團體,像柳丁、花生、蒜頭,滿市場沒人要,現在雲林縣又有好幾千噸的冷凍蒜頭收藏在倉庫中。請問院長,對此,行政院有何對策? * 張院長俊雄:去年我們就成立加入WTO的因應小組,因為我們很清楚,加入WTO對農業、農產品會有很大的衝擊,屆時預估會增加十萬的農業人口失業率。 * 曾蔡委員美佐:不只十萬人。院長,時空轉變,農業政策也要隨時調整。現在最弱勢的就是農業,所以農委會陳主委怎能一直守在辦公室內呢?如此主委能知道農民叫苦連天嗎?不論是轉作或是領取補償費,對農民的幫助都很有限。過去修正農發條例時,農民是何等高興,但農發條例對農民到底有何益處?一點都沒有。很多農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農地可不可以買賣,原因就出在宣導不足。所以農民對農發條例依然一知半解。陳主委是全國農業的領導人,你要使農民能夠起死回生,最起碼也該使他們能夠吃飽,不要讓農民走上街頭抗議,針對這點請你好好改進。至於,策略聯盟到底進行的如何,現在已經完全沒有消息,該案已經通過,政府也公告生效,請問陳主委到底有沒有做呢? * 陳主任委員希煌:我們希望曾蔡委員能至農委會,我們會為您作一簡報。 * 曾蔡委員美佐:本席到農委會做什麼,這是關係全國百姓的權益的事情,不是只有本席聽農委會說說就可以的。 * 陳主任委員希煌:我們都一步一步在做,短、中期的工作都有在做。 * 曾蔡委員美佐:農業團體是最弱勢的,所以農委會應告訴基層農民,農委會要如何做,才能使農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好,也能夠吃飽,而不是本席去聽你們的簡報。 * 李委員先仁:陳主委是老實人,說不定你已經做了很多事,但是人民不是很清楚,就如行政院可能做了很多事,但是由於有很多爭議,而院長也一直在處理這些爭議,所以我們都看不到建設性的事情。針對此點,你們應好好作一檢討。陳水扁總統最近也和你在談,應讓人民知道你們在做什麼。 談及WTO的問題,有一很重要的關鍵,就是如何三通,此一話題已經談了很久。如何規劃三通是個很大的議題,本席建議,今年秋天在上海將舉行APEC會議時,我們可以將三通的議題當成APEC會議時的主要訴求,在會議中討論這個問題。你對本席的的建議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我想應再深入研究看看。目前的三通,我們原先是要配合WTO的加入,在WTO的規模下來談的。 * 李委員先仁:我們可以先拋出此一訊息讓國際間知道,在上海舉辦的APEC會議是很重要的國際場合,可以給中共相當大的壓力。若台灣方面將三通當成議題來談,是全世界會非常矚目的問題,個人認為確實是談此問題的很好場合。 * 張院長俊雄:三通是兩岸間的問題,是否和APEC會議的議程有關,還有別的國家是否能接受?這可能會有一些問題。 * 李委員先仁:由於主辦國是中國大陸,所以其在處理一些問題時都會相當謹慎,因此,針對地主國來談三通是一項很好的議題。 * 張院長俊雄:除了方才我所說的顧慮外,第二個顧慮就是不要說是三通,以小三通而言,應在對等互相尊重的原則下來協商,但是他們就是不肯,所以,他們難道會把兩岸之間的事拿到國際性的會議去談嗎? * 李委員先仁:民進黨一向的作法是將兩岸議題國際化,若能如此做,不是也符合民進黨的主張嗎?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所擔心的是,若我們將三通問題提出,首先就和APEC會議的性質不符。 * 李委員先仁:APEC會議的議題是經貿性質的,若是將三通問題放在這裡來談,是很好的突破點。 * 張院長俊雄:APEC會議的議題需有集體性和共通性,就兩岸之間而言,我想中共應不會點頭,而且和APEC會議的議題內容也不相容,但是李委員的意見,我們可以來研究看看。 * 李委員先仁:針對兩岸的議題,最近美國前助理國務卿陸士達來台訪問,他特別提到中程協議的問題,這已經引起很大的波瀾,我注意到陳總統對於中程協議的態度、反應是屬於正面的,而且他表示中程協議可以當作兩岸未來表達「諒解」的機制。我對「諒解」這兩個字非常好奇,什麼叫做「諒解」?他是不是認為可以認同中程協議呢? * 蔡主任委員英文:陸士達和總統會面之後,和我做過一番討論。他表示,他們這次討論只是一個概念性的交換意見,並沒有進入實質或具體的方案或內容。 * 李委員先仁:他對於「諒解」一詞有什麼解讀? * 蔡主任委員英文:他認為,尋求兩岸問題的終極解決方法過程相當漫長,在這個過程當中,雙方必須有一定的基礎,而這個基礎的建立,關鍵在於雙方的互信。 * 李委員先仁:如果拿中程協議來對照九五年的「江八點」,可以發現「江八點」中有一段提到,雙方可以先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您認為陸士達在談中程協議時,是否有引用這一段的味道呢? * 蔡主任委員英文:這不是陸士達的本意,他也講得很清楚。像這種概念,雖然我們可以在交換意見時提出來,但是他有很多很多不同的處理方式來做自己的規劃。 * 李委員先仁:行政院和陸委會的態度好像比陳總統還要保守多了。陳總統的態度都是非常正面的,而你在談到這件事時,好像又後退了一點。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沒有排除這個概念。 * 張院長俊雄:李委員,你也許在對話時以為行政院在排除中程協議,我要在這裡講的是「沒有」。只要有任何方式能夠幫助兩岸長期和平穩定局勢的建立,行政院都願意去研究思考,我們沒有刻意排除中程協議的觀念。 * 李委員先仁:我們如果可以繼續這樣推動的話,是不是可以採用「一個中國原則」?或者把你所謂的「一個中國」議題加進來,和中程協議一起被討論? * 張院長俊雄:這已經牽涉到實質內容的問題。 * 李委員先仁:只要是有辦法突破兩岸問題的任何一個機會,我們都不應該放過。一個曾經擔任美國高層官員的人表示希望改進兩岸關係,我們如果輕易放棄,就太可惜了。 * 張院長俊雄:不會放棄。任何議題,我們都可以談。不過,有一個前提,就是大家要坐下來對等交談。我相信,在對話和溝通之間,雙方會找到重疊的共識。所謂重疊的共識是採取中程協議或其他方式,我們都很願意去研究。 * 李委員先仁:我很高興聽到院長這麼正面的答復。希望您在這方面能多多著力,不要為了一些爭議而阻礙你推動政務。 * 曾蔡委員美佐:蔡主委,你說三通和加入WTO要同時進行,謝長廷則說,在加入WTO之前,要先講三通。我現在請教院長,行政院的政策是如何?民進黨的主席說要先進行三通,蔡主委則說要同時進行,你能不能說明一下行政院的政策?我們一定要體認現在社會的趨勢,不要畫地自限,否則會連一步都踏不出去。剛剛李委員提到,不管是「一個中國」還是「中程協議」,都相當重要,如果我們的產業優勢已經全被大陸占去,最近台塑王總經理又去上海設立辦事處,這時候行政院就該去思考三通問題及大陸政策問題,你要大膽講出來,不要讓這些企業一間間遷出去。你們不談三通,也沒有辦法坐下來談。不管是三通,還是中程協議,或是大陸政策,全都不清楚,產業一定會因而一間間外移。而且最近大陸已經將B股票開放給大陸民間人士購買,接下來還準備推動A、B股票合併事宜,使得大陸股票市場一直上漲,如此一來必定會吸引到台灣的股票資金,台灣的股票市場一定會受到很大的衝擊!本席請問院長,我們的產業西進,現在我們的股票又要西進,對於這種情形你的看法如何?你是否有什麼因應措施? * 張院長俊雄:關於B股票的部分,其實我們正在審慎注意之中,因為在這方面目前有很多不同的評估,所以本人特別要求財政部及陸委會密切地注意,究竟中共的B股票開放給大陸人民購買,會對台灣帶來多大的衝擊?關於這一點,本人認為可以請陸委會為委員來說明。 * 蔡主任委員英文:請問曾蔡委員要本人說明的是B股問題?還是西進問題?還是全部的問題? * 曾蔡委員美佐:全部的問題。 * 李委員先仁:本席認為這應該沒有關係。 * 蔡主任委員英文:關於B股的問題,本人認為目前大陸的資本市場還是處於初期的階段,尚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存在,而且現階段中也有很多的限制,而這次他們也只是開放B股給大陸的居民購買而已。本人認為任何資本市場的管理,尤其是在它的軟體基本建設尚未完整的情況下,所能夠吸收大量外資的可能性還是有限的。在目前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會持續加以注意,不過,我們不覺得這件事情在短期內會對我們的資本輸出或是資本出口有巨幅的影響;另外,關於三通的問題,本人認為問題不在於三通的本身,而是在於我們自己本土經濟發展的問題,如果我們本土經濟發展持續地往前走、持續地往上提升,那麼我們在兩岸的經貿空間會比較大。 * 李委員先仁:我們聽到蔡主委的回答就可以很清楚瞭解到,其實我們國內的經濟狀況是最重要的!剛剛本席看到院長如此尊重蔡主委,就可以感受到你的領導風格,現在我們想對院長的領導風格加以討論。最近發生許多問題,使得我們覺得院長的領導風格可能應該要有所改變!本席認為在過去國民黨主政時代的各部會中,都有一種生命共同體的觀念,就像是整個行政院代表對立法院負責;不過目前行政院的狀況卻有點不一樣,本席覺得各部會好像是「各人顧性命」的情況!所以本席懷疑張院長對於各部會的掌握、協調方面是否還需要繼續加強?本席有三句話要談,各個部長的心境可能是:「爭取阿扁的支持最重要」、「通過部門的預算最重要」、「打好立委的關係最重要」。 由這三點看來,院長其實是被架空的!我們發現在很多政務的推動上,你好像是最後才來加入這個團隊的?這其實也是事實,因為這個團隊都是以往陳水扁總統及唐飛內閣當時所謂「扁、唐體制」所留下來的部長,你是後來才加入的,感覺上所有的部長直接對阿扁總統負責,感覺上所有的部長只要和立法院相關的委員會委員搞好關係使預算能夠通過就好,他們好像都不太甩你。所以本席認為,你想要將內閣變成一個所謂「戰鬥內閣」,可能只是空,因為部會協調亂哄哄!請問院長你認為如何? * 張院長俊雄:本人認為李委員剛剛分析的內容和實際情形差距很大。 * 李委員先仁:這是真的嗎? * 張院長俊雄:在唐內閣時代,有很多人批評說各部會各有一把號,各吹各的調,這種情形當時大概會有;但是在目前的內閣中你看不到這現象!本人擔任閣揆,在統合整個內閣時對相關情形都很清楚,所以剛剛李委員的三句話或許是表達你的觀察結果,但實際上在效率上、開會上、整體運作上及對外態度的一致上,本人特別提到這一點給李委員作參考。 * 李委員先仁:本席認為院長也不要太樂觀,因為今天總統府秘書長游鍚堃先生談到他不排除內閣改組的情況,而且他也提到閣員只要是配合度不高、執行力不夠的,就要換人!本席認為由總統府秘書長來發布這個新聞,對你真是情何以堪?而且這則消息是他在記者會中主動提出的。 * 張院長俊雄:這是我先行表示不排除,然後總統府秘書透過秘書長發布新聞,這難道不是他支持閣揆的作法嗎?這樣做到底是架空,或是互挺,應該很明顯。 * 李委員先仁:張院長可能太樂觀了,在閣員中有幾位部長,您可以換得了嗎? * 張院長俊雄:他們那麼賣力、那麼投入,我為什麼要換掉他們?假如他們不賣力、不投入、不能相互配合、理念也不同,哪一位閣員換不掉?我不太清楚你所指的是哪一位閣員? * 曾蔡委員美佐:院長,方才您表示現在各部會沒有各自為政的情形。您同時表示;無論是您說的,或是總統府秘書長所發布的新聞,有可能內閣局部改組,以建立有倫理、有紀律、有效率、有願景的內閣,這才不辜負社會大眾的期望。 本席在此要請教張院長,在座的內閣成員中,究竟是女閣員較優秀;或是男閣員較優秀?您對男閣員的表現較滿意,還是對女閣員的表現較滿意? * 張院長俊雄:我坦白地說,在內閣成員中,無論男閣員或女閣員,都表現得同樣優秀,我很感謝他們。 * 曾蔡委員美佐:以經濟部長而言,林部長原來是由中華汽車董事長任內網羅而來,他對中小企業的輔導非常成功,可說是台灣中小企業的艾科卡,但是自從他就任經濟部長以來,一直在執行民進黨反商情結的政策,以致他的才能無法發揮,實在非常可惜。 此外,談到環保署林署長,他更是可憐。自本席認識林署長以來,他是一路反核到底的人士,只要有反核團體的遊行,就可以看到林署長和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先生站在先鋒部隊的行列中。而今,他是否必須下台?再說,此次的油污事件,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您是否要點名請他下台? * 李委員先仁:方才張院長問道:哪一位部長?本席從總統府秘書長所指出的「配合度不高、執行力不夠」聯想到兩個人,我懷疑您是否有辦法將他們換掉。首先,本席要點名教育部長曾志朗,大家可能會認為他和行政院團隊的配合度不高,但是阿扁相當支持他,而且有幾位教育委員會的資深委員也很支持他,在預算方面過關也沒有問題。這麼穩固的教育部長,若是他與您的理念不合;包括有關英文拼音的問題產生很大的爭議,且在教改方面也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您認為您可以換掉他嗎? 談到執行力不夠的問題,本席就很不好意思地要點到林署長。日前的油污事件,以及其他一些有關環保的問題,或許林署長會覺得很委屈,你以學者從政的性格,和所有的委員處得非常不好,但是你有阿扁總統挺你,可能張院長想讓你下台卻下不來。本席舉出這兩人的例子,請問院長作何解釋?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不但沒有撤換閣員的時間表,也沒有對象。或許李委員認為教育部長配合度不高,林署長執行力不夠,這是您由外部觀察的看法,但是我目前並沒有特定的對象。 * 曾蔡委員美佐:請問林署長,本席從認識你以來,你始終都是持反核立場,每每有反核遊行時,你都是站在最前面擔任領隊。二月二十四日即將舉行反核大遊行,身為環保署長,你會不會參加當天的遊行? * 林署長俊義:我向兩位委員報告,由於過去幾天我都在處理油污事件,身心相當疲憊,所以遊行當天,我會在家休息,不會去參加遊行。 * 曾蔡委員美佐:既然你不會去參加此次的遊行,對於一路始終反核的你,心裡會不會很感慨? * 林署長俊義:對此,我心裡並沒有特別的感想,因為過去幾天我一直都忙於處理油污事件,身心都相當疲憊,現在非常需要一個週末好好休息。 * 李委員先仁:有人請你休息、不要管太多嗎?應該不會吧? * 林署長俊義:沒有。這只是我身體負荷不了,休息一下子。 * 李委員先仁:真的是「一下子」還是未來可能要「走路」了? * 林署長俊義:我只是回台中休息一下子。 * 李委員先仁:行政院也對部會首長進行過考核,署長的成績似乎都不是很好。不過,院長滿給你面子的,但本席認為你未來還是應該多和行政院配合,多多加油。 * 林署長俊義:我會自我檢討。不過,我要強調一點,我和所有委員都處得相當好。 * 曾蔡委員美佐:林署長,你方才答復不會去參加反核遊行,所以,你一定要回去休息,陪太太、小孩一起吃飯,絕對不參加反核行列。 * 林署長俊義:就目前所知,我不會去參加。 * 曾蔡委員美佐:即使你一路走來都是反核,但是你現在當環保署長,絕對不敢去參加遊行。 * 林署長俊義:也不是這個原因,而是真的因為太過疲累,身體無法負荷的關係。 * 曾蔡委員美佐:本席實在非常同情你,因為你為了油污事件,弄得身心疲憊。請張院長准假,讓署長回去長期休息,不論是陪太太、小孩都好。但不是只准一兩天的假,因為光是一兩天是不可能讓身心恢復的。所以,請張院長准許署長一、兩個月的長假,才有充分的時間調整身心。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我知道內閣成員都是全力投入政務,他們的壓力大,工作時間長,我對他們是心懷感謝。方才有一位立委表示,很多的常設文官跟不了政務官,因為政務官的要求都超過其工作量。這的確是事實。我想林署長休息一兩天是情理之常。 * 李委員先仁:院長和部會首長之間有良性的溝通是件好事,我也聽說你在公餘經常邀請幾位部長共同喝茶聊天,共商改善以前默契不夠的問題,對此本席表示肯定。但是,就您的領導風格而言,如果你還是無法掌握協調空間,對於你未來的施政還是會造成很大的麻煩。特別是你在前兩天宣布經濟的利多消息,其中還是有美中不足之處。最近可能因為民進黨的同仁忙於黨內初選,據他們表示,他們對你宣布的政經方案都表示不知情。很多民進黨籍的委員都說自己身為執政黨立委,卻好像被架空,對於你宣布經濟方案一事,他們都未被告知。你現在是否因為在乎在野黨委員意見,反而把執政黨籍的委員都忽略了? * 張院長俊雄:不會的,因為每個星期的執政黨黨團會議,副院長和秘書長都是親自參加的,還有九人小組會議中,總召和幹事長也都參加。 * 李委員先仁:但是周委員已經二個星期沒有參加了。 * 張院長俊雄:他昨天是重感冒。 * 李委員先仁:請院長你不要這麼樂觀,他分明就是有意不去的。 談到經濟振興方案,感覺上你所喊的口號還是滿多的,究竟要如何落實這些經濟振興方案,相信全民都給予極高的期待,本席認為行政院在做事的時候,跨部會協調的機制應該發生作用,因為有時候某個部會所提出的方案,其他部會不見得能夠配合,在這種情況下,恐怕就會事倍功半,針對這一點,希望院長將來能夠特別加強。 * 張院長俊雄:通常行政院的作法是二個部會以上所推動的方案,就會進行跨部會協調,例如針對失業問題,就有一個跨部會永續工作促進小組,這是由經建會主委與勞委會主委擔任召集人與協同召集人;另外一個如財經小組,就是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還有一個方式是由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李委員的指教很正確,行政院對跨部會的部分也都相當注意,或者是由閣員,或者是由政務委員執行部與部之間的協調。 * 李委員先仁:談到失業的問題,你在今天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其他國家不會比我們輕微」,本席認為你這種心態應該加以改變,因為我們不應該跟人家比壞的,我們應該是要求更好的,像你這種方式可能就會誤導民眾與立委,認為我們的情況也不差。現在失業的情況相當嚴重,而行政院也花了六百五十五億就業基金來輔導二十九萬的失業人口,這當然是非常好的方式,但是本席想請問張院長,你如何讓這些失業人口就業?你們的計畫與宣傳很多是沒錯,但是這些失業的民眾還是不知道該如何就業?到底你們如何讓這些失業人口可以很具體的看到自己有就業的機會?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有一個就業服務隊,而且我們也實施了以工代賑,例如用宣傳…… * 李委員先仁:院長加油!本席是給你一個表現的機會,請問你該如何讓全國老百姓都知道行政院的張院長俊雄讓這些失業人口知道如何就業?或許你們所擬訂的計畫非常多,問題是人民不知如何去就業,難道院長你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嗎?院長加油啊! * 張院長俊雄:首先,我們有一個專業的電話○八○○○七七八八,…… * 曾蔡委員美佐:對於李委員所提的問題,本席先說一件事情給院長聽:今年除夕夜,北港朝天宮要開廟門的時候,大約圍了有上萬名民眾等著開廟門,其中有二、三百個年輕人圍成一堆,當時本席就覺得很怪,為什麼今年有這麼多的年輕人來拜媽祖?經過本席詢問之後,才知道他們是從北部相約一起南下來拜媽祖的,本席還問他們有什麼心願想向媽祖祈求?結果他們的答案是:第一求媽祖不要讓公司倒閉,否則他們就沒有工作了。第二是求媽祖讓我們的經濟好一點,讓他們多領一點薪水。第三是因為他們之中有半數都已經失業,公司倒的倒,人走的走,所以他們祈求媽祖能夠讓他們找到工作。 剛才李委員說的很正確,究竟如何讓這些失業人口找到應該找的工作乃是很重要的事情,不是只以就業基金來安撫他們而已,而是要讓他們有工作,能養家,這才是最重要的,請院長拿出具體的方案,我們希望讓院長來答復這個問題,因此,請兩位陳主委不要代答。 * 張院長俊雄:如果行政院內所有的事都集中在院長身上,這種治理方式絕對是最壞的。其次,方才李委員希望我答復的,有關跨部會永續就業促進小組的問題。該小組設有專線「○八○○○七七八八」,我也要求各部會創設就業機會,因為,沒有就業機會,根本找不到工作,而這項任務並不是勞委會能做的,所以您應能了解我為何責成經建會作為跨部會永續小組的召集人,因為經濟建設委員會很清楚哪些企業需要投資、哪些需要增加人員。至於保險津貼、以工代賑、就業紃練等則是較消極的作法,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建構一個希望工程、創造就業,如此,才能真正解決工作的問題,因此,由經建會主委擔任召集人,您應當能了解院長的用意所在。 * 李委員先仁:您現在答得不錯啊!我就是要給您一個刺激、一個機會來表達,請您不要誤會我是在責難您,事實上,我沒有這個意思。因為,也許您會碰到人民向您反映他沒有工作,希望您替他解決,而您方才的說法就很好。有時候人民的問題是很緊迫的,因此您要有馬上處理問題的能力,所以我才要給院長機會來表達,而您的表達還算是不錯的,值得肯定。 您一直在談經濟的問題,方才也有委員談到「TAIWAN DOUBLE」,我認為這個觀念有點誇張,因為,我不知道,所謂「TAIWAN DOUBLE」的數字是怎麼算出來的。針對未來臺灣經濟如何「DOUBLE」的問題,我認為,有必要重新考量。臺灣以往的經濟成長都有兩個數字的成長率,但是未來很可能沒有辦法如此持續地成長,因此,政府有義務教育人民,全世界有可能走入低經濟成長率的時代了。從世界貨幣基金會所做的統計,全球的經濟成長率,都是從百分之四點二調整到百分之三點四,美國的經濟成長率也預估從百分之三點五調降到百分之一點七。我認為政府有義務告訴人民,而不是一味的樂觀,讓人民期待過高,造成對政府更加不滿。所以,如果我們發現我們的經濟成長率沒有辦法達到您所說的百分之六以上,甚至連百分之五都有困難時,您就應該告訴人民應該怎麼辦,政府應該告訴人民正確的訊息。 * 張院長俊雄:是的。美國上一季的成長率是百分之一點四,日本是負零點六,而我們在民國八十九年時希望整年能達成百分之六點五的成長率,當然現在是百分之六。針對民國一百年的「TAIWAN DOUBLE」問題,如果每年能把握百分之五點六的成長率、物價上漲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人口上漲率增加百分之零點七,那麼到民國一百年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但是,真的能到達百分之五點六嗎?現在只有百分之五點二五,經建會表示要擴大,也不過是達到百分之五點三而已。雖然百分之五點三與百分之五點六是有些差距,但是一直以來,我信奉一句話,若不全力促成一件不可能的任務實現,那麼,就會連一件可能的事都辦不好。對於台灣的經濟成長若沒有願景、沒有目標,全國民眾也不一起努力打拚的話,是一定不會成功的,這是我給所有內閣成員一個鼓勵及上進的目標。 * 李委員先仁:本席認為院長非常有雄心壯志,也很樂觀,但是我們現在必須考慮全世界的經濟趨勢,台灣也不能自外於這個世界趨勢。本席看了這麼多的數字報告之後,實在很難相信你所謂的「台灣Double」,根據本席的計算,若以每年百分之五的成長率來算,最起碼還要十五年的時間,才能達到二倍,這是很簡單的數字計算。因此,您的預估實在太過於樂觀。同時,若不能適應及改變這種全世界的經濟趨勢的話,就會在全民的期待落空之後,加速促成經濟衰退,也會造成人民對政府更沒信心及企業的出走。本席認為這些都是必須好好考慮的事。 * 陳主任委員博志:經建會評估我國未來十年的實質經濟成長率平均可以到達百分之五點六,這並非只是設定一個目標而已,而是經過我們計算人力可提高多快?資本累積有多快?以及我們的技術進步可以有多快?但是,所謂的「台灣Double」指的是,以美金計算的每人平均國民所得;一般在作政策目標及國際比較都是以此為主的。在這當中,還有物價上漲的因素,也要扣除人口的成長,因此,以美金計算,每人的平均國民所得成長率就已經比百分之五點六還高,甚至達到百分之七了,這樣子經過十年時間,即可使每人的平均國民所得加倍。當然,這也是我們所推估的潛力,要能夠達到這樣的潛力,還是要大家非常努力。 至於今年百分之五點二五的經濟成長率則是一種景氣變化,在此景氣變化的時期,我們是很難將經濟成長率拉高的。 * 李委員先仁:陳主委,本席希望您的預估正確,我們也希望台灣能夠更好,但是,目前最重要的變局已經發生,那就是波斯灣戰爭已經開始了。其實,美國也是非常狡猾的,美方在週末最後的時間才發動攻擊,經過三天的假期,我們無法得知油價的震盪情形如何?我們是否會受到油價波動的影響?院長也針對此事召開會議。 * 張院長俊雄:應當是沒問題的。 * 李委員先仁:雖然院長如此樂觀的預估,但要如何告知人民這樣的判斷是正確的?對此本席感到有些懷疑。 * 張院長俊雄:首先,我不會隱瞞事實,或是向社會大眾公布不實的消息。此外,對於英美空軍攻擊伊拉克一事,我國非常重視,我們首先關切的是油價問題,但到目前為止,中油公司並未和伊拉克有長期的原油供應契約存在。 * 李委員先仁:但是,價格是全球趨勢,院長又忽略這點了。 * 張院長俊雄:伊拉克並不在OPEC中,其所生產的原油數量也很有限,這種衝擊應不會再繼續下去,而目前我國的存油量也足夠,因此,對於我國的油價、股市及匯市應不致產生太大影響。誠如李委員所提到的,美國是在放假時發動攻擊,其也是考慮過此事對股市所會造成的衝擊,在經過三天股市交易之後,美國也認為沒有問題了。長遠來看,應當是沒有問題的,縱有影響,應該是短期且也是我國可以承受的。 * 李委員先仁:希望院長能持續觀察變化,這對我們非常重要。 * 曾蔡委員美佐:昨天院長宣布了八項經濟利多政策,你們對於所提出的政策,都要去做而且要快,以因應國際的潮流,經濟發展是不會等人的。你說過這些政策並沒有時間表,請問你要如何有效追蹤考核及落實政策?你們所提出的八帖藥方,是否能藥到病除,還是會藥到命除?這些問題都很重要,不要光是在喊口號,應該要去落實。 新政府施政九個月以來,我們的經濟真的是一團糟,經濟部長應該要設法輔導中小企業走上軌道,去年差不多有五、六千家公司關門、倒閉,導致十幾萬人失業,今年有很多公司需要你們去輔導及支援。目前財政部、經濟部及很多部會都是各自為政,團隊的政策並沒有一貫性,團隊的政策是非常的重要,像本席剛才所講中小企業需要你們去輔導及幫忙,希望你們能成立一個專案小組,設法幫助企業起死回生,這是很重要的,他們的問題,不光只是要降低利率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能籌到資金的問題。中小企業需要我們支援及幫忙,你們都是說得到卻做不到,他們沒錢也借不到錢,財政部說你已經要倒閉了,我怎麼可以去救你,我借給你就會被你拖垮,還是不要借你,讓你倒閉算了,因此就這樣造成很大的失業率。 你們是否可以針對要如何讓中小企業起死回生,如何來診斷哪家企業有救,哪家企業沒有救以及今年到底有哪些公司要倒閉等問題作報告? * 張院長俊雄:我在去年十月,就已要求經濟部要研究對策幫助中小企業,並且籌設一個中小企業服務團,除了親自去瞭解中小企業他們資金運用的情形外,也瞭解到銀行給中小企業融資的成效並不好,所以就邀請央行總裁、經濟部長、財政部長、金融局及銀行等相關單位人員,就個案特別去解決,在解決中小企業資金融通方面,行政院是盡所能的去影響銀行甚至包括民營銀行在內。 * 林部長信義:去年歇業的廠商將近有五千家,過去這五年,每一年新登記的廠商大概有五千家,歇業的部分有的有兩千多家,但也有五千五百家或六千七百家的情形,不過,總歸一句話,這種廠商關廠的狀況非常的多,而且還在增加,結構性的調整讓一些廠商沒有辦法再經營下去,但是我們認為能夠救一家回來,能夠讓一家轉型、升級,我們就多出幾十個工作機會,我們在去年,就像醫院的醫生會診一般,銀行團也來,環保署及勞委會也參加,此外,工業局等技術輔導的單位也…… * 李委員先仁:談到振興經濟方案,重點就在金融改革問題,國民黨智庫希望這個會期能推動一個法案,建立資產再生公司,亦即RTC的機制,振興經濟方案如無金融改革的配合,恐怕也無法落實,所以我們十分重視這個機制,也希望財政部能提出行政院版本,好好處理RTC的問題。 * 顏部長慶章:我們已經完成存款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修正,希望透過政府的預算建立金融重建基金。 * 李委員先仁:如要建立RTC機制,是否應有一專法實施較為適當?如果像當初檢討金融合併法一般,僅提出一條條文來規定AMC的事項,似乎不太恰當。 * 顏部長慶章:其實整個金融體系中資產品質較弱的部分是在基層金融,而其市場占有率很低。 * 李委員先仁:你認為需要多少錢以處理RTC問題? * 顏部長慶章:約需新台幣三百億元到五百億元之間。 * 李委員先仁:但根據多位委員的估計,應不只此數,大約要上千億元。 * 顏部長慶章:不是如此。訂定專法,如金融重建基金條例也是一種處理方式,但是在國際觀瞻上恐怕會形成我們國內經濟有極大困難的誤解。 * 李委員先仁:有問題還怕人家知道?部長不應該以這種心態來看問題。 * 顏部長慶章:因為我們的問題很小,所以將問題解決是最重要的。 * 李委員先仁:國民黨提出這個案子,而且要盡力加以推動,希望成立專法處理RTC的機制問題,你如何看待此事?行政院如能共同推動不是很好嗎? * 張院長俊雄:我們樂觀其成。其次,行政院當初是以存保條例第十七條的修正,將存保公司作為實質上的RTC,以此為法律依據而後編列預算,鎖定基層金融機構中較為嚴重的,如三十幾家農會及幾十家信用合作社先加以處理。另外還要成立AMC,事實上,AMC也快要成立了,可能下個月就會有三、四家成立,不過,AMC本身並無政府預算投入。 * 李委員先仁:RTC及AMC兩個機制成立後,還需要一個重要的出口,即債券的證券化,如無此一重要出口的配合,可能基礎不甚穩固,所以,財政部還是應該好好推動這個案子。同時,很多專家學者也一直建議國內應建立一個長期投資的標的,但是一直無法建立,是否請部長盡力推動此一案子? * 顏部長慶章:財政部已經成立一個跨部會專案小組,對於金融資產的債券化加以推動。 * 曾蔡委員美佐:其實中小企業的問題很簡單,他們的問題在於資金、勞工、技術的缺乏,以及營運上的問題,所以,我希望你們能澈底去做。 另外,我要特別告訴張院長,張院長的領導能力應該是很強的,但是社會大眾要求你下台的聲音很大,我以老同事的身分勸告你,如果你做得很累,不妨下來休息一陣子,再回立法院當立法委員,也不會讓社會大眾一直要你下台,這是給你鼓勵,希望你做好一點。 以上是我們兩位委員的質詢,謝謝各位。 * 張院長俊雄:再回立法院和你當同事似乎比較快樂,謝謝。 * 主席:今天大家辛苦了,現在休息,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時繼續開會。 休息(十九時五十五分) 繼續開會(二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進行質詢。先請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 林秘書長錫山:行政院來函,本日院會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請假情形如下: 一、行政院蔡政務委員清彥本日因公請假。 二、行政院鍾政務委員琴本日因公請假。 三、蒙藏委員會徐委員長正光本日因事請假,由錢委員兼主任秘書世英代表列席。 四、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郁秀本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因公請假,由劉副主任委員萬航代表列席。 五、行政院勞委會陳主任委員菊本日因公請假,由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代表列席。 * 主席:請謝委員啟大、營委員志宏聯合質詢,詢答時間共為六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謝委員啟大","張院長俊雄","營委員志宏","陳部長定南"]} ``` * 謝委員啟大:(九時三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教張院長,你是台大法律系畢業且具有律師背景,阿扁政府的執政團隊,從總統、副總統及行政院院長都是台大法律系畢業,而且都具有律師背景及司法經驗,相信你對法律方面非常瞭解,本席和營委員志宏也都具有法律背景,所以,今天想就法律方面的問題來向你請教。 依照憲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總統於在職期間除了內亂及外患罪之外,原則上並不受刑事訴究,請問能否於其在職期間,偵查他所涉及的犯罪行為?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檢察官應依法偵查,假如有觸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該當要做的事,檢察官都會去做。 * 謝委員啟大:可否在他的在職期間繼續追查?陳水扁總統有一件彩票案,能否於其在職期間加以追查?應不應該去追查? * 張院長俊雄:我記得本案在選舉的過程中,檢察官有作過鑑定。 * 謝委員啟大:可否在他的在職期間偵查? * 張院長俊雄:我並不清楚該案是用何方式來處理,又處理的確定效力如何我也不清楚。 * 謝委員啟大:依照憲法第五十二條是規定不得訴究,因此,事實上是不能起訴,不能追究。但是在陳水扁總統五月二十日就任後,居然在六月二十二日就決定不起訴處分,如果規定不能繼續追查,怎麼可以在他就職以後還繼續調查及作出不起訴處分?這件事報紙上有刊登過,憑良心說,這件事我們都懂,我們都知道違憲,可是我們當時是想,既然他剛剛當選總統,我們就不講話。 可是最近的興票案,經過一年以後不起訴竟然有那麼多人講話,因此,我們就把這件彩票案拿出來給大家看,在三月十五日,調查局在競選期間作的鑑定,鑑定的結果是署名陳水扁的筆跡及字跡極為相似,可是在陳水扁總統當選以後,五月十一日調查局的鑑定就變了,就變成字跡在佈局及外觀上極為相似,但是有足夠的細部特徵不相似,所以排除是他的可能性。 但是更可笑的是,在他就職後的六月一日,刑事警察局就直接了當的說,字跡特徵不符,研判二者並不相同,並且認為是偽造的。在他競選期間,是認定字跡相符,當選以後就認為有點問題,就職以後就完全不同。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於在職期間除了內亂及外患罪之外,並不受刑事的訴究及不繼續偵查,這項規定主要是為避免造成國家的不安,對於此案的處理,你覺得有無違憲?一位懂法律也當過律師的總統,這樣的人面對這樣的案件,他對於圖利自己的案件,他要怎麼說? 那件案子,如果是宋楚瑜先生當選總統,宋先生與連先生的興票案是在他當選以後不起訴處分,你如果是立法委員,陳水扁如果也是立法委員,請問你們會怎麼說? * 張院長俊雄:謝委員的指教,有部分是假設性的問題,有關興票案不起訴,我如果是當委員…… * 謝委員啟大:請你直接了當地答復,像陳水扁這件事,他得到了好處,請問你們怎麼說? * 張院長俊雄:陳水扁的彩票案,在調查局及刑事警察局,有關鑑定如何取捨,我們尊重檢察官,除非有違法失職的明顯證據。 * 謝委員啟大:現在已經是違憲了。 * 張院長俊雄:但是既然不起訴處分,應該具有刑事訴訟法不起訴處分的確定效力,針對此點,是否可以請陳部長作比較明確的說明? * 謝委員啟大:不勞陳部長了,謝謝。 * 營委員志宏:請教張院長,你也是學法律的,今天承辦的檢察官公然違法憲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總統就職之後,依舊處理此案作了處分,這些公然違法憲法的行為,難道說此種檢察官公然違法憲法的行為,身為長官的行政院、法務部,就可以不聞不問嗎? * 張院長俊雄:基本上,他並不是作形式追究的起訴。 * 謝委員啟大:這不叫追究,你是再繼續調查,因此不叫追究,依照此種情況,幾乎所有的案件,如果不停下來,所有的案子都會處分掉,除非是政治鬥爭嘛! 如果你是立法委員,今天宋楚瑜先生當選了總統,如果興票案不起訴處分,你會怎麼說? * 張院長俊雄:對於這次不起訴處分,我們非常尊重,並沒有發表意見。 * 謝委員啟大:今天類似民間司改會的團體,是在自毀其清譽,針對此等事應該要說話,但是對於陳總統的彩票案公然違憲,卻沒講話。另外,請問檢察官的長官在偵辦特定案件時,檢察官的直接長官是誰? * 張院長俊雄:基於檢察一體,檢察官的直接長官應該是檢察總長。 * 謝委員啟大:法務部長在特定案件上是否係屬檢察官的直接長官? * 張院長俊雄:當然,就特定案子而言,法務部不會干涉。 * 謝委員啟大:是不能干涉,不是不會干涉。 * 張院長俊雄:不會干涉也不能干涉,當然也絕對不會干涉。 * 謝委員啟大:陳部長確定沒有干涉,這點我相信,也絕對予以肯定,我對陳部長很尊重,就是因為確定他在很多案件上完全未作特定干涉,所以在很多方面他是被冤枉的。不過我還是要問,總統能不能干涉? * 張院長俊雄:總統不能干涉,也不會干涉。 * 謝委員啟大:總統不能干涉,也不會干涉,你說得非常好。現在請大家看看看這分報紙所刊登、全國人民皆知的資料:「總統指示,針對尹清楓案成立特別調查小組,由盧仁發檢察總長偵辦」,這樣的指示是正確的嗎?是否屬於就特定案子的干涉? * 張院長俊雄:他是要依法偵辦…… * 謝委員啟大:將某一案子交由某人辦理,如依檢察一體的原則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由總統指導就有問題了,更何況總統還表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偵辦到底,這已經是越分了,因為這表示他早已經知道這個案子會動搖國本,而且他是在多明尼加說這句話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負責這個案子的盧仁發檢察總長的小檔案:八十五年四月六日,盧仁發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時,因為周人蔘案的爆發,其手下愛將負責偵辦貪瀆案子的檢察官許良虔被收押兩年,張振興被停職,而同年四月二十三日,盧仁發高升台北高檢署檢察長。我曾為此質詢過,在這種情況下不僅不予以降調,反而升官?更可笑的是,事隔一年,也就是八十六年五月五日,他還升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這是破中華民國的紀錄,因為中華民國沒有人像搭直升機一樣的,破例的在一年內由台北高檢署檢察長高升到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的,更何況是在其部屬為周人蔘案被偵辦時升官的,這種人的道德、操守及公信力是不是有問題?請陳部長去打聽一下。事實上,盧仁發是目前檢察界中聲名狼藉的人,陳總統居然指示這種人去組織特調小組,偵辦尹清楓案、拉法葉案,你要不要看看他能辦出什麼結果來? 我們再看看有關光華二號及拉法葉案的流程圖。七十八年開始預約之時,我們製作投綱,當時依照法國的說法是一百億法郎,但是法國後來的報價單是一百三十二億法郎、六艘船,接著因為中國大陸的干涉,停了一年半,八十年一月李登輝派了密使,於是法國在八十年四月派人到中國大陸訪問,同年六月突然同意出售,當時立即簽約,不過已經變成船段約,售價一百四十六‧九七億法郎,也就是在兩個月內就簽約完成,只不過換了約,一艘船被切成十三個船段,所以接著要和中船簽約。但是,後來因唯恐中船做不好,民國八十二年又換成整艘船約,價格又變成一百六十億法郎。這樣前後共分三個過程,第一階段我們估價一百億法郎,後來變成一百三十二億法郎,在這過程中只有談價,並未簽約;第二個階段是民國八十年簽約,價格是一百四十六‧九七億法郎;第三個階段是民國八十二年,價格是一百六十億法郎,且合約整個換掉。由整個流程看來,上半段全是官方來往,沒有軍火商介入,雙方是軍方對軍方,且各帶律師團,是將近一百多人的商談。下半段也就是民國八十二年才有所謂的購買武器及零附件,尹清楓的死亡也是在這個過程,是在武器約的過程中死亡的,在此時才有軍火商的介入。 再由另一分圖表來看,這個案子可以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建立購買軍艦的投綱;第二個階段是所謂的提出需求,開始訂立投綱;第三個階段是開始編列預算;第四個階段是執行預算。但是特調小組花了六個月的時間將調查重點鎖定在第二個階段,也就是鎖定在書面作業的階段,將重點放在為什麼在民國八十年短短的兩個月內,價格由一百億法郎高漲到一百四十多億法郎上,為什麼不調查價格為何由一百億法郎高漲到一百六十億法郎?不調查為什麼民國八十二年時要換契約?請問,檢察總長及特調小組究竟在迴避什麼?更可笑的是,被收押的人是民國八十年簽完約就退休,既未執行也未交款的人,也就是退休九年、七十二歲的老將軍雷學明,他被收押禁見了八十五天,高等法院也要求撤銷延押裁定,檢察總長居然還不肯放人,又延押了三十七小時,後來是因為我們要求提審才放人。這樣一個不去查真相,只想找一個人頂罪的檢察總長,是不是有問題?這種類似古時候將人蒙嘴,而後指其為江洋大盜、斬首示眾的情事居然在台灣發生了,居然由這種政治色彩濃厚的檢察總長在辦案? 再看光華二號計畫合約付款流程圖。中國商業銀行付款予法國東方匯理銀行,他們將信用狀交給我們。但是,根據媒體的報導顯示,除了藍色部分是表示海軍方面的正式付款之外,其他紅色打問號的部分,是法國媒體及很多研究這案子的人查出來的;有這麼多疑點的地方,我們的檢察總長辦了六個月,卻一樣都不查,這是為什麼?既然媒體都報導得出來,為什麼他一樣都不查,卻只查八十年人家已經退休的那部分? 法國現在在偵辦這件案子的時候,已說拉法葉案是國對國間的一件詐騙案;而我們也幾次看到偶爾出現的報導:拉法葉案查到有一億元匯到李登輝親人的帳戶,甚至連何時匯到蘇志誠的帳戶、匯到李登輝媳婦的姊姊的帳戶、匯到李登輝女兒的帳戶都出現了;甚至社論已經要求特調小組就台資的來龍去脈加以清查。但是到現在為止已經六個月了,他們在這部分卻碰都不碰,您知道是為什麼嗎?以您律師的性格、以您的瞭解,您認為這是為什麼? * 張院長俊雄:謝委員有很多的指教,我謹就原則性做兩方向答復,至於細部分再由法務部長來答復。 首先是謝委員提到陳總統指示「動搖國本也要查」,我想無論是總統或是法務部長,都是就司法政策的大方向在宣布,也都表示有徹查的決心,我們一定會按照證據去查辦,不因特權而有不同。 其次是謝委員提到媒體披露的那些弊端,為什麼都沒有查的部分?我是不知道他有沒有查,不過,謝委員所指教的這些,我保證會經由法務部長送到特調小組去做詳細的調查。 * 謝委員啟大:你應該知道在個案上他並不能指揮,而陳部長也都一直嚴守這個分際,針對這點,本席還是很尊敬他;可是我們質疑在你身後的陳水扁總統可能不像陳定南部長那樣嚴守分際。 *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事實可以證明他有沒有嚴守分際。 * 謝委員啟大:雖然至今我也沒有拿到事實的證據,但是有跡象顯示;尤其是這個案子辦了半天,都已經在八十二年交錢、變換與執行契約時,他卻在收押八十年的人!法國在這時的追查,都只追查總統、法國外交部長,並沒有一個軍方人士被調查;而我方卻一直在查軍方的人士,卻沒有查到一個政府高層。也就是說雖然兩邊的軍方坐下來談,法國並不懷疑他的軍方,我們卻懷疑我們的軍方,其實我軍方的領導將領在簽完約後,已於民國八十年退休。 * 張院長俊雄: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沒有查,還是有查只是因為必須秘密偵查而沒有對外公布;不過,謝委員指教的這些,我們會經由法務部長,再交給特調小組去調查。 * 謝委員啟大:其實部長對這整個案子都很清楚,因為他在審查預算時已經講得很清楚,他確實不干涉;由於這案子涉及到政治,所以我才會請教你。 * 營委員志宏:當我們問到新政府的成績單時,新政府總是答不出來,唯一可以說的就是司法掃黑;我也肯定陳定南部長做了一些事情。 但是我們也可以看看彩票案是如何的處理?彩票案貪瀆罪有二十年的追溯期,也就是說陳水扁總統如果在任期結束後,無論是四年或是八年,都還可能受到彩票案的繼續追訴;但為什麼我們的檢察官,在他就職後的一個月期間就匆匆予以不起訴處分而結案,這分明是替陳總統開罪,這種作法是違憲、違法的行為,然而行政院對此卻不聞不問。 另外有關拉法葉案,明明走錯了方向,而我們的政府也是不聞不問。請問我們到底還要不要向法國索賠?我們吃了這麼大的一個悶虧,若根據合約的規定,我們是可以向他們索賠的。五億美元、八億法朗並不是小數目,如果是老百姓平白做了這樣的事,政府一定會追究到底;但是今天我們竟然沒有做出向法國索賠的行為,這樣對嗎?我們的理由是什麼?政府為何這樣軟弱?這是我們所不能瞭解的,同時我們還認為政府的確在政治辦案,也就是說拿幾個軍官來做代罪羔羊,而不敢真正去追查幕後政壇的高層人士。 請問張院長將用什麼樣的行動,來表示政府的確有這樣的決心?陳水扁總統說:「即使動搖國本,也一定要把這個案子辦下去。」我可以告訴你,如果真的司法獨立的話,這不但不會動搖國本,而且此案若解決,還可以鞏固國本;但為什麼不敢做下去?我們不相信特調小組是這樣無能的,我寧可相信他是無心的;假如不敢辦下去的話,我們只能將陳水扁先生的話作另外的解釋,也就是說如果是動搖國本,他就會繼續辦下去,但如果是動搖「扁」本,他就不會繼續辦下去。 對於法務部的表現,我們仍然予以肯定,但如果拉法葉案一天不破,就證明新政府在司法改革、司法獨立的辦案上是不及格的,因為拉法葉案具有指標的作用。以上是本席不得不提出的遺憾看法。 * 謝委員啟大:雖然在檢察總長辦案的個案部分,法務部長不能干涉,不過在這部分,本席希望陳部長務必要拿出決心,如果還是這樣在查拉法葉案,人民永遠不會對此案有信心。 請問院長對於此案將如何結案?要不要對法國索賠?我們將要怎麼做? * 張院長俊雄:首先是總統已經清楚表示,此案要依法辦到底的決心;其次是我信賴我們的司法機構;至於他對於這些事實,到底是沒有去查,還是有查只是沒有對外公布,我無法在此回答,不過,假如在法律上偵辦的結果…… * 謝委員啟大:我們要不要向法國索賠? * 張院長俊雄:依法可以索賠的話,我們一定堅持索賠到底。 * 謝委員啟大:你不去調查、不去向他們要,怎麼會要得到?你要積極代表我們的人民向法國要回這二十五億法朗、一百億元的台幣,因為依照契約,我們是可以要的;但絕對不能由軍方去要,也絕對不能只要求中船去做,這件事必須陳水扁總統有此決心,並願意不惜採用一切的方法去突破以取得資料,請問你們做不做? * 張院長俊雄:依法可以做的,我們絕對做到底。 * 謝委員啟大:你要代表人民去追索,無論有無法律都要去找,找到法律以後再去做;否則你現在怎麼知道有沒有法律依據,你可曾找過法律?你要代表人民去做這件事,但是你到現在都不敢講出這樣的話。 * 營委員志宏:這件事情依法絕對可以做,相信張院長是法律人,也一定知道這件事可以做,請你現在就去做。 * 張院長俊雄:現在偵辦機關已經依法在偵查,表示我們正在做。 * 謝委員啟大:希望張院長能向法國要資料並索賠,因為這件事並非檢察官就能做,它還牽涉到外交、財政、金融、軍事等,所以必須要由特別小組去做,不是你所謂依法就可以,而是依照契約第十八條的規定,我們絕對有權利去要;然而法國居然還這樣說,其實這是民事的問題。 * 張院長俊雄:我知道。 * 謝委員啟大:到現在你居然還在口口聲聲說「依法」,我要再次表示,今天你是代表人民。眼看著我們就要丟掉一百億台幣的利益,甚至這件國際大詐騙被視為國際大笑話,卻未見政府有任何大動作,真虧了我們的總統、副總統與行政院長都是法律系畢業及律師出身,請問你們是如何代表國家的!這種官司若打不贏就是國家的恥辱! * 陳部長定南:根據買賣合約,如果法國方面給付佣金就是違約,我們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是有無給付佣金,則需透過我們的特調小組查明。 * 謝委員啟大:你們有前往法國調查嗎? * 陳部長定南:我們的特調小組會盡各種努力調查此事。 * 謝委員啟大:我們也是盡一切努力在調查。請問你們怎麼努力? * 陳部長定南:究竟對方有無違約,必須要透過特調小組查明。雖然報紙或法國方面有一些報導或傳聞,然根據我們的刑事訴訟法,法庭以外的陳訴未具證據力,所以這部分若是查明後,相信行政部門一定會要求有關單位依法索賠。 * 謝委員啟大:說到現在,我已經不相信了!你只要告訴我現在就去查而且會查到底!剛才我浪費那麼多時間說了這麼多,就是要告訴你,這個事實就是如此! * 營委員志宏:在進行下一個議題之前,請大家看看這張圖表,這是一本書的封面,請問張院長有無看過這本書? * 謝委員啟大:張院長你看過這本書的內容嗎?你有無熱血澎湃,氣得怒髮衝冠? * 營委員志宏: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日本武士手裡揮舞著帝國主義的長刀,砍向一粒小土豆,這粒小土豆就是台灣!他將台灣砍成兩半,也將台灣的人民分裂成兩半。 再看下面一張圖片,這是大家圍在一起吃飯的鏡頭,主人是蔡焜燦先生。這些圍在一起的人都會說一口流利的日語,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忘記自己是台灣人,於是在場就獻唱了幾首軍歌與明治天皇的歌曲包括「新高山麓」與「朕聞民草」等歌頌天皇的歌曲。請院長看看這張圖片其中有一個人是誰呢?在圖片右下角的旁白指出這位臉胖胖戴眼鏡的就是駐日代表羅福全先生,也就是說駐日代表羅福全與這些主張帝國主義者,在台灣的某一個喜宴上高唱日本軍歌及歌頌日本天皇的歌曲。另外,還有旁白指出參加的人除了這些日本人外,還有新任的駐日大使及外交部、警察單位的相關人員,亦即在現場以日文唱日本軍歌及歌頌日本天皇的這些人當中,不僅是我們一個政府單位的代表,還包括警察人員與外交部的外交官。請問院長,你看到這張圖像後,有何感覺?這是我們的外交官、我們的大使及我們的警察人員應該做的事情嗎? * 張院長俊雄:坦白說,我沒有讀過「台灣論」一書。其次,身為外交官或政府官員,絕對要有國家的尊嚴。 * 營委員志宏:你們到底要不要調查?要不要處分?其實羅福全先生還不只是做了這件事情,他擔任駐日代表時,曾在就職典禮上邀請三位日本代表作發言,第一位是日本自衛隊的前軍官,第二位是主張軍國主義的日本學者,第三位是日本台灣總督的後裔,這三位一直在當場緬懷舊時代,主張軍國主義,認為台灣應該向日本靠攏,這就是我們的駐日代表做的事情! * 謝委員啟大:你要不要調查?調查後若是屬實,要不要撤換他? * 營委員志宏:你要不要作處分?至少要做調查吧!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將責成外交部查明,是否有如兩位委員所說的那種情形,此事確有調查的必要。 * 營委員志宏:請給我們一份調查報告。 * 張院長俊雄:在就職典禮的場合,緬懷、回復過去的軍國主義,實在是令人無法想像的事。不過,既然委員提出質疑,現在我就針對本案責成外交部長,深入徹查。 * 謝委員啟大:調查結果若是屬實,一定要撤換。 * 營委員志宏:接著請看下面一張圖片,這是一張描述早期台灣人民在日軍入侵時,對抗日軍的圖片。在台灣論一書中提到這些人是流氓,是幫派份子,當時他們在那裡欺壓老百姓,讓百姓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甚至為了維護他們自己的既得利益,起來組織抗日武力,對抗日本軍人。 * 謝委員啟大:這明顯是對我們義民的污辱。 * 營委員志宏:大家看看圖片的左下角畫成面目猙獰,非常醜陋,像豬狗一樣的人,就是抗日的武裝力量,也就是抗日的人民。這是誰說的話呢?也就是下面那個人頭是誰呢?就是許文龍先生。許先生最後的結論是:誰來統治,都是一樣! * 謝委員啟大:居然有人這麼樣地污衊我們的人民,污衊我們當時的抗日英雄,而且認為誰來統治都是一樣!這是許文龍說的話。 * 營委員志宏:大家看看這張圖像的右角一張大大的臉,又是許文龍先生,他說慰安婦事件是一個謊言。請看每位慰安婦反而都出人頭地,對他們來說,再好不過了。再看看圖表上畫著滿臉笑容,前往登記的小姐,高興得像是要去登記中國小姐一樣,那就是前去登記當慰安婦。請問這是一個事實嗎? * 謝委員啟大:現在請播放一段慰安婦—一個阿桃阿嬤的證言。在台灣倖存的三十九位慰安婦中,她是唯一願意公開站出來露面的人,其他不願意的人,我們也都保護她們。 現在開始播放「阿桃的證言」,請大家聽聽看她怎麼說,許文龍到底有沒有問過她? (播放影片) * 謝委員啟大:阿桃阿嬤是台灣目前三十九個慰安婦中唯一敢站出來的,許文龍資政居然說「她們是出於自願」、「這對她們是再好不過」;請問院長作何感想? * 營委員志宏:說慰安婦是為了出人頭地;將抗日的人民說成是流氓在抗日;又說霧社事件是原住民先挑釁,日本人不得不鎮壓。若說這話的人是普通人,我們罵他一句喪心病狂也就算了,但是,今天說這話侮辱中華文化、侮辱台灣人民的是被陳水扁總統聘為資政的許文龍先生;此外,貫穿「台灣論」全書的還有金美齡,她也就是作者所有思想的來源,而她也被陳水扁總統聘為國策顧問。我們的資政和國策顧問就是這樣地侮辱台灣人民、侮辱台灣歷史。請問院長有何感想?你是否會要求總統府調查然後將他們解聘? * 張院長俊雄:我也曾參與慰安婦的求償,中央政府也撥了兩千一百萬元給她們,並和慰安婦全力要求日本政府道歉。 * 謝委員啟大:這是國民黨政府做的。請問對這幾個資政和國策顧問你們準備怎麼處理? * 張院長俊雄:這本書所寫有關國策顧問和資政之事,究竟是否屬實,我並不清楚,我會將兩位委員所詢問題送請總統府瞭解。 * 謝委員啟大:調查後若為事實,你是否會建議總統解聘他們? * 張院長俊雄:我相信總統府瞭解後,必然會有適當的處理。 * 謝委員啟大:慰安婦的事實你非常清楚,你認為此事是否應列入國中小及高中的教科書中,俾讓人民永遠記得,讓日本人不可再污衊、竄改。 * 張院長俊雄:對慰安婦的事情,政府的態度是一貫的,至於是否要列入教科書,我必須徵詢教育部專家的意見,瞭解納入教科書是正面或負面影響。 * 謝委員啟大:對這樣的言論你們是否要駁斥? * 張院長俊雄:慰安婦事件,我們很清楚。 * 謝委員啟大:「台灣論」中提到南京事件沒有歧視;現在我們再看一段美國一位牧師所拍南京大屠殺、南京保衛戰的影片,這是真實的紀錄片。 (播放影片) * 營委員志宏:院長也看到了,這是歷史的事實,但日本在他們的中學歷史教科書中推揚的是「侵略有理論」,表示他們是被迫侵略的,就如同他們以前軍國主義時代的說法,也就是被中國、美國壓迫,所以才向亞洲其他國家侵略。他們這種顛倒是非的作法,已經引起亞洲各國的憤怒,中國大陸和南韓政府已向他們提出嚴厲的譴責,要求他們改正。 請問院長打算如何做,你是否要譴責日本政府這種行為? * 張院長俊雄:「台灣論」中所提慰安婦是出於自願,這是嚴重…… * 謝委員啟大:請你清楚說明準備如何做? * 營委員志宏:要不要提出譴責? * 張院長俊雄:這是嚴重扭曲事實。 * 營委員志宏:那就應該譴責。 * 張院長俊雄:政府會幫助慰安婦討公道,希望日本政府能道歉。 * 營委員志宏:對於日本歪曲歷史的教科書,你們預備如何做? * 張院長俊雄:我會請外交部專家學者研究,我尊重他們。 * 營委員志宏:此事不需外交官研究,你自己就可以決定,除非你根本就是畏懼日本政府。 * 謝委員啟大:南京大屠殺的部分,你是否要提出譴責? * 張院長俊雄:南京大屠殺也是歷史的事實,任何的扭曲,都和歷史事實相違背。 * 營委員志宏:院長是否要向日本提出譴責?是否要求他們改正教科書?難道要讓他們繼續用這種錯誤的思想教育他們的人民? * 張院長俊雄:我會表達政府嚴正的態度,因為,南京大屠殺是歷史事實,只要扭曲這個歷史事實,就是不應該的。 * 謝委員啟大:既然你沒有辦法管日本的事,國內的事,你總可以做吧。方才播放的是從國防部調來的「中國人的怒吼!」影片,當本席年輕時,甚至十年前,每逢七七事變紀念日或光復節,有關單位都會播放這些影片,以提醒國人,然而最近已不再播放,本席認為,日本可以竄改歷史,但我們不能不知道歷史,所以,希望國防部、新聞局能重新整理這些影片,請各級學校於前述特殊日子加以播放,俾讓國人瞭解歷史事實。不知院長的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我相信各部會會做適當的處理。 * 謝委員啟大:請國防部、新聞局加以注意,本席會繼續密切追蹤。美國將轟炸伊拉克一事當做例行行為,對此,張院長有何看法?同樣的事件會不會發生在我國? * 張院長俊雄:對美國轟炸伊拉克一事,我未深入瞭解,我關心的是,這個衝突是否會影響我們的油價、股市、經濟穩定、人民福祉及國家安全。 * 謝委員啟大:既然美國布希總統是如此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將來會不會在美國經濟不景氣時,想盡辦法賣武器給我們甚至犧牲我們?日前,美國曾派員來調查我們是否有接受中共第一擊的力量,難道他們準備讓我們和中國大陸打仗以消耗中共的戰力嗎?最近,陳水扁總統對國軍幹部表示,他預判五年後,中共可能以武力犯台。呂副總統則詢問金門縣長及人民:萬一兩岸打起來,你們要靠哪一邊?張院長接見美國傳統基金會時,亦曾詢問他們願不願意賣防禦性武器給我們。請問你們三個人在二天內分別提出這些談話,是否覺得台灣的安定日子過太久了,而想打仗呢? * 張院長俊雄:事實剛好和謝委員所講的相反,我們認為真正的和平,必須建築在雙方力量均衡上,如果兩方的力量過於懸殊,期盼和平,根本就是一個夢想,我們希望購得防禦性武器,純粹是要自衛,並不具攻擊性。 * 謝委員啟大:建軍的目的,無非是要保衛自己,以我們現行的軍力,根本無法和美國對抗。 * 張院長俊雄:我們不會和任何國家對抗,包括台灣海峽對岸的中共,我們也希望和他們和平相處。 * 謝委員啟大:中國大陸建軍的目的是為了打台灣嗎?事實上,以我們目前的武力根本無法和中共抗衡,他們也不必為此建軍。平心而論,中共之所以要如此大費周章地擴大武力,就是要和美國爭世界霸權,在此情況之下,我們即使購買再多的防衛性武器,對一個想和美國爭世界霸權的國家而言,根本都不夠看。陳水扁總統曾提出「境外決戰」的至理名言,不僅我們希望「境外決戰」,美國若和中共打起來,他們也希望「境外決戰」,而他們的「境外」就是台灣的上空,也就是說,不管我們買再多的防禦性武器,我們和中國大陸都打不成仗,我們甚至連第一擊的能力都沒有。此外,我們再來比較台海兩岸的軍事將領,台灣目前的三軍統帥—陳水扁總統只擔任國民兵數月,反觀對岸的台海戰區全委書記—張萬年先生,則是國共戰爭塔山英雄團的英雄,並在中越諒山之戰大敗越南;本席對國防部伍部長並無不敬之意,但我國自八二二炮戰之後,就沒有打過戰,伍部長當然亦無幸參與,所以,伍部長並無重大戰役經驗,但是中共的國防部長遲浩田先生不僅參與過國共戰爭,在韓戰的長青湖之役更重挫美海軍陸戰隊;我參謀總長湯曜明先生也沒打過重大戰役,但中共的總參謀長傅全有先生則打過世界經典肉搏戰的中越嶗山戰役,並打敗越軍;兩相比較,相差實在很懸殊,即使我們買得到武器,買得到軍事將領、軍事指揮嗎?如果買不到,本席必須在此敬告執政當局務必要謹言慎行,不要有挑釁的行為,因為中國大陸的土地是我們的三百倍,人口是我們的五十多倍,也早就有原子彈等足以打太空戰的武力,請我們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謹言慎行。 * 營委員志宏:這是一個戰略思考的問題,最近我們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統計數字,一是我國不知何時已成為世界最大的武器輸入國,五年來共購買了一三三億元的武器;此外,根據美國菁英所做的民意調查,如果台海發生戰事,五一%的美國人反對美國出兵介入,由此足證,我們大量購買防衛性武器,期待美國介入以保衛台海安全的戰略思考恐怕要落空了。此時最可靠的國防觀念應該是維持台海兩岸關係和諧,早日使兩岸關係解凍,而最能解凍的方式是,讓雙方擁有共同的基礎、統一的遠景及一中的共識。但是,國統綱領制定至今即將邁入十週年,陳水扁總統雖未加以廢止,卻將它束之高閣,完全不加以重視,請問國統會現在的情形如何,陳水扁總統是否會擔任國統會主任委員,該會是否還能有效運作? * 張院長俊雄:倘如方才二位委員所言,下一步會如何呢?我相信,到目前為止,中共並不放棄以武力解決台灣的問題,我也相信我們的國軍絕對不可低估,我也相信我們的將領是一流的,所以我希望委員能讓國防部伍部長作一回應,我深信國軍不可低估,我們有防衛台灣的能力,對於這一點,拜託委員們支持國防政策。 * 謝委員啟大:但是當你是在野黨時,你不是這樣說的。我再說一遍,我們絕不同歸於盡,「相信」沒有用,希望你不要挑釁。例如行政院違憲指示「外蒙古不再視為大陸地區」,類似這種違憲的事情,請你不要再做。 * 張院長俊雄:沒有讓國防部長講話是不公平的,拜託兩位委員讓國防部長表達意見。 * 謝委員啟大:本席再次重申,我們絕不同歸於盡。 * 張院長俊雄:我們的政策絕不是同歸於盡的政策。 * 謝委員啟大:最後,本席要指出新政府上台九個月,從八掌溪事件發生之後,我們認定扁政府無能;接著你們採取了掃黑金的行動,請問目前尹清楓案、拉法葉案偵辦情形如何?另外,你們在掃黑過程中掃出了彭百顯、林光華、張燦鍙涉案,我們在調查過程中不斷定其是非,但是你們的呂副總統居然在此時為他們伸張人權,請問這到底又是怎麼回事?接下來又有工時攻防戰和核四攻防戰,政府就讓我們的國家陷入這樣一連串的政治動盪不安中,造成股市崩盤、產業外移、失業率上揚、自殺率激增。根據今天的報紙報導,全國有三十二萬五千人失業,影響所及就是三十二萬五千個家庭;而在自殺率方面,今天就有十三個人自殺。而月前墾丁外海重油污染事件,則再次證明了扁政府的無能。本席在此要強調,希望你們提出的解套方案不是再去玩公投攻防戰,也希望你們不用以外患的方法挾外自重、挑起戰端。最後,本席希望你們以「國家主權至上,人民福祉第一」為念,請你們務必要想清楚,你們今天是執政者,不是在野黨! * 張院長俊雄:很遺憾不能讓國防部長講話。 * 謝委員啟大:我們質詢國防部長太多次了,他會回答什麼我們都太清楚了。 * 主席:請李委員慶安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李委員慶安","主席","張院長俊雄","張部長博雅","曾部長志朗"]} ``` * 李委員慶安:(十時三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這寶貴的三十分鐘詢答時間內,本席提出問題會儘量簡短,希望院長能有多一點的時間答復,不過本席這樣的誠意,也希望能換得院長的配合,即儘量實問實答、簡短扼要,因為在詢答過程中,我們常常看到不是答非所問就是玩文字遊戲,本席認為對民眾而言實在沒有太大的幫助。 首先,最近我們看到失業率的問題非常嚴重,今天主計處公布的一月份失業率高達三‧三%,不僅打破了歷年來的新高,並且使十二月份失業的三十二萬三千人增加到三十二萬五千人以上,面對這樣的狀況,實在令人非常憂心。政府常常說要發放失業保險金、擴大公共建設,但是現在看來似乎都緩不濟急,民眾失業危機急遽升高,造成家庭生計困難的情形非常嚴重,尤其這幾天自殺人數之多,大前天有十二人、前天有十二人,今天又傳出十三件造成八人死亡,儼然有要形成自殺風潮之勢。對於每位同胞的自殺,我們都深感心痛,政府面對的趨勢,請問院長有什麼具體的辦法可行?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在失業率方面,十二月份又創新高,不過我們在去年就預估如果加入WTO,失業人口還會增加十萬人,所以我們就組成了一個跨部會小組,希望能以創造就業機會的方式來解決,至於最近勞委會成立專線電話、發放失業救濟金或提供就業機會等等都是近程措施。另外,我們對於自殺事件都感到很心痛,李委員非常重視教育,應該知道自殺的原因很多,但是本人很擔心引起仿效的風潮,現在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如何去培養人民生的鬥志、生的勇氣去因應他所承受的壓力,當然在輔導就業方面也是我們必須全力以赴之處。 * 李委員慶安:身為院長,請問你要如何給人民生的鬥志、生的勇氣,尤其在他們已經面臨家計困難的情況下? * 張院長俊雄:首先我要指出,在我們小時候也許比現在還要苦、還要慘,因此我們希望民眾拿出樂觀積極的精神來面對。對於自殺的高危險群,我們特別要予以心理諮商、輔導,希望他們能夠因應壓力。 * 李委員慶安:請問你如何找出自殺的高危險群? * 張院長俊雄:像酗酒、吸毒、躁鬱症患者等自殺高危險群,我們目前鎖定了二千多人給予心理輔導。 * 李委員慶安:對於失業的問題,院長可否具體的提出幾項現在正在做或立即可以見真章的政策? * 張院長俊雄:在跨部會小組方面,我們希望經建會主委將各部會可以創造就業機會的公共投資列出交給勞委會,再由勞委會輔導失業的個案轉到需要工作的地方。 * 李委員慶安:為了解決目前的失業問題,以及避免各種生活危機導致自殺問題之惡化,本席在此具體建議政府化被動為主動,對於失業的勞工,政府不能等待他們打求救電話,而應成立專案小組專門進行輔導、了解、追蹤;對於已經產生生活困難的,則應配合內政部等相關單位主動提供協助,由內政部針對國內可能形成的自殺風潮主動出擊。事實上不止是失業的問題會造成民眾自殺,還有家庭、酗酒、學業、壓力、情感、疾病等問題,政府可否化被動為主動,以專案來處理這種現象? * 張院長俊雄:現在勞委會正朝這個方向努力。 * 李委員慶安:本席希望院長成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因為這個問題並不僅限於勞工失業的問題,行政院應面對目前大家恐懼的自殺風潮並加以解決,不要任其擴大、感染,政府必須比人民更先一步地感受到警訊才行。請問院長能否成立跨部會的單位來處理,化被動為主動? * 張院長俊雄:此一跨部會的單位其實早已組成,因為我們已預設這些狀況,所以組成了跨部會永續促進就業小組。 * 李委員慶安:本席所指的並不是失業與經濟的問題,而是強調自殺問題日益嚴重,相關部會如衛生署、教育部應加以面對,請問行政院可以成立專案小組處理嗎? * 張院長俊雄:可以。 * 李委員慶安:二月二十四日即將舉行公投反核四遊行,昨天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周伯倫表示一定要公投,而且這是陳總統的意思。此外,張院長與立法院王院長簽署協約前,也與民進黨各黨團代表講好要進行公投。換言之,這不但是陳總統的意思,張院長也清楚地知道,請問民進黨是否已確定要進行公投?搞評估小組其實只是形式而已,口袋裡的決定早已做好,就如同當時宣布廢核四一般?情形是否真是如此,這到底是不是陳總統的意思? * 張院長俊雄:假使沒有法律依據的話,公投就是另類的民調。關於核四公投的問題,我們希望將相關法案列為優先法案,不要再重蹈覆轍,讓具有爭議的公共政策儘速作成決定。不過,這還是要由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看看能否完成三讀。 * 李委員慶安:假如公投法未能及時完成立法,民進黨是否還是會在年底舉行諮詢性的公投? * 張院長俊雄:我曾在總質詢時答復,目前有些委員及民間人士一再建議舉行諮詢性的公投,所以行政院正交由評估小組認真評估當中。 * 李委員慶安: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周委員伯倫指出,張院長其實已在內部會議中表示,核四公投一定要在年底進行,並且這是陳總統的意思,請問這句話是否是真的? * 張院長俊雄:我不便作任何的評論。 * 李委員慶安:這件事是真的或假的,你的心裡清楚嗎? * 張院長俊雄:委員對此有不同的說法,我不宜介入也不便作任何評論。至於諮詢性的公投,行政院會等評估小組評估後再作決定,屆時一定會很負責任地向社會公布。 * 李委員慶安:本席不是請問院長對一個問題的看法,而是想知道已發生的事實是否存在?亦即你是否曾經承諾公投一定要舉辦?陳總統是否明白指示年底要辦公投?這涉及是否的問題,而非個人的評論。請問陳總統有沒有向你表達過年底要舉辦公投的意思? * 張院長俊雄:我不便評論。 * 李委員慶安:你也不願承認或否認是否曾向民進黨黨內代表人物承諾過? * 張院長俊雄:舉辦諮詢性的公投原先是出自於外界的建議。 * 李委員慶安:你從來沒有承諾過? * 張院長俊雄:這件事原本是外部的建議,而非內部主動想出辦法再來說服。 * 李委員慶安:不論是主動或被動,你是否曾作過這樣的承諾? * 張院長俊雄:我曾認真思考,並交由評估小組評估。周總召集人在總質詢時要求我定出評估時間表,一旦評估出結果,我一定會負責任地向社會公布。 * 李委員慶安:所以院長現在並沒有決定要在年底舉辦核四公投? * 張院長俊雄:現在還在評估當中。 * 李委員慶安:陳總統也並沒有明確交代過? * 張院長俊雄:這件事是外界的建議。 * 李委員慶安:是不是陳總統的指示? * 張院長俊雄:我不便評論,行政院對此已表明得很清楚。 * 李委員慶安:核四的問題紛紛擾擾已經半年之久,實在太不值得了,本席方才曾請教有關自殺的問題,可見社會上有許多與民生相關的問題,需要大有為的政府面對並加以解決,但是大家在核四問題上不斷地內耗,為的是要實踐民進黨黨綱反核的理念。我們不是不尊重這個理念,只是認為繼續以公投來空耗,繼續紛擾下去,實在不值得。因此,本席奉勸院長見好就收,儘快打住,以便專心帶領閣員讓國家往前衝,因為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已向下沈淪,再這麼下去極為不智。所以這件事如果不是出自總統的交代,也不是您作出的承諾,那麼希望能如同陳總統所說的,速戰速決,見好就收。 * 張院長俊雄:我不便評論就是不願紛擾繼續擴大。至於自殺的風潮,我很擔心仿效的效應,希望國會論政受到社會矚目後,大家能用正面的態度鼓勵有自殺念頭的人積極樂觀。 * 李委員慶安:所以本席才請教院長如何能讓大家有生的鬥志? * 張院長俊雄:在失業問題上,行政院正在評估,我們擔心加入WTO後,失業率還會增加。目前南韓失業率已高達百分之四點一,日本為百分之四點八,香港也達到百分之四點五,我們希望能正面地因應變局。 * 李委員慶安:方才有委員提到小林善紀的「台灣論」一書,該書封底將台灣畫成一顆橫剖的花生,當中放了一顆梅子,這麼一來台灣地圖變成了日本太陽旗,上面又有一位日本武士,他的腳就正好採在這旗子上面,姑且不論你是否了解書中言論是否是許文龍先生親口所說,但這本書已刊載出來並在國內書店販售,其中描述當時日軍也重視人權,能成為慰安婦對這些婦女而言是出人頭地,書中載明每個人都抱著希望進入軍隊,哪裡是強迫從軍!對於這種論述內容,院長是否認同?你是否認為此書所載已完全偏離史實? * 張院長俊雄:對於許文龍先生有沒有這麼說,我並不清楚。至於慰安婦的問題,本席擔任立委時就曾幫助慰安婦向日本要求道歉及賠償。政府對於慰安婦問題的立場,始終都是一致的。 * 李委員慶安:院長是否認同這樣的刊載內容? * 張院長俊雄:我們認為這是扭曲。因為慰安婦是被強迫的,如果說她們是自願的,就是對歷史事實嚴重的扭曲,而且行政院方面也會儘可能幫助慰安婦得到公道。政府曾撥出二千一百萬元的第二預備金給慰安婦,縣市政府現在每個月也給她們一萬五千元,目前總數還有四十二位,因此,政府對這方面…… * 李委員慶安:既然院長認為這本書偏離史實,請問您是否贊成民眾應有拒買行動,以免受其不當影響?請問你會不會做這樣的呼籲? * 張院長俊雄:我會很清楚地提到「台灣論」中有關慰安婦的內容絕對扭曲事實,同時希望國人認清歷史事實。 * 李委員慶安:非常感謝院長做這樣的答復 ,因為這和本席下一個問題有關。你方才提到政府多年來對慰安婦有一些補償和生活照顧,也有很多立委具名要求日本重視此一問題,並向受害者道歉,但是請問政府至今有無任何公開的正式調查報告或公文檔案,對慰安婦做正當的歷史紀錄? * 張院長俊雄:這點我得查清楚。 * 李委員慶安:這個問題你現在就可以請教閣員。 * 張院長俊雄:請內政部張部長說明。 * 張部長博雅:很抱歉,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檔案,因為相關工作都是由民間發起,但應該可以將其整理出來,至少可以做為檔案。 * 李委員慶安:謝謝張部長的答復。 政府對二二八事件做了非常深入的調查,並為受害者平反,但台籍慰安婦受到日本軍的欺凌,在歷史上留下終身的創痛,現在韓國、菲律賓甚至中國大陸都非常嚴正地面對這個問題,由政府出面協助這些婦女和民間團體,但我們的政府迄今只有請婦女救援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進行調查,並對慰安婦做個人的補償,而不曾嚴正面對這個問題,完成一份政府的正式調查報告,並公諸於世。請院長簡單答復您是否可以進行這項工作? * 張院長俊雄:沒有問題。事實上,外交部有召集一個台灣慰安婦的專案小組,…… * 李委員慶安:這個小組只協助國內相關人員和團體到日本尋求道歉和賠償,迄今政府還是沒有針對這件史實做成任何正式而完整的調查報告。你方才表示沒有問題,請問何時可以開始進行? * 張院長俊雄:對這件事,政府的基本立場是認為「台灣論」這樣講是扭曲事實,而且政府也盡所能來幫助她們。至於文獻調查,我現在就要求相關權責單位積極規劃,並書面向李委員報告。 * 李委員慶安:這不是針對本席報告的問題。今天是九十年二月二十三日,院長在此承諾要對慰安婦這段史實進行正式的調查報告,並對外公布,請問這項工作可否在半年內完成?現在民間團體的資料其實已經非常完備了,只不過它們都是孤立無援地在進行罷了! * 張部長博雅:報告委員,我們可以先就民間現有資料,整理成為政府對外公布的報告。 * 李委員慶安:請問半年內完成有沒有問題? * 張部長博雅:應該沒有問題。 * 李委員慶安:請問院長有沒有意見?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並不清楚那些文獻是否要成為政府的報告。我現在可以即刻進行,但這件事應該要委諸學者,他們可否在半年內完成,我現在不敢貿然答應。 * 李委員慶安:部長說可以,我們就照部長的努力來做,好不好? * 張部長博雅:好。 * 李委員慶安:院長既然如此關心慰安婦的問題,應該瞭解民間團體對這個問題的追蹤調查投入多少心力,手上有多少完整的資料,而且他們都已經到美國去打官司了!因此,院長不用擔心這點。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會全力支持文獻的整理。 * 李委員慶安:院長表示閣員現在誰要被撤換都還不一定,政黨輪替之後,凡是和執政黨的政黨理想不同或政策方向不同的人,離開也很自然。請問這是您說的,沒錯吧! * 張院長俊雄:沒有錯。 * 李委員慶安:請問您對教育的政黨理想是什麼?教育的政策方向又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你是針對局部改組的問題? * 李委員慶安:是的。 * 張院長俊雄:政黨輪替之後,全國對內閣的期待很大,因此我們希望這個內閣不僅有效率、有願景、有紀律、有倫理,而且服務很好,所以如果整體配合度不夠、民意反映或專業能力、執行能力,諸如此類有一點偏差的話,當然隨時…… * 李委員慶安:有效率、有倫理、有紀律,這些名詞都很空泛,你說哪位閣員沒效率、沒倫理、沒紀律,我是不敢講,不過你表示政黨理想、政策方向落實到各部會時,自然會出現不同的主張,……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 * 李委員慶安:針對教育,請問民進黨的政黨理想是什麼?政策方向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請讓我先講完。 * 李委員慶安:好。請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內閣本身根據整體配合度和民意反映、專業能力或執行能力,發現有待調整時,我們當然隨時調整,因為我們希望這個團隊是最佳的團隊,這是民主政治很正常的一種推估,但是到目前為止,我並沒有鎖定特定的對象,也沒有時間表,我只是說,在民主政治中,內閣必須隨時保持最佳狀況來服務人民。 * 李委員慶安:你對所有閣員的評估應該是隨時都了然於心,對不對? * 張院長俊雄:是的,也因此,我目前並無特定對象。 * 李委員慶安:那麼請問你覺得曾志朗部長做得好不好?你覺得他有沒有制定並執行政策的能力?他在理念上有沒有不符合您方才所說的民進黨的政黨理想或政策方向?你對曾部長有什麼樣的評價? * 張院長俊雄:既然對內閣局部改組沒有特定時間表,也沒有特定對象,我現在不適合針對哪位部長來和您探討,因為這樣對曾部長不公平。 * 李委員慶安:不是這樣的,本席並不是強人所難,要你告訴我要撤換哪位閣員,而是因為本席關心教育,只是針對主管教育的曾志朗部長,想請教這段時間有關教育政策的推動狀況和教育理念及教育改革的實現,你對曾部長這個人做為你的閣員有何評價。你是院長,總不能說自己對他不瞭解,因此連評價都沒有吧! * 張院長俊雄:對所有的閣員,我們都予以高度的肯定,假如專門討論曾部長,這樣對他並不公平。 * 李委員慶安:怎麼會不公平呢? * 張院長俊雄:因為我並沒有局部改組的特定對象,但談到這個主題,卻把曾部長掛在一起,因此我認為不適合這樣探討。 * 李委員慶安:本席覺得曾部長表現得相當不錯!因為當屏東外海發生油污染,國人都不知道環保署長人在哪裡時,曾部長卻一直在為各種教育問題跑得汗流浹背,因此,教育界很多人都對他非常肯定。本席只是在這裡肯定你的閣員,請問你認同嗎?你覺得曾部長是不是很好呢? * 張院長俊雄:我非常謝謝關注教育事業的李委員能夠肯定教育部長,假如能夠得到委員如此的肯定,我相信他是一位不錯的部長。 * 李委員慶安:你相信他是不錯的部長,是因為我們的肯定,不是因為你的了解? * 張院長俊雄:李委員對教育的問題相當深入,對於李委員的看法,我當然沒有反對的理由。 * 李委員慶安:請問院長知不知道「基本學力測驗」是什麼? * 張院長俊雄:實力測驗? * 李委員慶安:我是說「基本學力測驗」。教育部曾部長雖然很優秀,但是仍請您稍後再答復。我要先請教院長,什麼叫做「基本學力測驗」? * 張院長俊雄:推動基本學力測驗就是要取代聯考,今年度已經採行多元化的入學方式,所以在基本學力方面…… * 李委員慶安:請問院長,今年的基本學力測驗有多少學生要應考?有多少國中生及國中生的家長現在正為基本學力測驗煩惱?請問院長,你是否知道? * 張院長俊雄:今年參加基本學力測驗的學生總共有三十萬多人。由於這是新的制度,所以教育部方面如何推動,讓學子及家長能夠安心,是非常重要的。就這一部分的努力,我們非常肯定曾部長。 * 李委員慶安:對於推動漢語拼音、通用拼音的研究,您是否肯定曾部長?曾部長個人主張漢語拼音,您是否肯定他? * 張院長俊雄:這個政策還沒有形成,我不便作評論。 * 李委員慶安:曾部長認為可以廢掉教推小組,讓教育部能夠大刀闊斧地來做,教育部所做的事由教育部負責。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 張院長俊雄:教推小組的創立已經有相當的時間了,就教育部長所提的教推小組廢止與否的問題,我相信都可以加以探討。 * 李委員慶安:從本席剛才提到的問題來看,我認為曾部長是一個很有見解的部長,而且他很敢做、很敢言,甚至不太在意他的政治生命。遇到這樣的部會首長,院長會不會因為他不是民進黨員,或者他的某些施政沒有完全配合民進黨的主張,而認為他不適合繼續留在內閣? * 張院長俊雄:李委員一再提到這個問題,而且焦點都放在曾部長身上。事實上,我的說法是,依據民主政治正常的推估,我目前沒有特定的對象,也沒有時間表,在這個前提之下討論曾部長的去留,我認為對曾部長而言是不公平的。 * 曾部長志朗:李委員,我可不可以講一句話? * 李委員慶安:可以。 * 曾部長志朗:我曾經請示過院長,當時院長講了一句話,讓我覺得自己應該好好地做教育的工作。院長表示,教育是不分任何黨派,而且應該很中立的。院長這句話讓我非常地感動,我覺得我們可以好好地做事。 * 李委員慶安:我想請院長好好地看看您身旁的曾部長,然後告訴我你是否肯定曾部長,或者您要告訴我:「對不起,關於這個問題,我還不能答復」? * 張院長俊雄:我肯定所有的閣員,包括曾部長。在所有我所肯定的閣員中,百分之九十都不是民進黨籍,所以李委員剛才提到很多諸如部長不是民進黨籍等等的問題,我實在感到很納悶。關於局部改組的問題,我不適合就特定的人選與李委員探討。 * 李委員慶安:非常謝謝院長。 * 張院長俊雄:謝謝李委員。 * 主席:請王委員天競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王委員天競","主席","伍部長世文","張院長俊雄","賴主任委員英照","陳部長定南"]} ``` * 王委員天競:(十時三十四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剛才兩位新黨委員同仁在質詢張院長的時候,張院長曾經想把時間留給伍部長答復,現在本席就先請教伍部長。昨天晚報大幅報導監察院對國防部訓練不足提出糾正,稍後也請伍部長就這個問題一併答復。其實我對剛才兩位新黨同仁的意見並不太贊成,因為海軍是海軍、陸軍是陸軍,中共經歷過韓戰、越戰,當然具有實戰的經驗,而我們則沒有打仗的經驗。伍部長是海軍出身,自八二三砲戰以來,我們就沒有經歷過什麼戰爭。尤其現在的軍事戰略重視制海、制空、反登陸,海軍及空軍反而應該優先才對,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請問伍部長有何看法? * 主席:請國防部伍部長答復。 * 伍部長世文:主席、各位委員。國軍在近五十年來可以說是沒有經歷什麼重要的戰役,並不是我們的軍官不想打仗,而是因為…… * 王委員天競:但是如果打仗,我們能不能應付呢? * 伍部長世文:如果真正要打仗,我們絕對有信心應付、對抗敵人。 * 王委員天競:至於監察院對於國防部訓練不足的問題提出糾正,請問部長有何看法? * 伍部長世文:據昨日報載,監察院是針對後備軍人的訓練不足,對本部提出糾正。我們目前還沒有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也不了解其內容中所指出的缺失。對於監察院的報告,如果國防部真有缺失,我們一定會盡力設法改正。 * 王委員天競:原則上,部長對國軍應付台海戰爭有信心。 * 伍部長世文:是的。 * 王委員天競:另外,請問部長,眷村改建能不能加速一點?眷村改建的速度太慢了。 * 伍部長世文:我們很努力在從事眷村改建的工作,不過其中涉及很多問題,需要各個地方政府配合。 * 王委員天競:再請問張院長,行政院的眷村改建政策有沒有遭到推翻,還是決定延後? * 張院長俊雄:眷村改建的工作之所以停頓下來、沒有辦法照預期計畫進行,主要是因為土地的問題。 * 王委員天競:也就是說,行政院的政策沒有變? * 張院長俊雄:是的。就這個問題,我曾經在院裡作過裁示,請國防部長與財政部長就當前眷村改建的困難如何加以突破先行諮商,再向院裡作報告。 * 伍部長世文:我想向委員作補充報告。關於剛才院長提到的問題,我們是將標售不適用土地的所得作為眷村改建的資金加以運用,但是近兩年來因為土地、房地產的價格不佳,所以土地標售的所得也大為受限,以致眷村改建的資金發生一些困難。即使如此,事實上,眷村改建的工作一直在推動,正在進行的工地也還是很多,只不過假如資金不夠,…… * 王委員天競:就是要財政部配合,是不是? * 伍部長世文:我是往這個方向努力。 * 王委員天競:好的,但是請儘快。謝謝伍部長。 再請教張院長,二二八紀念日是否還是照樣放假? * 張院長俊雄:二二八紀念日是否放假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當天要放假,當然要放假。報載二二八紀念日是否放假由行政院討論、裁定、決定,完全不是事實,本週三行政院院會的議程中並沒有這個案子,只是在臨時提案時有閣員提到這項法律沒有修改的問題,當時我表示既然法律沒有修改,依照法律規定,二月二十八日當然要放假。 * 王委員天競:但是怎麼會有行政院先宣布要放假、後來又宣布不放假,以及行政院因為產業界反彈,今天要找立法院協商,以決定下週一下午是否要加開院會的說法?都沒有這回事? * 張院長俊雄:去年十月十九日本院已經把這項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但是後來因為朝野停止協商,就沒有辦法審議這項草案;而二月二十日立法院開議時,朝野協商決定三月一日開始審議法案,所以我們才擔心這項草案可能沒有機會修改通過。不過,無論立法院如何決定,行政院只依照立法院的決議執行,二二八紀念日放假與否當然要照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執行。 * 王委員天競:原則上,二二八紀念日要放假就對了? * 張院長俊雄:是的。 * 王委員天競:我希望以後行政院遇到類似的事情時,能夠預先考慮,包括精省條例也是如此。再請教院長,院長是我國最高行政首長? * 張院長俊雄:是的。 * 王委員天競:對於閣員的任免,你有權決定嗎? * 張院長俊雄:當然有。 * 王委員天競:剛才李委員慶安質詢院長任用閣員的條件為何、將何項條件擺在第一位時,院長一再強調配合度或是要依照黨綱的意思。 * 張院長俊雄:沒有吧! * 王委員天競:你是要以配合黨的意思,還是配合國家政策的意思來執行政策來決定誰好誰壞嗎? * 張院長俊雄:我的考量包括:民意反映、政策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及整體的配合。 * 王委員天競:有沒有把黨的利益擺在前面? * 張院長俊雄:沒有。 * 王委員天競:絕對沒有? * 張院長俊雄:我剛才講的是什麼意思? * 王委員天競:你剛才講了很多,包括配合度高,讓人家以為你是為了…… * 張院長俊雄:當政黨輪替之後,陳總統當然有理想和政見要實現,所以透過他所任命的行政院長來執行,因為他在選舉時已經向人民提出自己本身的政見及訴求,因此他當然要推動政見,而這正是政策執行的主要依據。 * 王委員天競:但是你剛才也強調國家利益要擺在最前面,國家利益在黨的前面。 * 張院長俊雄:這是毫無疑問的。 * 王委員天競:那就好嘛!你也強調專業、良心,剛剛慶安推崇曾部長,我在這裡也一樣推崇他,因為專業及良心要擺在最前面,我也希望院長能照這個方向來做,我也很高興您強調您是最高行政首長,否則最高民意代表質詢的不是最高行政首長,那要質詢什麼呢?對不對?當然質詢是為了民主,我們批評是為了進步,這是民主進步黨所講的。 總統前兩天說自己是人微言輕,副總統也說自己是深宮怨婦,現在又看到台灣論,請問台灣要何去何從?有人說Taiwan double是Taiwan trouble,為什麼是trouble呢?自殺那麼多!四天三十九件等於一天有十件之多,請問院長對於自殺有何看法?怎麼會這麼多?原因在哪裡? * 張院長俊雄:基本上,我們很難去歸類自殺是起源於某一種原因。 * 王委員天競:和政局動盪不安及社會不景氣有沒有關係? * 張院長俊雄:不過我在此要特別強調,我們應去防範仿效的效應,我們希望即使再難的環境,他都有生的鬥志、生的勇氣,我們認為這一點應該是滿重要的,而且正面的心理輔導也是滿重要的。 * 王委員天競:有人批評新政府對現在發生的事情不在乎,麻痺了;對以前的事情不認錯、不檢討;對以後的政策不負責,當然還有不確定,昨天我參加Call-in節目時,還有人罵得很重,說是不要臉,但是我不敢講那麼重,可是大家覺得新政府把黨綱的兩大神主牌擺在國家利益之上,一個是反核四,另一個是台獨,然後你任用的標準也是以這兩個神主牌做標準,所以國家當然會亂。如果民進黨的利益和國家利益有違背或衝突時,你會把哪個利益擺在前面? * 張院長俊雄:當然是把國家利益擺在前面。 * 王委員天競:那就對了!所以你們不要老是把兩大神主牌擺在前面,我要強調的是,今天老百姓關心的是吃飽就好,免於恐懼就好,這麼簡單的兩點要求,新內閣做不到嗎?能不能做得到?自殺的事情為什麼這麼多呢?自殺當然有其原因及背景,也不是偶然的,可是以前既然沒有這麼多,最近四天為何會有三十九件?而且慰安婦的事情你如果再不講話的話,是非在哪裡?一個國家如果沒有是非還談什麼呢?沒有民主,沒有法治,沒有是非,賞罰也是一樣,該賞的不賞,該罰的不罰,當然會不平則鳴,而問題也就是出在這裡!整個社會亂正是亂在這裡!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台灣將何去何從?我們也不曉得民進黨要把我們國家帶到哪個方向,請問院長覺得我們的目標是什麼?台灣未來的目標又是什麼?政府的目標是什麼?難道是成為台灣共和國嗎? * 張院長俊雄:中華民國已經是獨立主權的國家了。 * 王委員天競:我們以後可不可以不談台灣共和國這幾個字?你覺得談台灣共和國這幾個字好不好?對不對?應不應該? * 張院長俊雄:我相信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政治主張,不過在政府方面,在行政部門方面,已經是很清楚了,總統是中華民國第十任的總統,我是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這已經是夠清楚了。 * 王委員天競:那有人在外交部集會中公開講中華民國這四個字的招牌不好用就用台灣共和國,你知不知道?這還是總統府資政講的,中華民國招牌不好用就用台灣共和國嘛!對於即將駐外的外交官在講習中講這種歪道理,這算什麼呢? * 張院長俊雄:你提的這件事我並不清楚,因此是否屬實還要進一步調查。 * 王委員天競:如果是真實的你怎麼辦? * 張院長俊雄:我會請外交部負責查明此事。 * 王委員天競:好。其實我姑隱其名是總統府資政講的,為什麼總統府的資政、顧問一天到晚講這些話?也難怪我們的國家會亂!因為你們沒有方向、沒有目標!請問你的方向是什麼?你的目標是什麼?國統綱領制定以來到今天剛好十週年,請問你有什麼感想?對於不講任何話,不辦任何活動,你有沒有什麼意見? * 張院長俊雄:國統綱領是處理兩岸事件的一份重要文件、綱領,我相信和戒急用忍及其他方向一樣,都是值得大家因應時代的變遷來做思考,至於國統綱領十週年要辦什麼活動,我認為行政院沒有任何計畫。 * 王委員天競:有關國統綱領十年來對於國家的安定及貢獻,請問院長有何看法?有需要修改嗎?國統會還需要召開嗎? * 張院長俊雄:國統綱領是因應大陸政策及兩岸事件而定的,十年以來,和戒急用忍及其他政策一樣,因為兩岸的互動及情勢有所改變,所以大家可以去思考、探討,不過我們認為當前並無急迫性。 * 王委員天競:你贊不贊成兩國論?反對吧! * 張院長俊雄: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 王委員天競:所以現在不談兩國論了?不過我認為恢復九二年的共識非常重要,因為兩岸關係的和平會影響國家的安定,當然包括政局的發展,我希望我國能認清事實,我剛才已經強調,老百姓才不管神主牌是什麼,今天你既然當家了,你當然要以整個國家的方向做考量。 * 張院長俊雄:我瞭解王委員的用意。 * 王委員天競:我希望你能夠瞭解,我想你應該瞭解才對。 總統說他人微言輕,可是有位作者卻說他是權力的傲慢,而且不僅僅總統有權力傲慢的現象,各部會首長擁有權力之後好像形同暴發戶一般,什麼位置都要調動,都要換人,請問什麼叫做行政中立?雖然本席沒有做過調查,但是包括:各部會首長及外交部、僑委會的駐外人員全部都換了,請問這算是行政中立嗎?難道你們的任用標準是傾向台獨思想的人才任用?不具台獨思想的人就是不配合,必須趕快走路?將來如果是親民黨或國民黨執政,是不是要重新換回來?是這樣子嗎? * 張院長俊雄:有關這一點,行政院的基本立場是,各部會為推動其政務做正常的人事調整,原則上行政院會給予支持,至於過程中假如有像王委員所提的不正常調動情形,行政院一定會很正面的去瞭解、回應,所以各部會的人事調動,行政院原則上都是支持的。 * 王委員天競:我要強調一點,中興是以人才為本,經本席調查,各部會首長具博士學歷者比上一屆還多一位,讀法的更有七位,比上一屆的四位多,照理素質應該是不錯才對,但是你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責任,你們要提拔人才、用人才,我常常強調:奴才用奴才,人才用人才,你多用人才就是幫國家、幫老百姓,就是造福國家社會,所以你們應該儘量用人才,只要他是人才,非仇不棄,他不是人才,非親不用,如果大家都能有這種觀念,才算是國家之福。 另外,我要和你談談明天二十幾萬人遊行要求核四公投的事情,不過本席希望能由行政院的法律專家—賴副院長答復有關諮詢性公投的看法,因為他好像有不同的意見。因為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可以接受立法院的質詢。 * 主席:副院長沒有。 * 王委員天競:你們可以去查一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 * 主席:沒有,副院長沒有。 * 王委員天競:時間先停下來,查清楚再說。身為院長怎麼可以不瞭解呢! * 主席:副院長沒有。 * 王委員天競:我昨天才翻過,怎麼可能沒有! * 主席:副院長可以列席會議,但是不接受質詢。 * 王委員天競:有,副院長可以接受質詢,你們去查一查。 * 主席:第二十二條規定,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提出的口頭質詢,應由行政院院長或其指定之有關部會首長答復。 * 王委員天競:有的,有副院長可以答復的規定。 * 主席:口頭質詢中,可以答復的只有院長或是委員指定的部會首長。 * 王委員天競:副院長有沒有兼任其他頭銜? * 主席:副院長目前兼任消保會的主委。 * 王委員天競:那就請他以消保會主委的身分來答復。 事實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怎麼會說沒有規定? * 主席: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是只有列席。 * 王委員天競:第二十六條規定得很清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 * 主席:是有規定要出席…… * 王委員天競:我可以再宣讀一次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這一條規定我已經唸了三次了! * 主席:必須是相關業務才有,第二十二條規定得很清楚。 * 王委員天競:那麼第二十六條要如何解釋? * 主席:第二十二條規定有關口頭質詢的部分,可以答復的是院長,委員指定的部會首長也可以答復。 * 王委員天競:但是第二十六條也規定得很清楚,院長是否可以宣讀一次第二十六條。 * 主席:第二十六條沒有規定有關口頭質詢的問題。 * 王委員天競:是否可以請秘書處宣讀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規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 * 主席:但是並沒有規定誰可以來答復委員的質詢,而第二十二條才是明定有權答復質詢的人。 * 王委員天競:那就請他以消保會主委的身分來答復。 * 主席:請賴英照先生以消保會主委的名義來接受王委員的質詢。 * 王委員天競:副院長是位法學專家,本席很欽佩你,但是我們還是就事論事好了。據本席所知,你對於諮詢性公投曾表示有不同的意見,是否如此? * 賴主任委員英照:有關這個問題,從剛才程序上的討論可以看得出來…… * 王委員天競:本席問的是你個人的看法。 * 賴主任委員英照:從程序上可以看得出來,方才立法院王院長是要我以消保會主委的立場來說明,以消保會主委的立場來說,對於這個問題,我不便做任何的評論。 * 王委員天競:你在行政院是否有對這個問題表示過不同的意見? * 賴主任委員英照:有一些問題,我非常樂意私下向王委員說明,但是今天是站在國會殿堂,以消保會主委的立場來說,我不便就這個問題做任何評論。 * 王委員天競:我不與你談這個,你在行政院是否有表示過不同的意見? * 賴主任委員英照:這部分已經超過消保會的業務範圍了。 * 王委員天競:好吧,沒關係的。 院長,民進黨去年的刊物曾力倡反核四公投,這份刊物的發行人是貴黨的主席謝長廷。「對台灣負責,將核四議題付諸公投,不但曠日廢時,造成政局動盪,更會嚴重破壞責任政治原則,且欠缺完整的立法配套措施,將會造成世代的不公,及民主社會對每一個世代個人主權的尊重。」,這是民進黨自己說的,現在卻說「當初是因為停建,所以不要公投,現在要續建,所以要公投」,這種作法是把公投當成工具,民進黨是這樣的嗎?怎麼會朝令夕改到這種程度,連公投都可以翻來覆去,這算什麼政府?又有何誠信可言? * 張院長俊雄:王委員提到的是民進黨的刊物,但我在民進黨內並沒有擔任職務,所以對於那份刊物並不清楚,而且我現在是以行政院長的身分來備詢,並不是以民進黨中任何職務的身分來回答問題。由此也可看出,我未必是照民進黨的主張來走。 * 王委員天競:這就對了!民進黨不對的主張,連院長都不願意執行,本席要提醒各部會首長,你們是對人民負責、對國家負責,而不是對民進黨負責。 * 張院長俊雄:每一個政黨有不同的主張,這一點我非常的尊重,但是我沒有辦法代替民進黨來回答這個問題。 * 王委員天競:院長個人的看法如何?一個政黨的主張翻來覆去的,似乎是把公投當成是玩具似的在開玩笑! * 張院長俊雄:我個人的看法是,我宣佈復工續建後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希望大院能夠制定公共政策公投法,因為核四已經讓社會付出慘痛的代價了,我們不希望往後還有類似的情況,再重蹈覆轍,應該要有可長可久的制度來解決公共政策的問題。 * 王委員天競:對。請問院長對於明天遊行有何看法?會不會影響你們的決定? * 張院長俊雄:明天的遊行是向政府合法申請的遊行,我當然會尊重。 * 王委員天競:尊重而已,不見得會遵行吧? * 張院長俊雄:我當然尊重,因為這是依法申請的合法集遊活動,政府應該要尊重。 * 王委員天競:尊重就好,就像謝長廷所說,林義雄辭去首席顧問是小事一樁。另外,民進黨黨主席也說,不惜排除走回街頭,對此,院長有何看法?執政黨還要走回街頭嗎? *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辦法代替他來回答你的問題。 * 王委員天競:我也贊成行政院與民進黨要分開來。 本席認為總統位高權重,怎麼會變成人微言輕呢?如果連總統都人微言輕,那麼身為幕僚長的你不是更好笑了! * 張院長俊雄:這大概是他自我謙虛的謙虛說法。 * 王委員天競:那總統是不是人微言輕呢? * 張院長俊雄:我認為中華民國的總統有總統的格,及國家元首的尊重,至於他個人謙虛的說法,是他謙虛的表現。 * 王委員天競:這一點我也贊成,但是也不要太過謙虛,太謙虛會被人認為是開玩笑。我非常贊成院長所說,對於閣員,不會因為贊成台獨,就不論是非對錯都留下來,而不贊成台獨的,不論是否用漢語拼音或是承認大陸學歷,只要不配合黨綱的,就請出去,若是這樣做,就非常不好了。 另外,院長自己是律師,以律師性格來處理國政是否會有所幫助?陳水扁說他務實、理性、能解決問題,是因為他是律師出身,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律師會尊重體制、尊重法律,我認為依法執行及尊重法制對於整個國家及社會應當是有幫助的。 * 王委員天競:我贊成院長的說法,但事實好像不是如此。 * 張院長俊雄:我不知道王委員所指為何? * 王委員天競:我強調的是是非分明,而非不分黑白,不說實話,乃至於粉飾太平。舉例而言,在院長的施政報告中提到,「在惡劣的環境中,再度展現台灣精神,有令人欣慰的表現」。請問新內閣有何令人欣慰的表現?再請問院長,政黨輪替和改朝換代有何不同?政黨輪替是改朝換代嗎? * 張院長俊雄:不是,政黨輪替是在中華民國政府裡邊,是元首的…… * 王委員天競:所以應該尊重憲法? * 張院長俊雄:沒錯。 * 王委員天競:這就對了,但還是有人以為政黨輪替是改朝換代。 * 張院長俊雄:在施政報告中提到,很多國家在政黨輪替時,政權無法和平轉移,而我們卻很平順地進行和平轉移,這是我們國家一個了不起的成就,而這就是令人欣慰的表現之一。 * 王委員天競:令人欣慰的表現?請問我們政治是否動盪不安,政局是否不穩?請問兩岸關係有更好嗎?還是不進反退?另外,股市成長、經濟成長都呈現衰退,物價指數節節攀升,投資案嚴重減少,自殺、失業等社會問題日益嚴重,民生痛苦指數不斷升高,倒會的、縱火的、搶劫的一大堆,這是「令人有欣慰的表現」嗎?你們還能粉飾太平嗎?在台海問題方面,報告中說重新開啟兩岸和解新契機,試問開啟了兩岸和解新契機嗎?民進黨不過在一中各表,各表一中,九二共識,九二精神上一再玩弄文字遊戲罷了。請問現在海基海協兩會可以對談嗎?海協會願意來台灣嗎?海基會能去大陸嗎?沒有。 * 張院長俊雄:記得當年兩國論提出時,大家都說如果民進黨執政,台海可能會爆發戰爭,但我們穩下來了,而新政府也一再表達善意。另外,我們面臨了世界性的經濟衰退,而台灣是以出口為導向,難免受到波及。再以經濟成長率為例,明年南韓的經濟成長率預估為百分之三點五,香港為百分之四,新加坡百分之四點九,我們則為百分之五點二五。但就算在此情形下,我們仍然以重大公共投資來刺激產業,諸如此類,我們都穩住,內閣也都全力投入,所以希望國會能全力支持。 * 王委員天競:貴黨有四位縣市長被起訴,嚴格說來還有台南縣的環保署長、台北縣的地政局長都因案被起訴。如此看來,民進黨似乎也和黑金脫不了關係。民進黨才執政十一個縣市,居然有四個縣市長、兩個局長被起訴?而副總統居然在這時召開人權會議為其伸冤?請問這是否違反司法公正原則?這樣做對嗎?難怪廖委員會要求連戰出面主持公道。為什麼民進黨可以這樣,副總統可以這樣? * 張院長俊雄:這是針對個案,事實上,行政院、包括法務部長對此…… * 王委員天競:我是問副總統這樣做好不好。陳部長,如果以後大家都這樣做,恰當嗎? * 陳部長定南:就我們所瞭解的事實和證據,總統府人權小組所做並未踰越職權。 * 王委員天競:也就是當時所邀請的,都是民進黨的? * 陳部長定南:根據所得到的資料顯示,當時通知了相當多的公職人員包括各黨派在內。 * 王委員天競:但民進黨籍很多,我不願在此指名道姓,相信大家心裡有數。 * 陳部長定南:當時確實通知了相當多的公職人員,只是有些人沒有出席。 * 王委員天競:請部長舉例說明。 * 陳部長定南:彭百顯彭縣長就不是民進黨的。 * 王委員天競:但彭百顯以前是民進黨的。 * 陳部長定南:苗栗縣傅學鵬縣長也接獲通知,但傅縣長沒有出席。 * 王委員天競:還有其他人嗎? * 陳部長定南:其他非縣市長的出席人員名字還很多,我一下記不起來,但確實包含其他公職人員在內。 * 王委員天競:部長以為此例可開嗎? * 陳部長定南:當時會中所關切的是檢察官辦案有無遵守刑事訴訟法和程序正義,就此而言,社會各界誰都可以關心,我們認為這樣的關切對檢察系統是一種良性刺激。 * 王委員天競:請教院長,國親兩黨合作競選縣市長,不知院長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這點我沒有置喙的餘地。但我相信他們有他們的規劃,我必須尊重。行政院長不能說贊成或不贊成,就憲政而言也不適合。 * 王委員天競:院長樂觀其成嗎? * 張院長俊雄:無所謂樂觀其成,我只能尊重。這是政黨自己的決定,行政院長沒有立場也沒有資格針對他們合併與否來表達任何意見。 * 王委員天競:經濟部林部長曾經說過,人民要開始準備過苦日子了。事實上,苦日子已經來臨了,不知院長有何看法?還是行政院也有這種打算? * 張院長俊雄:由於全球經濟衰退,所以行政院針對失業、產業,包括銀行都做了因應準備。林部長所說的,正是我們碰到全球衰退的挑戰。在此,我要向全國人民鼓勵,危機就是轉機,任何經濟奇蹟,都是在這種挑戰中超越挑戰而締造出來的,所以我們要勇於面對。 * 王委員天競:最後,我們應該將政局安定擺第一,不要把民進黨的黨綱擺第一,更不要節外生枝。院長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人民幸福都交託在院長手中,所以請院長眼光放遠,不要小鼻子小眼睛,不要因為這人是台獨就支持,這人是阿扁的左右手就支持,大家就事論事。謝謝!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一時八分) 繼續開會(十一時二十三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黃委員秀孟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黃委員秀孟","主席","張院長俊雄","曾部長志朗","葉部長菊蘭"]} ``` * 黃委員秀孟:(十一時二十四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在此請教張院長一些問題。 張院長,因為你是「新人新政」,所以本席要和你談論為政之道。從前孔子曾說:「政者悅近而來遠。」現在服務業或餐飲業開業時,我們都會以「近悅遠來」這句話來祝賀他們。孔子當年在回答葉公子高的問題時提到:「政者悅近而來遠。」政治要做到近悅遠來,讓靠近自己的人高興,讓遠地的人都來歸,要做到這一點,很不容易。看了你的施政報告,我不曉得你要怎麼來擴大你的為政之道,怎麼讓更多人來支持民進黨的新政府。請告訴本席你的重點何在。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當前我們將全力促進國內經濟產業的發展,這是最重要的一個目標。 * 黃委員秀孟:這是很現實的問題。如果經濟蕭條的話,大家都不高興。過去你還沒有執政的時候,老百姓說:「不管是誰執政都一樣,反正我都要做工才有飯吃。」可是現在有很多老百姓說:「不知道要到哪裡做工。」甚至有很多民眾願意比照外勞薪水,請老闆僱用他。這是現在民間很多失業民眾所開出來的就業條件。你一定會說:「不一定是這樣。」但是,這是我們接近民眾所得到的訊息。你真的要引以為誡。 在你執行新政時,一定要注意「用人第一」。如果沒有人來幫助你推動施政的話,你一定會一籌莫展。你也曾經提到,人才是國家競爭力的根本。過去歷史也常常證明一件事,那就是「中興以人才為本」。不管你要中興還是增加國家競爭力,你只有一個腦袋、一雙手、一雙腳,要靠大家幫忙,才會有足夠的人手。本席在此要向你提出用人的哲學。請你多鼓勵你的屬下。在這段期間,我們看到新政府領導者常常在遇到問題時含沙射影,罵國民黨的死頭殼、死腦筋、舊官僚、舊觀念作祟,如果新政府抱持著這種態度,還期待文武百官為新政府盡忠,那是緣木求魚,而且會事倍功半。本席在這裡拜託院長,以後不要再這樣了。 另外,你應該尊重專業人員。事實上,如果要論法律,你們都很在行;如果要論實際的建設,如你剛才所說,我們現在一定要追求經濟發展,一定要提振產業,而這都是需要專業人才才能做的工作。我們如果泛政治化,在許多專業事務上以意識型態來決策,那一定會有很多專業人才萌生不如歸去的想法,因為受到太多政治性因素加以掣肘,使他們無所發展。這種情形,很不幸地在過去的許多例子中出現,例如我們的核四案、美濃水庫案等,這些案子都經過許多專業人員二、三十年的評估與規劃;但是,卻因為過去身為反對黨的民進黨現在上台執政,就把這些案子完全否定!如此作法,對於這麼多專業人員的心血與良知要如何交代?本席認為這種作法對他們而言真是情何以堪!這方面的事情,縱然在上位如院長者,你們在面對反對民眾及輿論時顯得很冠冕堂皇,但是本席要建議院長,你在私底下一定要對這些專業人員加以撫慰,否則對他們會是一種戕害。 本席的第三點建議則是寧可我們的行政人員憨厚、正直一點,而不要太過於奸巧。在此本席要舉環保署林俊義署長為例,當他被問到核四案時,他說「因為現在己經沒有威權政治,所以就不反對核四案」;而當高雄、屏東海域遭到原油污染時,他面對媒體說出「如果還有浮油五百噸,我願意喝下去」、「這個污染情況在一年內就可以清除」,他還質疑「大家為何要爭吵?那裏是國家公園區域,民眾本來就不可以去捕魚,所以哪裏會影響民眾的生計呢?」在看到林署長面對媒體發表上述高論時,本席感到非常難過,為什麼院長的閣員會講出這種話?感覺上你的閣員似乎過於憨直,可是後來本席轉念一想,就算是憨直,至少總比奸巧之輩還來得可愛。在我們的內閣閣員之中,還有類似這種不會隨便改變立場的人物,至少是值得我們加以鼓勵的;他後來又說過一句話「不過,事情總是可以做得更好,我因為沒有做得更好,所以我願意道歉」。相對於他說過的所有不對的事情,在聽了這句話之後,本席覺得他能屈能伸,而這是一位政務官應當有的風範。 所以本席在此要向院長鼓勵一下,並且建議院長,在我們的內閣閣員之中,聰明的官員是必需的,但卻不應該是奸巧之輩,尤其是不能用立場滑溜之輩,一定要以蒼生為念。請問院長,對本席所提到的用人哲學,以及就你推行新政所需的用人之道所作的建議,你有何感想? * 張院長俊雄:首先要謝謝黃委員,你所擬出的這三點建議,本人認為是很寶貴的,我特別記在大事紀要上。黃委員所提到的要「多鼓勵」、「尊重專業」及「閣員不應奸巧而應處處以蒼生為念」,本人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好的建議,而且是內閣閣員們應該常常反省的地方。本人也感謝所有內閣閣員們的努力,他們事實上,是很賣力的,人人都在打拚,雖然事情不是做得非常好,但至少是很努力去做事,實際上我對他們非常感謝,也請黃委員能給我們指教。 * 黃委員秀孟:院長當然要說自己的閣員都很努力、都很稱職,但內閣是否真有努力?是否有績效?本席相信這應該要留待國人評斷才是。 接著本席想請教院長廢核四的內心世界。在院長的施政報告中,你說明了同意核四復工的原因,經本席歸納出來,約有三點:首先是「因為法政新秩序的需要」,其實如果不是因為大法官會議指出核四案程序有不盡完善之處,相信執政當局會繼續抱持強硬的態度;其次是為了要「穩定政局」,第三個原因則是為了「發展經濟」。本席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應有的前提,但是你又告訴我們「在抉擇的過程中,雖然有堅持、有讓步,可是這是一個痛苦的抉擇」,你是「永遠地堅持」。你這樣的說法,讓我們覺得在冠冕堂皇的復工理由背後,你的內心世界令我們感到很有意思。在本席細細思量之下,發覺你所堅持的是要對你們民進黨的支持者告白,表示你們對核四有所堅持,一直到無法再堅持下去時才被迫接受,這應該是你的立場;而如果你前面所提到的三點理由是很正確、正當、實際的復工理由,它卻竟然會為你帶來永遠的痛苦?如果是這樣,那本席不禁要懷疑,難道院長做決策的處境真是如此可憐?不要說你的妻小不忍心,也不要說你的內閣閣員們不忍心,就是像本席這種與院長不同黨的人看到了也會感到很可憐,這是所謂的「於心不忍」。本席曾經想過造成你痛苦的原因何在,不知院長是否能簡單地說明一下? * 張院長俊雄:本人要說明的是,在本人十七年的立委任期之中,始終都是反對核能發電的、始終是反對核四案的,我所思考的是我們的電源是足夠的,如果萬一真正發生核能事故時,台灣的地那麼小而人那麼多,到時真的是無法承受! * 黃委員秀孟:本席要提醒院長「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這是我們面對社會現象時都會有的心理。我們不會因為夫妻之間可能不合而不結婚,也不可能因為發生了飛機事故而不再搭飛機,也不可能真的因為父母在而不遠遊,萬一我們外出時老邁的父母真的發生事情時要怎麼辦?所以本席認為,事實上,你們所堅持的有一點毛病,你們認為「在野黨永遠反對執政黨」,這句話的意思我們不要在此抬槓,本席由過去的許多事例中就可以看出,忠厚如黃秀孟者亦能感受得到。所以本席認為,我們所堅持的事情有些是對的,但是有些則不一定是對的。 * 張院長俊雄:假如這個堅持不對的話,立法院就不可能贊成「非核家園」。 * 黃委員秀孟:本席不希望張院長行事奸詐,但是你應該知道如何見風轉舵。現今世界在變,潮流在變,社會環境也在變,怎可說你在十七年前反核的態度,今日就不可能改變。環境改變了,觀念也一定會改變。所以本席希望你的痛苦可以稍減,這是本席對你所表示的慰問。 * 張院長俊雄:謝謝黃委員。但是我要在此提出兩點: 一、「非核家園」已是立法院和行政院的共識,所以我們認為「非核家園」是我們永遠的堅持。 二、核四只能發電二百七十萬瓩,而一個大潭就可以發電四百四十萬瓩,所以我們的電力應該足夠,並不需要冒險。 * 黃委員秀孟:不錯,只要電力夠就不需要冒險,但是我們所要追求的目標是企求更方便。本席從台南到台北來是希望直接就可以搭飛機過來,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總有許多不方便,而我們所追求的目標也並非一蹴可幾。 本席認為,並非只有你們期待「非核家園」,在國民黨執政時也有這樣的共識,這是我們的理想,我們努力的目標。然而,自民國六十年至今,為何核四停停建建?這好像是政治在戲弄專家的專業能力。本席認為張院長應該要見風轉舵,人家給你台階下時,你應該知道如何順勢而下?你是聰明人,相信你可以瞭解這一點。執政者應該為全民謀福利,不要只想到自己的人,這樣才能近悅遠來。講明白一點,阿扁的選票才能夠超越百分之四十,本席要在此與你共同勉勵。 * 張院長俊雄:本人就是因為顧及全體人民和後代的子子孫孫,才會有「永遠的堅持。」 * 黃委員秀孟:從你的「永遠的堅持」中,本席聞到了一個訊息。方才王委員天競提到民進黨要進行公投時,你表示:那是民進黨的說法,你不是民進黨的黨工,你不一定照這樣做。然而,針對廢核到續建的理由,你在報告中提出了痛苦的告白。在你的報告中也隱約提到「公投」,由此我們聞到了你準備推動公投的訊息。無論此舉有否實質意義,至少你可以告訴你的同黨,你是永遠的堅持。而且,在你們執政之後,他們鴉雀無聲的同時,至少你們有一個共同目標,即是向社會大眾表達你們還有打拼的理想。 張院長曾經表示在廢核百日期間,人民的耐性已到極限。你既然是以蒼生為念,何忍讓其舊創復發?在此,請教院長,「公投」一事是否早在你宣布核四續建的同時就已經在你的心中萌芽了? * 張院長俊雄:當我們決定核四續建,並前來立法院拜會王院長時,我們同時也提出一個推動公共政策公投的理念。至於會不會和核四的公投掛勾,這要看立法院所制定的法律如何規定,行政院無置喙餘地。 * 黃委員秀孟:八掌溪事件及墾丁油污事件都是偶發事件,是天災所造成的人禍。本席認為政府反應遲鈍的原因有其道理,因為你們是新人執政,所以你們神經末梢的感覺較遲鈍。這是貽笑大方的事,本席只是非常不忍心看到老百姓的性命和我們的自然環境遭受迫害。至於核四和美濃水庫的事件,本席認為這是錯誤的決策,而錯誤的政策將是比貪污更嚴重的問題。 本席建議你不能只作民進黨的張院長,既然你們標榜的是「全民政府」,你就應該作全民政府的張院長,你要為全體民眾謀福利,所以在你施政的過程中,希望你不要只想到民進黨,否則你的痛苦指數將會居高不下。 你不必在此回答本席,因為你絕不會說「好」。你也不願意承認,但是本席瞭解你的內心世界。本席的兒子曾問過我:為什麼我都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我告訴他:我的心理學都考九十分以上。經過這段時間的觀察,本席所說的是八九不離十,希望能在此與院長共同勉勵。 此外,本席想探討的問題是:目前有許多在學校外面租屋居住的學生,在安全上發生許多問題,被姦殺者有之、租屋被燒毀者有之,但是均未見教育部提出任何具體的因應對策。 目前學校所有的宿舍,都是往年教育部獎助學校,鼓勵興建學生宿舍時所興建的。而今,這項政策已經停辦,但許多問題正不斷發生。你們聲稱要從獎助方面著手,但是興建宿舍必須不惜巨資,對學校的經營者而言是一項虧錢的措施。以往教育部曾有以補貼利息的方式獎助,請問院長,這項措施是否可以研究? * 張院長俊雄:在九十一學年度,我們有推動一項總量發展的制度。 * 黃委員秀孟:本席只想知道,這項措施是否應該研究? * 張院長俊雄:好的。 * 黃委員秀孟:曾部長,本席希望這項研究不要又臭又長。過去的作法若是對青年學子及家長有利的,就應該持續,不要因為那是舊政府的政策就不再延續。 * 曾部長志朗:我們現在已經針對國宅部分進行調查,就能否利用空出的國宅來做具體的規劃。 * 黃委員秀孟:希望家長和子女的安全能獲得保障,我們的學校能夠真正滿足學生住宿的需求。 再者,有關東西向快速道路的問題,全省共有十二條東西向快速道路,其中只有一條未與中山高連接,也就是台南縣的北門至玉井快速道路,目前只做了一半。聽說從北門到台一線段的規劃案已經送至行政院,本席不希望這個案子到最後的結果是,通往總統故鄉的快速道路是最不快速、最不方便、最落後的。希望院長和部長能夠支持本案。 * 葉部長菊蘭:此案係因變更計畫導致地方有所抱怨,但我相信地方民眾的需求,中央一定會充分尊重。 * 黃委員秀孟:謝謝。既然被你們列為第一、第二優先的部分已即將完工,我們被列為第三優先也沒話說,但是如果十二條快速道路中真的只有台南縣這一條沒有與中山高連接,那你就對不起總統的故鄉了。 * 葉部長菊蘭:東西向快速道路最主要就是串聯中山一高與二高,所以台南縣的部分一定會連接到中山高。 * 黃委員秀孟:但是現在都沒有在做。 * 葉部長菊蘭:因為目前地方有些異議,所以,我們正將這些意見加以整合後再報院。 * 黃委員秀孟:希望行政院儘速核定。 此外,之前也有委員提及國人高失業率的問題,過去農村隱藏了很多失業人口,它是國內失業率的調節桿。但是農村經濟蕭條的景況,並未因農發條例的修正而有所改善。面對這麼多失業的青年、壯年,但在你的施政報告中,卻未針對農村經濟提出任何改善之道。有人說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避而不談,所以,本席在此呼籲院長,對於農村蕭條的情況及鄉親的痛苦指數,希望行政院予以重視,也希望失業補助能帶給他們新希望。 * 張院長俊雄:農發條例修正迄今,已釋出四千公頃,但土地方面未能對農村經濟有明顯的刺激,這是事實。 * 黃委員秀孟:過去你們都罵國民黨政府不好,但是過去國民黨執政,佃農的孩子現在都可以當上總統,這代表過去政府讓農村有希望,結果現在雖然政治起飛,但是我們都看不到農村未來的希望。現在的經濟狀況已大不如前,所以,你不能癡人說夢話,務必要體察民意。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主席:游委員月霞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予以書面答復。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游委員月霞書面質詢: 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新聞界的朋友,大家好。 在本會期來臨之前,本席曾經有一個想法,就是張院長乾脆不要到本院接受質詢,原因是什麼?相信張院長也很清楚,也就是民進黨執政後,從台灣頭到台灣尾,除了民進黨的死忠支持者外,大部分的民眾心中有說不完的怨言,看到經濟蕭條、產業外移、失業情況一天比一天嚴重、人民荷包縮水,造成張院長到本院接受質詢,會聽到許多不想聽、不願意聽、不喜歡聽的話,就算要聽,也是左耳進右耳出,還有一招更厲害的,就是張院長最喜歡硬拗,當大家都指責你硬拗時,你就簡單的回答說:我沒有硬拗,真正是「一皮天下無難事」,行政院長實在也太好當了,難怪你捨不得下臺。正因為這樣,張院長能夠不來立法院,就不要來,免得吃力不討好。 從去年五二○到現在,民進黨執政已經過了九個多月,過去的二百七十七個日子,民眾的憂愁多於歡笑,民眾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相信張院長和在座的各部會首長不是不瞭解,就是在裝糊塗,雖然並不是誇張到說台灣人民過著民不聊生或是哀鴻遍野的日子,但是,經濟蕭條、失業率高、政策反覆不定,政黨輪替後看不到有什麼具體作為,更看不到希望,搞到民怨沸騰、怨聲載道,卻是不容我們否認的事實。政黨輪替的結果,照民進黨的說法,應該是會更好,哪會變成這樣? 過去九個多月,因為民進黨政府無視憲政體制、不聽人民的心聲,反而意識型態作祟一意孤行,導致政治情勢動盪不安,連帶造成經濟衰退、產業外移、失業率一再升高,人民對政府失去信心,在在都說明現在的政府,並不是多數民眾能夠寄以希望的政府,現在的政府,在過去九個多月的確做得不夠圓滿。可是,阿扁總統在一個月前的除夕談話中卻說「過去的一年如果有不夠圓滿的地方,都是我們明年可以進步的動力」,阿扁政府做得不夠圓滿,是鐵的事實,民眾都有深切的感受,怎麼還說「如果有不夠圓滿的地方」,這種文過飾非、死不認錯的談話,絕大多數民眾都難以接受,到現在,有許多錯誤的施政讓老百姓來承擔,如果繼續向下沈淪,民進黨可能不會有明天。 張院長這次在本院的施政報告中,用一些美麗、動人的詞藻,描繪台灣未來的願景,其實都是紙上談兵,這篇施政報告,要是拿去參加作文比賽一定可以拿第一名。不過,經濟部林信義部長曾經說過:大家要準備過苦日子,這句話,老百姓聽了都傻了,總統大選前阿扁總統不是要讓大家和平安定大賺錢嗎?怎麼上台沒幾個月,就變了樣?民進黨「一張嘴虎瑞瑞」,選舉時騙選票就像騙大呆。在這裡,本席要請教張院長,到底我們還要再等多久,才會有好日子可以過?有沒有時間表?請院長說明。 在張院長的施政報告中明白指出:「朝野之間如果一直進行沒有底線的消耗戰,那麼,人民將成為最大的輸家」,立法監督行政,天經地義,批評政府也是為了讓執政者繃緊神經,努力做好應該做的事,讓老百姓過好日子。現在的執政黨明明政治實力不夠,還要挾著行政資源來跟在野黨惡鬥。你也提到核四復工是為了「穩定政局、發展經濟」,你更提到立法院做成反對行政院停建核四的決議後,經過立法行政兩院多次協商,「紛擾二十年的核四議題,終於找到了最大公約數的解決之道」,這些話,也都白紙黑字的出現在院長的施政報告文件中,但是,為什麼你又在本院明白表示行政院將在三個月,對核四問題是否進行沒有法律效力的諮詢性公投,做出決定?既然你聽到「人民的聲音愈來愈清楚」,你知道「大多數的民眾耐性已到極限,希望核四爭議儘快落幕」,你也說「我們沒有一分內耗的本錢」,這些話,如果是出於你的內心、你的善意,為什麼在「核四找到最大公約數的解決之道」後,還要評估是不是要在年底選舉時進行諮詢性公投?你的這種做法,顯然只是為了對民進黨基本支持者有所交代,完全忽略大多數民眾的感受,說得更明白一點,民進黨政府並不希望核四問題到此落幕,而要繼續延長戰線。請院長答復。 核四問題耗掉國家不少的資源,也賠掉民眾無法計算的財產,司法院大法官在五二○解釋文中,希望朝野雙方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先,以維護憲法秩序為念,才能回復憲政運作之常態,導引社會發展於正軌。張院長既然已作痛苦抉擇,宣布核四復工續建,讓我們在黑暗中看到一絲亮光,本席非常期盼張院長能夠以蒼生為念,以憲政的守衛者自居,讓二千三百萬人脫離核四的夢魘,這是本席對張院長提出的卑微的請求,希望張院長能夠接受。 明天,反核四的遊行,就要在台北登場,作為執政黨的民進黨,支持這項遊行,並且動員民眾參加,這是一件非常諷刺的事情。明天的遊行隊伍,將會經過國民黨和親民黨的總部會發生什麼狀況,很難預料。請問院長,你對這次反核遊行,採取什麼樣的看法?是不是樂觀其成?還是持保留態度或者是反對?面對明天遊行可能出現粗暴的場面,行政院有沒有因應對策?你會不會因為這次遊行隱藏的社會危機感到憂慮?如果民進黨的支持者走回以前的暴力路線,你會不會覺得這是民主的倒退?你會不會覺得愧對人民? 行政院主計處已經向下修正今年經濟成長率的預測值,從去年預估的百分之六‧○三向下修正為百分之五‧二五,這是民國七十五年以來的次低紀錄,今年全年的失業率預估為百分之三‧三,創主計處失業調查以來的新高水準。 民進黨政府經常誤導民眾的認知,把過去九個多月政局不安的原因,歸咎給在野黨,民進黨的支持者也會說民進黨接的是爛攤子,經濟成長率下降是必然的趨勢。談到國內經濟成長率下滑,當然與國際經濟情勢有關。不過,我們必須明白指出,國內經濟成長率的下滑,與當前政府施政能力息息相關,也就是說,現在的政府,因為處處與老百姓過不去,民間投資意願大幅消退。根據統計,去年下半年,股市不振,政府政策不穩定,核四風暴蔓延,民間投資意願自第四季開始反映,去年第一季民間固定投資成長百分之十八‧四一,第二季成長百分之二十七‧一三,第三季成長百分之十七‧四七,第四季轉為衰退百分之零‧五六,這些數字說明國內經濟成長率下滑的嚴重性。 另外,根據經濟部的資料顯示,由經濟部管理的五十八個工業區內,去年共有八百多家工廠停歇業,較前年增加百分之三十八,如果就全國工廠登記數來說,去年註銷的工廠多達五千多家,比前年增加百分之二十五,更令人憂慮的是,這股關廠倒閉風已由中南部蔓延到北部,由傳統產業擴大到科技業,台灣各縣市都深受失業率走高與勞資糾紛之苦。 張院長在施政報告中已注意到當前台灣經濟發展的困境,並且擬訂計畫做為因應。您在報告中提到為解決失業問題,已成立跨部會的永續就業促進小組,擬定「政府部門創造就業機會方案」,要投入六百五十五億元經費,總計可照顧二十九萬人的就業問題。請問張院長,你要怎樣推動這項計畫?你的信心來自什麼地方?如果擴大內需方案不能有效執行,以上所說計畫,會不會是畫餅充飢?你願意不願意利用這個機會,對數十萬的失業民眾講幾句話? 當前最急迫需要解決的是非經濟因素問題,本席實在不忍心看到有些民眾因失業走上自殺之路,本席更不忍心看到民進黨政府繼續製造非經濟因素干擾經濟發展,希望張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發發善心,讓民眾的日子好過一點。 請經濟部林部長。 根據商業周刊的調查,您在歷任經濟部長中的評價是敬陪末座,你的滿意度為百分之三‧一,比獲得最高評價的江丙坤差四十二‧六個百分點,這項調查的對象是全國上市上櫃公司的主管,他們的看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你對這項調查結果有什麼感受? 上市上櫃公司的主管對林部長不滿意,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你處理核四的態度,除此之外,你就任九個多月來,投資環境的惡化和重大投資的遲滯不前,都被這些主管認為不滿意。你曾經有台灣的艾科卡之稱,大家對你擔任經濟部長的期望也很殷切,但是,事實上,你的艾科卡名號,已在經濟部長任內毀掉了,你不但不能持續台灣的經濟發展,反而因為你的理念,搞垮了台灣的經濟,在企業界出現對你不滿的聲音之後,你是不是還有勇氣繼續擔任經濟部長?為什麼? 接下來,請教國防部伍部長幾個問題: 國軍官兵的表現確實值得大家敬佩,他們的表現一向被國人所肯定;國軍平時勤於訓練,加強戰備工作,但是遇有天災就馬上執行救災工作,所作所為值得喝采;請部長一定要對投入救災國軍同袍給予獎勵及鼓勵。 最近所發生的火燒山、貨輪擱淺油污事件,國軍均及時奉命救援,不辭勞苦,不過對於國軍配合拖救沈船作業,本席認為應該審慎處理,才能避免給予他人「與民爭利」的口實。不知伍部長有什麼看法? 對民進黨政府來說,提到「一個中國」,是一項非常沈重的問題,但在兩岸關係上,「一個中國」又是不能閃避的問題。這幾天,國際奧會評估團正在北京考察,北京方面已釋出消息說,如果北京申辦二○○八年奧會獲得成功,願意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由台灣主辦一些奧運項目。 從去年五月二十日到現在,阿扁總統對大陸的確釋放了一些善意,不過,對於「一個中國」的原則,還沒有做出明確的回應,雖然陳總統說,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不是問題,也只是說說而已,沒有具體的行動。 兩岸共同舉辦二○○八年奧運,相信是二千三百萬人共同的期望,這項期望的實現,顯然要看中共當局的臉色,也就是說,除非我們承認「一個中國」,要不然台灣主辦一些奧運項目,根本是不可能的。 針對二○○八年的奧運,如果北京取得主辦權,台灣是不是願意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主辦一些項目?請張院長答復。 今天是國家統一綱領屆滿十周年的日子,國民黨主席連戰已經呼籲民進黨政府正視國統綱領,並且儘速召開國統會,以因應新形勢下的兩岸關係。 陳總統去年就職的時候,曾經宣示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但到今天,國統會遲遲不召開,國統綱領的指導地位,也沒有受到民進黨政府大陸工作體系官員的肯定或承認,而且還極力迴避。 從維護台灣未來安全的角度來看,國統綱領有其存在的價值,陸委會蔡英文主委雖然也肯定國統綱領的階段意義,但蔡主委又說,國統綱領未來的定位,必須以整體民意為依歸。蔡主委的談話,令人有模糊的感覺。本席在這裡要請問張院長,民進黨台獨黨綱與國統綱領有沒有互相牴觸?在您擔任行政院長的任內,你是不是願意根據國統綱領的精神,推動兩岸關係?在阿扁政府未能接受「一中原則」之前,你希望兩岸一起努力營造復談氣氛,讓「兩岸大和好」成為新世紀兩岸關係的代名詞,顯然不切實際,會不會成為光說不練的口號? * 主席:請張委員學舜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張委員學舜","主席","張院長俊雄","陳部長定南","彭總裁淮南","陳主任委員博志","林部長信義"]} ``` * 張委員學舜:(十一時五十六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在此質詢張院長,本席認為你是站在歷史的舞台上,因為在第一次政黨輪替後,本席質詢完唐飛院長之後,他當天就下台了。本席希望今天質詢的張院長是一個歷史人物,在歷史上能佔有一定的地位。因為政黨輪替後的政局,可說是充滿艱辛。因為這是首次的政黨輪替,民眾及政黨間都有很多不習慣之處,包括如何競爭和鬥爭,都顯得沒有規則可言,甚至在政府機關之間都沒有規則。此次大法官會議對核四案的解釋,雖然有美中不足之處,但我認為其中值得肯定的是,政黨輪替後,政黨之間、政府機關之間,即使是角力鬥爭,也仍有軌跡可循。 本席以為台灣的價值有以下幾點:首先,戰後的知識分子吸收了西方觀念,在台灣建立了完整的的自由市場機制,包括企業、金融的管理、生產的know how、行銷市場的管理等,台灣的企業、工商業界可說在這部分建立了全世界最成功的典型,因為我們是引進西方理論再根據台灣的體質量身訂做。其次,台灣的人民和知識份子要求政治改革,本席認為這些改革不外乎以下四點,一、民主的社會制度。二、有效率的政府。三、有廉潔的政府。四、從五權憲法變為三權分立的憲法。這是此次政黨輪替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張院長,你上台以後,外界說你是救援投手,在很多危機待處理時上台,至目前為止,本席認為你所領導的內閣還是值得嘉許。因為有很多事情還算是救援成功,雖然不能獲得人人讚美,但這是因為政爭太激烈,在政爭激烈的過程中,還能稍有穩定實屬不易,像最近你也提出一些針對金融市場、經濟的基本政策。但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如何穩定政局。本席認為有很多政策並不需要根據民進黨原來的黨章或黨綱直接推出,而應以漸進模式來進行,當民進黨或你所領導的內閣在執行某些政策的時候,如果以急就章的方式來進行的話,可能反而不能成事,甚至可能變成社會上的紛爭,本席發現有很多小功小德的事情,政府都急著發表,這就是新政府運作不良的狀態。本席認為現在應該先求穩定,在穩定中一定還有很多的時間可以讓張院長有所建樹,也可以讓社會有所發展。本席想請教張院長,你如何展現你的施政格局?如何展現你的歷史使命?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此次政黨輪替乃是半世紀以來的第一次,而且執政黨立委在國會還是佔少數,在這種狀況下,我們如果能夠穩定下來,相信對往後成熟民主的運作一定有所助益,所以我們都承受著歷史上的重大任務。其次,當前要求政局穩定,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國內產業經濟的振興,從這個觀點出發,首先我們必須對公共政策大力投資,以刺激產業;其次,我們希望鼓勵民間投資,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必須將企業經營的環境做好。再者,現在我們必須著力於金融秩序的改革,例如農會就是一例,我們希望農會本身能夠形成RTC的體制,以金融基金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同時也能以銀行合併的方式來增加其競爭力,以更好的方法來處理逾期放款等事宜。 * 張委員學舜:張院長所領導的內閣雖然都以有效率的方式推出各項政策,同時也限定時間要加以完成,但是卻往往都淪為見報一、二天之後就無疾而終的下場,民眾所擁有的印象就是政府一天到晚在補這個、救那個,就好像在補破網一樣。在這種情況下,本席認為新聞局及行政院如何讓社會每個角落都能感受到張內閣有大方向、大格局,乃是目前行政院運作時必須加強的部分。就以全國經濟會議為例,這原本是很大的一件事情,但是在政府提出來之後,社會似乎對此並無反應,只是見報一天之後,就沒有再看到任何消息了。另外還有很多行政院已經提出時間表所要進行的法規研究或內部政策擬訂也都是相同的情況,因此本席認為行政院在宣導政績或施政成果時,應該要考量到政策如何進行成熟的醞釀,同時讓大眾明瞭政府的大方向在哪裡也是相當重要的。 * 張院長俊雄:謝謝張委員的指教,其實本人也有同樣的感受,事實上,新聞局局長也常常談論到這一點。在本周三的行政院院會中,我曾經強調國內必須以公共投資來刺激產業,以解決失業的問題,而且我們也將此列為新聞稿中最重要的部分,但是卻只有台灣日報對此進行報導,其他媒體卻都沒有提到。 * 張委員學舜:這就是表示政策醞釀的過程有所疏失。 另外,當政黨輪替之後,本席認為有很多歷史的財產是必須加以解決的。我們知道,以前有很多國家的財產,包括從日本人手中所接收過來的財產,都被國民黨當作黨產在使用,最近國民黨提出黨產信託的主張,但是本席認為國民黨所謂的黨產信託就是要進行黑錢漂白,將國家的財產透過其執政期間變成國民黨的黨產,然後賣給民間,在取得現金以後加以信託,打算以錢滾錢,也就是說,國民黨想將黨產交給專業人士理更多的財,當做政黨運用的金錢,針對這一點,本席特別要求行政院應該徹底追回以前的國產,尤其法務部陳部長應該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處理,或在法規、法令上進行徹底的研究與解決。 * 陳部長定南:主席、各位委員。政府各主管機關如果有資料提供給法務部,可以證明任何人或政黨涉嫌侵佔或有其他刑事犯罪事宜,我們一定會依法偵辦。如果只是單純的民事財產糾紛,就必須依照民事訴訟的程序,向法院的民事法庭提出訴訟,但是這方面並不是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的權責範圍。 * 張委員學舜:在政黨輪替之後,如果陳部長的回答只是如此的話,恐怕人民都會感到失望。因為大家都知道那些財產明明就是國家的,例如有關中廣土地的問題,本席在進入立法院之後,從前一個政黨執政開始,就已經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國有財產局,我們希望政府能夠進行追查,甚至應該打官司進行追索,或者對於法令問題加以釐清。其他如國民黨民眾服務社、鐵路黨部等等也都有很多問題存在,如果不由國家出面進行法令研究、追索等事宜的話,請問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有哪一個單位有那麼多的人力、物力可以對此進行解決呢? 本席發現有很多民進黨的政策在推出之後,往往讓人覺得有意識形態之爭,甚至可能變成社會發展的亂源、經濟發展的阻礙,坦白說,有關國有財產的問題,萬萬不可因為國民黨目前在立法院席次仍佔多數,所以政府就不敢處理。本席認為在政黨輪替之後,這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況且這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不論國民黨是以侵佔的手段,或是藉著執政時期非法取得國家財產,變成私有黨產,都是很嚴重的事情,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希望政府能夠就法令上進行瞭解,同時也進行追索,相信社會對此一定會予以支持、給予掌聲,請問政府可以做到嗎? * 陳部長定南:本人向張委員報告,因為國有財產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及其他部會的使用機關,如果主管機關或使用機關有任何事實證據提供到法務部,而這些事實證據可以顯示涉嫌有侵佔或刑事犯罪事宜,我們就一定會辦理。張委員所提有關中廣土地可能涉嫌被國民黨侵佔一事,我們會轉達給有關主管機關進行瞭解。 * 張委員學舜:如果法務部的立場是這樣的話,本席認為可能需要有一個統合的機關。記得監察院黃委員就曾提出一整套的資料,本席也提供了許多資料,怎麼可能會沒有資料呢?再說,研考會林主委那兒也有一整套的資料,其實這些資料都有,只是政府單位沒有人加以統合。國有財產局無法單獨解決這個問題,而應該就法規進行瞭解的法務部又不願意進行瞭解,所以本席要求張院長就此進行跨部會的協調,將研考會、法務部、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等單位的資料都統合起來。這項歷史公案的資料其實都還在,希望政府能夠針對這個問題加以解決,否則的話,國民黨的黨產信託分明就是黑錢漂白,在民進黨執政的時候,竟讓國民黨公然進行黑錢漂白的動作,這像什麼話呢?這樣可以向歷史交代嗎?讓我們的國家財產永遠變成國民黨的黨產、變成私人運作的資源,這是不公平的! * 陳部長定南:即使國民黨將黨產交付信託,亦不妨礙到刑事責任的追究或民事的追索。 * 張委員學舜:問題是沒有人追究與追索,我要求的就是行政院應組專門小組,該追索、該打官司的部分就應立即進行,請問此一小組能否存在,不要因為國民黨在立法院佔多數而受到壓迫? * 張院長俊雄:監察院已成立一專案小組專責調查此事,行政院會就監察院所提及其他來源所得資料,依法進行調查、處理,針對此點,本席在此肯定地回應你。 * 張委員學舜:希望這個小組能立即進行調查。其次,臺灣很不容易地登上國際媒體,且還是甚為轟動的大新聞,即拉法葉軍艦有二十五億法郎的回扣,大家因此知道臺灣是富有的、有高消費能力的、臺灣採購回扣是很高的。此事雖是前政府所為,但本席希望你能全盤解決。根據所有資料顯示,八億法郎流入臺灣,其中大部分是透過國民黨秘書處洗錢,請問法務部有無辦法在這時向國人作一交代或徹查?國家的軍購,居然有錢進入政黨的秘書處或其專有關係人的賬戶中進行洗錢,軍售的回扣變成政黨利用為政黨發展或使用,這是國際上及臺灣政治發展史上重大的恥辱,請問你是否可以在此明確地告訴國人,對拉法葉艦案你要辦到底? * 張院長俊雄:拉法葉軍售案,絕對會辦到底。其次,雖然報載有那麼巨額的佣金,但是,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仍然要經過調查,假如真正可以證明有此筆佣金,則依照契約,我們當然可以追索。尹清楓案及拉法葉軍售案,我們一定依照證據徹查到底,沒有什麼特權、身分的問題,有關此點,本人在政策上很明確地回應張委員,至於調查工作何時可結束、到底有無如此巨額的佣金,相信俟案情調查結束,自然會水落石出。 * 張委員學舜:現在越來越多的證據出來了,因為不僅臺灣,連法國也在調查,甚至法國以前駐臺的興業銀行經理也出來講過話了。請問法務部目前是否掌握有相關資料,即是否有錢流入國民黨的關係人或黨部的賬戶進行洗錢? * 陳部長定南:法務部不能針對個案進行干預、了解,不過類似這種傳聞,過去見諸報端之後,特調小組已經在調查了,今天張委員質詢此事,我會特別將張委員的質詢再轉知特調小組,要求他們追查到底。至於有關巨額佣金的傳聞,由於檢察官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辦法找到相關人士來正式作筆錄,將來進行審判時,這些證人也不能到庭來作陳訴,而所有傳聞、報紙上的報導,依照刑事訴訟法,這都是沒有證據、法定的效力。 * 張委員學舜:除了這方面的法定效力,金錢流向問題亦甚為重要,假如是透過銀行體系進行洗錢,是很容易找到證據的,這其中涉及兩方面的問題,一為法律上是否要起訴、傳喚證人、判刑,另一則為政治面,假如有錢流入某政黨或其關係人戶頭內,這就是非常大的政治事件,我們要求在這方面,政府也要給國人交代。 * 陳部長定南:特調小組曾到法國興業銀行要資料,該銀行也非常配合,如果這方面真的涉及不法,相信特調小組應該也蒐集到相當齊全的資料了。 * 張委員學舜:本案若涉及跨國洗錢、國民黨內特別的人或機關進行洗錢,中央銀行職司監理,應該將所有資料公開,報上對本案發展情況著墨甚多,請問彭總裁有無這方面的資料? * 彭總裁淮南:為了調查本案,檢調單位曾多次向中央銀行索取資料,中央銀行都依規定先後提供。 * 張委員學舜:請問你認為有哪些資料可以在此公開?請問有無不明大筆資金落入國民黨特別帳戶的資料,或法國興業銀行有多少金額經過臺灣? * 彭總裁淮南:相關的資料我已都提供給檢調單位,至於是哪些資料,我不適宜在此公開。 * 張委員學舜:所以確實有這些資料,是不是?陳部長,中央銀行已經表示他提供這些資料了。 * 彭總裁淮南:委員誤解了,我方才所說,委員的解讀是錯的,我是說,檢調單位來要過資料,而我也都據實提供資料。 * 張委員學舜:未來幾個月內,若院長可以將本案查得水落石出,不管是政治面或法律面,相信國人會給你掌聲的。有關黨產部分,假如不便公開,我認為法務部或你的團隊應澈底研究,該討回的就應討回,請問可否如此做? * 張院長俊雄:我很具體地表示,關於拉法葉的事,若有佣金當然可以追償,但是絕對要尊重體制,由調查小組先作成調查結果,行政院才能據此作適當的處理。其次有關國民黨黨產問題,方才我已經向張委員回應了,即我們會將監察院及其他民間學者的相關資料交給權責單位一一加以追查、印證。如果依現行法律規定,是正常的行為,我們就應予以尊重,但若有異當現象,我們當然要提出來,並作進一步的說明。 * 張委員學舜:希望能儘速辦理。最近由於國際經濟,尤其美國電腦周邊產業成長衰退,所以臺灣相關產業及經濟成長亦受到衝擊。個人認為,國內很多產業都集中在新竹以北至臺北市之間,有關電腦產業亦是如此,現在的科學園區是一個生產的基地,然而,臺北縣市人口已經過多了,山坡地也過度開發,因此,本席認為產業應逐漸往南擴展,尤其是主流產業,而臺灣比較有基礎的主流產業則是電子、半導體等相關產業,而光電產業亦逐漸成長中。新竹以往開發時,只作生產基地的考量,並未就生活機能妥善設計,因此才會發生新竹市長與聯電的爭執事件,這是歷史結構的問題、是政府應該解決的,但現在卻變成市政府與民間廠商的糾紛,其實這是以前政府有關大結構的問題。將環保及交通問題都留給地方政府,可是地方政府每年都需要很多建設經費,因此這其實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但卻讓廠商覺得遭到不當對待,市政府也認為有了不當負擔,這種問題在新竹是長期存在的,這是必須注意的問題。 本席認為,新竹需要建立生活機能區,因為新竹縣市的生活圈是一體的,所以新竹縣應該讓竹北地區成為科學園區的發展腹地。本席也曾要求經建會在新竹竹北的六家高鐵站設立國際展館、商業中心及旅館等等,使其可成為一個知識型經濟發展及產業的中心。一些軟體業及IC設計業並不需要很大的廠房,但生產中心均須設於科學園區之內,因此其可在竹北這塊佔地三十八公頃的產業專區中興建許多辦公室,在這些辦公室中即可設計、生產出知識型經濟產品。若在新竹縣設立一個具有國際展館的中心,其發展範圍,包括商務活動、住宿及產業就會漸漸向南開拓,甚至會到苗栗和台中一帶,本席所提屬於旗艦式構想。經濟部曾提出南港經貿園區的計畫,本席也聽過相關簡報,但本席覺得那個計畫並不會成功,因其所須付出的代價太高了。然而新竹竹北這塊產業專區,其土地屬國家所有,就算將來採取BOT的建設方式,所須負擔的成本也很低,交通部、內政部及新竹縣政府各擁有三分之一產權,只要這三個單位互相協調,就可以很少的租金在當地興建國際型展館,並可容納商務中心及金融事業。本席所提出的這個構想是否可行,還請經濟部妥善研究。 此外,還有一個必須解決的問題,園區當中有一處篤行營區佔地數十公頃,一個軍營在科學園區中進行新兵訓練,實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有關這個問題,是否應儘速擇地遷移,以使生產基地完整化?周邊就是一塊三十八公頃的竹北產業專區,若將新竹所有有生產中心產生的商業活動結合在一起並成立一個新的發展中心,然後再向南邊拓展,這就會變成另一個台北東區的翻版,以知識經濟型產業為中心來發展,再與園區中原有的基礎結合,這樣是否可行? * 陳主任委員博志:有關篤行營區的相關事宜,已與國防部作協調,等到替代土地規劃完畢之後,這個問題應可解決。至於提供生活機能方面,我們也認為此事非常重要,在過去的發展中的確忽略了這點,未來發展知識型經濟時,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人才,所以一定要提供這些人才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目前,南科已有業者積極提供這方面問題的解決方法。 * 張委員學舜:將金融、觀光等各方面的展館設於新竹竹北產業專區中是否可行? * 林部長信義:有關張委員提到的問題,當初新竹科學園區的規劃目的是為了當作研發園區,但是現在已演變成一個生產中心了,因此,在水電的使用上就有非常大的變化,尤其無法進入園區的廠商也在新竹工業區中購買新廠房,於是一下子就增加了六萬九千噸的用水量,在污水處理上也發生很多問題,這些都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 * 張委員學舜:湖口工業區的污水處理問題非常嚴重,本席希望你改天實際到地方去看一看。 * 林部長信義:我們已經有一些解決方案,除了必須因應產業及進駐廠商結構性的改變外,最後一定要將問題補救回來。 張委員提及在竹北產業專區中設立國際展館一事,我認為是很有意義的。 * 張委員學舜:因為必須將產業及人口逐漸往中、南部拓展,並將新竹、竹北及科學園區互相結合,以產生新的商業中心、知識型經濟中心及國際展館,這裡就是將人口往中、南部移動,並將產業基礎轉接的地方。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立即進行相關評估。 * 林部長信義:我認為張委員所提的意見很有意義,我們會儘速進行研究。 * 張委員學舜:將來高鐵會經過當地,甚至中山高速公路及北二高也在兩邊不遠處,此處實是一個很好的精華地區。張院長,這是不是可以當作國家的一個重要經建計畫,並進行研究、規劃? * 張院長俊雄:這也是一個方案,但究竟該如何善用?目前有很多方案正在思考當中,有關張委員所提,我們會很慎重地進行評估。 * 張委員學舜:本席之所以會提出這個方案,是因為當地除具產業基礎外,還有戰略價值,是一個非常好的地區,本席希望經濟部將此視為一項專案進行了解。謝謝。 > ## 臨時提案 >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下午一時五十分至二時三十分處理臨時提案,二時三十分繼續開會。 > 休息(十二時二十六分) > 繼續開會(十三時五十分) > 主席:繼續開會,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范委員揚盛說明提案旨趣。 > 范委員揚盛:(十三時五十一分)主席、各位同仁。談到海外的僑務事務,八九不離十都圍繞中共在海外僑社統戰的問題,特別是傳統僑社,中共這幾年來動用了各種方式,希望把海外傳統僑社,分化統戰拉攏過來。僑務委員會張委員長在上任之初,由於發表過三級論,使得海外僑胞特別是傳統僑社,對民進黨政府存有相當的疑惑,因此,在此情況之下,特別是中共在全球進行反獨、統戰,雖然張委員長有到海外作解說,但是到今天為止,很多的傳統僑社對政府還是非常不信任,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籌組有關的人員,到海外特別是傳統僑社,加以瞭解及慰問,希望海外傳統僑社不致於被中共所收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一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1,"proposer":["范揚盛"],"petitioner":["劉盛良","關沃暖","林建榮","余政道","陳鴻基","陳宏昌","黃明和","曹爾忠","廖學廣","李先仁","李鳴皋","李全教","林正二","張福興","郭榮振","江綺雯","高揚昇","游月霞","廖風德","張蔡美","周正之","陳傑儒","何智輝","劉光華"],"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范揚盛等二十五人,鑑於中共對我國海外僑社積極進行「反獨促統」的策略,以訪問、交流等名義邀請海外與我國往來密切之僑團,甚至參與親我政府僑團之聯誼餐會,藉以削減我海外僑民對政府之向心力,故本席建請行政院籌組訪問團,至美國舊金山、洛杉磯、芝加哥紐約等地區拜訪僑團、進行座談,以安撫僑心並宣慰僑胞,表達政府對僑民之重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中共始終未放棄對我統戰的目標,除了不斷的文攻武嚇外,觸角早已擴及一向支持我國的海外僑社,尤在政黨輪替後,行動更是積極而明顯;中共方面利用各式名義拉攏僑民,如安排回家鄉參訪、交誼,接觸親我政府之僑領,在中共外交領事的全力奔走下,不僅使我駐外單位與僑團溝通出現障礙,也使僑民對我政府向心力出現前所未有的危殆局面。 > 二、日前海外僑團紛紛舉辦新春聯誼聚會,各界僑團競相邀請中共代表參與,卻從未對我方代表提出邀請,更甚者以往支持我僑團僑領,在公開場合大聲疾呼各僑團支持北京政府,令人感到無奈;由僑團的種種動作看來,僑心早已醞釀浮動的情緒,僑民對我政府的信賴已不如過往。 > 三、除了我駐外機構對僑胞應有的服務及聯繫之外,本席建議行政院籌組訪問團,該團成員以對僑胞談話具影響力或對僑界事務熟悉者為主,與重要僑區僑民進行座談,並適時宣達國情及撫慰僑胞,否則我國海外僑民將逐漸流失;當僑民優勢失去,也將失去我國國際地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范揚盛 > 連署人:劉盛良 關沃暖 林建榮余政道 陳鴻基 陳宏昌黃明和 曹爾忠 廖學廣李先仁 李鳴皋 李全教林正二 張福興 郭榮振江綺雯 高揚昇 游月霞廖風德 張蔡美 周正之陳傑儒 何智輝 劉光華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建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 賴委員士葆:(十三時五十三分)主席、各位同仁。勞委會在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告修正「雇主申請招募家庭外籍監護工之資格暨其他相關規定事項」,執行至今飽受批評,由於勞委會要修改「巴氏量表」限縮二十分以下才能申請外籍的監護工,因為訂定得非常嚴苛,一定要接近植物人的狀態才能達到標準,但是就一般而言,包括中風、重病者,他們只要自己能夠吃飯,能稍微料理一點點自己的事情,就會超過二十分,因此,規定得非常嚴格。 > 另外,我們對於外籍監護工的需求很高,我們希望勞委會在社會福利體系內,好好的修訂放寬至合理的標準,真正能夠照顧到一般需要聘請監護工的家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二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2,"proposer":["賴士葆"],"petitioner":["張蔡美","楊瓊瓔","鄭金玲","沈智慧","周錫瑋","鄭龍水","馮滬祥","梁牧養","黃顯洲","林國華","陳朝容","劉盛良","王天競","關沃暖","廖風德","廖福本","郭素春","柯建銘","邱創良","林建榮","賴勁麟"],"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二十二人,為勞委會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告修正「雇主申請招募家庭外籍監護工之資格暨其他相關規定事項」;執行至今飽受批評,昧於現狀的「數字管理」,苦了期待甚殷的多數「弱勢家庭」,顯然違背公告精神所揭之:「基於國內社會發展需求,配合整體社福政策及申請要件合理化。」其中「巴氏量表」限縮二十分以下的嚴苛門檻及該要點:「國內監護工之月薪標準為二一、○○○——二六、三○○元臺幣」,不僅難符就業行情,亦無助修正監護工招募標準之「提昇國內就業率」目的,爰此,特提案要求勞委會在社會福利體系未盡周延前,修訂放寬合理標準,踐履政策良法美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為提昇台灣就業率,保障本土勞工就業權益,限縮外勞名額的政策方向實無爭議,但每年達成縮減一萬五千名外勞的競選理想,向監護工開刀,提高監護工申請門檻,雖然立竿見影,但昧於台灣社會需求與就業條件,數字管理的政策模式,只有徒增民怨。 > 二、八十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勞委會修正的監護工控管標準為:「共十一種特定身心障礙疾患,且要為重度以上不論年齡,之前七十歲以上不在此限。其他狀況則需使用巴氏生活量表評估,而其總分需得為二十分以下。要能提出證明確實無法聘僱到本國監護工者。」就事實論巴氏量表其內容只有針對病患的物理行動能力如進食、移動、穿脫衣、個人衛生管理等,其量表設計目的原是針對神智清醒的腦中風患者,而如老人疾呆症、智能遲緩,精神病人等根本沾不上邊,生活中仍有許多面向評估值得重視,如問題解決能力(迷路如何求援)、理解表達能力(表達不適或需求)、認知及記憶力(瓦斯忘了關等),統統沒有評估到,而這些反而是社會意外事件中最常見的。巴氏量表得分二十分以下其實除接近全日臥床的植物人狀態可以符合,幾乎九成以上的病患皆不「夠格」,換言之,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超高標準,門檻太高,幾用此標準遲凌患者。 > 三、全台約有六十四萬以上的身心障礙者,一百九十萬左右的銀髮族,目前沒有理想社福體系以為照護,更遑論顯赫家勢與高所得者的標準,限縮合理申請標準,不僅無助就業率提昇,更引起「孝順型」失業的攀升,甚而踐踏病患的尊嚴,飽受批評的施政,應傾聽民意,合理修正。 > 提案人:賴士葆 > 連署人:張蔡美 楊瓊瓔 鄭金玲沈智慧 周錫瑋 鄭龍水馮滬祥 梁牧養 黃顯洲林國華 陳朝容 劉盛良王天競 關沃暖 廖風德廖福本 郭素春 柯建銘邱創良 林建榮 賴勁麟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建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接下來第三案與第七案對調,現在請第七案提案人葉委員宜津說明提案旨趣。 > 葉委員宜津:(十三時五十四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環保署雖已設立環保警察,但因組織員額配置規定,致對地區環保稽查無實際助益,一般地方環保稽查人員仍面臨稽查時無法執行公權力之困境,造成環保稽查效果大打折扣。鑑於環保問題愈益嚴重,環保稽查益形重要,本席為此建請政府,應檢討擴大環保警察之配置,或者通令全國行政警察機關,應協助地方環保稽查作業,以使環保稽查作業能有效落實,是否有當,請公決。 > ### 第七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7,"proposer":["葉宜津"],"petitioner":["李先仁","曹啟鴻","林豐喜","張川田","周雅淑","王麗萍","林文郎","唐碧娥","劉俊雄","林宗男","黃爾璇","許榮淑","穆閩珠","洪性榮","顏錦福","彭紹瑾","楊瓊瓔","徐志明","邱太三","鄭朝明","巴燕‧達魯","賴清德","簡錫堦","林忠正","梁牧養","湯金全","王世勛","陳景峻","楊秋興","余政道","卓榮泰","鄭寶清","陳其邁","賴勁麟","周慧瑛"],"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葉宜津等三十六人,針對環保署雖已設立環保警察,但因組織員額配置規定,致對地區環保稽查無實際助益,一般地方環保稽查人員仍面臨稽查時無法執行公權力之困境,造成環保稽查效果大打折扣。鑑於環保問題愈益嚴重,環保稽查益形重要,本席為此建請政府,應檢討擴大環保警察之配置,或者通令全國行政警察機關,應協助地方環保稽查作業,以使環保稽查作業能有效落實,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環署目前雖已成立環保警察,但卻將之配置在環署北、中、南三個督察大隊,每大隊卅二名環保警察,共計僅九十六人。因此當地方環保局要求環保警察配合稽查時,常獲「人力不足」的答覆;而以台南縣為例,一旦要求環保警察支援,南區大隊遠在高雄,支援也緩不濟急。然另一方面,一般環保人員又未具司法警察身份,稽查時常無法執行公權力,行政警察又多不配合,致發生環保人員只能眼睜睜看著非法業者逃逸,甚或自身生命遭威脅情事。鑑於各地環保事件層出不窮,為禍日益嚴重,本席建請政府,與其老是事後收拾,不如多重視事前的查緝工作成效,環保警察之設置如今對地區環保稽查無實際助益,是否應檢討擴編?至於行政警察,當環保人員查緝到違規事件,自然需移交行政警察處置,此是行政警察不應置身事外的權責,因此,政府有必要通令全國警察單位,必要時應協助地方環保稽查作業,以使環保稽查作業能有效落實。 > 茲提案敬請連署,提請公決。 > 提案人:葉宜津 > 連署人:李先仁 曹啟鴻 林豐喜張川田 周雅淑 王麗萍林文郎 唐碧娥 劉俊雄林宗男 黃爾璇 許榮淑穆閩珠 洪性榮 顏錦福彭紹瑾 楊瓊瓔 徐志明邱太三 鄭朝明 > 巴燕‧達魯   賴清德簡錫堦 林忠正 梁牧養 湯金全 王世勛 陳景峻 楊秋興 余政道 卓榮泰 鄭寶清 陳其邁 賴勁麟 周慧瑛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建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高委員揚昇說明提案旨趣。 > 高委員揚昇:(十三時五十六分)主席、各位同仁。經濟部再度公告石門水庫及榮華蓄水壩範圍內的禁止事項,事先並未和居民溝通、協調,已經引起許多居民的憤怒,因此,本席等人強烈的要求政府在未切實和居民做好溝通、協調的工作以前,應暫緩公告實施,以符合程序及實質正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四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4,"proposer":["高揚昇"],"petitioner":["黃木添","吳克清","曾蔡美佐","廖婉汝","陳根德","張福興","謝言信","蔡中涵","吳清池","周正之","邱創良","李正宗","馮定國","王昱婷","劉盛良","廖風德","蔡鈴蘭","林正二","陳傑儒","蔡豪","陳進丁","羅明才","許舒博","劉文雄","羅福助","鄭金玲","李鳴皋","游淮銀","章仁香","徐慶元","周五六","林源山","瓦歷斯‧貝林","鄭永金","營志宏","洪秀柱","林建榮","宋煦光"],"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高揚昇等三十九人,針對經濟部北區水資源局在未與當地居民充分溝通、協調之前,即率爾公告石門水庫水域新禁令,嚴重剝奪原住民的生存權乙事,本席等人表達嚴重抗議。由於石門水庫蓄水範圍與原屬原住民居住空間重疊,政府陸續以來制定各種條例及法令,屢屢限制原住民的土地利用。如今經濟部再度公告石門水庫及榮華壩蓄水範圍內禁止事項,事前未與居民溝通、協調,卻為取得建設、運用資源的支配權,而限制原住民生活及生存權,充分顯示出「環境殖民」的心態,已引起全體鄉民憤慨。對此,本席等人強烈要求政府在未充分考慮當地居民的生活習慣與文化、並切實與居民做好溝通、協調工作之前,應暫緩實施公告,以符合程序及實質正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北水局日前公告:包括石門水庫標高二五○公尺以下蓄水區域,後池堰下游一五○○公尺、榮華大壩四一九公尺以下、匹亞溪沈澱池上游攔河堰至渡槽下游五○公尺範圍內,禁止占墾、砍伐、放牧、採取土石、礦物、種植農作物、畜養家禽、游泳、捕魚、取用水源、划船、蓋房子等行為,違法者依水利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 二、政府興建石門水庫以來,蓄水範圍與原屬原住民居住空間重疊,政府陸續制定各種條例及法令,一再限制原住民的土地利用,嚴重剝奪原住民的生存權;如今經濟部再度公告石門水庫及榮華壩蓄水範圍內禁止事項,以限制原住民生活及生存權的方式,來取得建設、運用資源的支配權,根本未考慮當地居民的生活習慣與文化,且事前未與當地居民溝通、協調,簡直就是「環境殖民」,此舉已引起全體鄉民憤慨。 > 三、從程序面觀察: >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於為行政行為時,應參酌考量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其目的有二:一乃在加強人民權益的保障,藉由行政程序法擴張人民的參與與知的權利,使人民更有能力保障自己的權益;二則在貫徹依法行政原則,要求政府機關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規定,將依「法」行政擴張至程序法上。是以經濟部不經徵詢當地居民意見,即片面公告新禁令,實已違反行政程序法規定及依法行政原則,有悖於程序正義。 > 四、從實質面觀察: > 行政行為凡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遵守比例原則,要求系爭手段必須對私人權益侵害最小,且系爭手段所造成之侵害必須小於所欲達成的目的。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及行政程序法第七條均係此原則之具體規定;即使行政機關之公權力行使符合比例原則,若對於人民權益形成特別犧牲者,依大法官釋字三三六號及四○○號解釋,亦應給予相當之補償。是以經濟部未與當地居民溝通、協調及充分考量當地居民利益,難謂已就兩利益間做合理比較,不符合比例原則及實質合法性的要求。 > 五、為顧及實質正義及程序正義,避免原住民受不當公權力戕害,本席等人在此要求政府應仔細考量當地居民的生活習慣與文化,切實與當地居民做好溝通工作;溝通、協調工作未成之前,應暫緩公告之實施。 > 提案人:高揚昇 > 連署人:黃木添 吳克清 > 曾蔡美佐   廖婉汝 陳根德 張福興 謝言信 蔡中涵 吳清池 周正之 邱創良 李正宗 馮定國 王昱婷 劉盛良 廖風德 蔡鈴蘭 林正二 陳傑儒 蔡豪 陳進丁 羅明才 許舒博 劉文雄 羅福助 鄭金玲 李鳴皋 游淮銀 章仁香 徐慶元 周五六 林源山 瓦歷斯‧貝林 > 鄭永金 營志宏 洪秀柱 林建榮 宋煦光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建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黃委員秀孟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周委員雅淑說明提案旨趣。 > 周委員雅淑:(十三時五十七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鑒於衛生署日前發表民國八十九年全國七至十八歲在學學生近視狀況調查,分析發現台灣學生的近視盛行率上升、近視度數增加、平均近視年齡下降。由於國內學童視力近年持續惡化,與幼齡兒童學字及寫功課有關;爰此,本席要求教育部研議將學齡兒童所用之作業簿格子放大,同時規定學齡兒童以粗鉛筆代替細鉛筆,在大格子作業簿內學習筆劃複雜的國字;此外,教育部應提供豐富的戶外課程,讓學生多接觸綠色環境,以預防「惡」視力情況持續加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 第六案: > ```json > {"type":"exmotion","item":6,"proposer":["周雅淑","陳其邁","林宗男"],"petitioner":["唐碧娥","林南生","葉宜津","鄭寶清","林重謨","陳昭南","卓榮泰","劉俊雄","張學舜","蔡同榮","沈富雄","陳忠信","周慧瑛","徐志明","鍾金江","周伯倫","王拓","張俊宏","王世勛","賴清德","鄭朝明","張旭成","張清芳","宋煦光","鍾利德","鍾紹和","林豐喜"],"decision":"pass"} > ``` > 本院委員周雅淑、陳其邁、林宗男等三十人,有鑒於衛生署日前發表民國八十九年全國七至十八歲在學學生近視狀況調查,分析發現台灣學生的近視盛行率上升、近視度數增加、平均近視年齡下降。由於國內學童視力近年持續惡化,與幼齡兒童學字及寫功課有關;爰此,本席要求教育部研議將學齡兒童所用之作業簿格子放大,同時規定學齡兒童以粗鉛筆代替細鉛筆,在大格子作業簿內學習筆劃複雜的國字;此外,教育部應提供豐富的戶外課程,讓學生多接觸綠色環境,以預防『惡』視力情況持續加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說明: > 一、衛生署日前發表最新台灣學生近視盛行率調查發現,國小一年級學生近視率達到百分之二十,比五年前的百分之十二多出將近一倍。且學生平均發生近視的年齡降到八歲,高度近視者也越來越多。 > 二、城鄉的近視盛行率在低年級無太大差異,但國小三年級開始,年紀越大,城鄉差距越明顯,而且與五年前相比,整體近視比率主要還是在大都市上升較多,山地離島地區近視比率還是較低,這可能與山地離島學童較常接近大自然有關,與父母對子女的要求也有關。 > 三、由國內研究發現,近視發生年齡有逐漸下降趨勢,且近視發生年齡越小,近視惡化速度就越快,變為高度近視的比率也越高;而高度近視患者的眼球常容易引起黃斑部出血、白內障、視網膜剝離及青光眼等合併症,甚至有導致失明的危險。 > 四、爰此,本席要求教育部研議將學齡兒童所用之作業簿格子放大,同時規定學齡兒童以粗鉛筆代替細鉛筆,在大格子作業簿內學習筆劃複雜的國字;此外,教育部應提供豐富的戶外課程,讓學生多接觸綠色環境,以預防「惡」視力情況持續加重。 > 提案人:周雅淑 陳其邁 林宗男 > 連署人:唐碧娥 林南生 葉宜津鄭寶清 林重謨 陳昭南卓榮泰 劉俊雄 張學舜蔡同榮 沈富雄 陳忠信周慧瑛 徐志明 鍾金江周伯倫 王 拓 張俊宏王世勛 賴清德 鄭朝明張旭成 張清芳 宋煦光鍾利德 鍾紹和 林豐喜 >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建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唐委員碧娥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唐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全部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開會。 * 休息(十三時五十八分) * 繼續開會(十四時三十一分) ```json {"type":"interp","people":["主席","周委員清玉","張院長俊雄","林署長俊義","林部長信義"]} ```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周委員清玉質詢。 * 周委員清玉:(十四時三十一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張院長最近為了穩定政局,可說是非常辛苦,在此本席要表示慰問之意。本席是執政黨的一員,對政府有更深的期待,希望政府每一部門都能有很好的表現,以對國人有所交代。 新政府就職後,核四問題可說一直是全體國人之困境。在此一驚濤駭浪中,本席原本以為,主掌經濟發展之經濟部長會因經濟之發展而反對停止核能發電,但我們卻看到經濟部長徹底的貫徹政府「非核家園」之政策,為台灣人民之永續發展來作考量,勇敢的扛起大旗,積極的宣導與辯護,甚至親自到台灣各地去說明。他的積極、認真與努力,使本席深深受到感動。對於經濟部長忠於職責之行為,本席予以肯定。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我一向重視閣員對民意之反應、整體之配合及執行之能力,因為這樣才是有效率之內閣。對周委員的看法,我也有同感。 * 周委員清玉:經濟部長這段期間受到很多之責難,他是一個非常有前途之企業家,卻能投身政局,為台灣之命脈來努力,對此本席表示感謝。但是看看我們的環保署長,他卻不是如此。世人之所以反核,主要是因為核廢料無法處理以及輻射線之危險,因此環保署長應是台灣之反核教父才對。但本席只有在他就職時聽他說「以前反核是因為反對政府獨裁」,言下之意,現在政府不獨裁了,他的態度是如何呢?這點本席弄不清楚。 本席原本以為,環保署長基於環保以及台灣永續發展之立場,會以專業之角色,堅定的加以努力,但結果似乎不是如此。我們只看到林信義部長在努力,卻沒看到林俊義署長的任何行動!對此本席感到納悶。現在大家提到核四問題,大概只會想到林部長而忘了林署長。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要作最後決定前,曾徵詢環保署之意見,而環保署也提出一份詳盡之書面資料。 * 周委員清玉:可是現在大家提到核四問題,大概只會想到林部長而忘了林署長。關於核四問題,應該由環保署長擔任主角與大將,可是我們卻只看到經濟部長在那邊努力。 * 張院長俊雄:政府在制定核四政策時,林署長非常投入。 * 周委員清玉:問題是,我們在媒體上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也沒看到他的身影。本席甚至在彰化縣都看到林信義部長在為核四問題作演講與說明。希望張院長能給林部長一些鼓勵。 關於阿瑪斯輪之問題,環保署之處置是否太慢?他的言論與處理之態度引起全體國人之錯愕。而本席長期關心環保議題,在本院擔任召集委員,在民進黨擔任政策召集人,對他可說是領教多時,對他之表現,本席一點都不敢到驚訝,只是感到難過與遺憾!因為面對這樣的狀況國人皆認為環保署應積極認真處理,但結果卻引起人民強烈反彈,令人非常遺憾。 為何本席說領教多時,因為彰化縣環保及污染問題非常嚴重,這是因彰化工業區與農業區混雜,加上早期發展不好之緣故。本席來自地方,又曾擔任縣長,一直希望許多環保及污染問題能徹底加以解決。本席曾以本院委員會之立場至彰化關心環保問題,但環保署長竟可當眾說:「我又不是你們的環保局長。」令大家錯愕不已!我們請環保署長至地方不是來唱歌,而是關心地方嚴重的環保及污染問題,環保署長若對此不清楚,如何決定政策?想出解決辦法? 我們一再反映地方嚴重的環保及污染問題,並非反商,而是地方民眾一再陳情。媒體上不出兩三天就有彰化污染問題之報導,我們要求徹底解決這些持續不斷的環保及污染問題。這也並非解決彰化個案而已,應是從中瞭解台灣整個地方及工業區嚴重的環保及污染問題。這些個案抓不勝抓,地方上非常辛苦,我們希望環保署長能瞭解地方的問題及困難,有清楚方向來解決問題,這才是好的環保署長。林署長有學識、應也有能力及熱誠,但不知問題癥結何在? 彰化的環保及污染問題並非只是彰化自己的事,它顯示了整個台灣的環保問題。我們並非反商或反對工業發展,工商有發展,台灣才能發展,但前提必須保障人民權益而不能以之作為必要的犧牲。請問張院長有何辦法? * 張院長俊雄:周委員所言非常重要,能否請林署長說明後再謀取解決問題之共識? * 周委員清玉:本席在此並非算舊帳,像阿瑪斯輪之震撼,我們已領教多時。這些事件過去處理的不妥當,為此,林署長親自進駐九天,至少也解決、處理了第一步問題,林署長應該也從中瞭解問題所在。事實上,我們也不會要求全台灣或全彰化每一次的事件,署長都親自進駐處理。 往者已矣,全台灣或全彰化甚至科學工業園區的工業區之環保及污染問題嚴重已至難以言喻的地步,這些問題幾乎每天持續不斷,今天還有工業區污水處理廠出狀況而關廠停工。本席上任來一直反映此類問題,為何始終無法徹底妥善處理?這不只是彰化的問題,而是全台灣的環保及污染問題。我們不鼓勵天天去抓,事實上,這也不可能,而應是全面考量解決方式,不要讓人民每天生活在污染的空氣、污水環境下,污染源的工廠,環保工作不合格,卻任其每年持續發展下去,這樣如何對人民交代?如何給人民一個適居的環境? * 張院長俊雄:我要求環保署長就彰化及其他地區工業區污染問題,督促縣市政府積極妥善處理。 * 周委員清玉:本席所提並非個案,而是全台普遍情形,只是彰化特別嚴重。我不要求今天明天就能解決,而是要求政府給我們一個方向、政策,及時間的導引,這樣人民會理性接受。 * 張院長俊雄:我要求環保署長立即以工業區污染問題為重點,督促縣市政府積極處理。至於時間請由環保署長向周委員說明,我在事後會貫徹追蹤。 * 周委員清玉:是的,本席所指並非個案或細節,而是全台普遍問題之解決。 * 林署長俊義:周委員所提工業區污染問題確實非常嚴重,五十八個工業區只有五個有污水處理廠,當然會產生許多污水問題。 * 周委員清玉:五十八個工業區只有五個有污水處理廠,張院長可有聽見? * 林署長俊義:事業廢棄物問題也亟待解決,我們希望最終貯存場最遲在明年四月能告一段落。而污水處理廠可能需要較長時間,但對工業區污水處理問題我們會與經濟部工業局協調來做好。 * 周委員清玉:林署長講的話我已聽過很久了,所以本席一而再要求的只是具體方案方向及可行時間。我在此亦請經濟部部長注意此問題,因為這不僅是環保的問題,且與經濟發展有關。目前工業區的服務中心亟須徹底處理,這些話本席在委員會提過幾次,卻不見任何效果,故利用總質詢的機會,希望能看到一些具體的東西。 * 林部長信義:誠如周委員所言目前五十九處工業區,其中三十七處設有污水處理廠,尚有二十二處因當初未留土地且經費有問題,所以未設污水處理廠。已經有污水處理廠的也因為廠商的改變…… * 周委員清玉:這些狀況本席非常清楚,現在的問題是:讓這些狀況繼續存在,抑或是設法解決? * 林部長信義:工業局及環保署有些共同措施正在進行中:一方面希望廠商進行廢水處理,俾利排放水符合…… * 周委員清玉:本席不要求細節,只要求各部會當做一件事好好處理。 * 林部長信義:我們會提出計畫向大家報告。 * 周委員清玉:何時? * 林部長信義:正在進行中,已進行到一定的程度。 * 周委員清玉:我們已經忍受很久了。請給本席一個時間表,讓我們可以期待改善的可能。 * 林部長信義:本部與環保署有一部分的分工,工業區中…… * 周委員清玉:本席不要求細節,您只需答復本席需要十年、二十年、五年、半年?還是幾個月? * 林部長信義:因為不允許我們再拖下去,所以應該不是很長的時間。但是我們還是需要時間,在未拿到工業局計畫前,我無法說出需要多久,不過我們會盡快提出。 * 周委員清玉:本席無法接受。 請問署長,你是否要我們每天請你去捉人? * 林署長俊義:關於有害事業廢棄物部分,時程為二○○三年…… * 周委員清玉:工業區許多廢棄物是有毒廢液,卻直接排入污水中。彰化甚至是灌排共構,即這些廢液可能用來灌溉稻米、蔬菜,讓全國人民吃下去,所以你不得不關心,因為這不是反商,而是合理的要求。科學園區有很高的經濟價值及很好的發展,正因為付得起,所以更需要做好環保的工作。相信人民的要求並不過份,署長您可以答復三十年後,我們將有一個乾淨的地方,我們只是要一個可期待的時間,顯示你們會認真往這個方向處理。 * 林署長俊義:過去幾個月來我們與工業局均保持一定的聯繫,關於工業區有害事業廢棄物,將於二○○三年設立最終貯存場及處理廠。 * 周委員清玉:三年。其他的呢? * 林署長俊義:隨著焚化爐的建造,將解決一半以上的事業廢棄物。關於最終貯存場,希望最快於明年四、五月有眉目。 * 周委員清玉:明年四月? * 林部長信義:另外工業局將於七月十四日前,必須將工業區廢棄物的規劃、設施及源流管理辦法訂出。 * 周委員清玉:本席就是希望有時間表讓人民可以期待。希望大家多多加油! 另外,對於廠區延續多年的一再犯規、違法、甚至勾結以給予的各式方便,造成居民每天檢舉,卻多年無法解決。請問經濟部、工業局、環保署將如何處理,以免人民三天兩頭反映、檢舉?這恐怕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 * 林署長俊義:七三七事件發生後,我們痛定思痛,三個月前環保署已建立源頭管理,所以現在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均需向環保署申報。現在源頭及流向管理都已做好:建立六聯單制度,十六個人在監控…… * 周委員清玉:細節無須花時間說明,請告訴我們何時可以讓人民對政府有信心?因為人民不知何事屬哪個部會負責,只知政府有無追求人民的福祉。我們期待各部會務必真正聯繫,將此事解決。 * 林署長俊義:方才已向周委員報告:有害事業廢棄物於二○○三年,事業廢棄物因為最終貯存場…… * 周委員清玉:當人民有困難時向哪裡反映?人民弄不清楚應向那個單位反映,請問工業區由誰統籌負責?建議院長建立簡單、清楚、有效率的反映方式。請問人民何時有此福氣? * 張院長俊雄:首先,每個工業區均設有公害專線,只要打此公害專線,無須管是哪個部門…… * 周委員清玉:若打公害專線有效,本席何需在此叫得喉嚨都快啞了?這個問題本席整個會期都一直在講。為何人民每天檢舉,而政府官員永遠無法知道,到的時候都慢半拍?請督促您的閣員。在人民在納了那麼多稅金後,請問人民何時可以期待一個負責任、清楚、簡單、有效率的服務? * 張院長俊雄:以下綜合回覆周委員的質詢: 一、全國五十九處工業區,其中三十七處設有污水處理廠,而未設者均屬於早期的。二、工業區的污染水…… * 周委員清玉:現在連工業區服務處的污水處理廠都被停工了,自已的污水處理廠都停工了,問題的嚴重性即可想而知。現在要如何處理的相關細節或內容,你不用再說,你只要告訴本席,在多久的時間內,我們的人民可以期待一個能解決問題、回應人民需要的政府? * 林署長俊義:剛剛我提過的,我們對於整個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在二○○三年是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時程,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最終貯存場相關辦法通過後,明年的四月到五月我們就可以做好處理的工作。 * 林部長信義:在工業區二十二個沒有污水處理廠的部分,加上現有處理廠能量不夠的,或已經停擺的,這一部分我們根據廢棄物清理法,在七月十四日以前我們會提出相關作法,包括工業區、科學園區整個廢棄物的設施、污泥如何處理、業者怎麼管理等等,整套辦法我們在七月十四日以前要提出來,所以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在六月底以前能夠提出來。 * 周委員清玉:因為時間的關係,恐怕不能再繼續談下去,不過本席期待張院長能夠明瞭,很多的施政措施必須各部會相互配合,倘若只是要求環保署負責,恐怕做不好,也希望我們的經濟部工業局能夠就工業區這一部分澈底負責督導,其他部會也是一樣,我們在此有很多的期待,謝謝。 * 主席:請瓦歷斯‧貝林委員質詢,詢答時間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瓦歷斯‧貝林委員","主席","張院長俊雄","顏部長慶章","陳部長定南"]} ``` * 瓦歷斯‧貝林委員:(十五時五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最近張院長於全國經濟發展會議中,提及幾個要點,其內容與原住民都無關係。譬如:促進電力的穩定,原住民需要的,大概是家庭用電而已;而水資源的部分,你同意辦理湖山湖南水庫,蒙受其害的卻是原住民,因為在集水區、禁制區都是原住民;再者,放寬外勞來台工作,本席認為原住民也不會僱用外勞來工作,而所得稅法擬修正延後幾個月再申報,原住民亦未受惠,因為很多原住民不必納稅,甚或是證券交易所得稅,與我們原住民更加沒有關係。 凡此種種,都未包括原住民的議題,行政院對原住民的議題亦未提出解決的方案。本席在上一次總質詢時,如表中所列,我們提供了許多社會上的經濟指標,原住民與漢人比較,平均所得就相差了三分之一,而平均壽命也是差了十年,失業率也就是所謂的痛苦指數,依據已經公布的八十九年統計資料,一般地區是三點三,而原住民地區可能超過七點五五。自來水的普及率,原住民地區都未達一般地區一半的普及率,自有住宅的持有率亦同。本席在上一次總質詢時已提出這些數據,但今天行政院依然沒有一個單位對這些數據進行監測,本席提了亦是枉然,經建會也不認為應規劃一個好政策來執行,倘若要求原住民委員會研議辦理,又因事涉各部會主管業務而無能為力。本席認為今天代表原住民在此提出質詢,亦是白費心力,本席不想質詢。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的質詢不會白費,我很坦誠地說,因為今年度的預算規模在我尚未就任之前就已擬定了,但我心裡一直在盤算著,原住民在命運共同體中,有這些數據的存在,這是執政者不應、也不能容忍的事,因此我認為應把差距漸漸拉近。 * 瓦歷斯‧貝林委員:今天你表示是在預算編定之後才上任,本席今天不談預算,但在施政方針上,對於本席今天所提的差距,你並未提出幾年內達成縮短差距的說明或保證,也未指示哪一個部會進行研究,亦未見任何前瞻性的作法或看法,本席今天不想質詢的原因在此,說了半天依然沒用。陳總統在競選時,也簽了要與原住民建立夥伴關係的契約,然今天的施政作為,是否有把我們當作夥伴?所謂的夥伴關係,就是要幫我們解決問題,請問幾年可以達成與一般社會的生活經濟指標同樣的水準? 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主任委員:個人曾在行政院院會當中特別報告有關台灣原住民目前和一般社會的差距,並將委員所列出的數據在院會中做了報告,院會也深表重視。事實上,在原住民的業務當中,我們已針對委員所列數據應如何具體的解決,做成年度方案。 * 瓦歷斯‧貝林委員:本席相信尤哈尼主任委員曾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來,可是行政院院會有無做成決議?如果有,請問決議是什麼?又是何時做成?當然,我們不能要求現在立刻挹注預算,改善原住民的生活,但至少要有規劃,不是嗎?為什麼我們什麼也沒看到? 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主任委員:原民會有做這方面的規劃。 * 瓦歷斯‧貝林委員:你們可以規劃嗎?預算從哪裡來?行政院是否有將它列為重大計劃?根本沒有!本席相信尤哈尼主委曾為我們原住民說話,問題是你說的話人家會不會聽?也許人家還是把你視為弱勢族群,在他們眼裡,原民會不過是個小小的部會罷了。本席要在此告訴張院長,我們原住民可以支持停建核四,因為那麼龐大的預算放在那裡,你們或許也有說詞指這件事尚未確定,其實確不確定對原住民而言,影響不大,因為我們就算晚上不開燈也無所謂!可是相形之下,將那麼龐大的預算放在核四,又有多少預算放在原住民身上,用以改善這個指標?核四續建或停建之所以發生爭議,乃是因為事關經濟重大發展,不過,在行政院所提出的經濟發展指標當中,本席不認為對原住民是個利多。 * 張院長俊雄:容我作兩點說明:第一,如果整個大環境當中經濟有所突破的話,那麼全民都可以蒙受好處,失業率也會隨之降低。第二,雖然委員方才提到此事和預算沒有關係,但是當若干原住民相關的計畫提出時,假如沒有預算,要怎麼執行呢?因此個人要在此誠懇的答應委員,我們希望這件事能夠納入下會期即將審議的九十一年度預算當中,在環境許可範圍下,逐步改善原住民的生活。 * 瓦歷斯‧貝林委員:在張院長做此承諾之後,本席有個問題要請問,你要如何執行這筆預算?事實上,我們在土地利用這方面,非常缺乏政策上的配合。以住宅貸款、金融融資為例,目前原住民地區,一個鄉的金融單位可能只有一個郵政局,而郵政局不能提供貸款,所以原住民要貸款必須跑到其他鄉鎮。請問在此情形下,郵政局可否提供小額貸款給原住民,以解決我們的需求? 其次,關於住宅貸款方面,依照一般的情形,一棟成交價三百萬元的房屋,通常可以貸款八成,可是今天原住民想要買一棟房子來改善生活,銀行通常只貸給一百五十萬元的額度,而且必須找到兩位公務人員來作擔保,甚至還必須加上土地來擔保。目前原住民的自有住宅持有率才只達百分之五十,如果政策上沒有辦法配合,又要如何改善原住民的住宅生活? 日前本席曾和財政部顏部長溝通過,他的觀念頗為正確,他認為原住民貸款應在原住民事業發展基金的信用保證部分擴大其信用保證額度,換句話說,如果能將目前所保證的百分之二十擴大成百分之八十,同時再將原有一億元的基金保證額度擴大成十億元,並且由原民會來主導,那麼就不成問題。可是問題在於原民會沒有錢可以這樣做,而財政部和主計處限於法令規定又不一定可以提供。記得顏部長說了一句話讓本席非常感動,那就是對於原住民的貸款政策應有特殊處理,除了增加信用保證的額度之外,應將處分權以一種信託的模式放在原民會,如果將來有原住民付不起貨款,則由原民會處分,但還是要貸款給原住民,讓這個基金在內部運轉。本席認為這個觀念很好,也要求原民會把這個意見向行政院提出,可是卻沒有下文。請問這個方式到底可不可以做到?要由哪個部會加以配合?張院長能不能在此作一承諾? * 顏部長慶章:非常感謝瓦歷斯‧貝林委員同意本人上次在討論時所提出的建議,我相信原民會對此問題應該會很重視。 * 瓦歷斯‧貝林委員:可是原民會沒有辦法拿出十億元做為信保基金的額度,又要如何處理? 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主任委員:原民會目前是朝向瓦歷斯‧貝林委員所提出的方向來進行,至於信保基金額度的提高,我們還要和有關單位進行協商。 * 瓦歷斯‧貝林委員:有關原住民住宅政策的改善以及提升為一般水準的方法,大家討論過,也認為可行,問題只在於張院長能否承諾絕對支持這樣的方案?事實上,本席認為原民會在行政院院會當中提出這樣的建議時,各個部會或許都無法了解其內容及目的,所以也就沒有辦法加以聲援,使這個建議案形成政策,當然,也因為這樣,而無法獲得重視。 * 張院長俊雄:關於信保基金的問題,原民會還沒有向院會提出,所以是否等完成規劃之後,在最快的時間內提到院會,我再在院會當中尋找財源給予支援? * 瓦歷斯‧貝林委員:過去財政部曾經釋出三千二百億元的全國住宅政策貸款的利多,其中原住民的部分有四億元,可是卻沒有任何原住民獲得這項貸款,因為銀行對原住民的審核條件中有若干是原住民最為缺乏者,如有無正常工作及薪資所得,大家也知道,原住民常常是以打零工或者從事農業維生,在此情形下,他們如何辦理這項貸款?顏部長可以去查一下,到目前為止,究竟有多少原住民辦理這項貸款,本席相信連一件也沒有。今天在災區裏面有一千多戶原住民的房屋全倒,目前完成貸款的只有五十九戶。本席在埔里當地協助他們辦理貸款的有三十多戶,事實上,災區各縣市的銀行,對於原住民貸款案,提出許多原住民根本辦不到的條件。災區原住民申請貸款案,清楚顯示,落後的比例非常高。 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主任委員:我們曾與原民會往來的受託銀行進行數次協商,銀行方面也尊重原民會的意見,即委員提到銀行對於貸款條件的限制,銀行方面已有高度了解。所以本人亦督促所屬業務單位,如果原住民有震災或房屋貸款的申請案件,盼由原民會收件,待我們將所收的案件交給銀行時,銀行一定要貸款給原住民。 * 瓦歷斯‧貝林委員:這些過去都曾經談過,今天中央銀行的總裁也在座,他也頗支持災區的貸款業務。請問目前完成貸款家數有多少戶? * 張院長俊雄:目前原住民提出申請貸款的共有二百八十多戶,事實上核准的是二百六十四戶,總金額是二億四千萬元。 * 瓦歷斯‧貝林委員:是否包含其他的貸款? * 張院長俊雄:沒有,僅是此項。 * 瓦歷斯‧貝林委員:本席當天所看到的數據是六十九戶。院長所提出的數據是? * 張院長俊雄:截至今年二月十五日。 * 瓦歷斯‧貝林委員:這二百多戶與全倒的一千多戶差距也很大,數據雖有落差,仍可查證。事實上,原住民很難向銀行取得貸款,一直是原住民存在的問題,而且貸款額度非常低。在埔里地區原住民自己有土地,不需要土地取得的資金,僅僅是在山上建築房屋,預估每坪為二萬五千元,銀行給與貸款金額為二萬五千元以下。其實還要搬運等等費用,雖然我們已經忍無可忍,但是只要有貸款也就好了,我們再慢慢來興建。銀行的評估就是如此,因為我們是原住民,我們沒有充足的擔保品,且不一定有能力償還貸款。這就是我們所遭遇的問題,數據如何無所謂,事實上有許多人碰壁。 原住民整體的發展方面,在政策的配合上,尤其在改善原住民住宅或融資政策方面,是原住民非常重要的課題,如何使原住民公平的取得社會的融資,讓原住民能夠自己改善自己,希望張院長能大刀闊斧改善這方面的問題,加強與各部會聯繫,使原民會能夠達成計畫。 * 張院長俊雄:關於原住民住貸的問題,希望中央銀行與財政部協助原民會,在一週以內做出方案,提報到行政院會;一週後,再正式回應委員的質詢課題。 我們認為原住民的住貸與平地的有所不同,應當要有特殊的作法。所以,要如何補強原住民擔保品、信貸不足等問題,讓原住民取得貸款。因為這方面的計畫,原民會尚未送至行政院會,所以,現在請中央銀行總裁與財政部協助原民會,於一週內提報行政院會。 * 瓦歷斯‧貝林委員:原民會原設有綜合發展基金,本席希望修正部分內容,給與原住民更多利多與融資,同時也請院長能確實了解。 * 張院長俊雄:沒有問題。 * 瓦歷斯‧貝林委員:張院長在高雄擔任立委時,曾接觸過儲蓄互助社,實在是個很可愛的團體,是內部自己組織放款、存款的業務。 * 張院長俊雄:對,我知道。 * 瓦歷斯‧貝林委員:本席希望透過銀行的助學貸款或房屋貸款的優惠來幫助原住民,因為原住民的區域沒有銀行,須透過合法經營的儲蓄互助社的貸款,為了孩子讀書,有關助學貸款的利息補貼,是否可以挹注到儲蓄互助社?關於助學貸款部分,本席希望財政部與內政部進行協商,挹注儲蓄互助社提供辦理助學貸款方案,由政府補貼部分利息。本席得知部長支持儲蓄互助社,但因為仁愛鄉當地沒有銀行,原住民無法向銀行貸款,但是我們可以透過儲蓄互助社來貸款,請問部長,能否對儲蓄互助社進行補貼。 另外,關於司法正義的問題,許多移送法辦的案件,對原住民來說實在是無可奈何的,本席認為,有許多法律是陷原住民入罪,不但如此,許多執行單位的看法也是這樣。 本席看到今天的報章的一則報導,在屏東一位原住民的頭目,舉發他人偷竊他的拼裝車,經里港分局對當事人做筆錄以後,竟由原告變成被告、因誣告罪而被羈押。院長是學法律的,為何會有這種情形,有這種可能嗎?部長可知此一案件? * 陳部長定南:因為他涉嫌謊報,本案已由警察機關送至地檢署,地檢署認為案情已達聲請羈押的要件。所以,請求地方法院予以羈押,法院准許如此做。 * 瓦歷斯‧貝林委員:謊報自己的東西失竊,而達到羈押的情形,因為謊報…… * 陳部長定南:因為涉嫌誣告。 * 瓦歷斯‧貝林委員:夫妻二人,都已六、七十歲,同時都被羈押,以避免串供? * 陳部長定南:因為是三年以上的本刑,加上可能會涉嫌串供,所以才羈押。 * 瓦歷斯‧貝林委員:部長認為法官准予羈押,所以予以羈押。但是,據我們了解,是因為語言不通的關係,該原住民是名老人,筆錄時因為答錯或不知要如何回答,而筆錄將它記錄下來,而產生誣告。 * 張院長俊雄:這是可查證的,通常這種情形必須要有通譯的。 * 瓦歷斯‧貝林委員:偵查庭沒有通譯。因為當事人不知如何回答問話,後來竟變成涉嫌誣告,夫妻同時羈押。是否仍未獲釋? * 陳部長定南:據我了解還沒有,如果情形…… * 瓦歷斯‧貝林委員:這事情有嚴重到需要羈押十多天,只因為語言不通,又無人翻譯,而羈押到現在,這是何等的大罪? * 陳部長定南:如果這件事的情況就如同剛才委員所說,是因為沒有通譯而在言詞表達間造成誤會,我想應該馬上可以彌補。等一下我就交代檢察司透過檢察系統,要求屏東地檢署查明,如果確實是如此,我們馬上做一個緊急彌補。 * 瓦歷斯‧貝林委員:村子裡的人都很清楚,原本的拼裝車是他的,被解體的拼裝車也是他的,所以他才去舉發,但筆錄的結果卻認為他是誣告。我們的族人都質疑法律怎麼會這樣訂定,好像就是為了要讓我們關起來似的。今天很多問題都是出自於原住民的文化及語言的差別,才會產生這些誤會。前一陣子在東埔發生的抗爭事件,就是因為政府官員說了幾句不該說的話,而這些話正是原住民認為最難聽的,所以原住民抗爭了兩個星期,因為大家認為這個官員是在侮辱原住民。為什麼在今天的行政體系中,還是不能容忍與諒解不同族群之間的文化存在?剛才本席所提到被關了十幾天的這個原住民,他並不是殺人犯,可能只是因為語言溝通不清楚,才會產生這麼大的問題,請問張院長對此要如何彌補? * 張院長俊雄:原則上行政院與相關部長對於個案是不會干預的,不過,剛才委員提到是因為沒有通譯,以致於造成雙方的誤會,才會被收押。其實刑事訴訟法中對於相關的程序有詳細的規定,我特別要求法務部長立刻通過檢察體系查明他被收押的原因是否是如同委員所說的情形,假如確實如此,我們會立刻進行緊急的補救。在此我要強調一點,這並不是就個案加以干預,而是委員提及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該設有通譯,但當時沒有通譯,才會造成紛亂。 * 瓦歷斯‧貝林委員:要如何彌補?是否要當事人提出申訴?我想他也不懂這些事。 * 陳部長定南:我們會立刻遵照院長的指示,由檢察官主動進一步查明。 * 瓦歷斯‧貝林委員:你們只要瞭解當時有沒有通譯在場就好了。根據部落的人告訴我,當時絕對沒有通譯在場。也就是由於這些誤解,才會產生這麼大的問題。 * 張院長俊雄:有沒有通譯在場,只要一查偵訊筆錄就知道了,因為假如有通譯,他必須在筆錄上簽名,這些在筆錄上都會有記載的。 * 瓦歷斯‧貝林委員:今天部長也在座,本席特別要提出一個與司法有關的案件,就是原住民使用的傳統獵槍,如果依法登記,當然是可以使用,但是許多原住民的傳統獵槍都放在山上,因為怕在山上碰到一些猛獸,所以這是生活所需的用具。過去制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時,我們也曾要求應另外訂定管理辦法,以對原住民的傳統獵槍加以管制,但相關單位一直沒有訂定,直到最近才訂定出來。而警察在執法時,他們知道在哪個路口經常會有原住民上上下下,就埋伏在附近,因為他們知道這些原住民的槍可能沒有登記,準備將他們抓起來。也就是說,警察將原住民當作是有犯罪意圖的人,用埋伏的方式在半夜將原住民抓起來,並移送法辦。這些傳統獵槍是原住民早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制訂前就使用的,對於警察在執行法律時,將原住民視為嫌犯的情形,本席實在不敢苟同。再者,原住民在梨山地區種果樹,也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是水保法制訂前就有的情形,現在政府通令超限利用的部分全部要砍除,要強制造林,讓原住民非常不能適應,他們認為為什麼已經種植五、六十年的果樹,現在只因為一個法令的規定,就要加以改變?因此,今天原住民碰到的問題,不只是剛才張院長所提到經濟發展方面的問題而已,還有許多法令方面的問題,讓原住民覺得難以生存。這些社經方面的指標,再加上政府執行單位對原住民的為難,使得我們的痛苦指數更高,幾乎已不能生存。請問張院長,你認為這些問題要如何處理? * 張院長俊雄:關於財經方面的問題,我剛才已經請原民會於一週內向我提出報告。至於執法的部分,如果確實是如同剛才委員所說的方式,我們認為這是執法態度的偏差,應該多宣導、多溝通,而不是像抓小偷一般,心中暗喜:「你終於被我逮到了!」今天內政部長也在座,希望她回去後能通令警政署,尤其是在國家公園或是原住民居住的部落等地區,警察執法的態度一定會加以改善。 * 瓦歷斯‧貝林委員:張院長能有心對這種態度加以導正,本席非常感謝,但是由於時間的關係,還有一些未及質詢的部分,本席就以書面提出。 * 張院長俊雄:我們會以書面答復。 ```json {"type":"interpdoc","people":null} ``` 瓦歷斯‧貝林委員書面質詢: 原住民經社指標 行政院張院長在日前發表了「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結論具體行動方案」並列舉八大利多,展現了改善投資經營環境,提振台灣社會經濟景氣的企圖心。我們知道,台灣面對二十一世紀最大的挑戰來自於在全球經濟結構以及全球政治戰略位置的重新定位,當前台灣社會內部政治經濟策略的正確與否,都將是未來台灣是否能夠在國際社會生存的關鍵,本席身為台灣四十萬原住民的代表,在此必須懇切而嚴肅的提醒張院長,張院長在面對迫切的挑戰的同時,原住民的社會也這面臨著縮短原漢經社差距或者是差距持續擴大的關鍵時刻。 以本席所列舉的原住民經濟社會指標為例,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原住民社會和一般社會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所得、自有住宅、公共服務的水準都遠低於一般社會,我們急需要具體的方案來促進原住民社會的發展,然而目前我們所見到的原住民政策,卻像是隔靴搔癢,抓不到原住民社會發展問題的核心,就好像原住民委員會最近所倡言的原住民自治,本席絕對支持自治、贊成自治,但是我要問,原民會是否曾經對於原住民自治所需要的人才做過統計?原住民自治所需要的龐大的原住民法政、土地經濟、以及各種技術人才的培育計畫在哪裡?原住民族教育法賦予原住民委員會與各大學系所協商原住民入學保障名額的權力,原民會有沒有原住民自治所需要的人才做過針對全盤的統計並以此為依據和各院校進行全盤性的協商? 另外,主計處從來沒有針對原住民社會做過的完整的社經資料統計,原民會的統計資料不論是年份、項目亦是諸多缺漏,這是誰的怠惰?如果對於原住民社會的所得、生產、消費、投資、金融、勞動等等狀態都沒辦法有效的具體掌握,還談什麼促進原住民社會的發展?因此,本席要求,行政院必須建立針對原住民經社狀態指標的監測體系,並以此作為具體的檢測原住民政策施政績效的檢驗標準。 以下,本席列舉當前原住民社會發展的五大關鍵議題,請問院長是否有「原住民社會發展具體行動方案」? 當前原住民社會發展的五大關鍵 ◎經濟與土地利用 住宅政策 首先,原住民的自有住宅率和一般社會比較起來低了將近百分之三十,不僅是在都市裡面購屋不易,在原鄉還面臨建地普遍不足的問題,幾十年來,政府從來沒有對於原住民鄉的土地的利用、地目做過通盤性的檢討,現今原住民鄉的土地的地目和實際的使用狀態早就有極大的差距?政府有沒有決心對於原住民的土地使用進行總調查? 原住民事業發展基金目前的狀況為何?逾期放款的數量是多少?依據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基金業務要點,原民會必須會彙整本基金貸款的輔導記錄,創業貸款有多少人創業成功?購屋貸款有多少人最後繳不出貸款而房子被查封?原民會根本沒有掌握具體的數據,你們打算怎樣解決原住民購買住宅的問題? 稅負減免 原住民的土地經過民國五十九年的土地總登記以來,一直是處於國有制和私有制的模糊過渡時期,而土地的增值稅、遺產稅等等的設計是針對私有制市場機制所設計的制度,這一代的原住民不應該承擔上一代處於國有制和私有制的模糊過渡時期所產生的稅負問題,而且原住民土地納入完全私有的市場機制更是將導致原住民土地被外來資本徹底的蠶食鯨吞,因此,本席主張原住民土地的增值稅、遺產稅必須予以免徵,並且重新檢討原住民土地的制度設計,這一點行政院能否做到? 融資機制 現在的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基金,對大多數的原住民來說,就像一個大餅,看得到,吃不到,基金信保的額度太低,保留地抵押沒有由原民會處分再分配的機制,第一步在銀行就貸不到款,大多數的原住民的融資必須仰賴儲蓄互助社的小額貸款,但儲蓄互助社的小額貸款利息卻不能比照一般金融機構列入所得稅扣除額,這是一種惡性循環,越是經濟弱勢,融資越困難,於是經濟更加弱勢。 因此,本席要求再挹注十億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基金,提高信保額度,保留地抵押賦予原民會處分再分配的機制,儲蓄互助社的貸款利息比照一般金融機構列入所得稅扣除額,院長以為如何? 土地信託 原住民土地持續私有化分割的結果,將導致無法有效的集約使用,透過土地信託專業經營管理的方式才能夠創造集體最大利益,這一方面政院是否做好了規劃準備?眼看著台灣在今年六月就要加入WTO,農業的境內支持率將要削減百分之二十,目前農委會的規劃是暫時保住稻米而先犧牲稻米之外作物的價格保護措施,這對原住民來說衝擊最大,因為原住民百分之六十以上是從事農業,而大部分是從事非稻米的耕作,像是高冷蔬菜、水果,這些在加入WTO都是最大的受害者,請問院長,原住民農業經濟在加入WTO造成的衝擊要如何因應?所謂精緻農業、高附加價值農業、農業觀光化、農業休閒化都是很好的口號,但是沒有好的土地利用政策作為基礎根本無法落實,因此,本席要求政院針對原住民地區的文化和生態特性作土地集約使用和集體共管的具體政策設計。 ◎自主與自治權益 地方制度法 鄉鎮市長還要不要選?這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政院或許是從選舉的角度作考量,但本席要告訴張院長,對原住民來說,鄉長的選舉與否關係到的是原住民自治的問題,鄉長停選之後,原住民自治的基本形式都將不復存在,更遑論自治的精神,在鄉長停選之後,原住民自治法通過之前,將是原住民自治的空窗期,政院是否考慮在有原住民鄉的縣內增設一名原住民籍的副縣長,以保障原住民的權益? 公民投票法 另外,公民投票法的設計有對人、對地的考量,但完全沒有對民族的設計,這將造成族群之間的衝突和弱勢民族的權益受損,試問,假設所有的漢人公投通過傷害原住民權益的決議,政院要不要執行?這是一個少數正義和族群正義的盲點,因此,本席要求政院在公投的設計中加入民族的專章。 ◎教育與人才培育 人才需求之整體統計 之前所談的原住民社會的發展,人才的培育是一個最重要的基礎工程,原民會倡言成立自治區,請問,原住民成立一個自治區所需要的法政、土地經濟、以及各種技術人才的具體數量是多少?原民會有沒有做過計算? 各系所入學保障協商 原住民族教育法賦予原住民委員會與各大學系所協商原住民入學保障名額的權力,但是現在原民會的作法是有系所主動的願意提供入學保障,原民會才被動的公布,這樣的作法根本是缺乏前瞻性的眼光,原民會應該根據長期人才需求的統計和各院校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進行通盤協商,請問原民會能不能做到? 民族學院增設及定位 現在原民會跟東華大學合作設立了民族學院,本席給予肯定並抱持期待,另一方面,民族學院是研究民族學的院還是給有特定身份的人入學的院?本席知道現在的設計是希望兩者兼顧,但是不論是研究民族學以提升台灣民族研究的學術能力和提高台灣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的素養,還是提供原住民有接受民族教育的機會,一所東華大學民族學院顯然都不足夠,請問政院有沒有增設民族學院的計畫?增設幾所?何時增設?在哪裡增設? ◎司法與族群正義 司法人員之民族素養 本席剛剛提到提升台灣民族研究的學術能力和提高台灣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的素養,現在台灣作為一個多民族國民的素養顯然十分低落,院長知不知道目前正有一個排灣族的頭目因為語言溝通不良從原告變成被告,現在還在羈押當中?請法務部說明這個案子的處理方式是否失當。 現在國家的司法機構沒有各族語言的通譯,許多獵槍案件、山坡地保育條例、森林法、野保法都沒有考慮到原住民的特殊文化和生活情境,對於原住民的判決不一,顯見司法人員的文化素養不足,沒有文化素養的司法人員只是執行漢族中心主義判決的工具。因此,法務部是否應該在司法人員的訓練過程加入台灣各民放文化的訓練,未來牽涉到原住民事務的判決則必須由受過民族文化訓練課程的民族法庭審理,這一點可不可做到? 法律之多元民族考量 在法律的本身,像是山坡地保育條例、森林法、野保法、國家公園法,政院是否願意提出增設原住民專章的修正案? ◎資源與環境正義 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所造成的影響不只是在國家公園預定範圍內及周圍的部落,假設馬告山設立國家公園。像是尖石鄉、大同鄉……等等所有進入國家公園的動線上的部落都會造成交通、產業型態、勞動力、資源上反洗效應或波及效應的影響,所以成立一個馬告國家公園絕對不是單獨國家公園預定範圍內及周圍的部落即可,否則將重演過去國家公園的悲劇,請問內政部做好進入國家公園的動線上所有部落的整體影響評估了嗎? 政院是否有在成立所宣稱的新型態的國家公園前先完成修法的誠意? 蘭嶼核廢 蘭嶼核廢料到底可不可以在九十年全部撤出?請院長回答。 原住民社會的願景在哪裡? 院長對於原住民社會的願景是什麼?台灣的社會需要「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結論具體行動方案」,原住民社會亦需要「原住民社會發展具體行動方案」,施政的績效不能口說白話,施政的成果必須有具體的指標來作檢驗,院長是否願意建立針對原住民經社狀態指標的監測體系?何時能夠做到?何時能縮短原漢社會的差距?具體的目標是每年縮多少? 對於本席針對原住民社會發展的五個關鍵問題所提的短期具體方案是否能夠做到?對於長期的成立原住民銀行、成立原住民法庭、原住民的集體資源經營管理權、乃至原住民的自治區能否做出承諾?本席要再度重申,台灣面對在國際政治經濟挑戰的同時,原住民的社會也在面臨著縮短原漢經社差距或者是差距持續擴大的關鍵時刻,如果仍未能意識到原住民社會經濟的特殊處境,那麼台灣在二十一世紀邁向升級的同時,將還有一半沈重的身軀停留在二十世紀的黑暗之中。 主席:現在休息十分鐘。 休息(十五時三十七分) 繼續開會(十五時五十分)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超明質詢,詢答時間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陳委員超明","主席","葉部長菊蘭","張院長俊雄","林部長信義","顏部長慶章"]} ``` * 陳委員超明:(十五時五十一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交通部葉部長,上次本席拜訪葉部長時,部長曾答應今年要規劃、施工苗栗縣後龍溪連接東西向快速道路到泰安溫泉,請問現在能不能給本席一個肯定答復? *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 葉部長菊蘭: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陳委員的建議我們本來就有進行評估。 * 陳委員超明:本席想要一個確定的答案。究竟是還要評估,還是今年就會規劃? * 葉部長菊蘭:有關後汶公路連接到泰安溫泉這條道路,現在正由運研所評估中。 * 陳委員超明:還在評估?你曾答應過今年就要規劃施工了,怎麼現在還在評估?那還要多久時間? * 葉部長菊蘭:因為這牽涉到整體路線相關考量,及河流南岸北岸問題,雖然我曾要求相關單位儘速評估,但這又牽涉到地方政府本身提出之計畫,所以,最快也不會早於三個月。 * 陳委員超明:三個月的時間本席可以接受。本席希望你能儘速將這個工作完成,不要每次回到苗栗爭取選票,就說自己是苗栗的女兒,但卻從來沒有帶給苗栗地方任何建設,苗栗難得出現像葉部長這樣的人才,而這條道路又是苗栗非常重要的產業道路,希望張院長能多多予以支持。 * 葉部長菊蘭:謝謝陳委員對苗栗發展的關切,針對汶水到泰安這條道路,我們一定會予以妥善規劃,並進行可行性研究、分析。 * 陳委員超明:這條道路規劃好,你的選票自然就會多。拜託!拜託!另外,本席想請教張院長,張院長在施政報告中指出,在惡劣的環境中,展現台灣精神,有令人欣慰的表現。本席不解的是,何謂台灣精神?又有什麼欣慰的表現呢? * 張院長俊雄:在施政報告中,我曾提及幾件事,第一點,就是政黨輪替…… * 陳委員超明:所謂台灣精神,是指政黨輪替、軍隊國家化、行政中立,及我國今年春節沒有發生金融風暴、法務部的掃黑行動嗎?這有何欣慰的呢?這是很普通的事,因為這是民主國家應有的發展。請問,值得欣慰的事在哪裡? * 張院長俊雄:像很多中南美國家…… * 陳委員超明:院長,不要拿中南美國家來比較,他們很多國家還需要我們的經濟援助。本席認為院長的報告不要儘撿好聽的寫,目前台灣街頭巷尾,沒有人敢說感到欣慰的,人人都覺得前途茫茫,缺乏安全感與信心,因為,大家害怕台灣幾十年來的奮鬥,會在目前這個執政黨的執政下,變成一無所有,而且,人們也沒有奮鬥的目標。或許院長你聽本席的這番話會很不高興,但這卻是真正人民的聲音。 其次,目前比較有能力的人都到大陸或世界各地尋求發展,另覓生機,而能力較差者,就只好拿著「米酒頭」得過且過的過日子,人民有的,只是痛苦指數的增加,而沒有任何令人欣慰的事,對此,院長有何看法?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台灣一直是在很痛苦的環境下走過來,所以,我們一定要積極樂觀面對未來,若大家都垂頭喪氣,認為沒有前途,那麼,我們的國家會很慘。所謂將可弱不可憂,將憂則內外不信,今天,若包括國家最高行政首長都對國家前途及發展垂頭喪氣,那人民又該怎麼辦呢? * 陳委員超明:所以你的報告就只寫高興的一面、快樂的一面、希望的一面?這表示你只欺騙別人,沒有欺騙自己? * 張院長俊雄:我們要鼓舞人心!假如軍隊國家化、沒有政變、行政中立是大家的成就,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 陳委員超明:教育水準、民主素養達某一水平,任何政黨輪替都不會有政變,這是非常平常的,你不要以此自居功勞。 *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功勞,我只是說這是值得全國人民欣慰的事。 * 陳委員超明:院長,我上述那番話雖會惹你不高興,但是,我只是要告訴你目前實際的情況,希望你能好好努力加油! * 張院長俊雄:對於陳委員的指教,我會虛心接受,不會不高興。 * 陳委員超明:另外,你的施政報告中又提及,台灣面臨政治轉型:政黨輪替、朝野對峙、政局不安不穩,同時,經濟轉型也面臨國際經濟發展趨緩,以及高科技時代來臨、傳統產業外移、失業人口增加。雙重轉型造成發展的「斷層」,而斷層最可怕就是碰到地震。本席認為執政黨的施政,對於政治與經濟的轉型並未好好協調、溝通,所以轉型的過程很差,且方向不明。其中最大的矛盾就是只要碰到政治困難,你們就說朝小野大,人微言輕,碰到經濟困難,就說是前朝後遺症,一時無法解決,加上全球經濟發展遲滯。總之,你們經常都是怪罪別人,而不積極尋求解決之道。現在,民眾的財產大幅縮水、失業率及自殺率不斷增加,難免讓民眾以為民進黨的施政沒有擔當、沒有責任,人們當初選擇民進黨,是要求民進黨能解決問題,帶給人民希望,而不是一味推諉,一切責任都不在己。或許,有時候你們也應該反躬自省,不要辯駁太多。對此,院長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陳委員的指教,我是虛心接受,在此,我也將我的思考方向讓陳委員了解。 首先,因為受到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我國已將經濟成長率調降到百分之五點二五,新加坡則是調成百分之四點九,香港調成百分之四,南韓則是調成百分之三點五,美國是變成百分之一點七。有關面對此一困境要如何解決的問題,第一要以大量的公共投資刺激產業,所以去年公家所執行的公共投資約為三千五百億元,今年則擬提高到八千多億元。 * 陳委員超明:迄今已九個月,你們仍然沒有任何方案,希望賴副院長好好運用所長,不然民進黨這樣執政下去,民眾將會叫苦連天。此外,大家都問你有關是否更換閣揆問題,目前執政黨的施政未能讓人感到穩定及安全感,加上執政黨政治掛帥的意識型態高漲,所以在政治方面到處產生紛爭、摩擦與衝突矛盾。剛才許舒博委員在議場的座位上表示,以前總質詢前,行政院都會前來詢問資料,但是現在的官員感覺都很大牌,每個人都自信滿滿,完全不來詢問。民進黨目前的執政能力,正讓台灣競爭力從贏的條件中快速流失。台灣這幾個月來所發生的問題,就是因為你們太重視政治掛帥的意識型態,以至於所形成的決策成為震源,把台灣處於轉型中的斷層愈擴愈大,而非愈縮愈小。請院長注意,現在的經濟型態已是世界型的經濟,我們到大陸參觀時,覺得他們天天都在進步。幾乎所有的台商都表示,現在的大陸是在搞經濟,而非搞政治鬥爭。台灣正好相反,目前不想搞經濟,只想搞政治鬥爭。並且經常提到經濟奇蹟,乃至政黨輪替的政治奇蹟,我們自己若是不求進步,最後恐怕連是怎麼死的都不知道。院長是否感受到此事的嚴重性?切莫只是整天吹牛,不要因為聽到令你不高興的話就猛搖頭。九個月以來,民眾對於民進黨確實相當失望,希望你們趕快振作起來。 * 張院長俊雄:對於陳委員的指教,我們會虛心接受並檢討,但是中國大陸的情況與我們不同,因為我們擁有民主政治,同時存在著執政黨及在野黨,然而中共並無在野黨存在,這是兩方不同之處。 * 陳委員超明:這樣的情形本席了解。當本席見到國民黨及親民黨與你們相恃時,本席是站在一旁以客觀的立場看你們如何處理紛爭,所以本席向院長說的是實在話,切莫覺得本席的建言難聽,且令你們難堪,因為日後你們還有很多路要走。 * 張院長俊雄:謝謝委員,我不會如此覺得。 * 陳委員超明:就算是天意要民進黨執政,但是台灣人民的天命不是要過苦日子,而是要好好過日子,政黨輪替的成功要視施政是否成功而定,因為施政失敗就不代表政黨輪替是成功的。歷史在日後會下定論,切莫讓這段成功的歷史轉為失敗,院長是否明白在政治上所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 張院長俊雄:我了解。 * 陳委員超明:既然了解,你要如何處理? * 張院長俊雄:所以我剛才就振興經濟方面向委員作一報告,但才報告了一部分,後來就不讓我回答。 * 陳委員超明:那是因為本席等一下還會與你討論投資環境的問題。但是大家對你們的施政確實沒有信心,不僅多所批評且不抱希望。九個月以來,核四把你搞得那麼慘,而且是你們自己在其中打轉。現在是振興經濟的時候,如果經濟狀況好,大陸想統一台灣也統一不了;如果經濟的狀況不好,就如同現在台灣民間的傳言:就讓大陸管一管也不錯。本席聽了此言頗感悲哀,民進黨執政後變成這種情形,所以應該好好檢討一番。 依主計處公布,一月份製造業的重大投資案與去年相比是相差多少? * 張院長俊雄:我只有總數,這個問題可否請部長答復? * 陳委員超明:就請經濟部長一起答復比較清楚。請問部長是否知道投資已減少了百分之五十? * 林部長信義:一月份是六百八十一億元。 * 陳委員超明:本席是問減少了多少百分比。 * 林部長信義:百分之五十。 * 陳委員超明:這項數字看起來相當恐怖,因為這會造成連鎖性的反應。 * 林部長信義:但是我要向陳委員報告,其中有兩項原因,其一是去年一月份本為一千三百七十九億元,但是其中一千三百三十億元為六輕的案件,去除六輕後只剩下四十九億元。 * 陳委員超明:部長應該了解一個狀況,就是現今幾乎重大的投資案都已停滯。在經濟部未招商時,本席約於八個月前自行替苗栗進行招商,很多工廠本來要來,但是現在已經將計畫停止。台灣的經濟發展中,投資佔了很重要的比例,所以如何招商就很重要。阿扁總統曾經說過,大陸的一位縣長為了招商甚至替台商端熱水,這名台商對此感觸良多,請問部長可知他是為何感觸良多? * 林部長信義:大陸官員對於招商及其時效性都相當積極。 * 陳委員超明:所以阿扁總統說,政府有必要調整心態,不僅要為台商端熱水,還要為台商穿鞋子及綁鞋帶。本席也不知道阿扁總統是說真的還是說假的,但是這句話講得很好。本席不知經濟部、財政部及經建會要如何為台商端熱水,雖然這只是形容詞,但是現在卻未見到你們有任何作為。現在的企業家都很怕你們,只要政府沒有形成阻礙就已經感謝得要死了,更別提是要求政府幫忙。 * 林部長信義:容我向陳委員報告,一九九九年二億元以上的製造及投資為四千八百億元,去年是七千二百億元,今年有把握的部分為六千一百八十八億元,我希望能與去年相同,達到七千億元,一月份雖是六百八十一億元,但是卻很分散。 * 陳委員超明:部長不要再說假話了,銀行已經在縮緊銀根,我們的資本市場已日益看壞。為使傳統產業及高科技產業能夠根留台灣,你們要如何做?你們都在說假話,像是陸委會的蔡主委,你們這些人的官都當得很大。本席到大陸探視台商時,他們向本席表示感覺猶如孤兒般,在中國大陸受人糟蹋,回到台灣也無人照顧他們。你們經常表示要輔導台商,但本席覺得你們要改變一個觀念,就是要把台灣的商人變成如同猶太企業家的商人。美國的猶太企業家都是賺了很多錢,事業也經營得相當大,所以相當具有影響力。你們不但不要害怕台商會前往大陸投資,反而應該幫忙輔導他們,但是政府現在什麼都沒有做。台商在台灣借錢到大陸投資,你們也控制不了。為何你們不請金融業的銀行、律師及會計師一同前去打拚,他們若是透過你們的輔導賺了錢,台灣人的心都很軟,相信他們也會將賺來的錢回饋這塊土地,但是你們什麼都沒有做。部長,政府中的許多高官,都表示在台灣活不下去,其實那只是他們自己在叫。若是有本事就應該要他們去爭取世界第一,到大陸爭第一名,和美國及澳洲的大企業競爭。本席相信我們有此能力及條件,無需懼怕。 * 張院長俊雄:關於開放國內的授信銀行赴大陸設代表人的辦事處,已經對外宣佈即將施行。 * 陳委員超明:我們的銀行一定也有跟去過,但是賺的錢卻回不來,只要政府幫助台商,他們自然會心向台灣,將賺來的錢放在台灣的銀行,如此才會使資本市場活絡。 * 張院長俊雄:如何使資金回流,是戒急用忍政策中的一大重點。 * 陳委員超明:若是政府輔導台商,資金自然就會回流,否則他們就會把賺來的錢藏在外面,因為中國大陸及台灣的政府都會查,只有香港沒有查。本席以為,我們應面對事實、解決問題才是,此外,蔡主委的態度也不要過於強硬,若你們去大陸走一趟,就會發現大陸一直在進步當中,反觀台灣,若讓現狀一直持續下去,最後恐怕是死路一條。 再者,關於高科技產業部分,據報載,百分之三十的大陸廠商其四月的研發經費超過台灣將達百分之四十,大陸事業盈餘將超過台灣達百分之六十,大陸製造部門將逐漸取代台灣達百分之九十,總之,整個情況可說是十分危險,林部長曾在中華汽車等民間企業服務,應略為了解上述的情況,此外,知識經濟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我們卻未看到政府有任何具體行動,難怪大家對台灣沒有信心,對此,院長的看法為何? * 張院長俊雄:關於戒急用忍的部分,政府現正進行檢討,至於產業面放寬的部分,若係全球性且具高度管理能力的公司,我們也願意開放他們到大陸投資,換言之,產業面的部分我們會酌予開放。 * 陳委員超明:院長可知這幾年內台灣會碰到那些狀況,本席猜想失業率恐怕會增加的很快,可能會達到百分之七或是百分之八,相信你們都知道這種狀況,只是放在心裡不敢說出來,對此,林部長的看法為何? * 林部長信義:產業結構調整下,很多人就會投資新興高科技產業,而傳統產業為求生存,勢必要提高產能,以求扁平化,所以失業率才會因此而突顯出來。 * 陳委員超明:基本上,失業人口一定會想盡辦法求生存,一切逐利而居,不像政治人物,反倒是力求往下扎根,因此,你們應想辦法讓這些人到世界各地去賺錢,並讓這些賺的錢回流台灣,如此台灣才能永遠保持相當程度的活力。 * 林部長信義:的確,產業為求國際化、永續生存,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前去投資,然現在的重點是我們應適度開放,除了不讓廠商失去商機,也應兼顧在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之下對資金做有效的管理,總之,我們是朝上述方向來規劃。 * 陳委員超明:在這兩岸較勁的時代,動武的機率應該是少之又少,因此,現在輸贏的重點在於資本市場,基本上,台灣現在的資本市場很危險,而大陸的上海將來則可能成為東南亞的資本市場重心,因此,若我們無法妥善經營資本市場,讓上海取代台灣,屆時台灣就毫無前途可言了,不僅我們的移民人口會增加,連失業人口也會隨之增加。 再者,大陸現已開放人民購買B股,接著若再開放讓台商企業在大陸上市,試問,這些台商會考慮在台灣抑或是大陸上市?而最後資本市場的重心會落在何處?台灣最後會變成什麼樣子?本席以為,現在打的是經濟戰而非飛彈戰,若政府不用心檢討,台灣未來根本毫無前途可言。對此,政府有無任何未雨綢繆之計呢? * 顏部長慶章:謝謝陳委員對上述問題的關切,關於大陸開放人民購買B股一事,我們已進行深入的了解,包括此舉是否對台灣資金產生吸引作用在內。 * 陳委員超明:基本上,政府不應只講好話,而是應給人民信心,不知顏部長是否去過大陸? * 顏部長慶章:沒有。 * 陳委員超明:本席以為,資本市場的問題一定要解決,而且要經營得比上海、香港還要好,因此,相關法令的修訂應趕快進行,否則我們很容易被他們追上,各位要知道,資本市場可以吸引世界大部分的資金,台灣雖小,但仍可提出自己的作法,因此,大家不要再鬥爭了,經濟弄好,選票自然就會來,因此,大家應放棄意識形態之爭,對此,院長的看法為何? * 張院長俊雄:這個觀念十分正確,本人在本週三的行政院會曾指出,希望內閣能全力著眼在提升產業競爭方面的工作,如適時增加公共投資或是民間投資等。 * 陳委員超明:在經濟情況不好時,這是必然採取的手段,國民黨時代,也是採此方式,你們應當提出新的方式,否則你們也並無特殊之處!的確,經濟不景氣就只好增加公共投資,但你們也應提出新辦法才是,當初人民選擇民進黨執政,就是期待你們有較好的表現,如今看來你們的表現也是普通而已。 * 張院長俊雄:關於金融改革方面,我們已實施金融機構的合併。 * 陳委員超明:台灣現面臨經濟戰的轉型,在人民無所適從的情況下,你們應讓人民有信心,讓企業有信心繼續在台灣投資,如此台灣才有競爭力,否則大家只會想辦法移民。院長可知現在有許多台灣人民在大陸購屋? * 張院長俊雄:陳委員的想法也是我們全體內閣一致的想法。 * 陳委員超明:關於核四案,院長的報告指出,穩定政局、經濟發展是政府最主要的目標,民眾不希望再有朝野的政治對立,大多數民眾的忍耐已經達到極限,故希望該爭議能儘快落幕,若無法落幕,最後人民將成為最大的輸家,所以張院長表示不得不面對現實,作出痛苦的抉擇,接受復工,請教院長,何謂「落幕」?基本上,戲演完、觀眾走人就是落幕,然而本席發現,民進黨執政後常常把簡單事情複雜化,複雜事情簡單化,民進黨戲演完了卻不走人,為了核四,你們把公投法列為朝野重要協商法案。此外,張院長在報告中表示,非核家園宣導委員會及諮詢性公投都是為了核四,然本席看來看去,還是覺得你們都是為了政權、為了選舉。 再者,民進黨總召集人曾表示,年底舉辦公投是阿扁總統的決定,無論有無法源依據,行政院一定會舉辦公投,並與年底選舉一起舉辦,基本上,形成反核、擁核的對立將有助於民進黨的選情。這些話聽了實在讓人十分傷心,大家被你們搞來搞去卻只是為了你們的政權、你們的選舉。 記得張院長的報告曾提到要以蒼生為念、社稷為重,一切為國家前途來著想,為何你們說的和做的不一致呢?這麼看來,政治的確是高明的騙術。但屆時若實施公投,台灣的族群對立情結勢必產生,擁核、反核若再對立下去,台灣將永無寧日,各位要知道,政治安定,企業才會繼續在台灣投資,我們的經濟才會繁榮,因此,本席拜託各位見好就收。本席並不是反對公投,只是此時此刻沒必要把心思放在這些有的沒有的上面,換言之,只為了意識型態的不同,只為了少數一些人,何必呢?基本上,我們應從振興經濟方面著手,對此,院長的看法為何? * 張院長俊雄:首先,本人希望在立法院能針對公共政策制訂一項公投法,而公投也不一定會與核四掛鉤,只要…… * 陳委員超明:只要你們的觀念正確,實在沒有必要在此時提出公投的主張,何況目前經濟情況已經那麼差了,只要你們現在先做好各項經濟政策,日後再提出公投的構想,大家就沒話說,但是現在我們大家的看法都認為兩者間是互有牽連的,你們為了爭取政權及爭取選舉將核四的議題炒熱,這哪裡是以蒼生為念,社稷為重?根本是求一黨之私,就此你們必須要改進。 * 張院長俊雄:這其間是否有掛鉤,完全視立法院如何制定公投法而定,至於如何制定,行政院根本無法插手,所以…… * 陳委員超明:請院長不要再死鴨子嘴硬,力圖強辯,你們不要再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應該讓這件事儘速落幕,先把經濟情勢搞好,日後再提出此等構想,也不會有人說話,此舉明明存有陰謀,不然就是存有陽謀,而且非核家園已獲得大家共識,你們卻還說要宣導到年底進行選舉時刻,你們實不應如此。民進黨現在是泱泱的執政大黨,所以應該拿出你們的風度,對於你們所做的事,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傻瓜毫無所悉,拜託張院長,如果再亂下去,將會使大家失去信心,現在股市好不容易有一些起色,如果再因為公投法的問題,使得社會動盪不安,將會讓民眾質疑何以政府老是在搞這些事,讓人懷疑究竟禍源是行政院還是立法院?請院長該辦的就去辦,該斷的也應該要斷,否則會產生亂源,希望你們執政者能有好的績效,使台灣的人民對政府有信心,謝謝。 * 張院長俊雄:謝謝。 * 主席:請許委員舒博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許委員舒博","主席","張院長俊雄","張部長博雅","請問張院長","林主計長全","林部長信義","陳部長定南","李署長明亮","陳主任委員博志","陳主任委員希煌","楊委員瓊瓔","羅副秘書長成典","蔡主任委員英文","王委員雪峯","賴委員勁麟","林署長俊義","曾部長志朗","郭副主任委員吉仁","葉部長菊蘭"]} ``` * 許委員舒博:(十六時二十二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問的是:方才張院長接見了來請願的台灣慰安婦,從早上開始也有多位委員向院長提及「台灣論」一書的論調已確實打擊我們台灣人的尊嚴,請問行政院張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已在今日上午在此明確表示:「台灣論」中所持「這些慰安婦是自願的」的論點,乃是一種扭曲歷史事實的說法。 * 許委員舒博:他這種扭曲事實的論調,是否打擊到我們台灣人的尊嚴,甚至傷害了我們台灣人? * 張院長俊雄:這種扭曲事實的論調,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有很多種。 * 許委員舒博:這種論調既然扭曲了整個歷史,又傷害了我們台灣人的尊嚴,我們是否可以將三月即將來訪的小林善紀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拒絕他的來訪? * 張院長俊雄:這個問題將交由主管機關依照他們的職權來作決定…… * 許委員舒博:院長是否可以明確表示將限制他的來訪?因為他已經扭曲了歷史的事實,既然我們都可以對日本政府在他們國民教育書中扭曲日本侵中的事實,提出譴責,則何以不能對小林善紀提出譴責?除非他能提出確切的證據,證明此言屬實,讓我們知道錯不在他,否則你要怎麼辦?難道院長不擔心他三月來訪時,在台灣會被殺害? * 張院長俊雄:他會不會被殺害,涉及整個國家公共秩序的問題…… * 許委員舒博:我們是否可以把他列為不受歡迎的人物,拒絕他入境? * 張院長俊雄:是否列入不受歡迎的人物,拒絕他入境,將交由權責機構作決定,因為…… * 許委員舒博:你所指的權責機構是哪一個單位? * 張院長俊雄:是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因為我還沒有看過該書,所以書中所說事實內容為何,我並不是完全清楚…… * 許委員舒博:現今我國法令是否訂有拒絕不受歡迎者來訪的規定? * 張院長俊雄:本人不清楚,現在交由權責機構處理,也是在求得法源依據。 * 許委員舒博:內政部方面是否知道有相關的法令依據? * 張部長博雅:根據規定,外國人入境,如果其所從事的活動與其申請的入境理由不合,是有一些禁止的規定…… * 許委員舒博:這方面的規定本席清楚,但是本席質疑的是來訪者在外國的行為已經傷害到我們台灣人的尊嚴,甚至扭曲台灣的歷史事實,我們有無拒絕其入境的法令依據? * 張部長博雅:目前無此相關規定。 * 張院長俊雄:本人將把許委員的看法交由所屬的權責機構作評估,首先把事實弄清楚,其次再求適用的法令依據…… * 許委員舒博:事實的認定要請他自己提出說明,不是由我們提出。 其次,本席要請問院長,大部分的政黨於在野或在朝時,是否都會有不一樣的思維?即處於在野或在朝執政時,思考的邏輯會有所不同,還是趨於一致? * 張院長俊雄:在朝的思考可能會趨於全盤顧及…。 * 許委員舒博:所以在朝執政者就必須以國家整體的方向作思考,而不能以政黨的角度,但是今天早上張院長在答詢王委員天競時表示,你在民進黨內沒有擔任一官半職,因此你所做的思考都是以國家的利益為依歸,是嗎? * 張院長俊雄:是的。 * 許委員舒博:但是林前主席義雄與吳乃仁秘書長曾經表示,任何內閣閣員的意見與民進黨不一致時,就應該要被撤換,張院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雖然有時有些意見係屬民進黨的黨綱或是黨的主張,但事實上,這也是基於整個國家的利益所做的思考方向,不能因為其包含在民進黨黨綱裡面,就斷定其全是為著黨的利益,而不是著眼於國民的利益,這是…。 * 許委員舒博:但是吳乃仁秘書長確實曾經點名很多閣員,謂其主張跟民進黨黨綱不同必須要下台。 * 張院長俊雄:例如核四所提及的非核家園就是著眼於全國的利益,雖然這也是民進黨的主張,但是…。 * 許委員舒博:換句話說,張院長並不認同他們所說的話? * 張院長俊雄:我對此沒有評論。 * 許委員舒博:民進黨在野時,處處強調以公投來解決爭端,甚至包括國家定位的問題,都有可能用公投的方式來解決國家的爭端,而在民進黨去年十月提出的「核四對台灣負責問答」第十六題清楚的表示,他們反對用公投的方式解決核四問題,以免造成政局的不安,或是因曠日廢時使得責任政治造成嚴重破壞,但是在二月份宣布核四續建時,民進黨卻變成支持用公投的方式來解決核四的爭端,請問在野和在朝的思維有何不同?本席認為根本都是一樣的。過去,民進黨在野時,為了跟政府爭取權利,所以強調街頭運動,現在的街頭運動是要向誰來爭取權利?現在執政的已經是民進黨了,可見民進黨從以前的街頭運動到現在成為執政黨之後還是在從事街頭運動。 * 請問張院長:內閣閣員可否參加二二四反核大遊行? * 張院長俊雄:首先,此一集會係按照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合法申請的,並非是非法遊行。第二點,內閣閣員並未發起或主動幫忙、參與主張以暴力破壞政府的集會,在公餘時間且未使用公有資源,法律上實無限制閣員參與集會遊行之根據。 * 許委員舒博:換言之,只要是在公餘時間,院長不反對閣員參與二二四遊行?二二四遊行的訴求是「非核家園、核四公投、總統道歉、內閣下臺」,內閣閣員竟然參與要求內閣下台的遊行? * 張院長俊雄:據我所知,二二四遊行的訴求只有「非核家園、人民做主、核四公投」而已。 * 許委員舒博:你們協調好了嗎?好像尚未協調成功。 * 張院長俊雄:此一遊行並非我所主辦,請問我要如何「協調」? * 許委員舒博:那你如何知道訴求的內容? * 張院長俊雄:那麼請問許委員又如何得知?是不是由許委員加以協調的? * 許委員舒博:我所知道的是媒體報導出來的。 * 張院長俊雄:我也是根據媒體的報導,只是我所獲知的是比較新的資訊,而許委員所獲知的是比較舊的資訊罷了。 * 許委員舒博:如果內閣閣員可以參與要求內閣或閣揆下臺的遊行,那實在很悲哀。 * 張院長俊雄:若是如此當然就有所衝突,若遊行有此訴求,內閣閣員便不應當參加。 * 許委員舒博:那本席就拭目以待。據本席所知,已經有內閣閣員預定參與此一遊行,我不想點名,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是為公或為私,只要一天身為內閣閣員,就永遠沒有自我的理念。 * 張院長俊雄:許委員說的極為正確。 * 許委員舒博:其次,在核四公投並無法源依據的情形下,張部長表示可以運用行政裁量權辦理諮詢性的公投,請問辦理公投的錢從何處來?要從哪裡挪用經費? * 張院長俊雄:對於經費如何挪用,目前我並不清楚。 * 許委員舒博:辦理公投總是需要錢,請問錢要從哪裡來?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還不清楚。年底是否舉行公投,行政院目前正有一個小組進行評估當中,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是否舉辦公投。 * 許委員舒博:張部長說行政裁量權可以決定是否辦理公投,那麼錢從哪裡來?合不合法?假使挪用經費辦理公投是否違法?究竟錢從哪裡來,你總得說清楚,讓民眾了解行政部門動用此筆經費辦理公投是否在行政權裁量範圍之內?可否動用此筆經費?院長告訴我不知道!請問主計長,究竟哪一筆經費可以挪用來辦理諮詢性公投?是否必須提報立法院同意?或是行政院自有行政運用的裁量權? * 林主計長全:報告許委員,政府若有政策需要,自然必須依照預算法處理,如果是臨時性的政事需要,預算法也有相關規定。 * 許委員舒博:錢從哪裡來?假如行政院認為有需要,請問主計處要從何處挪用經費? * 林主計長全:目前政府的預算是按照計畫編訂的年度預算,除了年度預算之外還有追、加減預算及特別預算。 * 許委員舒博:追、加減預算是否要提報立法院同意? * 林主計長全:當然要。但是在年度預算中可能會有相當科目,只要科目、項目符合,仍然可以支應。 * 許委員舒博:請問哪一個科目、項目符合? * 林主計長全:這還要看未來有無公投的計畫。如果有公投法…… * 許委員舒博:我所說的是在沒有法源依據的狀態下。 * 林主計長全:若無法源依據,屬於行政裁量的部分,則要檢視是否屬於第二預備金支用範圍。 * 許委員舒博:你查清楚沒有?第二預備金可以拿來舉辦公投嗎? * 林主計長全:這必須視未來的施政計畫才能決定,目前尚無法確定。 * 許委員舒博:希望行政院好好思考一下,在完全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貿然舉辦公投,無論公投結果如何,也無法改變現狀,反而可能造成二度傷害。 * 林主計長全:這是政策問題,而非預算問題。 * 許委員舒博:但是屆時主計處還是必須幫忙找錢,否則如何舉辦公投? * 林主計長全:當然,不過所有經費的支用都必須符合預算法的規定,此點請委員放心。 * 許委員舒博:好的,我們拭目以待。核四公投並無法源依據,而且公投完成之後又不能改變現狀。假使公投結果,停建一方輸了,那麼對於反核人士豈不是二度傷害?他們的觀念可以因此改變嗎?改不過來嘛!他們就能接受此一結果嗎?接受不了嘛!假使停建一方贏了,也無法改變現狀,因為公投並無法律依據,所以只能參考而無法定效力。既然如此,這樣大費周章的舉辦公投,究竟所為何來?是否正如剛才陳超明委員所言,係為考量選舉所致?請問周伯倫總召所言陳總統有此暗示,你認同嗎? * 張院長俊雄:剛才許委員所指教關於公投經費一事,我之所以無法答復,最主要係因為評估小組會針對一切相關問題,包括經費以及利弊得失等等進行評估。 * 許委員舒博:請院長針對本席的問題回答,請問周伯倫總召所言是否是事實?因為張院長也參與會議。第二點,周伯倫總召的論調,你認同嗎? * 張院長俊雄:民進黨內有幾位委員的說法不同而有所爭議,以目前我的處境,我…… * 許委員舒博:周總召參加九人小組,他說總統有做這樣的指示,究竟有沒有?如果沒有你就說沒有嘛! * 張院長俊雄:關於此一爭議,我不便作任何的介入或評論。 * 許委員舒博:所以院長也不敢否認說「沒有」? * 張院長俊雄:我不承認也不否認。 * 許委員舒博:那就要請記者再深入挖掘。不管總統有沒有講這些話,我們總要做些有意義的事情,不要一直留在核四此一議題上打轉。一直圍著核四議題打轉,對民進黨將來立法委員選舉或許會有幫助,但是若是就全民利益的觀點而言就未必了,說不定屆時反撲的力量還更大。雖然行政院長許多施政都受限於總統的意志,但是張院長還是必須有此邏輯思考的能力。政治不能空轉,核四問題也不容再來一遍。 剛才陳超明委員說核四問題落幕了,沒有人再看了,我看未必如此,核四問題恐怕還有續集,這一集雖然已經落幕,但是第二集也許立刻上檔。我希望行政院處理事情不要再留一手,據我所知,核四停建至今,損失已經高達兩百八十億元,請問此一經費從何而來?行政院即使編列預算送到立法院來,過得了關嗎?若過不了關又該如何? 本席今天又聽到一個消息,媒體報導六月份台電董事長席時濟退休之後,預計由桃園縣代理縣長許應深接任董事長,請問經濟部林部長,許應深的專業為何? * 林部長信義:我沒有聽到此一消息。 * 許委員舒博:聽說是呂副總統推薦的,據了解是此次打算參選桃園縣長的人協調出來的結果。 * 林部長信義:我完全沒有聽說過這樣的消息。 * 許委員舒博:請教部長,假如用這種酬庸方式進行協調,使某些人放棄參選。這樣算不算是「搓圓仔湯」? * 陳部長定南:依本人所見,目前並不是選舉期間,還不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 * 許委員舒博:部長現在的答復和日前到雲林開會的態度似乎不大相同。當時部長表示雲林縣農會選舉雖是同額競選,但不代表私下沒有利益交換,若有利益交換就構成犯罪事實。然而據本席了解,這也不是選舉期間,為何就會構成犯罪事實? * 陳部長定南:農會法已經完成修法,對預備犯是有處罰的。 * 許委員舒博:請問部長是否贊成用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酬庸方式來協調?現在民進黨的資源很多,要求某些人不要參選而後再隨便安排酬庸的位子給他們是輕而易舉的事。本席以為部長在內閣中的民調排名第一,應該不會願意看到這種情形發生。 * 陳部長定南:這和法務部檢察機關的業務不相干,並不在我們的職掌權責內。 * 許委員舒博:本席了解,但請教部長,你是否認同這種作法? * 陳部長定南:本人並不了解這件事… * 許委員舒博:請院長答復這個問題。 * 張院長俊雄:許委員這個說法我是第一次聽到,坦白說,今天我還沒有時間看報紙。其次,就法律的適用來說,這種單純的假設,即使本人身為律師也不敢「斷」言犯了什麼罪或沒有犯罪。 * 許委員舒博:請教林部長,未來台電董事長人選是否需具備專業能力? * 林部長信義:有關將來台電董事長由誰來接任的傳聞已經太多了。本人也一再說過,基本上,我們希望他具有專業能力。 * 許委員舒博:不是「基本上你希望」他具有專業能力,而是將來他究竟是否需要具備專業能力? * 林部長信義:我們要用專業的人才。 * 許委員舒博:部長曾為了停建核四的廣告,對本席在電視所說的話耿耿於懷,表示你是本著「專業」、「良心」而作出「停建核四」的建議。請教部長,台電董事長的職位是可以酬庸或私下利益交換的嗎? * 林部長信義:席董事長是專業人士。 * 許委員舒博:本席期盼未來台電的董事長「絕對」是專業人士,而不是「希望」他是專業人士。 * 林部長信義:席董事長要到八月份才退休。 * 許委員舒博:部長方才使用「希望」二字,本席希望你「絕對」要基於專業來考量人選。 * 林部長信義:我們本來就是要用專業人士。 * 許委員舒博:既然如此,部長何不乾脆使用「絕對用專業人士」的文字? * 林部長信義:那只是用詞的問題。截至目前為止,國營事業人員的變更,有哪個不是用專業人才? * 許委員舒博:對於核四的問題,過去部長表示是本著「專業良心」作建議,那麼現在你下令復工又是本著什麼? * 林部長信義:現在本人是本著「倫理」,亦即兩院協商的共識。 * 許委員舒博:專業良心重要還是倫理重要? * 林部長信義:專業良心很重要,本人認為可以不必建核四。不過,理想和現實不一定相同。 * 許委員舒博:這全都是你說的。發文停工最快的是你,發文趕快搶功也是你。對於這些,本席沒有什麼意見,只是留給社會大眾作個評論。 再者,現在失業問題非常嚴重,且社會各界都有很多聲音不斷出現,其中也包括治安急速惡化的問題。自去年十月起,犯罪案件由以往的二、三萬件,攀升到四萬多件。請教院長,這是為什麼?難道是教育失敗所致嗎? * 張院長俊雄:犯罪原因是非常多的。 * 許委員舒博:經濟失調是否是原因之一? * 張院長俊雄:是。 * 許委員舒博:再請教院長,現在自殺的人很多,你們有沒有去了解這些人的自殺原因? * 張院長俊雄:把自殺原因分劃為單純的理由是不可能的。 * 許委員舒博:去年度自殺的人數約有五千人。院長知道今年一月份有多少人自殺? * 張院長俊雄:據衛生署統計顯示,自七十一年到八十八年止,二十五歲到六十四歲自殺人數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幾。至於今年度,我請李署長作較詳細的答復。 * 李署長明亮:有關這方面的數字,近來流傳在社會上的傳聞是有誤的。據本署的統計,八十六年自殺人數即自殺成功者一共是二千一百七十一人,八十七年是二千一百七十七人,八十八年為二千二百八十一人,去年為…… * 許委員舒博:今年一共有多少人? * 李署長明亮:今年的數字還在統計中。 * 許委員舒博:你們應該每月都作統計報告。本席記得有一天,僅台北市就有八起自殺案件。據悉,單單這個月就有五百多人自殺! * 李署長明亮:許委員說的數字是指嘗試自殺的人,以自殺成功者來說,平均每天為六點三人。 * 許委員舒博:一月份的平均則是每天有十八點多人。坦白說,本席不是要和院長爭辯,只是我認為自殺和經濟不一定有直接關係,但卻有必然的關係。另外,事業的出走和經濟、產業結構、投資環境也必然有關係。上述這些在在都是問題。院長也曾在答復本院同仁質詢時表示,我國加入WTO後農業將有十萬個失業人口,請教院長,你在WTO帶來的衝擊方面,包括對農業的補助、失業人口等的因應方案在哪裡?是否可以明白將因應對策公布出來,讓老百姓了解身為農民將來要何去何從? * 張院長俊雄:去年五月我們即成立加入WTO的因應小組。 * 許委員舒博:所有的資料都有公布出來嗎?老百姓都知道嗎?本席隨便請教一位部長,看看他們是否了解相關的因應措施。 * 張院長俊雄:這些資料都有公布且也已上網。 * 許委員舒博:農民怎麼知道怎樣上網?老實說,本席都還不一定知道怎麼上網呢! * 陳主任委員博志:有關加入WTO的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是由經建會彙總…… * 許委員舒博:本席只是希望了解政府在對農民的最低補助、農作物的處置方式以及農民的輔導等方面要如何做;同時也希望政府要廣泛宣傳相關措施讓農民知道。而這也包括三通問題,以本席到鄉下的經驗來看,農民都向我表示大三通後他們都完蛋了,因為大陸農產品一旦進來台灣,他們根本無法競爭。 * 張院長俊雄:本人了解大陸農產品進入台灣會影響到農民,所以實施小三通時即是禁止中轉;其次,我們設有受進口損害救助金一千四百多億元,包括了十九項農產品;另外,還有所謂的農業發展基金…… * 許委員舒博:你所說的第二點因為沒有錢而還沒有做到,你們只是喊喊罷了,雖然有數據,但卻沒有錢。現在只有兩百多億元而已,如果明年加入WTO的話,你們哪有一千多億元呢?本席參加經濟委員會,所以比院長還清楚。 * 張院長俊雄:我們訂有方案,並不是沒有辦法,只是沒有宣傳。 * 許委員舒博:但是你們沒有做呀,老百姓並不知道,身為執政黨就有責任要告訴老百姓,而且要做宣導讓老百姓知道,現在農民都茫茫然不知道怎麼辦,本席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 陳主任委員博志:我們加入WTO之後,並不是立即就全面開放市場,農委會有時程規劃,而這部分的預算還沒有編列。 * 許委員舒博:這是你的說法,但是農民所關心的是政府應該給予何種保障,以讓他們在這塊土地上繼續生存下去,你今天告訴本席有階段性,本席也知道,但是農民聽不懂。 * 張院長俊雄:許委員講得很正確,我們希望農委會以各地的農會為基點,繼續對農民加強宣示。 * 許委員舒博:你們應該要條列式清楚地講,不要講很多話,否則農民聽不懂。 * 陳主任委員希煌:我們在各鄉鎮已經開始宣導,實際上我們從去年就開始做宣導了。 * 許委員舒博:本席下鄉的時候從來沒有感受到,連委員本身都不知道,又如何轉達給農民呢? * 陳主任委員希煌:許委員可以擇日和本人一起出去。 * 許委員舒博:當然好呀,但是你不能只是應付本席而已,應該告訴農民才對,你根本不用考慮本席的存在,你只要解決農民的問題,讓他們知道政府加入WTO和開放三通並不會影響到他們,否則如院長所說,加入WTO之後將會有十萬人失業,大家當然會怕自己就是其中一人,況且現在景氣很差,在外頭工作的兒子都要回家來一起做事,如果連農民自己都失業,那麼兒子全家也都失業了。我們應該冷靜思考農業、經濟、治安和社會等諸多問題,誠如張院長所講「Taiwan Double」,本席希望這一句話不是空談,所謂「Taiwan  Double」並不是事件的Double,而是真正往上攀升的Double,並不是向下的Double,請院長好好思考這個問題,謝謝。 *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質詢,質詢時間為三十分鐘。 * 楊委員瓊瓔:(十六時五十三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看到官員位置上有空位,不知這是怎麼一回事?主席應該要對此說明,萬一立委所要質詢的官員不在場怎麼辦?本席記得上會期有官員以牙齒痛或肚子痛而去看醫生為請假理由,為此我們也作有決議,即是若有官員在總質詢時請假,我們應該要了解原因何在,當然人總是會有一些病痛,如果是合理的,我們也會接受,但如果只是如牙齒痛的小病痛就請假,那立法院不就關門了?所以,主席應該在會議開始時即將今天請假的官員和其原因作一說明,立法院和行政院應該要有良性的互動,如果我們連官員請假的原因都不知道,社會大眾也會認為兩院間的良性互動實在很有限。 * 主席:請羅副秘書長報告今日應列席官員請假情形。 * 羅副秘書長成典:報告院會,早上已經報告過蔡政務委員清彥和鍾政務委員琴兩人均請公假,蔡政務委員是赴英美等國考察電信、資訊、傳播整合機制;鍾政務委員則是參加金融控股公司與跨越合併法制研討會;蒙藏委員會徐委員長正光請喪假;文建會陳主任委員郁秀則是因公出國,前往法國頒發中法文化獎;勞委會陳主任委員菊下午也因公出國,參加中山大學海外參訪前往泰國。以上報告完畢。 * 楊委員瓊瓔:謝謝。本席認為我們應該互相了解,否則無法知曉蒙藏委員會徐委員長家中有事情。有好的良性互動才能產生好的行政效率,立法院好好監督,行政院好好做,這才是老百姓的福氣。 本席繼續就核四相關問題提出質詢。張院長在去年十一月份為核四議題做出重大決策,姑且不論您是持贊成或是反對的態度,但現階段老百姓已經厭倦到一看到相關議題就轉台的地步,仍然搞不清楚核四案究竟要如何處理。記得院長第一次到立法院報告的時候,本席非常用心聆聽,院長說這不是誰輸誰贏的問題,但本席認為,這絕對是老百姓輸錢的問題,因此,本席要請問院長,核四停建之後,老百姓到底要賠多少錢?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本人請經濟部轉請台電公司進行評估,不過,他們現在還沒有向本人提出報告。 * 楊委員瓊瓔:也就是到目前為止你還不能給老百姓一個數據,是否如此? * 張院長俊雄:這要由台電公司做精確評估。 * 楊委員瓊瓔:台電公司高達百分之九十六點多的股份是政府所持有,而政府的也就是百姓的,換言之,虧損當然要由百姓負擔,也就是所謂的國庫補給,但到目前為止竟然還沒有得出一個數據。此外,據本席了解,目前所有停工的廠家當中,奇異公司總共有一百四十多家的下游廠商,請問要賠這些廠商和國內的廠商多少錢?有沒有時間表?如果以一個月的時間來復工和兩個月的時間來估算賠償金額,時間是否足夠?老百姓不能一直處於無知的狀態。 * 林部長信義:在台電和這些廠商之中,本來有幾家廠商表示不願再承接,後來其中又有幾家願意回來承接,我們會與其中一部分廠商解約並重新發包,就目前而言,受影響的有限,預計到九十四年七月,第一個機組應該可以照原訂時間運轉。 * 楊委員瓊瓔:有可能在九十四年七月運轉嗎? * 林部長信義:本來原訂時間是九十三年七月,而本人在去年五月到任時就被告知要延半年,也就是九十三年的年底,這會趕不上九十三年七月的尖峰用電,而延到九十三年十二月就等於是九十四年的七月。 * 楊委員瓊瓔:本席姑且相信九十四年七月可以運轉,那麼請問現階段的這些問題要多久時間才能解決? * 林部長信義:台電必須根據與廠商所簽訂的合約來估算,也就是在廠商停工的一百一十天當中所產生的費用…… * 楊委員瓊瓔:經濟部是督導單位,您認為可以容許多少時間給台電? * 林部長信義:有些要認證廠商已經花費的成本,有些則要經過協調與訴訟。 * 楊委員瓊瓔:你認為台電需要多久時間來作? * 林部長信義:台電並未告訴我需要多久時間來作,因為有些部分可以計算,但有些部分是無法計算的,甚至有些必須經過訴訟及仲裁等。 * 楊委員瓊瓔:試問,停建核四我們到底要賠多少錢?老百姓對此一無所知,此外,其時間亦無法計算,這教老百姓該如何是好? * 林部長信義:台電已提出一個數據給我,其中可能賠償廠商的部分係為預估的,因為廠商尚未提出相關資訊。 * 楊委員瓊瓔:台電是否有預估賠償廠商多少錢? * 林部長信義:這是無法預估的,因為廠商尚未提出相關資訊。 * 楊委員瓊瓔:經濟部係為督導單位,究竟需要多少時間與下游廠商協調?對此,你們並未提出時間表;究竟我們要賠多少錢?我們應該要計算才是;此外,我們亦不清楚究竟台電有多少賠償能力。 * 林部長信義:如果讓廠商知道台電已準備一筆錢來賠償的話,這樣就不太好了。 *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老百姓要賠這些錢?截至目前為止已賠了上千億元。 * 林部長信義:並沒有賠了上千億元。 *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老百姓要賠這些錢?張院長曾表示:痛苦的決定,永遠的堅持。本席站在民眾的立場請問張院長,為什麼老百姓要賠這些錢? * 張院長俊雄:我們曾提及非核家園,當年停建核四…… * 楊委員瓊瓔:非核家園是朝野的共識!請問張院長,為什麼老百姓要賠這些錢? * 張院長俊雄:停建核四對人民是有好處的,並不是…… * 楊委員瓊瓔:張院長在二、三天前曾表示,三個月內要對此舉行公投,是否真有其事?雖然目前尚未通過公投法。 * 張院長俊雄:沒有。 * 楊委員瓊瓔:是否要作市場調查? * 張院長俊雄:是否是諮詢性的市場調查? * 楊委員瓊瓔:是的。 * 張院長俊雄:我的意思是在三個月內對公投的部分進行評估工作。 * 楊委員瓊瓔:三個月內進行評估工作?抑或是三個月內完成評估工作? * 張院長俊雄:三個月內完成評估工作。 * 楊委員瓊瓔:評估完成後呢? * 張院長俊雄:在我接到評估報告後才能談以後的事。 * 楊委員瓊瓔:張院長打算如何? * 張院長俊雄:等候評估。 * 楊委員瓊瓔:其評估方法為何?是舉行全面性公投?抑或有其它評估方法?還是由某小組進行評估? * 張院長俊雄:目前有一個專案小組在進行評估。 * 楊委員瓊瓔:張院長在去年十一月份作出此重大決定時,應該有經過評估才是。 * 張院長俊雄:有的。這是經濟部再評估委員會經過長期集會討論後才作出的結論,除此之外,我們亦徵詢…… * 楊委員瓊瓔:所謂「三個月後」是三月至六月?抑或是三月至五月底? * 張院長俊雄:三月至五月底。 * 楊委員瓊瓔:評估完成後要怎麼作? * 張院長俊雄:端視評估結論的建議為何。 * 楊委員瓊瓔:這是由誰來評估?是全民公投?抑或是其它評估方式? * 張院長俊雄:目前有一個評估小組,並由祕書長擔任召集人。 * 楊委員瓊瓔:目前老百姓均處於不安心、不穩定、恐懼的情形,本席認為每位行政官員應該要有擔當,更何況張院長係為所有行政官員的大家長。不可否認的,從張院長宣布停建核四迄今,國內經濟蕭條、民心不安,雖然停建核四並不是影響上述情形的主因,但絕對是主要原因之一。請問張院長,究竟老百姓要賠多少錢?答案是「不知道」;究竟何時可以確定要賠償廠商多少錢?答案亦是「不知道」;三個月後要如何作?答案還是「不知道」。 * 張院長俊雄:對於究竟損失多少錢的問題,我們絕對不會讓台電以「不知道」來回答,而我們並不是「不知道」而是目前尚未評估出來。另外,關於…… * 楊委員瓊瓔:你們要給多少時間讓他們去作?如果時間是無限期的話,那到民國九十四年七月時該如何開始運轉? * 張院長俊雄:並不是無限期。 * 楊委員瓊瓔:方才林部長曾表示核四將於九十四年七月開始運轉,但是,目前你們要怎麼賠償還不知道,這是否又是一個無解的答案? * 張院長俊雄:不可能無解,因為這有受損害的對象,而我們亦非單方面作決定,對方也不會讓我們無限期拖延下去的。如果楊委員要我馬上提出正確數據,我只能說目前正在評估當中,所以我無法向楊委員提出正確數據。 * 楊委員瓊瓔:試問,我們的行政效率何在?張院長曾表示,年底前不排除更換內閣閣員,而更換的原因就是政黨理念不合。請問張院長,在場有那幾位官員與你的政黨理念不合? * 張院長俊雄:在政黨輪替後,大家十分注目目前的內閣,所以我們必須維持最佳效率陣容來服務全民。 * 楊委員瓊瓔:為了提升行政效率,究竟有幾位官員與你的理念不合? * 張院長俊雄:在政黨政治中,自不能排除局部改組的情形,但目前我對此並無特定對象,亦無時間表,如果楊委員問及哪位閣員或部長與我的理念不合,我現在無法回答,因為我並無特定對象。我認為目前內閣成員均十分賣力與投入。 * 楊委員瓊瓔:請教在座官員,自認與張院長政黨理念不合者請舉手?在場並沒有人舉手。本席認為事出必有因,為什麼你曾表示年底前不排除內閣改組?本席十分尊重專業,我們應該讓擁有專業的閣員儘快努力工作,以達到最高行政效率。方才張院長曾表示所有閣員均十分賣力,亦無特定改組對象,而在場官員亦表示與張院長的政黨理念相同,那麼這是否是基於年底選舉的緣故?也就是為了選票,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就是恐嚇與威脅,請張院長對上述問題加以答復。 * 張院長俊雄:在民主政治中,內閣局部改組是不能排除的,而我是依專業、執行能力、整體的配合度以及民間對其的評價與反應等標準作綜合判斷,不過,目前我對內閣閣員均十分肯定。 * 楊委員瓊瓔:張院長對於內閣閣員均十分肯定,而張院長又表示年底前不排除局部內閣改組,則本席請教現任官員,自認會被改組的人請舉手?沒有人舉手,所以本席希望應該要讓所有閣員真正的努力做事,而不要口出威脅,因為這麼做對所有的官員而言是非常的不好。 基本上個人非常贊成制定公投法,因為公投可以訴諸民意,但是核四問題卻不適宜用公投來解決。因為公投的意義在於他的程序,是在補代議制的不足,而其程序應是先提出議題,經過公開討論,然後進行公投,最後才宣佈政策、執行政策。但是,在去年十一月時,我們所看到的是一個本末倒置的程序,難怪整個社會會亂糟糟的,而這個倒置的程序就是先做決定並經宣佈後,才進行所謂的諮詢,最後卻又說要公投。院長,你是唸法律的,你應該很清楚程序。但是,老百姓都已經搞不清楚,所以請你到坊間多做瞭解,現在已經是民不聊生了,請不要再這麼做了。 二二八是否放假?這本該是件很簡單的事情。原只要在立法院做審慎的討論,無論是公聽會也好,辯論會也好,只要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即可。可是你卻在大前天對我們的書記長說二二八要放假,然後又在昨天說要尊重立法院,在短短的二十四小時裏要立法院通過這個法案,請問來得及嗎?草率的立法對老百姓是絕對不好的。 * 張院長俊雄:是否給我一點時間讓我做個說明?事實的真相並非如此。不給我說明的機會,卻一口咬定,然後又論我的是非。 * 楊委員瓊瓔:請你做說明。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並未決定二二八放假,而是根據二二八條例的規定應放假,該法若未經修正,自然應該放假。因此,是否放假並非由行政院裁示,也不是行政院能決定的。 * 楊委員瓊瓔:這是依法辦事。 * 張院長俊雄:的確是依法辦事,所以行政院並未決定二二八要放假,而是根據法律的規定放假。當初行政院認為如果二二八不放假,對企業界可能會比較好,因此在去年十月十九日就把相關的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但是,立法院並未審議。而今年二月二十日開議時,經朝野協商決定,三月一日以後才審公共政策。所以我才會跟我們的閣員說,本案將審議不到。 * 楊委員瓊瓔:問題就出在這裏,在朝野協商時院長只關心核四案是否公投這個議題,而對於工商團體所關心的二二八是否放假的問題,在朝野協商時你卻不提?反而說是立法院沒有審議。 * 張院長俊雄:去年的十月十九日就已經把本法案送到立法院了。 * 楊委員瓊瓔:對於立法院的程序,你是老前輩,你應該很瞭解的,沒有經過協商的法案,怎可能送院會討論呢? * 張院長俊雄:去年我被列為不受大院歡迎的人物,因此所有的朝野協商都凍結了。 * 楊委員瓊瓔:在今年開議時的朝野協商你為什麼不提出來?卻還強力的主導公投呢? * 張院長俊雄:我未能參加。而且,我也從來沒有講過今天一定要通過這句話。 * 楊委員瓊瓔:因為你說要尊重立法院。 * 張院長俊雄:當然是要尊重立法院。 * 楊委員瓊瓔:而你現在卻又說立法院沒有審這個法案。本席請問二二八是否要放假?請你宣佈一下。 * 張院長俊雄:我沒有宣佈,這是立法院的規定。 * 楊委員瓊瓔:請問二二八是否要放假? * 張院長俊雄:既然立法院沒有修法,當然就放假。 * 楊委員瓊瓔:這原本是件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會搞的這麼複雜,把老百姓都弄糊塗了。 接下來我們談兩岸關係,本席很敬佩蔡主委,她說,「一種多邊的國際關係,可以尋求平穩」,請問這個多邊的平穩國際關係,是否包括與大陸的交流?本席感到奇怪,既然多邊的國際關係,可以尋求一個平穩點。為什麼在前些時候,民進黨的謝主席要到廈門做城市交流時,卻不能獲准? * 張院長俊雄:城市交流的本身有相關的法律規定,請蔡主任委員說明。 * 蔡主任委員英文:在這方面委員可能有些誤解,我說的是在很多不同的經濟體制間,若能有多邊的均衡,將使我們在對外整體的經貿關係產生健康的關係。 * 楊委員瓊瓔:請問主委在多邊的國際關係上所追求平穩點,是否包括大陸方面?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的大陸經貿政策正是朝這個方向在做,也就是希望讓我們在對外關係上能有比較均衡的現象出現。 * 楊委員瓊瓔:是否包括大陸方面的交流? * 蔡主任委員英文:當然;與大陸的交流原本就是我們多邊均衡關係中的一部分。 *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謝主席卻不能成行呢? * 蔡主任委員英文:謝主席的問題我們已經解釋過很多次了。謝主席當初申請時,我們的作業時間實在來不及。 * 楊委員瓊瓔:現在重新申請可以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事實上,他現在已經重新提出申請了,我們也已經開始在處理了。 * 楊委員瓊瓔:會准吧? * 蔡主任委員英文:在時間與現行法規許可的情況下,我們將儘可能處理。 * 楊委員瓊瓔:所謂的現行法規所指為何?如果台中縣長想跟大陸的城市做交流,可以嗎? * 蔡主任委員英文:問題在於我們的城市交流相關法規正在修改中,目前所用的都是舊法規,並不能完整的涵蓋整個的需求,因此市鎮交流部分的法規刻正檢討中。 * 楊委員瓊瓔:要多久才能檢討出來?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還需與各縣市政府交換意見。 * 楊委員瓊瓔:還要多久的時間? * 蔡主任委員英文:這個問題並非單純的單向法規問題,因為長久以來我們的交流是採限制性的,以前都是點的開放,現在則是做全面性的檢討。 * 楊委員瓊瓔:全面性的檢討也好,點的開放也好。本席請問主委,在上半年以前能否完成? * 蔡主任委員英文:我們儘快達成。 * 楊委員瓊瓔:聽到主委這麼說整個感覺都好起來了。 方才許委員提到加入WTO以後,就整體而言是提昇,但是,農業的部分則是下降。我們將何以因應?大陸方面已經開放B股,我們也預計今年度將加入WTO,但是,在B股開放以後,我們的股市多少會受到一些影響,對不對?本席要請問,在加入WTO以後,台灣的股市是否將引用排除條款? * 蔡主任委員英文:委員指的應該是針對大陸而言,這牽涉到大陸的資金進入台灣的問題。WTO涵蓋的範圍只到服務業,並未直接處理資金的本身,資金是否進入台灣的股市並不在WTO的範圍裏,但是,我們現在的作業方向,是希望有個多邊的均衡,包括與中國大陸經貿部分在內,所以,我們考慮在可行的範圍之內,讓物資進入台灣市場的可能性。 * 張院長俊雄:至少我們必須顧慮到國家的安全。 * 楊委員瓊瓔:國家安全是基本的顧慮,所以,本席才特別請教在加入WTO以後的作法,因為B股已經開放,院長方才也坦白的說股市這幾天確實受到影響,您在十九日也提出我們正在研估中,大陸的科技人才是否能至國內;再者,最重要的一點,是「戒急用忍」要作調整;此外,陸資部分可否進展至台灣?本席認為這些都有連帶的關係,對國內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 張院長俊雄:沒有錯!原則上,我們會配合WTO的加入,在整個國際規範上作思考。若是給予核准的話,就證券市場而言,我們必須要有國家安全防衛,否則,會有很大的衝擊,最重要的是要思考國家內部產業的利益。 * 楊委員瓊瓔:那是當然的!應該先顧自己,不過,至目前為止不是完全由我們所主導,但在對方B股已開放的情形下,若陸資可進入,希望能請行政院中的相關小組儘快作評估,您十九日所提的三點,多久可告訴我們? * 張院長俊雄:關於大陸科技人才一事,現在正就我們的市場需要多少在評估中。 * 楊委員瓊瓔:給這個小組多少時間? * 張院長俊雄:現在無法說明明確的時間。 * 楊委員瓊瓔:你已宣布有三項要作評估,那就一定要有個時間,是否要評估半年、一年或三年?若無時間表,讓百姓如何是好? * 張院長俊雄:這是兩岸之間經濟的互動,不是一成不變的可馬上確定的說三、四個月可完成評估;所以,在互動當中,我們必須要顧慮到國內產業之利益與國家安全網的建立,因此,在評估互動中,就變成很難說是三或四個月。 * 楊委員瓊瓔:本席要給你一個建議:你擔任行政院院長應該要有擔當,這個小組是由誰負責、應達到什麼程度,應予明示,本席從頭到尾請教的問題,都未獲得答案。 * 張院長俊雄:有啦!妳剛才講的諮詢性公投,我曾說是三個月,即至五月底。 * 楊委員瓊瓔:你整個頭腦都在核四,這樣台灣會倒的。 * 張院長俊雄:我在此不講確定時間,是為保護我們的產業利益與國家安全網的建立。 * 楊委員瓊瓔:未獲得答案,老百姓無所遵循。另外,我們國內有三大港,即高雄、基隆、台中港,兩岸直航的呼聲已久,台中港為國際第十大港,我們即將加入WTO,只要符合國際標準的港口,都應該趕快開放,我們是個國家,應依世界組織規定行事,不可作繭自縳,只確定哪一個港口而已。 * 張院長俊雄:關於通航,我們是很實際的考慮到要不要坐下來對話,小三通進行到此,仍只停留在第一階段的操之在我及除罪化階段,要進行第二階段,卻因其拒絕對話而無從進行。 * 楊委員瓊瓔:困難即在於此,時間點與全權掌握者均不在於我方;但我們是個國家,所以,我們必須根據國際形態,每天都在變化。本席希望我們不要自己縮起來,因為,這樣對我們沒有幫助。因此,本席建議凡符合國際港口標準的都要趕快加強建設,讓它得以儲備作為直航的重要港口,不知院長是否同意? * 張院長俊雄:好! * 楊委員瓊瓔:謝謝。當一個小孩說「將來長大找不到工作,要怎麼生活?」時,院長聽後的感覺如何? * 張院長俊雄:若小孩尚小,我認為應作心理輔導,建立其有「生」的勇氣。 * 楊委員瓊瓔:但是問題已經產生,每天都有爸爸帶著小孩自殺的情形,院長認為該怎麼辦? * 張院長俊雄:若此種對話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話,會引起社會的反效應,這一點我一直耿耿於懷。 * 楊委員瓊瓔:是否要拜託新聞局與媒體作正面的報導,否則,每天都有男生比女生多兩倍的人數跳樓,該怎麼辦? * 張院長俊雄:我曾向李署長關照過多次,他們也積極的作輔導,並鎖定高自殺危險群,進行心理建設。 * 楊委員瓊瓔:你是否認為今年為自殺年的高潮? * 張院長俊雄:沒有! * 楊委員瓊瓔:你是說沒有,但你面色很難看,尤其數據會講話,本席認為這部分的因素甚多,包含家庭與社會因素,也包含了政治不穩定因素在內,目前整個的家庭生活痛苦指數到今年已創新高,達百分之五點五以上,確實是很危險。本席誠心的建議院長正視此議題,請問是否有新的「步數」? * 張院長俊雄:我們很重視此事,但我們也必須面對整個世界經濟衰退的事實,行政院希望以重大的公共投資與效率的提升來突破困境,但是人民要有信心;若我們一直強調負面,而無法提起人民生的勇氣、面對壓力的話,我非常的擔心有反效果,成為仿效的效應。 * 楊委員瓊瓔:不要再宣傳此事,也是本席讀社會學所強調的,但是這個問題確實很嚴重,固然經建會說最壞的日子已經要過了,本席認為是很難,所以,要拜託院長。 * 張院長俊雄:好!我全力以赴,謝謝。 * 主席:現在請王委員雪峯、賴委員勁麟聯合質詢,時間為六十分鐘。 * 王委員雪峯:(十七時二十九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請教張院長,民主政治的可貴,就在於以民意為依歸;政府的決策,當然是以民意為最後的依歸。有關核四的問題,本席認為當代議政治失靈時,當然是以直接民主來作最後的決定。事實上,從上會期唐飛任院長時,本席就一直要求核四要儘快進行公投,結果唐院長認為來不及,現在此事拖到至今,最後仍是要以公投作解決,還是沒有辦法在行政與立法兩院中得以獲致共識,本席雖然為執政黨籍的立法委員,但是,整個執政黨政府在進行核四決策當中,讓本席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之感。若在陳總統當選之後,政府即儘速推動公民投票,於立法院中好好就公投法進行協商。事實上,就法理層面而言,公民投票是國民主權之展現,位階高於憲法,所以就憲法之法理精神而論,事實上無須公投法,若我們一開始即強調公投法為解決核四爭端最好之方式,並積極推動,在尚未執行公民投票前,予以續建的話,一旦日後公民投票,國民展現最高國民主權之意志,決議核四停建時,我們再來停建,則整個決策過程,不論就法理、民主政治或整個政治判斷而論,都是最好之結果,但從去年三一八至目前為止,這件事已拖了一年多,最後仍走回公民投票這條路,本席不知張院長是否認為本黨政府決策過程、政治判斷或解決方式尚有有待改進之處?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王委員所提憲政理念部分之意見,本人完全認同。事實上,當年本人即已嘗試過,但因為在行政院不宜說出口,所以包括蔡委員同榮在內,他們也都努力過,王委員還記得吧,曾經有某些黨團對於凡是可以幫民進黨找到下台階之事,他們絕對不做。在立法院之生態下,有很多事最後是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如此做,原先若能先進行公投的話,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最好方式,在理念及憲政法理上,本人之意見與委員一樣,而且此一思考方式並非現在才有,是當初未做決定之前,就已經有這樣的想法了,並私底下運作過,可惜事情進行得並不順暢。 * 王委員雪峯:明天將進行反核大遊行,本席希望張院長能在此明白宣示,到底諮詢性公投的效力在哪裡?它只是一個大型之民意調查嗎?若我們花了這麼大之預算經費,同時又動員全國龐大民眾來從事核四公投案,最後你又告訴民眾此一公投結果並不具法律效力及拘束力,而立法院仍堅持維持原意時,屆時你將全國國民展現主權之意志擺在何處?你到底是要聽從核四公投結果,或是尊重立法院之決議?請你就政策理念、憲法主權之觀念表示一下。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基於兩院的協商,宣佈復工續建時,首先就提出公共政策之公投法,行政院部門非常盼望立法院能夠通過公共政策之公投法,這是最優先之考量,所以行政院提出此一意見。在同一時間內,我們也接到包括民意代表、民間人民團體向行政院建議舉辦諮詢性之公投,希望在年底立法委員選舉時,一併同時舉行,就這一部分,行政院已經組成五人評估小組,希望在五月底時,能有一評估結果產生。 * 王委員雪峯:這部分本席知道,你今天也回答了一整天,許多委員仍舊傾向組織專案小組進行諮詢性之公投,本席在此建議院長,要辦就辦真正具有法定效力之公投,否則就不要辦。因為就憲政法理而言,你說辦一個諮詢性之公投,像一個大型民意調查,這等於是在踐踏憲政精神,踐踏主權在民直接民主之精神,是不對的行為。同時,就政治現實而論,也兩邊不討好,你說辦諮詢性之公投,反核團體或反核民眾就能夠服氣、接受嗎?萬一最後結果反核民意大於擁核民意的話,此一諮詢性公投之決議與立法院之決議,你遵從哪一邊?你說這項公投只是諮詢性性質,大費周章之後,又說這不具任何法定之拘束力及強制力,本席覺得,不論就政治現實或法理而言,都是不對的,到時你會兩邊都不討好,反核團體不滿意,相信立法院也不會接受此一諮詢性之公投結果,因為現在立法院在野聯盟為多數黨之情況。所以本席在此建議張院長,若要舉辦公投的話,就辦真正具有法定效力之公投。 可以想像的,至目前為止,立法院在野聯盟仍舊反對制定公投法,其實按照憲政精神來說,根本不需要公投法,公民投票是人民直接民主,主權在民之具體表現,並不需要公投法之制定,公投法等於是公民投票之施行細則。按照憲政法理而言,公民投票本就不需法令賦予其權力,其本為憲法所賦予之權利,其權力甚至高過憲法,本席認為張院長在做許多決定之時,應兼顧憲政法理,並同時考慮到政治現實,而諮詢性之公投將是兩頭空,不論就法理而言說不通,同時就政治現實來說,兩邊不管是擁核或反核之民眾,都不會感到滿意,因為你說投票結果不具法定約束力,反核民眾當然不能接受,現在許多希望興建核四的人,他們並非同意蓋核四,只是希望核四議題不要再拖了,政策儘快決定,他們希望你們趕快給明確的答案,看看是要建或不建,這是從經濟的角度來考量,所以就政治現實或政治判斷而言,這也是不具任何政治效益的。 本席認為要辦就趕快辦,不一定要在有法源基礎情況底下來辦,現在你說要用三個月來評估,這期間國內經濟不會好轉,本席希望院長儘速就核四問題進行公投。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第一、就核四本身復工續建部分,行政院已經根據兩院之協議宣佈了,這是很明確的事。就諮詢性公投部分,剛才王委員所說之高見,事實上,我們專案組織召集人邱秘書長也聆聽了委員之高見,本人相信評估小組,絕對會很重視這些意見,並作為參酌之用。 * 王委員雪峯:本席希望問題不要再拖三個月,因為現在不管是擁核或反核之民眾,大家都不希望再拖那麼久,政策應儘快做決定。 * 張院長俊雄:復工續建已經宣佈了。 * 王委員雪峯:就是到底要不要核四公投的問題。 * 張院長俊雄:所謂的核四公投,您所指的就是憲法上之核四公投? * 王委員雪峯:是。 * 張院長俊雄:核四公投目前既然已經根據協議向立法院表達進行公共政策之公投法,所以行政院有公共政策公投法,預計…… * 王委員雪峯:本席是針對核四公投,而非核四以外的公共政策公投法。 * 張院長俊雄:對。我們將會依據公投法來處理,至於其他部分屬於諮詢性之公投,我們正在評估當中,即不具法律效力者。 * 王委員雪峯:本席最後給院長一強烈的建議:若從政治現實來考量的話,希望你能維持政治的穩定,乾脆等立法院通過公投法,再就核四進行公投。若今天你是基於政治之理念、秩序之推動而堅持到底,並就維護憲政精神,所謂直接民主之公民投票精神角度來講的話,就不要辦諮詢性之公投,直接在年底舉辦真正具有效力之核四公投,本席認為你可以就這兩個方案擇一進行,不要採折衷之諮詢性公投方案,本席知道你是基於政治之考量,才要舉辦此一諮詢性性質之公投,希望立法院能接受,希望反核團體也能夠接受。但本席認為,最後可能在雙方均不能接受的情況下而兩頭落空,同時,以院長不清楚的表態,導致未來三個月的政策將處於不確定狀態,而經濟面最怕政策處於不確定狀態,所以未來的經濟勢必不可能好轉。院長應於近期內宣佈:在立法院尚未通過公投法前,將不會進行公民投票,包括諮商性公投在內。你們應該隨著年底立委選舉進行具有憲政層次的公民投票,其最後的結果是具有關鍵性結論,而不只是具有諮商性,所以本席希望行政院在近期內能於兩者間做出清楚且大方向的表態,不應將此事再交由專案小組研究三個月後再決定是否舉行諮商性公投,如此行事不但沒有效率,而且對於提振經濟與投資都將有負面的影響。 * 張院長俊雄:我現在明確地將行政院的立場向兩位委員報告:一、行政院舉辦核四公投必須有法律依據。二、行政院已經對外正式公布核四復工續建。以上,是行政院非常明確的政策。至於交由專案小組進行評估的部分是由民代與人民團體建議於年底選舉時試辦諮商性公投做為民調,我僅就這部分在做思考而已,其他部分都很明確。 * 王委員雪峯:本席一開始就對院長認為公投應該具有法律依據一事有著不同的看法,我認為法律依據僅是施行細則,屬於規範公投條件與程序要件而已,公民投票不需要法律的束縛。而且,公投的位階當然是在憲法之上,憲法的制定是經由國民主權意志的凝聚而成。張院長是學法律出身,可稱為法學界前輩,如果你的結論是公民投票需要法律依據,本席期期以為不可。 * 張院長俊雄:我的意思是若行政院舉辦核四公投,絕對要有法律依據才可進行公投。 * 王委員雪峯:本席瞭解你有政治現實的考量。再者,有關日藉作家小林善紀扭曲慰安婦歷史事實的言論,本席認為日本右派作家有時會提出一些荒腔走板的論調,我們無法管理這些日本民間作者的行為。可是,許文龍身為總統府資政,倘若他如報載所述有不當發言,此事就非同小可,因為他是總統府資政具有官方身分,而非僅擔任民間機構的董事長,不知院長是否認為此事應儘速向總統府反映,並著手進行調查;同時,我們也促請許文龍資政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若他不曾表示過不當言論,我們不但要還給當事人清白,也要向日藉作家小林善紀提出毀謗之訴訟;反之,如果他確實曾說過這些話,就應該對其發言不當一事道歉。總之,本席認為此事應由政府出面處理,切不可漠不關心,否則對於執政黨的形象會有深遠的影響。 * 張院長俊雄:我已於今日上午做出如下的聲明:一、有關「台灣論」提及慰安婦是出於自願的說法,這絕對是扭曲歷史的事實,對此我們提出嚴重的抗議。二、許文龍先生是否曾就此事進行發言,我們不可而知,我還沒有看過「台灣論」一書,不過,我已將相關言論送交總統府調查後再行處理。三、我已責成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將慰安婦的資料建檔成為政府的檔案文獻,將所有資料進行整理。四、我已於今日下午接見慰安婦代表。五、行政院目前編列了二千一百萬元的第二預備金補償登記有案的四十二位慰安婦,由各縣市政府給與每月一萬五千元以照顧她們的生活。 * 王委員雪峯:長期以來,院長與本席對於慰安婦的問題均有深入參與,民進黨對於慰安婦的議題亦相當重視,對於許資政不當的發言應由其出面說明清楚。若確實有不當發言,他必須負起政治責任,而且總統府也應該予以適當處置,我們不可由總統府與行政院,甚至由民進黨背負許資政不當的發言。否則,外界會誤以為許資政的言行是代表著民進黨或政府,既然他身為總統府資政,就不可沈默以對。假若他曾有不當的發言,應該公開道歉,不可由行政院代為表達歉意或由民進黨代為處理此事,這對我們相當不公平,所以我必須在此敦促總統府就此事展開調查,必須讓他瞭解資政若發言不當,照樣要向大眾道歉。不知院長是否認同本席的看法? * 張院長俊雄:我在今天上午曾公開表示行政院會儘速將相關的言論送交總統府調查,等調查出來,總統府自會有所處理。 * 王委員雪峯:本席對於院長如此明快的處置表示認同,接下來由賴委員進行質詢。 * 賴委員勁麟:有關公投的問題,據本席所知,自一九九四年起,即有多位委員提出公投法,經過委員會討論後送至院會,可以說這七年來,公投法都躺在立法院。如果因為立法院無法通過公投法,導致民眾不能直接行使參政權,本席認為這是由於代議機關怠惰所致,不可因而剝奪人民直接的參政權。本席要在此特別呼籲:即使立法院無法通過公投法,人民照樣擁有行使公投的權力,這不止是面臨核四的問題,如果未來遇有重大爭議時,行政院應該秉持民主憲政的原理,而不是公投法尚未通過便不敢提出任何主張。 近來,在野黨批評行政院自去年十月宣布停建核四,記得當時張院長正擔任副院長一職,曾有人提出公投的建議,卻遭到民進黨反對;但是當行政院宣布核四復工後,反而由民進黨提出公投的建議。本席反對進行公投的原因是執政黨對核四問題並沒有提出任何對策,即必須將此事直接交由人民決定,本席認為這不符合政黨政治,也是不負責任的政治作為,在此情況之下,個人認為行政部門應依據職權宣布核四停建與否的決定。不知你個人的看法如何? * 張院長俊雄:當初,我很盼望立法院能夠通過公投法,然後依據公投法舉行核四公投,繼之再以公投結果予以定奪,但是,執政黨在立法院結構的現實下,畢竟是占少數,如果這個想法能行得通,勢必要獲得在野黨的支持。 當初有兩三位在野黨委員包括洪委員性榮等人也都提出,同時我也與本黨專注公投法的同志討論過,他們雖無接受意見,但後來也都轉換看法,因為在野黨的政策凡是強夠幫助民進黨受處理事情的皆不予以處理,所以當時沒有這麼做,並非理念改變,係因為我們是國會的少數,而行不通、所以才沒有做。 * 賴委員勁麟:本席認為應該不只如此。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得到新政府上台後這段期間,在很多公開場合我都講過,某政黨還發表反核四的正式白皮書,但最後仍強迫行政院要續建核四,其實核四爭議,已經不是純粹就公共政策—核四存在的優缺點問題,提出理性的政策辯論,其實已轉化成一個政黨之鬥爭,只要能把民進黨鬥垮、鬥臭,甚至可以放棄自己的理想、原則。不只是該政黨,就我個人瞭解,包括國民黨、親民黨,很多人在公開場合,都表示他們反對興建核四,但當其所屬政黨之決策要求續建核四時,他還是跟隨政黨政策走,由此過程我們可以瞭解,行政院自決策開始至宣布復工,實是非常痛苦的抉擇,本席相當認同此點。如今行政院停建核四的立場是沒有改變,所以也沒有接受在野聯盟的理由,但在政治現實的立法院中,又是在野聯盟佔多數席次,在行政與立法兩院對核四見解迴異之情況下,迫於少數政府的原因之下接受續建,是件心不甘情不願的事,在此狀況下若交由人民作抉擇,其實應該是非常適當的,這就是為何在行政院未公開其說法前,本席認為宜交給人民來作最後裁判與決定,我希望行政院能夠堅持此點,人民應該有此權利,尤其當行政立法兩院嚴重對立時,此為較適宜之途徑。 另外,我們看到核四要續建了,但是對於我們過去所關心的很多議題,並沒有看到行政部門重視,其中最嚴重的核廢料問題,這段期間來不論國際電子及平面媒體,曾多次報導台灣欲將核廢料送往北韓、俄羅斯等國,所以我們看到南韓人民至我國代表處抗議,為何他們會抗議?事實上,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北韓並無能力處理核廢料,而是經濟上需要台灣的大量金錢,此報導對台灣的國際形象傷害相當大。在俄羅斯亦有相同之情況,他們曾作調查,結果有超過百分之九十民眾反對其他國家把核廢料運至該國,但是台灣仍透過這些掮客、商人在俄羅斯國會運作,希望通過決議,將核廢料運往該國,萬一運作成功,我們還是會引起俄羅斯民眾甚至國際間對台灣的反感,不知張院長對此事之看法與作法為何? * 張院長俊雄:我非常認同您的看法,雖然我依據兩院之協議宣布復工續建,在施政報告我也講過,當初停建核四時,沒有人認為能源問題之理由是錯的,包括核廢料的處理,因此在決定復工續建之同時,我要求經濟部與原子能委會提出當年中期處理方法之構想,並列出核一、核二、核三之高輻射物或低輻射物中期處理方法,因為高輻射物目前只有貯存,以英國政府為例,目前不論其所貯存之低輻射廢料或高輻射廢料,皆已足以讓政府頭痛,花很多錢仍無法處理。 行政院方面基於政治的現實、釋字五二○解釋文及兩院的協議,我忍痛作此決定,但對於核能安全我會非常注意,首先是核廢料。其次是地震0.4G及活火山、海嘯的問題同時,我已經要求國科會基於其本身的專業,召集相關人員重新思考此等問題。 * 賴委員勁麟:張院長說的這些問題是很重要的,在日本和美國加州發生大地震後,他們的防震係數提高了,反觀我們的核四廠雖續建了,但經過九二一地震後,尚無看到相單位準備提高這方面的設計,不知張院長要如何處理此部分?要重新設計嗎? * 張院長俊雄:在九二一地震後,台電曾經致函給內政部營建署,後來內政部營建署只提高發電機以外的其他部分,至於發電機部分採0.4G,以營建署專業之看法認為這已足夠, 但是日本有些部分已達到0.69G,我們會把這些資料請國科會再做評估。 * 賴委員勁麟:是否台灣人民比較不怕死,不然為何日本經過阪神大地震後提高到0.69G,加州提高到0.66G與0.77G,但是台灣只有0.4G就已足夠保障安全。 * 張院長俊雄:營建署在九二一後曾針對此點作評估,認為0.4G已足夠。 * 賴委員勁麟:核四施工期間重件碼頭污染嚴重,影響當地海域生態,我們知道過去核四計畫階段並無作環境影響評估,以目前影響情況,行政院可否就海域生態作環境影響評估? * 張院長俊雄:重件碼頭是否作環境影響評估?我不清楚,此問題請經濟部長答復。 * 林部長信義:重件碼頭係為了接運重大設備,以及將來廢料運出之用,是一永久性設施,其進度應達成百分之七十五,但現在落後了,只達百分之二十六,當初因為抗爭很厲害,包括砂石自大陸進來、漁船的抗爭等。環保署已根據環保法第二十九條,對整體環境影響評估加強監督,以確保海域生態。 * 林署長俊義:這個碼頭之工程曾於八十年時做過環境影響評估,環保署對這件事一直在作追蹤,也曾予以罰款。 * 賴委員勁麟:如果美國願意替我們處理核廢料,那就沒有問題,但如果在島內沒找到適當的地點,而想運到北韓或俄羅斯,本席認為這會嚴重影響台灣之國際形象,行政院應特別留意這件事。 * 林部長信義:關於俄羅斯高放射性核廢料之事情,台電已鄭重地對外宣布,到目前為止,只有透過民間與俄羅斯簽有五千桶低放射性廢料之初步合約,而俄羅斯至今尚未發出進口許可,北韓之放置場也還沒確定,我們也還沒拿到輸出許可。至於俄羅斯高放射性核廢料之事情,則完全不是事實,台電完全沒有做過這方面之接觸。 * 王委員雪峯:關於推動知識經濟人才缺乏之問題,張院長大力推動知識經濟,在八大政策中也提到即將放寬包括大陸白領高科技人才來台工作之限制,這當然可解決短期國內高科技人才不足之問題。但本席認為,我們更積極之作法,應是培育國內之高科技人才。從教育與職業訓練等途徑來加強,如果只是引進外國之高科技人才,我們之高科技業可能被外國人所掌握,甚至會壓縮國內人才之就業機會。目前行政院有許多計畫,包括教育部即將以專案之方式增加國內資訊、電子、電機、光電、電信等科系之招生名額。但據本席之瞭解,本來教育部在九十年度就要以專案之方式增班或增設有關系所,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只打算增加二百八十名新增系所之教師名額,甚至可能因而壓縮到其他系所之發展空間。當初不是說要以專案方式來辦理嗎?為何人事行政局卻不答應用專案之方式來辦理呢?如果沒有適當之教師名額,要如何增加學生呢?這樣我們所培訓之人才當然不足。政策口號與落實之間為何有如此大之落差? * 張院長俊雄:加強大學新興科系人才之培育,的確是根本之道。但依據九十年度之調查,我們所缺少之高科技人才有三萬九千多位,而當年度之畢業生有三萬多人,尚不足八千多人,因此我們考慮在短期裡輸入白領專業人員,而長期來說,我們絕對是由加強大學新興科系人才之培育來著手。行政院已通過培訓人才方案。 * 王委員雪峯:政策口號很漂亮,執行上卻有落差,據了解這也要從下年度才開始。知識經濟要發展,行政效率很重要。但人才培訓未能真正落實,卻令本席擔心,這是與時間賽跑之事。 * 曾部長志朗:我們早已注意到此方案在電子業之落差,今年教育部便特別挪出有關訓練人才之員額給新增之技術學院。 * 王委員雪峯:但這又壓縮其他科系之發展空間,所以應以專案方式進行。知識經濟是張內閣施政重點,人事行政局若以公務員之思考角度不願放寬名額,師資有限下,招生名額就無法大幅增加。教育部為此所開之協調會也遭遇困難,請張院長要出面協調化解。 * 張院長俊雄:沒問題。 * 王委員雪峯:我們亦應推動更多短期學程,因為輔系可能會多花一年時間,學生多不願修習。透過短期學程二十幾個學分培訓大專生第二專長,才是更實際有效之作法。但目前短期學程並未大幅度及大力地推動。 * 曾部長志朗:學程已是大學法進行修法的一個重要觀念。將來系所可以學程來整合,再以總量管制方式靈活運用學程。教育部正朝此方向推動。 * 王委員雪峯:請加油。其次,職訓局目前有加強資訊軟體培訓人才方案,之前因經費短缺要刪減一半,經本席協調後才恢復,但對高科技人才之在職進修仍應擴大辦理。目前職訓局對高科技人才之在職進修及職前訓練仍在規劃階段,尚未有完整計畫,動作太慢。今年度能有具體規劃方案嗎?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這方面預算,上星期已照行政院原規劃增加名額追加通過。 * 王委員雪峯:增加多少名額? * 郭副主任委員吉仁:今年度有一萬多名額。預算由四億恢復為六億。 * 王委員雪峯:明年度各部會對此預算應增加編列。現在有大筆預算用在補助失業人口,雖然他們亟需幫助,但給魚吃不如教他釣魚。產業轉型下新興高科技人才之培訓與職訓,才是重點,因為他們訓練出來後就業機率高。花大筆經費對傳統中高失業年齡層進行職訓,但在產業轉型下他們依然找不到工作;不如對剛畢業之大專青年,及高科技領域人才加強訓練。針對資訊軟體培訓人才方案的評估,他們之中百分之九十找得到工作,所以這部分的投資報酬率很高,我們花很多錢於補助中高年齡層失業人口的職業訓練固然重要,但高科技相關領域的職業訓練更重要。政府應花更多錢培訓人才,因為知識經濟的重點就在人才,若沒有好的人才則一切都不必談。同樣地,政府應透過各種制度鼓勵企業鼓勵其員工在職學習,以推動全民終身學習的觀念,所以「終身學習法」應盡速通過。在此提供張院長一個很好的例子:新加坡與我們在高科技領域有競爭關係,他們也是政府帶頭在培訓人才,已推動「man power」二十億的計畫,直接補貼企業員工在職訓練期間百分之七十的薪水,企業僅需負擔百分之三十;並以稅收來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訓練費用,企業僅需負擔百分之二十。新加坡政府帶頭在做,增加許多政府的投資於企業員工的在職訓練、進修,因為追求知識經濟,員工本身需不斷接受訓練,若沒有予企業界稅負抵免或直接補貼,企業界當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知院長是否將仿照新加坡政府的方式?我們現在與新加坡競爭,可不能落在起跑點上。 * 張院長俊雄:以下分三方面回應王委員的質詢: 一、關於大學新興科技部分,人事行政局原在其成長的百分之一點五中要給教育部,我已經與之談過,所以幅度會比一點五還高。 二、高科技人才相關規定已通過,且預算亦已於行政院會議通過,所以可以馬上實施,預計今年可以完成一萬多位學子。 三、王委員提到的問題,在「終身學習法」中有針對此之規定。 * 王委員雪峯:「終身學習法」中並未規定企業如何補助及鼓勵員工在職進修,而只是抽象的概念。因為法律案的通過曠日廢時,故希望政府以稅負直接補貼訓練,因為這不需法律規定,是行政院馬上可以做的。 * 張院長俊雄:其中有「帶薪教育制度」的規劃。 * 王委員雪峯:那需要企業界負擔。本席的重點是政府若未大力支持,完全交由企業界來做則成效有限。因為政府這方面的財政支出投資報酬率太高了,所以本席認為甚至於以追加預算的方式都應該做。新加坡政府有這樣的魄力—以政府稅收直接補貼員工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及百分之八十的訓練費用—新加坡政府能、為何台灣政府不能? * 林部長信義:現在R&D防制污染自動化及員工教育訓練的費用,在產促條例中都有辦法,且稅從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五。 * 王委員雪峯:本席知道有百分之二十五可以抵減當年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本席認為還是太低、需再提高。 * 林部長信義:員工的教育訓練,誠如王委員所言投資報酬率最高,而且現在更需要,否則企業的升級,人是跟不上,問題的關鍵在這裡。對於你的建議,我們會評估研究。 * 王委員雪峯:現在經濟不景氣,我們需要增加很多公共投資,這個時候我們採取一些擴張型的經濟策略,同時對人才的培訓方面,我們也是要增加政府的支出,甚至動用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也沒有關係,因為這個時候人才的培訓及政府的支出對經濟的提振太重要了,畢竟在這一方面有很高的投資報酬。因此,本席希望張院長在這一方面,不須等到相關法律通過,即以行政裁量權進行前瞻性的規劃並執行。本席之所以這麼主張,也是苦口婆心,基於知識經濟是張院長施政重點的考量,在人才的培訓方面,政府應帶頭來做,甚至補助企業界,本席認為對企業界或就業人口來講,都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且投資報酬率也非常高,這是很前瞻性的作法,現在不做,以後可能來不及了。 * 賴委員勁麟:我們知道陳水扁總統上台之後,即特別喊出「綠色矽島」這一個口號,把台灣非常注重環保、也注重高科技發展的遠景描述出來,大家也都非常認同。但是在過去這一段時間裡,大家談論環保的問題時,往往卻又把它當成經濟的絆腳石,本席不知道張院長對環保與經濟兩者之間的關係有什麼看法?是對立的關係或是你另有其他的看法? * 張院長俊雄:誠如增修條文所提及的,科技與環保必須兼籌並顧,也就是說科技跟經濟與環保跟生態絕對要兼籌並顧。據此理念,我們也曾提及,諸如重視環評、妥善運用人才、土地與自然資源時,對於環境評估應予重視。而且,在檢查方面,對於污染源的部分,也研議如何消除;我們也希望能做到污染者付費的原則,諸如此類,我相信我們都是在貫徹「綠色矽島」規劃中,比較具體的作法。 * 賴委員勁麟:本席認為綠色的定義可以再擴大,不只是在防制污染方面;世界上最重視環保的德國,它對環保的要求,是世界上數一數二的,相對地,它在環保科技方面,在世界上也是居於領先的地位。因此,說來,愈重視環保,就愈可能創造出新的環保產業來。然國內因政府、社會的長期忽略環保,造成現今大環境被破壞的結果,同時也使我們在環保科技的發展落後很多。具體來看,過去這一段時間,大家為了能源政策而紛紛擾擾,核四的總發電量也不過只有二百七十萬瓩,而能源的發展,全世界已明顯朝向再生能源或是潔淨能源的方向來發展,但我們看到台灣完全忽略這一部分。譬如太陽光,李遠哲院長也講過,全球所需的電量,太陽只要照射四十五分鐘就可以滿足全球所需,可見其具有多大的潛力,然在這一方面,我們做了什麼努力? 其實台灣有很多太陽光電產業,只不過並非提供國內民眾的需求,反倒是為了求生存,必須提供到國外去,如美國、德國和日本,這實在是非常諷刺的現象,因為台灣有這樣的科技,卻無法提供這樣的環境。陳總統也希望把台灣建設成一個綠色矽島,不知張院長在這方面有無較為積極的政策? * 張院長俊雄:在第六次全國科技會議當中,曾經有一非常重要的結論,這次會議當中規劃訂定我國燃料電池研發方向和策略,如再生能源等等均將朝此方向積極推動,大家都知道,我們過去都是興建大型電廠,而且認為不蓋核四就會沒電,因此,對於如何省電以及運用其他能源相當忽略,現在我們希望能夠作一調整,尤其希望藉此方式使核一、核二、核三電廠早日除役。關於詳細的情形就請經濟部林部長作一說明。 * 林部長信義:我們在去年一月份曾經公布太陽能熱水系統、風力發電和太陽光電等三個補助辦法,同時訂下了目標,例如太陽能熱水系統是八十萬平方公尺,經過去年一年這部分已達七萬一千平方公尺,可說是稍具成果,當然其中也包括風力發電以及太陽光電。至於賴委員提及的燃料電池,因為具備高效率、低污染、低噪音,同時可以分散、可靠度高等等的優點,所以國內目前是運用在小型發電機,做為通信三C的電源來源,而車輛部分現在仍在研究階段,在第六次全國科技會議結論當中已訂有燃料電池未來的研發方向和策略。 * 賴委員勁麟:基本上,本席認為行政部門在這方面的努力還不夠積極,過去一年來我們看到對於太陽光電的補助,但是囿於各種法規的限制,到現在為止,能夠獲得通過並且做好裝設的實在是不多。關於整個過程,本席曾經介入協調,雖說後來在法規上有些突破,但是整個時程卻往後延到十二月底。由此可知,包括院長、部長、署長等雖然都會認同發展綠色經濟產業,但是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卻是一直無法配合,尤其是法律的部分。剛才本席說過,在這方面,目前做得最好的當屬德國,他們明確訂定有關再生能源收購的法律,但不知在台灣,我們的行政部門有沒有從事這樣的努力?本席及永續會的多位委員同仁,經過和許多專家學者的討論,準備提出獎勵再生能源及潔淨能源的法律,希望行政部門不要落後在立法部門之後,畢竟唯有透過法律的保障,才可能使這方面的政策可長可久。尤其方才我們所談到的燃料電池更是非常重要的一種,因為過去我們所用的石油、天然氣或者煤炭等石化燃料,在不久的將來,全地球都會用盡,如果沒有新發現的話,石油大概可再用四十年,天然氣是六十年,煤炭則是兩百年。在此情形下,不需經由燃燒,而是採用電解的燃料電池將是一種新的方式。可是對於這麼好的科技,我們的政府卻不加以重視,殊不知在日本、美國、韓國以及中國大陸,已經成立國家級的單位積極推動,相較之下,請問台灣做了什麼? * 林署長俊義:我們一月份曾邀請產、學界組團到美國參觀燃料電池的發展,返國後已經組成燃料電池電動機車夥伴聯盟,下週就會啟動。行政院方面,蔡政務委員所推的動燃料電子小組,已經跟國科會共同推動此工作,同時也希望儘快推動產業界運用燃料電子推動電動機車,取代我國一千萬輛以上傳統機車,不但可以改善我國的空氣污染、噪音等問題,並且可以發展成為未來我國非常重要的產業,還可以推銷到國外去,賺取外匯。 * 賴委員勁麟:台灣的機車數量如此眾多,燃料電池產業應該可以有良好的發展,而且我國的機車產業在世界各國居領先的地位,若能將燃料電池運用到機車方面,對於整體環境會有良好的改善。事實上,現階段燃料電池產業所遭遇到的困境是,政府在這方面的政策資源非常少。目前中國大陸都成立國家級燃料電池的整體研究中心,台灣連這樣的機構都沒有,直至上週才得知行政院科技顧問委員會準備成立小組,現在還不知確定成立與否。未來二十一世紀的三大科技,燃料科技是其中之一,另外是半導體科技及生物科技。請問院長,行政院是否願意成立小組,正式成立國家級的燃料電子中心呢? * 張院長俊雄:很感佩賴委員的用心,方才已提到在第六次全國科技會議,訂定燃料電子確定發展方向與策略結論,此小組已經成立。 * 王委員雪峯:此外,台灣還可以發展環保產業,就是觀光業。台灣是美麗的福爾摩沙,過去將環境破壞得很嚴重,今後我們應該加緊腳步發展觀光業,因為兩岸三通是未來的趨勢,將來三通以後,中國大陸十三億人口中有三千萬人有出國旅遊的能力,初步預估每年有三百萬人來台灣旅遊,將是非常龐大的觀光市場,算起來,一年可以為我國賺取三百億元外匯,與高科技業的龍頭大廠所賺的相比,絲毫不會遜色。而觀光業提供的就業機會門檻較低,數年之內即可吸納數百萬就業人口。而高科技產業得就業門檻較高,所以,能夠提供的就業機會反而比較少。 台灣的自然景觀十分美好,過去對於自然景觀並未好好加以保護,政府亦缺乏整體規劃,任由民間自由發展。因此,本席在此希望行政院能將觀光業列為國家級待發展的產業,這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台灣的觀光能發展得像歐洲的瑞士一樣,雖然台灣的面積並不大,比起普吉島、夏威夷,我們是有過之無不及,這些國家的觀光業如此蓬勃發展,每年都為他們的國家賺取鉅額的外匯。 我們現在實施週休二日,結果,造成我們觀光人口大量前往東南亞旅遊,何不將此觀光人口留在國內,為我國賺取數百億元外匯呢? * 張院長俊雄:行政院已經通過,如果公務員前往國外休假旅遊不予補助,在國內的休假旅遊才予以補助。 今年六月開始開放大陸觀光,因此,已經要求交通部觀光局今年必須將全國風景景點全數提供出來,詳細的部分請交通部長報告。 * 葉部長菊蘭:簡單向委員做如下報告:一、行政院已將觀光當作國家級的重大政策,預算的編列上也予以寬列。二、觀光局與交通部已做好一套二十一世紀發展台灣觀光的新戰略,其中有各種不同策略,包括法令的鬆綁及融合地方節慶的本土特色與人文特質等,每個月都有一次節慶,我們將其國際化、商品化,行銷給國際。凡此種種,都有完善的計畫,希望這些計畫都能從今年六月開始完全落實。二月高雄的燈會就是第一個試驗,根據統計資料顯示,二月高雄的燈會所帶來的商機約有十億元,當時高雄所有的國際觀光飯店都是客滿。到目前為止,每個月的觀光成長都超過百分之十。 * 王委員雪峯:很高興聽到你們將觀光列為國家級產業,希望我國的無煙囟工業能繼續發展,也希望在整體規劃及投資方面能更加著力,真正予以落實。 * 張院長俊雄:事實上,有很多方向行政院都已經在做了,還請委員多指教。 * 主席:現在請翁委員金珠質詢,詢答時間為三十分鐘。 ```json {"type":"interp","people":["翁委員金珠","主席","張院長俊雄","張部長博雅","林部長信義","陳主任委員希煌"]} ``` * 翁委員金珠:(十八時三十一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賴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是今天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對反核團體來說,明天是很重要的一個日子,全國上下都在注目,不知院長針對明天的遊行有沒有什麼要宣示或呼籲的地方?你有甚麼話要說嗎? *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 張院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我曾經提到過,「非核家園」是我們永久的堅持,雖然核四復工續建,但在整個對理想的追溯來說,這只是一個中繼點。在此我特別要引用美國教育家卡內基的一句話,他說,如果這個曲子用這個弦彈不出來,可以換另一個弦。所以核四雖然復工續建,但我們認為這是「非核家園」的中繼,在達到理想目標的過程中,雖然會碰到困難與窒礙難行之處,但我們並不失望。 * 翁委員金珠:本席對此次核四續建復工的過程感到相當遺憾與無奈,不過,在野黨派也在共識中提出「非核家園」的理念,大家算是達到了共同的目標。要達成「非核家園」的理念,究竟是在年底?在明年?還是五年、十年之後?我們對此很難加以評斷。不過,既然院長已經宣布核四續建復工,而在推動公投法此一重大法案時,在野黨一直杯葛公投法的通過,甚至不參與協商,希望院長能明白宣示,「公投」與「核四公投」是兩回事,但「核能發電」絕對是公投法中的重要議題之一,如果不將此一議題列入公投法的內容,「非核家園」的目標要如何達成?所以院長應針對進行公投的意義說明清楚。目前內政部正在研擬創制複決法草案,其實就是要讓全國的民眾能夠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五十多年以來都沒有行使過這種基本權利,所以我們希望行政院在這方面應該要多加宣導,讓在野黨不要害怕公投法和創制複決法的通過,請問張院長是否會積極推動這方面的工作? * 張院長俊雄:我們百分之百會全力以赴,行政院方面事實上,也做過很多說明,核四問題紛紛擾擾了二十年的時間,為此付出非常慘痛的代價,我們實在不願意重蹈覆轍,因此,才提出公共政策公投法草案,而公共政策公投法和核四問題的處理是有區別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我們希望能夠規劃一個非核家園,訂出一個時程表,讓大家知道核一在何種條件之下、在幾年的時間內就可以提前除役。至於核二、核三方面,行政院也已經要求經濟部,希望他們一方面和相關部會進行規劃,一方面積極推動替代方案,而在電力充足的情況下讓核一、核二、核三提前除役。 * 翁委員金珠:本席認為,你們也要研究如何處理核四問題。我們希望能夠讓全國民眾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權利,知道公民投票的意義,知道創制複決的意義,因為行政院都沒有進行這方面的宣導,在野黨一再否決相關法案的通過,大家由於不清楚這些法案的內容而產生一面倒的情形,所以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好好進行宣導。 * 張院長俊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而人民要行使創制複決權,就必須依照憲法的規定來依法行使,所以我們制定公共政策公投法是符合憲法體制的,是為了要貫徹人民依據憲法可以行使的創制複決權,所以這是一種不可或缺的立法,這一點是非常清楚的。 另外,關於這個法律究竟有什麼用的問題,我相信假如當年有這個法律,核四公投問題就不會紛紛擾擾了二十年之久,而可以適用公共政策公投法來付諸公投,那問題就可以解決了,我們就不必付出那麼大的社會成本。此一事件已經過去了,現在最重要的是不要再重蹈覆轍,所以雖然核四事件已經過去,但是我們仍然要推動公共政策公投法的立法,其中的道理就是如此。 * 翁委員金珠:本席希望行政院未來可以利用電視進行宣導,告訴民眾你們要如何推動非核家園,因為這是行政院責無旁貸的,所以你們應該要努力去做。因為如果你們沒有進行宣導,只任由在野黨提出一面倒的說法,那對我們整體的社會是不利的,這是本席提出的要求。 本席認為,目前我們的重要議題也不單只有核四,所以如果迷失在核四的問題中,進而引發政治鬥爭,對全國民眾是不公道的,而且對於我們整個國政的推動和國家的建設都非常不利,所以本席希望張院長能夠走出政黨鬥爭的迷失,趕快投入我們國家的建設,因為我們現在有很多事要趕快去做,像目前全世界的經濟發展已經趨於遲緩,我們台灣要如何保持高度的競爭力。而且我們可能馬上就要進入WTO,我們要面對很多隨之而來的問題,像農業、傳統產業甚至高科技產業都會受到重大的衝擊,我們要如何因應這些問題。 另外,我們所關心的黑金問題要如何來解決,在產業轉型過程當中所產生的失業問題,我們要如何來處理?這些社會關心的重大議題,都是行政院要趕快投入的工作。雖然最近這段時間紛紛擾擾,不僅行政院,全國民眾,包括我們委員在內,大家情緒都陷入低潮,但是,既然現狀是執政黨在立法院為弱勢,那麼,我們就應跳脫政黨鬥爭的迷思,儘速投入一個新的建設方向,如此,才是當務之急。 有關地制法修法問題,本席有一點意見就教院長。有關鄉鎮市長自治選舉的廢止,是九六年國發會的共識,當時的落日條款是規定再選一屆就廢止該項選舉,到底這樣的共識能否落實?行政院推動這個共識的動力又有多大?若不執行,又如何昭信於民呢? * 張院長俊雄:有關地方制度法的修正,去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就已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到目前為止,尚未完成修法,我們希望能在這個會期完成修法,那麼下一屆選舉就可以開始實施。 * 翁委員金珠:本席知道有八成的鄉鎮市長同意廢除選舉,請問,大概在幾月完成修法,才有可能於下一屆開始實施?內政部有無積極和各政黨進行溝通協調工作? * 張部長博雅:報告委員,我們曾經和國民黨黨團溝通過,但是國民黨黨團似乎不是很贊成,他們還是認為鄉鎮市長是樁腳,因此,傾向讓這個選舉繼續存在。不過,就現實而論,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減少行政層級,我們仍然認為應該取消鄉鎮市長選舉。 * 翁委員金珠:你認為可能性大不大?到目前為止,是國民黨在拒絕這個國發會共識嗎? * 張部長博雅:我們仍繼續和國民黨溝通,希望他們能接受這個共識。 * 翁委員金珠:親民黨同意嗎?其他的黨派呢?是否只有國民黨反對? * 張部長博雅:我們也曾和親民黨的主席和幹事長討論過,但是他們並不是完全同意。 * 翁委員金珠:那表示在野黨在這個議題上是持反對態度? * 張部長博雅:有可能反對。 * 翁委員金珠:所以,你認為本會期要通過很困難?還是你們會繼續積極溝通? * 張部長博雅:可能還要繼續溝通。 * 翁委員金珠:事實上,地方鄉鎮市長及民意大多數也都認為這項選舉應廢除,而且,地方鄉鎮市長目前有案在身,被起訴的人相當多,這是一個可以作為宣導的方向。 * 張部長博雅:我們作過調查,有百分之七十二的現任鄉鎮市長同意取消選舉。另外,至少要在四個月前修法通過,才來得及實施。 * 張院長俊雄:因為這一屆任期是到明年三月一日,以四個月來推算,則最遲需在下個會期的十月中旬修法通過,否則就可能來不及實施。這點,還要拜託副院長。或許下個會期要審查預算,又面臨立委選舉,大家可能都會很忙,那至少希望能在這個會期通過。 * 翁委員金珠:本席希望各政黨不要站在政黨利益上來看待此事。像前陣子,在野黨主張正副縣市長要共同競選,且必須修法,但是馬上引起社會上許多反彈,因為大家都很清楚,這是政黨利益分贓的不當作法,所以我們希望部長及行政院相關的首長,能與各政黨進行溝通。 此外,本席要再就教於院長及林信義部長,關於地方政府參與經濟發展的問題。在全國經濟會議中,院長曾宣示過要將招商權下放地方,在八大利多中提及將圖利罪由行為犯改為結果犯,擴大地方授權,由地方政府主導土地使用及變更審議等等。凡此對於地方政府參與發展經濟有正面積極的助益,但是目前地方除土地使用變更有其可以使用的手段外,就無其它措施可行,所以未來包括在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所產生的稅收分配,或是國內人才的培育,乃至引進國外人才,地方政府對於招商優惠權益之審核等,是否應擬定相關法案,並確定其時間表,以表明政府要落實此一政策的決心,這樣才能彰顯政府的行政效率。 * 張院長俊雄:首先應完成地方稅法通則的立法,如此才能授權地方政府制定有利於吸收投資的相關措施。其次,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土地使用變更之權責。這部分已經與內政部談過,內政部可能在兩個禮拜內提出完整法案,經過行政院會議通過,在本月底前送到立法院。我已經交代各相關部會,在二至三個禮拜內報到行政院。像是工業區管理權移交到地方,這方面可能牽涉到經濟部之權限,如單一窗口的工業區管理方法,我請經濟部向委員說明。 * 翁委員金珠:在部長說明前,本席要特別提出一份剪報。本席手中是一份新加坡到台灣招收科技人才的廣告。本席曾向部長提過,中國大陸一連數次到台灣招商,其招商的相關資訊都是寄到企業家的手中,甚而親自到台灣來招商。我們在這方面顯然是非常遲鈍,無怪乎企業會外流,科技人才也無法得以進用,上述方式都是值得我們改進及學習之處。 * 林部長信義:過去在工業區的開發及招商方面,確實比較重視供給面,少注意到需求面。所以如彰濱工業區就是很明顯的例子。該區於八十一年接受開發申請,八十四年為景氣最好的時刻,所以一下子就全賣光了。但是隨著榮景不在,八十八年推出後的部分就慢下來了,現有兩百三十一家廠商購置該區土地,其中一百家已經在生產,二十九家在建廠,但還有一百零二家至今未建廠。所以未來規劃了數個方案,其中之一是擴大出租方案,委員也很清楚,我們由一百億元擴充到三百億元,彰濱工業區也列在其中。其次是考量能否將其科學園區化。我們可以研究成立綜合性的工業區,未來可以考量將崙尾區規劃成中部的科學園區。此外也可能進行經貿特區化,進行倉儲、加工、轉運及整理的工作。還有以BOT及BOO方式成立工業專業碼頭,以吸引興辦人前來,以上是有關彰濱工業區的規劃。 * 翁委員金珠:聽部長這麼說,顯然對彰濱工業區的規劃還沒有定案,因為部長還在摸索很多方案。 * 林部長信義:因為還有幾種可能性,像是由經建會及工業局研討有關經濟特區的方案。 * 翁委員金珠:過去政府重北輕南,同時也忘了中部,因此,均衡區域發展、分享資源降低成本、經建會旗艦計畫的投入,增加及擴充國內經濟的發展等,也就是整個中部區域的發展性,可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思考方向,包括彰濱工業區在內,若開發不成功,經濟部規劃單位將無顏面對彰化縣民,因此,彰濱工業區及整個中部地區共同資源分享都應列入全盤考量當中,記得總統曾表示要在中部設置科學園區,部長表示這個計畫可能是設置加工區、特區或是經濟貿易區,畢竟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本席希望這部分不應僅止於紙上作業,否則將對不起當地的居民,甚至是彰化地區的居民。 * 林部長信義:彰濱工業區佔地約有三千六百四十三公頃,從線西、虎尾、鹿港一路延伸下來,因此,若考慮設置中部科學園區,則不得不把這塊土地考慮進去,因為該土地已經開發的差不多了,基本上,採行出租方式是可行的,而我們也已進行當中,至於未來可否成為經貿特區,因為三通、環境等因素的變化,所以現在是處於最後討論階段,總之,我們會儘快提出建議。 * 翁委員金珠:此外,關於氣候方面,彰濱地區東北季風十分盛行,故此問題應儘快解決才是。 另外,進入WTO後,我們的農業將面臨很大的問題,包括臨近東南亞地區國家,特別是中國,在進入後第一年一定會輸出大量農產品,台灣小農結構的生產方式,一定會面臨重大的衝擊及影響,因此,過去的農業生產方式、思維及安全儲量的概念勢必隨之改變,而台灣農業生產消費應納入整體國際市場並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及經濟交換價值,同時增加農業從業人員所得,換言之,我們應確定高經濟作業的政策,而相關農業科技的提升及農業產銷制度的改良,都應加速進行才是,畢竟這些問題已經談了五、六年,從本席進入立法院以來,幾位委員,包括張院長在內,這些都是我們民進黨討論的重要議題,對此,我們還舉辦了多次相關會議,以研討加入WTO後的因應之策,然多年下來,整體速度並無任何增進。 各位都知道,總統前幾天曾赴彰化田尾花卉區視察,然除了彰化以外,包括整個中南部在內,花卉可算是農產品中較具高經濟價值的產品,但這部分產業現在也遇到了瓶頸,因此,研發方面你們有無任何獎勵、協助,或是擴大經濟規模、策略聯盟、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的推動,以帶動業者進入國際市場,提升產品價值,增加業者收入等,對此,陳主委有無任何具體的規劃? * 陳主任委員希煌:加入WTO之後,我們小農要與大農競爭所缺乏的是經濟規模及技術效率,所以推動策略聯盟,把小農組織成大農,並透過農業多樣化的改革,發展科技農業、文化農業、醫學農業、休閒農業,即朝向橫向擴張,讓農業在產業方面提升其附加價值,尤其是發展農業加工,帶動農業企業化、工業化經營,我們有五千年的飲食文化,市場化現只及於餐館,…… * 翁委員金珠:本席認為陳主委在這方面應該要加速進行,因為目前未見你們有任何積極的作為。 * 陳主任委員希煌:主要是因為我們不善於宣傳,雖然我們作了很多的事情,日後將加強宣傳,方才許委員舒博也表示要為我們作媒體宣導,日後我們會把我們所做的一一列出來,加強宣導。 * 翁委員金珠:最近情人節時,市場上出現一些從國外進口各種顏色的玫瑰花,非常受到歡迎,類此的研發及品種的改良,我們究竟有何成效,及對他們提出何種協助,未來的政策為何?當然其他的農產品,也可以比照花卉作農業提升的參考。 * 陳主任委員希煌:目前有很多花種都是有專利權的,其控制權在荷蘭某位花商…… * 翁委員金珠:本席的意思是指我們要如何提升品質,以打入國際市場。 * 陳主任委員希煌:我們的試驗所及改良場已經研發出很多新品種,特別是有些蘭花的品種,將來要申請專利,推銷到國際市場。 * 翁委員金珠:所謂的擴大內需,最重要的就是讓農民有收入,而不是研發了半天,卻未與業者結合,希望在結合方面能夠加油。 * 陳主任委員希煌:我們將積極推動花卉策略聯盟。 * 翁委員金珠:本席在地方常常聽聞民眾及媒體提到新政府執政之後,好像只有核四的議題,完全沒有其他的建設,所以剩下幾分鐘,請張院長將新政府執政之後,特別是張院長上任之後,我們政府有哪些代表性的建設,足以向國人作清楚的說明的建樹,讓我們在地方上也可以此向選民作交代,請張院長提出說明。 * 張院長俊雄:首先,第一項績效就是掃黑,雖然以往國民黨執政時也在掃黑,但新政府掃黑過程不同於以往的特色在於:以往掃黑的過程並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具有特權的人是不能去偵辦的,但在我們的掃黑過程中,我們充分做到沒有特權,只講證據,讓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所以諸如尹清楓命案、拉法葉弊案或是其他很多涉及政治特權的,只要證據充分,一律秉公辦理,這是一項很特別突出的地方,當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是只有掃黑一項,在乾淨的選舉方面,我們也竭盡最大的力量加以推動。 第二點,在兩岸關係方面,我方提出「兩國論」之後,兩岸關係處於非常緊繃的狀態,尤其在去年五二○之前,他們說民進黨執政絕對會導致兩岸戰爭。但是,經由我們的努力,現在兩岸關係已經緩和下來,而且正朝向正面的發展邁進當中。 第三點,去年國際媒體預測,台灣在春節前後極可能發生本土型金融風暴,但是實際上並未發生金融風暴。為什麼?因為這幾個月以來,行政部門不斷的針對基層的金融機構,包括農會信用部逾期放款過高的問題,進行種種改革措施,包括鼓勵銀行合併、設立AMC、RTC(資產再生公司)以及金融重建基金等等,徹底的進行金融改革,所以也把台灣發生本土型金融風暴的危機化解於無形。 有人指責台灣今年預估經濟成長率只有百分之五點二五是政府無能所致,但是事實上,新加坡今年預估經濟成長率只有百分之四點九;香港是百分之四點零;南韓是百分之三點五;日本是百分之一點零;而美國則是百分之一點七,所以經濟成長衰退是全球性的。面對此一全球性經濟衰退的挑戰,政府打算投入八千一百億元公共投資以刺激生產;另外,民間投資也將達到六千億元。其次,關於中小企業因為規模小而無法取得融資的困難,政府也計劃運用信保基金來補此一缺口。不過,立法院通過的預算只捐給信保基金五億元,行政院打算將信保基金的規模變成七十億元,以十倍的額度計算,中小企業將可獲得七百億元的保證能量,我們希望藉由實際的行動,保障中小企業能獲得資金。由於時間的關係,我就答復到此處。 * 翁委員金珠:希望院長能將行政院具體的施政績效,以及和民生問題具有直接關係、已經或即將推動的政策或措施,做一完整的整理,以便讓民眾了解。謝謝! * 主席:本次會議質詢至此,謝謝大家,下次會議繼續進行總質詢,現在散會。 散會(十九時三分)